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员职业素养的价值性
2022-02-09高晶
高晶
(海南医学院图书馆 海南海口 571199)
文字的出现,为人类积累知识、传播知识创造了条件。它使知识摆脱了只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传递的形式,开始了知识自由的社会化进程。这种形式的出现,伴随着收藏、管理、传播、利用知识载体的相应机构的诞生,图书馆应运而生。意大利作家、符号学家安托贝·艾柯(Umberto Eco)曾说过:“数百年来,图书馆一直是保存我们人类智慧的最重要的方式。它好似全人类的大脑,让我们得以从中汲取经验,掌握未来。[1]”而图书馆功能得以运作的重要原因,要归功于图书馆职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协作者——图书馆员的存在。
1 知识的传输纽带——图书馆员
图书、读者和图书馆员是构成图书馆的三大要素,前两者之所以能发生密切的关系,图书馆员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将“施教者”的教育和引导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2],其不仅要认识图书,还要认识读者,用相对应的方法引导读者,使读者得到想要的图书。图书馆员是图书馆的动力,能将“死的图书馆”变成活的源泉,可以将图书发挥它最大的价值。图书馆员不仅仅是知识的传输纽带,也是图书馆职能得到良好发挥的重要“推手”。
2 我国与世界各国图书馆员在职业道德准则中的差异性
各种类型的图书馆遍布全国,包括矗立在各大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如浙江图书馆、广州图书馆等;特色图书馆,如北京杂书馆、海口云洞图书馆;街头巷尾的小书摊;疫情期间众多图书馆开通的线上云读书等。但是,图书馆员的作用却被忽视了,致使其相应的职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针对图书馆员的规章制度也尚不健全。我国图书馆学会颁布的《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对图书馆员提出的准则包括以下内容: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能;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职业素养;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实现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这些准则的内容和执行操作缺少实践性,因此常受到业内专家的诟病[3]。
“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是我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的第一条准则[4],足以说明图书馆员在社会职责中的重要性。在社会职能中,图书馆员应发挥积极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树立积极有效的职业观念,履行社会所赋予图书馆员应发挥的职能。在世界各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中,法国给予了较明确的解释:知识自由是公民的权利,馆员有义务保障读者的知识自由,这是读者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5]。
“隐私权”在各国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保护隐私权方面,国外一直在积极进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一些问题中,如国家安全中涉及的读者隐私权问题,就变成了制定相关职业道德准则条例中的难点[6]。比如:英国职业道德准则规定,读者所有借阅的书籍、查阅的资料等都受到馆员的保护[7]。德国在保护隐私权方面和英国的做法较为相似,只有在法律的要求下,方可透露读者在图书馆所查阅的资料[8],图书馆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泄露读者的隐私。美国在保护隐私权的问题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制定了诸多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明确指出了保护读者隐私权的重要性,保护读者隐私权就是保障读者权益的重要体现,但是对于如何保护读者隐私权没有明确的说明,也没有其他的准则参考,具体的操作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图书馆员是连接图书馆和读者的纽带,是图书馆的看护者和守门人。因此,准则里要求图书馆员应该以平等友好的态度和精神,服务每一个读者;图书馆员应兼顾不同人群的需求,尽可能地向读者提供所需的相关书籍和资料。以色列要求在面对读者提出的问题时,图书馆员应根据读者需求给予正确且无偏见的解答[9]。德国则对图书馆员有了更高的要求,即图书馆员应该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职业技能,针对不同的读者需求,应该给予客观且准确的回答,积极解决读者所面对的问题[10]。乌克兰要求馆员应遵循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的原则[11]。我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只用了“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8个字来概括,相比较其他国家的要求而言内容过于简单,具体的职责范围和服务要求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利于图书馆的发展,也不利于馆员技能的提升,读者也不能得到优质的环境和服务。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提出“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对图书馆员有一定的要求,但是缺乏操作性,稍显空洞。在提高职业素养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例如:日本要求图书馆员加强职业培养,是为了建立和读者的联系,便于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用图书馆员的专业知识帮助读者选择适合的图书资料,使图书馆的知识达到服务大众的目的[12]。俄罗斯为了改变读者对图书馆员的传统认知,要求图书馆员提升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以此提高图书馆的专业水准,提升图书馆员在社会中的地位。法国则要求图书馆员需参加专业培训,包括技能和素养能力等诸多方面,努力提升图书馆员在公众的印象[13]。
通过在国内外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的对比中可以发现,我国对图书馆员的职业素养、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却缺乏具体的措施和细则,不利于准则的落实与实施,不能达到准则要求服务读者的真正目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在提高图书馆员个人职业素养的同时,多参加培训活动,多学习,多交流,改变公众对图书馆员的传统认识,重新认识图书馆员在图书馆未来所担任的角色。
3 图书馆员的重要价值性
读者因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年龄、地域等差异,对所需要的信息也大有不同,图书馆员应根据读者的特征,为其推荐适合的图书资料。图书馆是公众学习的“课堂”,图书馆员充当着“施教者”的角色,因此,图书馆员应努力提升专业技术和能力,真正地为读者服务,把“口号”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要使图书馆活跃拥有蓬勃的生气,图书馆员就应该积极地做教育工作,只有专业素养优秀的图书馆员才能担负这一重任[14-16]。
4 结语
学校教育往往是有限的,而图书馆是终身学习的理想场所。图书馆馆员需要专业的人员担当,为读者解决问题。我国的图书馆事业起步较晚,因此吸取国外图书馆事业的有益部分,合理地融入我国的图书馆事业中是有必要的,这将会对图书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提升图书馆员的素养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