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与江苏地区的农民运动(1927—1929)
2022-02-09李明明
陈 挥 李明明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各大城市对共产党人进行搜捕、屠杀。中国共产党在八七会议上确立了独立领导革命、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总方针,针锋相对地和国民党进行斗争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由于城市地区的“白色恐怖”,中共中央要求“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极短期间调最积极,坚强的,革命性稳定的,有斗争经验的同志尽量分配到各主要的省份做农民暴动的组织者”[1]中共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295页。。陈云就是在党中央的这一指示下,返回青浦、松江等地区,发动当地农民举行暴动。1929年9月后,他担负起指导江苏全省农民运动的重任。
一、领导青浦、松江、奉贤农民暴动
1927年9月,中共江苏省委根据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动员上海的共产党员到“外县”[2]当时对上海市区以外地区通称“外县”。去发动农民,组织秋收暴动。陈云是主动要求回乡搞农民运动的,据他回忆,省委下达指示后,“我即报名,经过区委康生允许,即与省委王若飞同志商量,派我回青浦练塘去作农民运动”。[3]《陈云传》(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52页。
(一)小蒸、枫泾地区的农民运动。陈云到青浦县巡视工作时,召开了青浦东乡党员会议,传达了八七会议精神和省委的有关指示。会后,陈云到西乡小蒸、练塘地区,与吴志喜、陆铨生以及在松江枫泾地区进行革命活动的袁世钊、陆龙飞取得了联系。他给当时的农协骨干分析了革命形势,鼓励他们去团结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抗租斗争。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工作,小蒸、练塘地区的几十个村恢复和发展了农会组织,12名骨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了青浦县西乡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根据中央精神和江苏省委发展农民运动的计划,青浦县委成立了农民革命军总指挥部,曾在黄埔军校学习过的吴志喜担任总指挥,陈云任政治委员。[4]《陈云年谱》(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44页。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地农民纷纷起来抗租。地主豪绅则勾结官府进行武装逼租。1928年1月3日,陈云、吴志喜率领农民军,在青浦县小蒸镇西北,伏击大地主汪倾千和练塘镇水警队长一起下乡收租的枪船。5日晚,农民军击毙了汪倾千和另一名下乡武装收租的地主。由于农民军在伏击地主武装收租船时,武器太差而未能成功,陈云和青浦、松江两县的农运干部决定夺取敌人的枪支。他们从一些团防局和自卫团那里缴获三四十支枪,又在塘南一带镇压了7名恶霸地主。接着,他们决定1月21日夜在松江枫泾举行暴动。敌人得到此消息后,提前下乡“进剿”。1月19日,吴志喜、陆龙飞被捕。省委获悉后立即组织力量设法营救,但是时间仓促,未能成功,1月26日,二人英勇就义,小蒸、枫泾暴动遭到严重挫折。[1]《陈云传》(上),第57页。
在长江下游地区,物产丰富,百姓生活虽不富足,但也尚可过得去。随着地主剥削加剧,民众即起而反抗,抗租、抗捐风潮此起彼伏。在青浦秋收起义中,青浦东部的农民协会曾向地主们散发一份详细清单,其中包括:二五减租,返还所有地主的押租,将固定地租以实物或现金交纳的决定权还给农民,废除一切欠租、催甲费、特大的租斛。[2]白凯著,林枫译:《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的反抗斗争1840—1950》,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85页。
小蒸、枫泾暴动失败以后,陈云避居嘉善,负责巡视指导松江地区党的工作和农民运动。1928年9月,江苏省委决定把松江地区和浦东地区合并,建立松浦特委,由杭果人为书记,陈云担任组织部长,林钧为宣传部长,严朴、顾桂龙为委员。特委下辖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南汇、川沙、嘉定、崇明、太仓、宝山等十县。不久,陈云随中共淞浦特委机关迁到上海。[3]《陈云传》(上),第60页。
(二)庄行农民的武装暴动。1928年12月,在江苏革命运动仍处在低潮的情况下,奉贤县委向淞浦特委提出,要求举行庄行农民的武装暴动,提出“烧毁庄家行”的口号。这时,中共六大已经批判了盲动主义错误,提出党的总任务是争取群众,准备暴动。对奉贤县委的要求,淞浦特委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同意陈云、林钧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不批准”奉贤县委的要求,并且指出了“烧毁市镇观念的错误”,同时“承认在相当的形势之下,可以缴敌人的枪械”。[4]同上,第62页。过了半个月,奉贤县委又重新提出要举行庄行暴动,但不再说烧毁庄行,“只说打庄行镇,缴公安队的械”。淞浦特委经过讨论,同意奉贤县委攻打庄行镇的计划,并决定杭果人、陈云、严朴三人下去指挥。1929年1月21日晚,参加暴动的队伍近80人,分三路攻打庄行镇,缴获14000元和若干枪支,焚烧了地主豪绅的住宅。次日,国民党调集军队前来镇压,暴动失败。时任奉贤县委书记的刘晓后来在回忆此事时说:“我曾经到上海向淞浦特委书记汇报庄行暴动计划。我强调条件都成熟了,陈云则认为:地处敌人的后方,如果搞起来要站住脚是不可能的。为了保证暴动胜利,我要求特委派干部去加强领导,他答允了,但他强调说:‘派人给你是有条件的。你们的力量不见得比人家大,估计暴动以后,你们在那里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形势变化,包括你自己在内,主要干部可要撤回上海,千万不能呆在那里呀!总之保存骨干要紧。’”[5]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编:《1927年—1930年上海郊县农民武装暴动》,知识出版社,1989年,第158页。由此可见,陈云的态度是比较谨慎的,认为庄行暴动的前景并不乐观,需要做不成功的准备。
庄行暴动遭到江苏省委的严厉批评,认为这是“盲动主义的残余”。陈云为中共淞浦特委先后起草致江苏省委《关于奉贤庄行事件之决定和参加经过概况的报告》《关于奉贤庄行斗争的教训的报告》。报告指出:这次斗争是党领导的农民群众反抗地主豪绅、抗租抗债的行动,但暴动有明显的游民无产者的表现。这种大烧大抢足以妨害党在一般群众中的影响和发展,客观上是盲动主义残余的复活。特委认为,决定这次武装斗争是不正确的,必须指出这次斗争中存在的错误,改变党的工作方法及一般同志的观念。[1]《陈云年谱》(上),第61页。
在此之后,陈云、杭果人、林钧“都调出特委,以后特委就不存在了”[2]《陈云传》(上),第64页。。淞浦特委所属各县委直接由江苏省委领导。陈云改任江苏省委沪宁路巡视员,在极其艰险的环境下,坚持党的地下斗争。
二、指导江苏全省的农民运动
中共六大以后,为了增加“无产阶级”在党内的比重,工人出身的党员受到特别重视。陈云既是商务印书馆的工人出身,又有丰富的革命工作经历,从而被江苏省委提拔为省委农委书记,成为独当一面负责全省农民运动的领导人。陈云并非是“书房里的指导者”,他亲自组织发动过农民运动,这是相当可贵的经历。尽管党的六大对“左”倾盲动主义进行了批评,但党内“宁左勿右”的风气难以消散。陈云在上任之后给各地的指示中,在传达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尽可能的顾及各县实际情况,使省委的指示能真正起到作用。
(一)重点指导扬州县委的工作。陈云对于江苏农运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他十月初发给扬州、苏州、丹阳等县的指示信中。在10月1日给扬州县委发出的信里,陈云首先批评了扬州县委在报告中提出的乡村自治是统治阶级在农村中的改良主义的现实。他认为,乡村自治实际上是“保护地主阶级在农村的统治,巩固农村中封建的剥削。”因此,“党的策略是加紧反对更压迫农民更剥削农民的乡村自治”。[3]《江苏省委致扬州县委信——工农运动及其他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1986年,第228页。
鉴于扬州的党组织在农村中的工作十分薄弱的情况,广大群众的自发斗争虽然连绵不绝,但是党组织并没有去主动领导这些斗争。陈云认为:“农民是中国无产阶级的最好革命同盟军,革命没有农民参加是不会胜利的,农民群众工作是扬州党面前的绝不应该忽视的工作。”[4]同上,第231页。
陈云对扬州县委的指导工作是细致入微的。关于扬州党组织的工作,他明确指出,“党对每个自发斗争,特别是农村自发斗争,只在群众之外散发一些宣传品和组织路线上去找群众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勇敢地跑到群众中去参加斗争,与农民群众一块斗争”。他认为,“天长卫田加漕,和宜陵农民反对征工作路的斗争,纯粹是自发的。天长斗争在富农小地主领导之下,党不能在这些斗争中参加进去夺得斗争的领导是工作上的严重缺点”。
小地主和富农所领导的斗争的出发点是为了自身利益,因此,一旦受到压力,贫农和雇农都有极大风险成为斗争的牺牲品,这是经过无数血腥斗争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因此,陈云要求扬州党组织“必须发动群众深入这一斗争,揭破富农的动摇妥协,促其贫农群众起来反对,同时发动雇农对富农的斗争,农民为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斗争”。他特别强调:“只有使斗争的深入才能使斗争彻底的胜利,毫无疑义,党可以取得斗争的领导。”这是陈云对扬州农民运动情况的精确把握。显然,不经过一番深入调查研究,是不能作出如此精准判断的。
当时正值秋收时期,陈云认为:“秋收斗争是目前党在农村中的最主要工作,扬州农村中已届缴租时期,县委必须加紧秋收斗争的布置,在工作上要很切实地去计划布置那几个区域为斗争中心。”由于农村中群众斗争一开始,一般都会很快走向武装斗争,因此,在实际的斗争中必须扩大党的土地政纲宣传,同时必须向农民指出武装斗争的前途。
争取对革命武装的领导权,是党必须坚持和努力的方向。陈云特别强调:“党在群众斗争发展到武装冲突时,必须坚决的领导农村游击战争……一切农村的自卫军、赤卫队、游击队的组织,必须是群众的,它为广大群众所拥护的,武装队伍必须是农民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斗争中的武装组织,同时武装队伍要随时随地宣传鼓动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斗争。这样才是正确的农民武装组织。”[1]《江苏省委致扬州县委信——工农运动及其他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231—233页。
在斗争方式上,陈云认为,农村斗争中党必须注意农民的群众组织的建立,尤其要使党的组织与群众组织划分。“联庄会”虽然是地主阶级领导下的组织,主要目的是压迫农民,但也不是不可以利用。我们必须打入进去或派受过党相当训练的农民同志参加进去,发动农民对地主的一切斗争,在斗争中夺取它的武装,转变为农民自卫的武装。[2]同上,第234页。
陈云还批评了扬州县委忽视群众工作的思想。他认为县委报告上提及的斗争失败和没有取得斗争的领导权,不应归咎于党组织的基础薄弱。健全的党组织固然可以更容易地领导群众斗争,但这并不是说没有强健的党组织,就不能做群众工作,这种观念是导致扬州县委工作懈怠、甚至脱离群众的重要思想根源。他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党必须有广大的群众基础,它必定是领导群众斗争,它必须为广大群众所拥护的,如果党没有群众工作,工作不是向着群众,那一切工作都是空的。”[3]同上,第235页
在强调群众工作的同时,对于实际工作的策略,陈云也发表了真知灼见。他认为:“争取公开活动是非常正确的而必要的工作路线,这一工作路线如果能活泼地运用,一定可以收很大的效果。”[4]同上,第235—236页。应当努力参加反动派所召集的以革命为招牌的群众会议(如果真有群众时),针对国民党的欺骗,扩大党的宣传,使群众在党的影响之下,参加工农群众已有的半封建的群众组织,经过群众组织来发动斗争。
关于武装冲突,陈云也作出符合局势的正确指示。他指出,当前想要从武装冲突走到游击战争还为时过早,但如果遭到敌人的武装压迫则不能回避,要坚决地领导群众起来反抗,只有如此才能向民众证明党的使命和力量。就目前形势而言,群众工作极为缺乏,也没有良好的组织,武装暴动的准备尚显不足。因此,对于县委来说,大力发展群众工作是最要紧的任务,“是不可丝毫疏忽的工作”。[5]《江苏省委致崇明县委信 崇字第一号——对工农斗争与目前中心任务及各项工作的指示》,《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301页。
革命斗争并非朝夕之功。陈云鼓励扬州县委,要“发动群众的日常细小斗争,使小的斗争发展到大的斗争,经济的斗争发展到政治的斗争。”[6]《江苏省委致扬州县委信——工农运动及其他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236页。不仅如此,还要注重城市工人的斗争与农村斗争配合起来。
(二)重视党的组织建设。恩格斯把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独立政党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首要条件,加强党组织建设是革命胜利的保证。在“秋收斗争”的文件中,关于“党的组织问题”,江苏省委曾做出明确指示,要使全党同志了解目前局势和秋收斗争策略,深入群众发动斗争,加强和发展党的组织,健全党的支部,以领导广大工农群众开展土地革命。[7]《陈云传》(上),第69页。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党的组织问题却不断暴露,违反组织原则的事件层出不穷。泰兴、如皋的党组织为获得经济利益,土豪劣绅甚至可以交钱入党,欺压民众。为改变这一状况,陈云特别关注党组织的建设问题,努力帮助外县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9月8日,上任之初的陈云在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会上汇报了苏州党组织薄弱、群众斗争处于改良状态的情况。会议决定由陈云起草贯彻中央通告的省委通告,另外再起草一封省委致苏州县委的指示信。[8]《陈云年谱》(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63页。
9月12日,陈云在《江苏省委致常州县委信》中,明确指出了常州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缺点:“你们对农民群众组织工作,还有一种农民不要组织只要斗争的错误心理,因而没有能够利用很好的环境去切实努力于农民群众的组织工作。对于农民斗争的领导,也表现不能坚决的去发动广大群众,领导农民走向更进一步的斗争。如对天宁寺的斗争,你们还是一种和平领导的精神,并没有看清这一斗争应当更加扩大,必然会要引起敌人压迫的形势,就不去加紧群众组织与武装准备的工作,这样去领导也是很容易走到失败结果的。”[1]《江苏省委致常州县委信——过去的错误缺点、目前工农斗争形势及今后工作方针》,《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106页。
9月15日,陈云在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会上汇报丹阳党组织恢复及群众斗争情况,指出:丹阳党组织存在机会主义倾向,要注意在斗争中肃清。在城市,党必须注意发动领导工人的日常斗争;在乡村,必须发动秋收斗争。[2]《陈云年谱》(上),第65页。
陈云认为,党的组织要不断加强建设和完善。他在致丹阳县委的指示信中指出,“丹阳党的组织路线过去是错误十分了,群众和党的组织在城市中不但不能为领导群众的核心,而且完全变成了国民党改组派的俘虏;乡村的支部,县委又不能去指导教育他们,使他完全失掉作用。”[3]《江苏省委致丹阳县委信——丹阳党目前的主要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279页。尽管如此,丹阳的支部还是有值得称赞的地方,他们忠实的服从党的命令,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尽管他们不能自动工作,大多时候是机械的盲从,但这样的错误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支部。上级领导同样要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
关于丹阳县委存在的问题,陈云还指出:第一,要对那些加入国民党和改组派的同志加以劝告,如若坚持不退,要坚决采取严厉措施。第二,和平发展是一个误区,“发展无产阶级的基础,必须从斗争中建立起来”。第三,要加紧支部生活的建立,“没有支部生活便不能建立无产阶级的基础”。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凝聚力量方面意义重大,“务要使每个同志能为党工作,经常到会缴纳党费。”第四,要重视工农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在实际斗争中得到锻炼,能力得到提升,更好地为支部工作。县委工作中的“替代主义”是不对的。第五,支部领导者的成分问题极为重要,两个香业工人支部,竟然让国民党党员作支部书记,工作中难免会贯彻“机会主义”,不敢与国民党进行坚决的斗争。“接到信后马上开支部会,以教育的方式站在工作上详细向同志说明解释清楚,由支部选出本业的工人来担任支部书记,这一工作要坚决的执行。”第六,关于代表大会的选举问题,目前的革命斗争形势过于严峻,支部尚不健全,因此并不适合开代表大会。[4]同上,第279—281页。
从陈云上述的指示信中,我们可以看到他重点关注党的组织建设问题。在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下,保持革命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十分重要,这是党组织性命攸关的大事。陈云对违反党组织纪律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在发展群众,组织农民的工作方式中,他也提出“较为活泼”的领导方式,不必拘泥于名称,同时,党不能失去自身的独立性,“是党领导群众”,而不是相反。
(三)揭示清刀会暴动的实质。当时,江苏地区刀会势力不断膨胀,各地刀会的暴动连绵不断,尽管他们缺乏组织纪律,装备落后,一遇到正规军立马作鸟兽散,但还是引起国民党当局的恐慌。江苏省民政厅于1929年11月颁布了取缔刀会办法。主要是:勒限自首、查缴刀械、查拿首要、按户查除、人民互保、禁止造械。[5]邵雍:《中国会道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78页。
尽管如此,刀会起义活动仍此起彼伏,成为国民党政府在江苏省统治的不稳定因素。中共江苏省委也想利用刀会势力,掀起更大规模的起义。
陈云认为,对于群众的自发武装,特别是在刀会暴动前必须对其性质和内容有一个清晰认识,作为党作出正确决策的基础。10月22日,江苏省委致涟水县委的指示信指出:“据调查所得,他们联合各种刀会及土匪,其领袖还是豪绅地主、匪首……其内部成分十分之六是农民,十分之四是土匪……其实他们还是原始式的暴动,是豪绅地主领袖利用群众需要来欺骗的。”[1]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农民运动档案史料选编》,第236—237页。陈云认为,这一判断是机械的,尽管刀会大致是由十分之六的农民和十分之四的土匪构成,暂时在豪绅地主的领导下。同时,刀会也与冯玉祥和日本帝国主义有着说不清的关系,并且要联合江北江南各县刀会进攻南京,这显然不是县委所说的原始式的农民暴动,而是有明显政治背景的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运动,“在全国反蒋的军阀战争中有显著的政治作用。”由此可见,进入江苏省委之后,陈云的眼界显然更加宽阔了,在对涟水县委的指示中并不仅仅是就暴动谈暴动,而是将其放在全国反蒋的大背景下,指明涟水暴动的意义与前景。
但刀会暴动的困难与局限也是明显存在的。“红刀会目前是被军阀豪绅地主的政治作用所欺骗利用,这样所谓暴动口号‘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土豪劣绅’,‘反对国民党’……必然不会能成为真实斗争的口号。”[2]《江苏省委致涟水县委信 涟字第二号——新形势下群众斗争总路线与红刀会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418页。对于一向注重宣传的共产党来说,连自己的口号都不能响亮的喊出,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因此,陈云主张“党应该确立独立的农民运动的政策,不应对刀会有过分的幻想。”[3]《陈云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页。
刀会自身并不复杂,但它容易遭受各方势力的利用。例如,1929年冬,溧阳大刀会在国民党改组派的策动下再次起事,策应汪精卫系军人张发奎进行反蒋战争。江苏改组派卢印泉、陶国华等人事先积极争取与溧阳大刀会关系密切的县财政局田赋主任蔡汉余(即蔡老五),密谋利用大刀会占领县城。11月20日上午,大刀会七八百人攻进县城后,继续突袭金坛、宜兴两地。
鉴于刀会斗争的局限性,陈云认为,一味的注重刀会工作而放弃党本来的任务和目标,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如果只以刀会为中心而集中力量做到刀会工作,甚至幻想在豪绅军阀领导下之刀会暴动能整个的变为革命的游击战争,那简直是无稽之谈,而且这一策略在主观上便是机会主义的路线。”[4]《江苏省委致涟水县委信 涟字第二号——新形势下群众斗争总路线与红刀会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419页。陈云明确指出:革命斗争不能以刀会为中心,要坚持党自己的原则。他认为,“党随时随地应该有独立的农民运动策略”,县委必须按照总的党的工作路线去布置涟水全县的秋收斗争,“应该在全县刀会以外广大农民群众中,抓住群众反苛杂抗租债抗粮的迫切要求去发动农民的斗争,在斗争中建立农民群众的武装组织。在雇农贫农领导下,使农村一切斗争深入到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阶段”。“无论是非刀会群众或刀会群众,只有坚决的在党的独立的正确策略之下,发动广大农民斗争,然后才能吸引刀会群众脱离豪绅地主的领导而走入土地革命的大道。”[5]同上,第418—421页。
当然,这并不意味这要放弃刀会工作,而是要注重方法,要采取灵活的措施,顺势而为,因势利导,要打入刀会,争取其中的广大群众。[6]《陈云年谱》(上),第79页。陈云认为,“现在党对刀会唯一工作是要打进下层群众中去,鼓动他们的日常斗争,把过去军阀屠杀压迫农民和地主豪绅富农的残酷剥削实际的经验告诉农民”,“揭破军阀豪绅地主的欺骗领导”。“发动红刀会下层雇农贫农对地主豪绅的争斗,在斗争中夺取红刀会下层群众到我们影响之下”。在组织方式上也不能放松,要成立区别于豪绅地主领导的斗争委员会的农会。要清楚地认识到,在地主豪绅军阀领导下之红刀会是不可能进行土地斗争的。当刀会开始暴动后,“我们要看他们的旗帜,如果是为着反苛捐杂税,我们要加以领导,同时在斗争中要揭破和驱逐豪绅地主富农的领导,而建立贫农雇农的领导。如果只是被军阀利用着去与别一军阀作战,我们更要向群众宣传,不要为军阀地主当炮灰,转变群众为自己利益而与一切反动派斗争。”[1]《江苏省委致涟水县委信 涟字第二号——新形势下群众斗争总路线与红刀会工作》,《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一九二九年九月—十月》,第419—420页。
三、和毛泽东领导的井冈山斗争遥相呼应
不怕牺牲、英勇斗争是伟大建党精神的行为本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意志顽强、斗志昂扬的特质。中国共产党是在攻坚克难中成长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2]《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顽强奋斗》,《人民日报》2019年9月4日。。1927至1929年,中国革命经历了从高潮到谷底的巨大起伏,国民党内的反动集团叛变革命,残酷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由于中共党内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思想发展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并在党的领导机关中占据统治地位,党和人民不能组织有效抵抗,致使大革命在强大的敌人突然袭击下遭到惨重失败。党从残酷的现实中认识到,没有革命的武装就无法战胜武装的反革命,就无法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无法改变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必须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党的八七会议确定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从进攻大城市转为向农村进军,是中国革命具有决定意义的新起点。毛泽东领导军民在井冈山建立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启了全新的革命探索。
正是在这两年间,陈云在党中央的这一指示下,作为一个领导工人运动的基层干部,离开上海这个大城市,返回青浦、松江等农村地区,发动当地农民举行暴动,并被提拔为江苏省委常委。从“小蒸、枫泾暴动”,到指导江苏全省的农民运动,应该说他和毛泽东在井冈山领导的斗争是遥相呼应的。
由于党内高层对革命已处于低潮这一形势缺乏认识,同时出于对国民党屠杀政策的愤恨,这时在党内逐步滋长起急躁拼命的“左”倾盲动情绪。当时的“不许和平发展”“在斗争中发展组织”,稍有调整的不过是从“即刻暴动”,转为“准备暴动”,其实质仍是一种偏“左”的暴动主义行为。陈云能在这种氛围中保持冷静客观、谨慎务实的工作作风,殊为不易。
必须指出的是,陈云在江苏省委领导农民运动的工作经历,对他以后的发展极为关键。正是在各地巡视的过程中,他对革命事业的进展有了清醒的认识,使他可以统领全省大局又能兼顾各地特殊情况。他对党的组织建设极为重视,这也是他能出色地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法宝之一。尽管在此期间陈云也有过失误,参与不合时宜的行动,遭到批评,在做出深刻反思后,他铭记教训,工作更加细致严谨,更加注重党的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