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装备价格审核策略研究
2022-02-13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价格评审中心孙田雨谷先军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价格评审中心 韩 雷 孙田雨 谷先军
当前,我们已进入一个由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与新军事变革交织演进的新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市场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之一。武器装备市场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信息不对称理论仍然适用。随着武器装备技术的先进性不断提升,武器装备的研制、订购、维修成本也随之增加,导致了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与有限的国防经费之间的突出矛盾。加强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是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装备价格审核工作的核心是对装备研制、订购、维修合同价格等报价方案进行科学、合理、准确的审查。解决好装备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是提高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对提升装备经费的使用效益至关重要。笔者就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提升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成效进行初步探讨,旨在推动装备价格现代化管理体系落实,提高装备价格工作水平。
一、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提升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成效的可行性
1.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一种科学可行的经济学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研究处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环境中的买卖双方由于存在信息差别而达成的一种社会契约,即双方如何均衡利益的问题。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在其著作《次品市场》中提出,市场中不同参与者所拥有的信息数量不尽相同,这将制约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严重时还可能导致市场调控失灵。此后,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进入系统化阶段,研究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涉及劳动力、保险、金融、旅游、医疗、教育、房地产等诸多市场领域。信息不对称理论揭示了市场体系中的缺陷,指出完全的市场经济并不是天然合理的,完全靠自由市场机制不一定会给市场经济带来最佳效果,同时该理论也反映出信息对市场经济的重要影响。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在市场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并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2.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对市场经济活动客观规律的反映
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前提之一就是“经济人”拥有完备的信息,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这一前提下,“看不见的手”能够创造出市场经济体系保持高效率的必要条件,进而使供需达到平衡,并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但在现实条件下却很难找到这一理想状态。一方面,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促使不同行业的信息分布越来越不对称,在客观上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不同市场参与者获取信息能力的差异化,在主观上造成了信息不对称。相较于传统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的最大突破是摒弃了“完备信息”这一假设,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参与者之间呈现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有的参与者掌握的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而有的参与者则恰恰相反,由此导致各参与者最终获得的利益不均衡,长期以往将影响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信息不对称理论为系统性分析解决装备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先进方法
当前,我国装备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大量装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装备价格审核工作中,装备价格审核机构与装备承制单位(含论证单位)之间所掌握的装备价格信息具有不对称性。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必然通过进一步突出自身特性而巩固自身信息优势,具有信息劣势的一方必然要想方设法获取必要信息以弥补自身信息劣势。这为有效解决装备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基本思路,即立足装备价格审核机构与装备承制单位的自身特性来分析原因,围绕弥补双方各自信息劣势来制定对策。
二、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提升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成效的初步考虑
1.分析装备价格审核工作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原因
在装备价格审核工作中,信息不对称是双向的,即装备价格审核部门和装备承制单位均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其中,装备价格审核部门的信息优势是掌握装备价格管理法规规范与审核方法,信息劣势是不掌握装备技术、质量、成本等具体信息;装备承制单位则与之相反,其信息优势是掌握装备技术、质量、成本等具体信息,信息劣势是对装备价格管理法规规范与报价方法的理解与掌握不足。
导致装备价格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主要包括3 个方面。一是由于现代军事高技术的尖端性,装备结构日趋复杂,涉及专业学科领域日益多元,技术密集程度越来越高,装备价格审核部门难以全面了解掌握装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成本费用等具体情况;二是装备承制单位对装备报价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高,对装备价格法规、工作规范、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不充分,对报价方法的应用程度不够熟练、报价实践经验积累不足,对价格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影响了其报价方案质量;三是由于目前装备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装备采购成本越高,装备承研承制单位获得的利润越高,在这种装备定价模式下,装备承研承制单位必然努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甚至通过故意夸大加工技术难度、对多个装备项目的制造费用重复分摊等手段提高报价,增加了装备成本信息的不透明度。
2.制定提升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成效的具体策略
(1)加强装备价格审核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专职价格审核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装备价格法规与价格审核业务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健全装备价格审核实践基地建设,深化专职价格审核人员的法规学习与业务实践;进一步发挥价格领域专家的作用,建立导师带徒、业务交流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装备价格审核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二是扩大装备审价组成员专业覆盖面。结合装备专业技术特点,在审价组中按需配备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财务专家、项目管理专家,有效应对大型复杂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挑战。三是更好地发挥装备第三方价格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装备第三方价格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第三方价格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建立军队装备价格审核机构与第三方价格服务机构开展联合审价等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第三方价格服务机构业务能力,弥补我军装备价格审核力量不足。四是推动价格人员职业化发展。研究建立价格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价格人员资格认证评审工作机制,实施价格人员“持证上岗”,健全价格人员个人成长通道,推动装备价格审核工作专业化与高质量发展。
(2)强化装备价格预审工作
装备价格预审是装备价格审核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工作内容是审查装备承研承制单位报价材料是否规范,包括报价格式、内容是否满足要求,支撑材料是否完整等。若报价材料满足审核要求,则正式启动审核工作;若报价材料不满足审核要求,则通知装备承研承制单位限时补充完善。在装备价格预审阶段,装备价格审核部门应围绕装备价格审核原则,加强与装备承制单位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装备项目实施情况,充分预审报价方案及支撑材料并提出完善意见,促进装备承制单位深入理解价格法规与审核原则、持续改进报价方案,着力避免因漏报、误报、错报造成价格审减,为后续正式审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深化装备价格审核方式创新
一是加强装备价格审核方法的综合应用与交叉验证。深度应用装备价格审核方法,对促进和提升装备价格审核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装备价格审核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价格人员综合应用审核方法对成本费用进行交叉验证的要求。通过对同一成本科目,采用2 种及以上审核方法进行交叉验证,以此确保装备价格的合理性。例如,对于直接材料的消耗定额和单价的审核,可采用精准计算法、工程概算法、类比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市场询价法等方法进行交叉验证;对于工时定额,可采用经验法、产值比例法、料工比例法等方法进行交叉验证。二是建立分组审核与内部交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装备价格审核工作实践中,为提高装备价格审核效率,一般按照项目特点、成本科目等对审价组成员进行分工,分组开展审核。在这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强各组别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流和沟通,确保装备价格审核“不重不漏”,提高装备价格审价组成员协同性与整体性。
(4)引导装备承制单位提高报价诚信度
一是制定装备价格信用评价标准。进一步发挥价格管理、资格审查、竞争择优等部门合力,制定装备价格信用评价标准,加快建设装备承制单位信用管理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装备承制单位虚报价格的处罚力度,引导装备承研承制单位提高报价诚信度,避免虚高、虚假报价。二是进一步强化报价诚信承诺制。强制要求装备承制单位签署报价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约责任,并将报价诚信记录与项目任务承接相挂钩,进一步强化对装备承研承制单位的激励约束。三是进一步发挥审价组的监督作用。在装备价格预审、正式审核实施过程中,建立报价诚信监督机制,通过审价组的及时提醒与过程监督,促进装备承制单位提高诚信报价意识、贯彻诚信报价要求、提升报价方案整体质量。
笔者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了装备价格审核工作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原因,研究并提出了装备价格审核策略建议,对提升我军装备价格审核工作成效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有益探索。从实操层面看,笔者提出的装备价格审核策略为具体业务开展提供了指导,但要想取得实质成效,仍需在提高装备价格审核质量意识、加强装备价格审核工作综合性评价等方面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