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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背景下地方高校依法管理学生的探究

2022-02-14王伟付争兵肖祖峰

科学咨询 2022年24期
关键词:法律学校管理

王伟,付争兵,肖祖峰

(湖北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湖北孝感 432000)

目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在国际化的推动下,随着材料技术的发展和“新工科”的建设,要求材料领域人才逐步向综合型、实践型、创新型转变,越来越多的地方高校都积极投身到工程认证的工作中。[1-3]2018年6月,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的学生管理,地方高校的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的思想创新、理念创新、方法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

近年来地方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修订适合本校发展的学籍管理规范,并利用这些法规对在校大学生依法进行管理,引导大学生形成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和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学生及其家长的权益意识逐步增加,对高校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高校管理制度相对滞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显得越发突出、学生管理者及学生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凸显。以延边大学为例,2017~2018学年度共计退学本科生109人,2018~2019学年度共计退学本科生183人,2019~2020学年度共计退学本科生156人,三年来共计退学448人。延边大学尽管狠抓了学生管理,但是退学率居高不下,因为处罚不是目的,如何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中心。这件事也反映出当前地方高校在当前学生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困境。本文从当前地方高校实际情况出发探讨了高校该如何依法治校。

一、当前地方高校学生管理的现状

目前地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还存在较大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观念培养流于形式

高校部分教育管理者没有将法律法规的学习放到学生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放松了对法律条文的培训和学习,一直存在一些错误观念,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校园里面不需要法律”等[4-5]。地方高校针对本校管理者(教师)的培训多为业务能力培训,涉及法律方面的学术讲座、沙龙和培训极少。同时教师参加培训和自我学习的主观意愿也不强烈,参加活动只是为了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将法律学习内化为自身的需要。

地方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也不到位。所有高校在低年级均开设了“法律基础”或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望通过一学期的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6]。但受到师生认知上的制约,师生双方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普遍不够重视:教师授课照本宣科,学生上课敷衍了事。同时大多数地方高校也会通过开学第一课对新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但是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与学生的互动不强。根据我校化材学院对2019级学生的一项调查表明,超过90%的学生根本没有翻看《湖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这本书,在学校教务处或者学生工作处的网站上根本查询不到书的电子版,这反映出我校主管部门、教师和学生三方都对学生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二)学生管理规范缺乏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文件大多为程序性的法律文件,一般是制定一个总领、概述性的规范或者程序。多数地方高校根据这些文件出台各自学校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各个高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在内容上大同小异,没有自身特色,与十年前的内容相比,区别也不大。学生管理规定多采用“情节严重”“重大损失”等词语描述,规范中的条文缺乏细化,操作性不强;并且条例规范应该与时俱进,每年都要有小的调整,尤其在出现新情况的时候[7-8]。

(三)管理过程的法治化程度不高

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是指,法治化过程要贯穿处理违纪学生的整个过程始终,即在对违纪学生处理前、处理中和事件完成处理后都要法治化[9-11]。高校在纪律处分时拥有绝对的权力,学生处于弱势的地位。部分高校在处理违法违纪事件时,仍然延续着比较陈旧的观念和思维,有法不依,喜欢捂盖子,按照一般约定俗成的规则处理,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么做都是为了学生,不愿意将事情及时公开,不能很好地接受外界的监督,很少或不愿去听学生的申辩、解释。处理问题后缺少对学生的疏导、关怀,使一些被处分的学生产生一些负面情绪,从而进一步影响班级、系、学院的建设,对学校造成更加消极的负面效应,造成对学生的处理结果最终不公正。

(四)管理人员(教师)相对匮乏、教师管理手段单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在校学生人数比十年前翻了几番,但是地方高校对此却准备不足。近年来地方高校为了学校升级转型,大规模引进高学历的教学科研型人员,但辅导员之类的教辅人员受到编制等限制没有得到很及时的补充,学生多、管理教师少的现象突出。同时缺乏对辅导员及班主任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管理上让他们摸着石头过河。地方高校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多为近年来引进的教师,管理手段比较单一,对学生管理经验严重不足,要么习惯用教条教规来要求学生,要么用填鸭灌输的方式教育学生;出现问题以堵的方式处理,喜欢用快速见效性的严罚,没能了解学生真正的诉求,容易使问题向复杂化、严重化的方向发展。

(五)学生学风下滑严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学业预警与补救

2018年6月,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高校的办学目标就是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学校良好的学风,学风问题是地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难题的症结所在;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的一项调查为例,5年来该校因学业不过关而退学的学生占退学学生的比例达到80%。地方高校的生源质量逐年下降,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热情明显不高,在高校中大面积出现学生沉迷游戏、厌学等现象,在学业考试中较大规模出现抄袭、舞弊等现象,挂科率高居不下。由于管理类教师相对不足和管理思维的相对落后,学业预警制度一直停留在条文或者口头阶段,对厌学学生缺乏有效的疏导,学业规划和心理健康辅导基本流于形式,无法有效防止学生的学风下滑现象。

二、依法有效管理学生的途径

(一)提高学生管理者(教师)的依法治校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

高校辅导员与班主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自身要有法治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意识,牢记学生工作是高校工作的生命线,要为学生服务,而不是高高在上去管理学生,同时要从内心表现出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怀,而不是怜悯。高校要加强师德师风的宣传工作,使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思想深入高校管理者的内心。高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第一,通过法治教育讲座、法律论坛或者网络学习培训,帮助教师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大局观,把教育工作者的思维、决策和工作方式转到法治化的轨道;想学生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用真心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减少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第二,高校要制定与学校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规范,如辅导员行为守则、班主任工作指南等规范,约束教师的行为并有效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第三,支持鼓励教师通过各类管理类教学科研立项和到其他高校进修学习等方式,探索管理学生的途径,提升教师科学执法及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高校要创造有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采取多样化的教学管理方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可以定期和短期集中培训结合,举行法律讲座或者沙龙,帮助学生提高认识,使他们能从身边的日常小事中潜移默化,逐步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高校传统的教学模式尽管有缺点,但这是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鼓励法律基础课的老师多采取事例教学和案例分析的教学方式,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讲解最新、最近的高校学生发生的法律事件,具体、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方面的培训,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权利观、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同时学生通过学习了解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性,强化他们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引入学分制,利用UOOC在线课程、智慧树在线课程等网络教学模式,每学期开设一门关于法律法规方面的课程,强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学校、教师、学生三方共同努力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三)完善管理条例和机制,严格执法

高校学工部门应该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系统修订完善,积极建设完整的适合学校发展的教育法律体系。指定的法规要保证教育法律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做到科学性,细致周全,操作性强,与此同时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法规不在于多,在于管用,在于执行人按照规章严格执法。只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事前维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法律纠纷[10]。学校要在各级管理人员中树立“以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为了学生和学校的利益,做到“治病救人”。高校根据已经存在的事实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处理时,应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并及时将处理的方式、方法、处理的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开,附上监督的方式和学生申辩的途径,以更好、更加灵活的方式接受师生、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管理人员“暗箱操作”。同时要充分保证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享有的知情权、申辩权和申诉权等,听取不同利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学生的意见,对于合理的意见,要及时采纳,打开学生的心结,取得学生的信任。做好后续的善后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四)树立良好的学风,扭转学生的管理困局

良好的学风是推进高校育人机制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成长路径的前提。地方高校应该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学业预警制度的建设,强化教职工的师德建设,通过设置合理的课程,通过各种渠道、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负责教学管理的教师,应该及时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提前预警,并适当对其进行学业指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在课堂外要多与相关学生进行沟通与鼓励,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和心理状况,同时做好“学校—学生—家长”三方的协调,多方合作,让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大学生活。积极探索优秀的管理经验并及时在学院间大力推广。

(五)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人为本,能解决教育法律所不能达到的“死角”,协同通过道德和法律作用规范学生的行为。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学生以班级、学院为依托参加学校、社会举办的活动,如大学生辩论赛、专业知识竞赛、实验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拓宽视野,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规划。以德治校也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学校可以通过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和习惯传统,教育启迪学生,提高他们的道德觉悟,激励他们的道德情感,增强他们的道德责任感,从而让学生更好地成长为社会主义接班人。

三、结束语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学生学风建设的要求,地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一定要严格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构建民主、和谐的校园环境。从树立学生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出发,以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培养学生成才为最终目标,不断强化高校办学水准和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改进学校的校风和学风,促进学校、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自身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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