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之三重逻辑
2022-02-09宋明漫
宋明漫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政法教研部,湖北 武汉 4322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政府积极推进对台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有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扎实推进祖国统一进程。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1]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新时代如何做好对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基于此,本文尝试解析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内在逻辑,展现蕴含其中的历史必然性、理论一致性和现实必要性,以期为把握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提供新思考。
一、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之历史逻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1]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蕴含深刻的历史逻辑,具有历史延续性和历史必然性。
(一)彻底终结海峡两岸长期政治对立的必要之举
历史上来自大陆的政权或政治势力曾三次收复台湾,即明末清初郑成功收复台湾、清朝康熙统一台湾和1945年国民党政权光复台湾。收复台湾后,新治理机构颁布实施治理措施,重建岛内治理秩序,巩固了中央对台湾地区的主权。[2]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享有对台湾的完全主权。[3]1950年,美国派第七舰队协防台湾。在外部势力的干涉下,海峡两岸开启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可见,海峡两岸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是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造成的,而非主权的分裂和领土的分割。
一国之内却不能正常往来,延续70余年的海峡两岸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应当且必须被彻底终结。尽管1993年两岸开启协商谈判,但近30年内两岸制度化沟通和协商谈判机制2次中断,至今仍处于停摆状态。两岸敌对关系迄今尚未正式结束,只不过从过去的内战行动过渡到内战状态,从双边行为演变为单边控制。[4]这是包括2 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心中的遗憾。只有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才能终止两岸内战敌对关系,进而彻底终结两岸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
(二)妥当应对台海局势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的时代之需
2000年以来,台湾地区政党轮替逐渐常态化,“台独”势力加紧利用执政资源进行“台独”分裂活动。当前,代表“蓝绿”不同力量的国民党和民进党在政党实力、执政效能和政策主张等方面逐渐趋同,岛内政治发展进入政党轮替常态化的新时期。[5]2016年开始,坚持“台独”分裂立场的民进党再次执政。民进党当局对外“倚美谋独”“以武拒统”,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歪曲否定“九二共识”,宣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对内利用执政资源强行通过所谓的“国安五法”修正案和“反渗透法”,威慑、禁止岛内民众和团体从事任何推进两岸统一的政治活动。民进党当局加紧“去中国化”的“渐进台独”行径,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增加两岸对抗风险,成为争取和平统一进程中必须清除的障碍。
与民进党当局的“倚美谋独”相勾连,以美国为首的外部势力推行“以台制华”战略,企图阻挡中国实现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这些外部势力不断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违反国际法原则加强对台官方往来;策动对台军售,助台拓展所谓“国际空间”;同时,在国内策划通过损害中国主权的涉台议案,炮制插手台湾问题的所谓“国内法依据”。2022年8月2日,美国众议院长佩洛西窜访台湾,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外部势力干涉插手中国内部事务,已经成为推进两岸统一进程的突出障碍。可见,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成为妥当应对台海局势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的时代之需。
(三)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应有之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也是新时期内政与外交的重大问题。当前,外部反华势力动辄打“台湾牌”,台湾问题已经沦为外部势力插手中国事务、阻碍中国发展的一枚棋子。台湾问题一日不解决,两岸同胞就永远笼罩在历史阴影和内战阴霾里,外部势力插手中国内部事务的现实性威胁就难以彻底解除。只有解决台湾问题,两岸同胞才能彻底摆脱内战阴霾,才能粉碎外部势力遏制中国的图谋,从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护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可以说,解决台湾问题已成为我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跨过的一道坎。
只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才能清除“台独”分裂隐患,稳固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凝聚两岸同胞力量推进民族复兴。民族复兴是两岸同胞共同的中国梦。然而随着民进党在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多方面推行“去中国化”,不断强化台湾的主体意识,岛内民众的国族认同在潜移默化中产生改变。只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才能彻底阻断“台独”势力的分裂之路,重塑台湾人民国族认同。只有这样,两岸才能卸下沉重的历史包袱,在对内和涉外事务中避免不必要的内耗,整合两岸资源共担民族复兴的责任。“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6]。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之理论逻辑
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逻辑清晰、环环紧扣: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仍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第二,继续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是推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重要方式与手段,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积极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与努力。第三,与争取和平统一的方式相比,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属于保留选项,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势下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最后保障,既是底线也是红线。精准把握党中央对台工作的理论逻辑,是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的重要内容。
(一)基本方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等老一辈领导人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其诞生经历了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再到和平统一的政策转变,根源在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最符合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最有利于中国的长期稳定发展。尽管岛内一些政治势力有意曲解误导和造谣抹黑,造成部分台湾同胞对“一国两制”的偏颇认知[7],但无论是考虑台湾现实情况还是台湾同胞利益福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都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是解决大陆和台湾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不同这一基本问题的最佳路径。近年来,面对“一国两制”在岛内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充分”,即“‘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6]。“三个充分”的承诺既考虑到两岸各界的共同意愿,也考虑到岛内民众的现实需求;既关照到台胞的切身利益,也关照到台胞的情感心理,展现了新时代大陆推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善意和诚意。
第二,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开展两岸民主协商。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郑重倡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6]习近平总书记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赋予新时代内涵特色,标志着“一国两制”在港澳地区成功实践后,即将回归其制度设计初衷,致力于推进两岸复归统一。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发出开展两岸民主协商的倡议,并在表述上进行三处细微调整:一是从协商前提来看,为应对民进党当局的“台独”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更加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基础。二是从协商对象来看,在“台湾各党派、各界别”的基础上增加了“各阶层人士”,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陆开始关照岛内“三中一青”(中小企业、中低收入、中南部以及青年)和“一代一线”(青年一代和基层一线)的对台政策相一致。三是从协商议题来看,将“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进一步明确为“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更加聚焦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的协商主题。
第三,坚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和岛内爱国统一力量反“独”促统。近年来,随着台海地区形势变迁,我国反分裂斗争重点出现了新的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国族认同在岛内仍占据主流地位,因此“一国两制”诞生初期,设计者更为关注的是如何以一种适当的方式消解两岸不同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带来的张力,促统较之于反“独”获得更多的关注,一个中国原则因未形成充足的制度细节逐渐走向抽象化和虚置化。[8]但自2000年以来,随着台湾地区政党轮替逐渐常态化,“台独”势力加紧利用执政资源在岛内全面推行“去中国化”和“渐进台独”,企图在潜移默化中重塑台湾民众的国族认同。为了更好地推动和保障“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落地和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坚定支持岛内爱国统一力量,动员和整合所有爱国统一力量把握反“独”促统的历史大势。从逻辑关系上看,反“独”和促统构成一体两面的关系,促统是反“独”追求的价值目标,反“独”是促统前提手段和有力保障,两者应贯穿于祖国统一的整个阶段,最终衔接于形式和实质上的国家完全统一。
(二)重要手段:继续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第一,完善增进台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是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应对岛内政局新变化以及两岸关系新特点,大陆方面逐渐形成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理念,出台“惠台31条”“惠台26条”等政策措施,集全社会之力打造“同等待遇”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大陆不仅鼓励台企同等参与投资建设和经济合作,还向台胞开放134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消台胞在大陆就业许可事项,发放等同于大陆居民身份证的居住证。台胞可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权利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吸引台胞赴陆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大陆向台胞提供包括疫苗免费接种在内的相关公共卫生服务。不少学者已研究证实,大陆推出的台胞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对两岸社会融合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9]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其实质就是逐渐将传统的输血式让利模式改变为造血式共享模式,切实保障台胞共享经济发展红利和融入大陆社会。大陆以全面崛起的强大综合实力为依托,以广阔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为平台,战略性地把国家统一后的再融合阶段置于国家统一前,最终为两岸政治整合奠定经济和社会基础。[10]
第二,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是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灵魂。国家统一曾一度被理解为一个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推广普及的过程。[11]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仅要依靠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硬实力,还要依赖民众高度一致的文化心理和认同意识。文化认同是对一个民族基本价值的认同,是比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更深层次的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12]对于纠缠多年的两岸关系而言,两岸文化认同不仅是消除两岸历史隔阂和情绪对立的良药,也是国家复归统一后维持台海地区长久和平稳定的关键。近年来,蔡英文当局采用行政手段在历史、教育、文学等领域全面推行“去中国化”,企图从文化上弱化和切断台湾同大陆的历史联结,割裂“中生代”甚至年轻一代对中华文化的记忆和认同,扩大“本土意识”甚至“台独”意识的社会基础。台湾的回归,归根到底是人心的回归;国家的统一,归根到底是认同的统一。为了应对民进党当局推行的“文化台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让两岸同胞在共同传承和创新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拉紧两岸情感纽带和利益联结,增强两岸同胞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厚植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有力牵引着两岸关系沿着统一的正确方向不断前行。
第三,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是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目标。融合发展的根基在民间,关键在民心。岛内人民民心回归和两岸人民心灵契合是融合发展的价值所在。自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会见连战首次提出“心灵契合”后,大陆方面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民心的统一。心灵契合的价值要素暗含“两岸一家亲”融合理念,通过两岸经济、社会、文化融合的外溢效应,唤起两岸民众同根同源的历史血缘记忆,促进两岸同胞命运共同体的形成,重塑被扭曲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最终达到牵制“台独”势力、加快国家统一的目的。从更长远角度看,以心灵契合为融合发展的价值追求,对于统一后妥善处理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增强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及促进台湾融入祖国大陆后的再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3]从精准惠台的“三中一青”政策到更务实、更聚焦的“一代一线”策略,大陆自上而下地持续推行惠台政策,其目的在于回应当前两岸关系发展需要,以惠台政策为抓手做好台湾同胞的民心工作,最终达成“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实效,实现融合发展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当下,切实解决西进大陆台胞的社会融入问题是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务实之举。以心灵契合的价值要素引导融合发展,有助于扩大两岸共同的认同观,强化“两岸一家亲”理念,使两岸人民互相尊重各自选择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为两岸统一奠定牢固的民心基础。
(三)保留选项: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
第一,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我国《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三种情形。三种情形满足其一,即可对“台独”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一是“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其中的“事实”既可以是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又可以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现实存在的客观事实。[14]前者如台湾当局通过“制宪”“修宪”“释宪”等方式变更“中华民国”“固有疆域”,成立新“国家”,或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造成“台湾主权独立”的法律事实等;后者如台湾当局公开宣告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造成“台独”的客观事实。二是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与“事实”不同的是,“事变”往往指突然发生的重大政治、军事性事件。“发生”“事变”说明事变应当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时态,而与“重大事变”存在因果关系的“台独”事实应当是尚未发生的。比如分裂势力与外部反华势力相勾结预备发动政变属于此类情况。三是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与前两种情形相比,该条件所涵盖的范围最为抽象和宽泛,可以理解为两岸关系全面交恶且不可逆转,致使两岸和平统一的主客观条件不复存在的情形,如“台独”势力已经向大陆发动武力挑衅、岛内统派政治势力消亡等。在复杂的两岸关系中,和平统一可能性是否完全丧失,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解释权。
第二,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有相应的法律程序。《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第二款(1)《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将采取非和平方式的决定权和组织实施权赋予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共同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及时报告的权力。当出现《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可以通过召开协调会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国防事务的有关问题。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的形式共同决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作出后,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在各自宪法职权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具体事项。其中,中央军委作为最高军事决策和指挥机关,领导对台武装力量(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国防建设事业的领导管理机关,配合武装行动展开具体工作安排。(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其组织实施计划也应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根据实际需求决定开展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国家主席负责发布动员令,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武装斗争服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国家进入战时动员状态时,一些直属预备役部队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第三,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有明确的实施对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这充分说明,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是为了遏制外部势力干涉我国内政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其宗旨是维护台湾海峡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佩洛西窜访台湾后,从2022年8月2日晚开始,解放军东部战区在台岛周边开展一系列联合军事行动;8月4日至7日,解放军在多个海域和空域进行重要军事演训行动,并组织实弹射击。解放军针对佩洛西窜访台湾展开的一系列反制性军事行动,就是为了挫败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分裂图谋,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不仅不会针对广大台湾同胞,相反,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地保护台湾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三、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之实践逻辑
在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悟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深入贯彻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大政方针,扎实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坚定推进祖国统一进程。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对台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的根本原则。对台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必须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上来,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快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对台工作机制。当前,大陆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对台工作格局。新时代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各部门、各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服务工作大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台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对台干部队伍,推动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台海局势严峻复杂,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增加。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把准大局大势,形成反“独”促统的强大合力,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确方向,努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二)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谋划对台工作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织激荡,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我们要通过历史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对台工作中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坚持运用好贯穿系统观念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对台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一方面,要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对台工作发展。台湾问题是政治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归根到底是宪法问题。[15]在应对和处理两岸关系和台湾问题时,应该充分挖掘法治资源,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律规范对抗政治话语、以法治思维应对政治操弄,通过运用法治方式掌握两岸关系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增强对台方针政策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发挥法治思维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推进祖国完全统一中的最大价值。
另一方面,要提高底线思维能力,做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多种准备。底线思维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做好对台工作的重要战略思维。坚持底线思维,就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提高防范台海地区重大风险能力,保持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我们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同时应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做好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准备。
(三)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
“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是大陆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提出的重要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台企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一系列宣示,展现了对台湾社情民意的体察和对台企台胞的善意,赋予了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方针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16]新征程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仍要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始终把握争取台湾民心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反“独”促统事业发展。
一方面,要认真贯彻涉台法律法规和惠台方针政策,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落到实处。目前,大陆已形成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他多部行政法规、规章等多位阶、多门类的法律体系,以及“惠台31条”“惠台26条”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法制和政策保障。各地方要认真贯彻涉台法律法规,落细落实各类惠台政策及相关指示和决定,关心常住台胞在当地的创业、就业、学习、工作和生活,主动宣讲中央对台方针和惠台政策,用台胞更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务实解决台胞关切的实际问题,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祖国大陆的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台胞的获得感、融入感和归属感,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另一方面,要始终尊重、关爱、团结和依靠台湾同胞,自觉维护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成果。两岸融合发展成果来之不易,必须悉心维护和倍加珍惜。无论是在网络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两岸同胞尤其两岸青年在交流互动过程中,都应秉承相互尊重的原则,不断深化对两岸关系的正确认知,融洽民族感情。要特别提防台湾某些政治势力和外部反华势力利用两岸民间交往中的个别事件,挑拨两岸民众感情,破坏融合发展成果,警惕被动陷入“低级红”“高级黑”的圈套或陷阱。
从根本上说,决定两岸关系走向的关键因素是祖国大陆发展进步。我们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保持自身发展势头,同时采取正确政策措施做好对台工作,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