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看平台经济的生产过程与市场垄断*
2022-02-07胡啟斌周端明
胡啟斌,周端明
(1.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2.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双边或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平台的本质是市场,是供需双方交易场所。从这个意义上看,早期的证券交易所、批发市场等都具有今天互联网平台的功能。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为重要支撑的新型经济形态。21世纪以来平台经济崛起,其最大特征是数字平台企业的崛起。数字平台企业不仅为用户群体提供交易撮合和供求匹配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更是通过构建并运营由一个实体场地或虚拟空间所形成的平台市场,使买卖双方在这一平台上达成交易(徐翔,2021)。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虚拟平台有取代传统交易市场的趋势,而且网络外部性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特征使其具有超常规模扩张能力,致使数字平台容易走向生产集中并导致垄断。如此一来,作为微观规制主体的监管部门存在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不采取规制措施,平台垄断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减缓技术进步,影响生产率;另一方面如果采取过于严格的规制措施,又不利于平台企业创新和生产率进步。适应新经济发展趋势,既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又要鼓励平台经济创新,培育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平台企业(刘鹤,2021)。
平台企业的生产与垄断是当前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之一。一部分学者围绕数据生产要素对平台企业劳动过程进行了较为丰富的研究。例如,易宪容等(2020)认为平台企业的劳动过程是运用大数据网络技术整合和挖掘数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协调平台参与方利益关系的过程。李海舰(2021)认为,数据要素运行机制的演进过程体现为,数据在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数据资产化和数据商品化后,逐步实现价值增殖这一数据资本化的过程。从价值分配角度,肖旭和戚聿东(2021)明确数据要素的价值属性,肯定其在持续流通中实现,且具有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并结合数据产权、数据贡献和数据收益阐述了数据的价值分配。韩文龙和陈航(2021)认为,数字化信息和知识是平台企业获益的主要来源和重要保障,并阐述其对劳动过程、价值生产、实现和分配的过程的影响。
现有文献研究了平台企业价值增殖过程中的控制、剥削和资本积累。唐虹和费翔(2021)从控制维度论述了平台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控制整个劳动过程,变相延长零工的劳动时间,进而控制自由劳动者的劳动决策行为。石先梅(2021)指出,平台企业对社会生产过程产生强大控制力,它通过提高数字技术和优化资产结构,参与到核心数据的竞争当中,并通过数据控制来获取数据租金,使资本市场份额扩大和控制能力增强。韩文龙等(2021)指出,平台企业通过数据实现了数据控制权的社会化,并形成一种数据双重控制形式。这种形式促进了用户的雇佣化,加强了劳动者的数据化。特别是从“资本家—工人”向“平台—个人”的转向,揭示平台资本对数据的控制本质是对整个价值运动总过程的控制。马云志和王寅(2022)、王蔚(2021)认为,平台企业通过数据控制和劳动过程的全监控,借助平台劳工和中介掌握用户的生产活动,攫取了大量用户信息,造成了数据寡头效应,使用户成为一种“数字奴隶”。邹琨(2020)认为,平台企业中的数字劳动具有生产性的本质特征,它不仅为数字资本带来价值增殖,还实现了资本与劳动的剥削关系再生产,且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之间是一个扩大化的“泛在化雇佣劳动关系”。曲佳宝(2020)阐述了平台企业通过数据商品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完成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形成以数据商品为核心的资本积累过程。孟飞和郭厚宏(2022)阐释了数据的产生、数据产品的生产以及数据商品的生产的价值运动过程,分析了数据资产以数据生产和增殖为核心的实质,进而论证平台资本对劳动者实现物质和精神剥削的深层原因。王璐和李晨阳(2021)论述了平台企业经由数据商品属性吸引平台企业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构建基于数字劳动者剥削的新型剥削关系,以攫取更多利润。姜英华(2022)强调平台企业隐匿的剩余价值生产过程是将资本逻辑渗透到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使劳资关系强化且日趋隐蔽化。不仅如此,随着平台企业规模的扩大,平台资本通过把控平台巨头的所有权能够实现更大范围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资本积累。王宁(2021)指出,平台企业借助诱惑和讲故事两种策略,实现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外部剥削,这是平台资本借助剥削方式的创新,扩大剥削对象,扩展多重劳资关系,以实现资本积累的新型剥削方式。
一些学者研究了平台垄断的成因。乔晓楠和郗艳萍(2019)、李勇坚(2021)认为,数据使用具有正反馈效应,它作为强化垄断的工具能够增强平台的间接网络效应,数据资源和数据垄断是平台垄断形成的重要因素。李彪(2021)认为,平台垄断形成的深层次动因体现为,网络拓扑结构是平台垄断的底层“硬件”,用户思维和数据思维是平台垄断扩张的逻辑“软件”,资本意志是互联网平台扩张垄断的根本动因。胡继晔(2021)通过构建博弈论模型阐述平台垄断的成因,并得出数字平台间倾向于通过合谋的方式获取更高利润,并倾向于采取扼杀式并购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对此,数字平台在自我发展中具有走向垄断的趋势。谢富胜(2021)从需求、供给和企业行为逻辑三方面的特性入手,分析了特定市场中的平台企业形成横向市场竞争格局,其采取纵向一体化和跨行业经营方式逐渐形成大型垄断性平台复合体。承上(2021)认为,平台企业往往将扼杀型收购和数字集团收购作为常态化经营策略,不断消除现有或潜在竞争对手,强化市场进入壁垒以促成平台垄断局面。
总之,学界对平台经济的崛起高度关注,对平台经济特定的劳动过程、平台经济的控制与剥削以及平台经济的垄断趋势进行了较为丰富的研究。但是,现有研究对平台经济的生产过程如何内生垄断趋势揭示不够。为此,本文通过深入数字平台企业内部,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描述平台经济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特征,揭示平台经济的生产过程如何内生垄断的一般规律。
二、平台经济的劳动过程
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时指出,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马克思,2004)。平台企业的生产过程本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商品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但是,平台企业的生产过程的根本目的却是追求最大剩余价值,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数字时代的平台企业劳动过程又有其典型的时代特征,其雇佣员工利用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等劳动资料作用于消费者偏好和生产者技术等特定劳动对象,生产出算法、程序等直接产品和数据等间接产品。
(一)平台经济的劳动资料
马克思明确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马克思,2004)。数字经济时代的平台企业区别于其他时代的最大特征同样是其使用的劳动资料的差异。平台企业依靠其掌握的海量供需双方信息,利用独特算法创新实现供需的精准匹配。因此,超大规模的数据中心是数字经济时代平台企业的标配,独特算法创新是其核心竞争力,二者构成其最典型特征。2019年,苹果、谷歌、微软等平台企业的市值已超过美孚、强生等老牌跨国企业,这些平台企业的资本运营体现为建设、扩大、租赁和装备大型数据中心①资料来源: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0-07-03。。数据中心作为承载各类数字技术应用的物理基础,其产业赋能效应日趋显著。近年来,我国数据中心机架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大数据产业规模达到了718.7亿元,截至2021年底,在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520万架,近5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30%,其中,大型以上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420万架,占比达到80%。而在数据中心市场收入方面,受国家政策推动及企业降本增效需求的驱动,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市场收入达到1500亿元左右,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69%②资料来源:数据中心白皮书(2022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2-04-20。。
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R/NR等新技术的应用与深化,使大数据中心依循独特的算法创新提升了企业竞争实力。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资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克服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使用效率低、资源不够集中、重复建设等现象。特别是将基于云计算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局域性、行业性的数据资源集聚同一平台,并结合具有硬件特征的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等劳动资料,进行数据整合、算法创新、组织转型和技术融合。如此一来,产品创新和更新周期缩短,平台企业内部的创新活力得到释放,从而加速了平台商业模式的变革,提高了平台企业的运营能力。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等劳动资料吸引的数据和流量越来越多,其使用率便越来越高。接着,平台得以集聚更大规模的数据化的劳动资料,并依循劳动资料的低成本复制原则而生产出更多劳动资料,让平台企业持续获益。
(二)平台经济的劳动对象
两次工业革命以来,生产技术蓬勃发展,人类社会生产能力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是,大规模生产与多样化需求的内在矛盾仍然没有根本解决,不得不通过广告等策略引导需求,甚至创造需求。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利用数字技术精准匹配消费者偏好和生产者能力,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个性需求成为现实。一方面,平台企业对用户购买、搜索、使用和评价等各方面的海量数据加以收集和分析,能够较为精准地把握市场形势,了解用户喜好、预测需求变化,提升市场化导向的数据开发获得的精确度,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降至最低(徐翔,2021)。另一方面,平台上的生产者可以依循金钱和知识资本投资优势,掌握大量消费者的偏好信息。由于平台上强大的信息源具有较强的真实性,越来越多的生产者为节约营销成本,将平台上供需双方的外部关系经过纵向合并后,形成同一平台企业不同部门的内部关系,使平台企业持续获益。平台企业利用买卖双方在平台上的各种信息生产出数据产品,特别是基于消费者购买偏好信息的精准推送,既节约了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又使生产者能够根据消费者偏好进行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以精准满足消费者需求。总之,利用计算机、信息通讯和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数字经济时代的平台企业深度开发消费者的偏好和生产者技术信息等劳动对象,以实现生产者对消费者需求的精准供给。
(三)平台经济的劳动产品
平台企业的生产是一种有目的性的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活动。一方面其创造出能够从海量信息中精准匹配供需的算法和程序类的直接劳动产品,另一方面通过收集在平台上活动的供需双方的偏好、能力等信息而生产出的海量数据这一间接劳动产品。随着计算机、信息通讯和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算法和程序类的直接劳动产品作为平台信息匹配推荐系统被生产出来,今日头条就是该类产品的典型代表,其是一种基于用户社交网络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特点是以用户需求为导向,采用算法和程序类的生产内容的方式,自动分析和识别用户提供的阅读习惯与喜好,并向用户推送有价值和个性化的信息。这种基于大数据挖掘的算法和程序类产品的生产,是在强有力的软件环境支持下借助软件工具完成系统开发的过程,并以加大互联网技术运用为手段,利用平台建立内容和用户之间的联系,以契合多个用户差异化需求为目的。对此,用户在使用算法、程序类产品满足自身的某项服务时,能够更好地为平台自主或不经意提供需求信息,平台企业借助平台收集和积累大量用户数据,搜索和分析数据的有效信息,经由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等劳动资料,雇佣员工将收集到的用户信息进行提取、加工,生成数据产品。一般数据产品的生产不是某个平台上员工的劳动产品,而是每个平台上的用户每一次搜索、购买和娱乐行为等所产生的结果。平台企业依循数字平台上消费者的浏览、关注、购买等行为获得的消费者特征是非常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自己利用和出卖这些被加工的数据产品能够使平台企业获得收益。
三、平台经济的价值增殖过程
平台经济的生产过程更为重要的特征是其会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价值增殖。平台企业既要求劳动者在原本劳动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其劳动时间,使之超过为了补偿可变资本价值(工资)所必需劳动的工作界限。同时,平台企业要求将劳动强度提高到超过平均劳动强度之上并榨取尽可能多的劳动,他们通过技术创新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强度,使劳动者依附于机器体系下。更为关键的是,平台企业通过平台间接剥夺依附于平台的其他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等的剩余劳动。
(一)平台企业对员工的直接剥削
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角度看,资本的本性体现在最大可能地延长工作日。资本关系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榨取剩余劳动的强制关系,剩余价值只有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才能生产出来,因而只有以绝对剩余价值的方式才能生产出来(马克思和恩格斯,2009)。在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采取各种手段延长工作日,如减少正常上班过程中的休息时间、限制午休时间,甚至拨弄时针强迫工人提前上班。现在,部分平台企业强制要求员工实行“996”甚至“007”工作制。究其本质在于平台资本无限度地追求剩余劳动,不断突破工作日的生理极限和道德极限。他们对待劳动者的方式就像对待单纯生产资料那样,将劳动者本应该休息和恢复精力的时间拿来用在延长劳动过程的生产时间上。更有甚者,部分平台企业试图通过营造一种企业加班文化让员工自愿加班。一方面,提出诸如此类的“鸡汤式”口号:“每日多花额外时间工作是为了创造美好生活”“加班是为了超越别人而赢得尊重”,引诱更多员工自愿提出加班而陷入内卷。另一方面,通过管理层直接和员工对话的方式,从心理上让员工享受某种成就感而愿意加班。例如,有企业宣称:“加班是为了提升你,超负荷是为了磨练你,分配额外工作是为了拓展你。”③资料来源:劳动者权利保障为何面临“末端梗阻”[EB/OL].人民资讯,2021-01-16。其本质在于平台资本强制员工尽可能多地把劳动过程的长度延长到超过再生产员工所得工资必要的劳动时间的界限之上,让其为平台企业提供更多剩余劳动。
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角度看,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发展劳动力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工人必须为自己劳动的工作日部分,以此来延长工人能够无偿地为资本家劳动的工作日的另一部分(马克思,2004)。在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雇佣管理者看管机器的数量和整个运行过程,千方百计地扩大劳动范围,增加劳动强度以达到压榨工人工资的目的。现在,平台企业加强了对困在算法、程序系统中的劳动者的剥削。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外卖骑手。外卖骑手是被算法、程序类的直接产品支配在流水线上的工人,且处于严密而精细的监控体系之中,外卖骑手的工作状态被平台详细记录,反映了外卖骑手的整个劳动过程。外卖骑手的工作时长完全被算法、程序类的系统支配,这些系统精准计算骑手的订单信息收集、每单收费标准、派送流程信息和配送时长,并掌握压缩外卖骑手劳动时间的方法增加其劳动强度。
(二)平台企业占有入驻商户获取的剩余价值
平台资本的根本目的是追求最大化剩余价值。各大平台初步完成对流量和数据的瓜分后,流量和数据红利开始下降。对于平台上的商户而言,他们一时间难以凭借一己之力进驻市场,需要依附于平台企业来发展。平台企业凭借超大规模的劳动资料和丰富的数据资源,吸引商户快速进驻。倘若商户认定并愿意加入某个平台企业,平台企业会为其开放数据库资源,提供信息产品和辅助服务。随着平台企业上入驻商户的数量大幅增多且增速较快,平台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益增多,他们试图通过“二选一”等市场不正当竞争手段,间接占有平台入驻商户获取的剩余价值。
以亚马逊为例。通过收集数据获得市场优势后,2011年亚马逊正式推出“我要开店”和“卓越亚马逊物流”服务,特别是“我要开店”平台面向所有入驻商户实行先期“零投入”政策,即无加入费、无年费、无平台使用费,此外,入驻商户除了能在平台上开店销售产品,还能够享受卓越亚马逊物流带来的满足于自身高标准的仓储、发货、配送和售后服务④资料来源:卓越亚马逊 “我要开店”和“卓越亚马逊物流” 正式上线[EB/OL].中国经营网,2011-07-08。。实际上,亚马逊是依靠入驻商户的经营利润支撑自己的零售部门,使其能够提供与沃尔玛等大型连锁店相当的家庭必需品价格,逐渐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而随着商户加入亚马逊的数量越多且速度越快,亚马逊就会对入驻商户征收更多通行费,并损害独立商户。一份报告显示,2021年亚马逊网站上独立企业的每笔销售额平均有34%要上交亚马逊,这比2018年的30%和2014年的19%大幅上升⑤资料来源:Report: Amazon's Toll Road[EB/OL].Stacy Mitchell,2021-12-01。。入驻商户将亚马逊的高额费用计入价格,间接地使亚马逊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入驻商户在亚马逊平台上支付的佣金和物流费用较高,而鉴于亚马逊快速增长以及有能力将固定成本分摊到更多交易上,亚马逊的费用理应下降,但亚马逊没有这么做,因为很少有其他在线零售平台的竞争压力迫使亚马逊降低收费要求。如此一来,来自入驻商户费用的利润构成了亚马逊获取剩余价值和确立市场主导战略的关键。
(三)平台企业对用户的间接剥削
当前,平台企业实际控制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购物信息,他们经常使用这些数据信息为自己的生产过程服务,其产出的数据产品能够为满足用户需求提供软性服务。但存在部分平台企业通过非法手段采集用户数据,并将其作为价值增殖的手段。这里首先涉及一个核心问题,即数据产权界定。一种观点认为,用户的个人信息归企业所有,企业可以在建立数据开放共享和保障用户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开发利用数据资源。当用户享受平台企业的某种软性服务时,企业可以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发数据产品以满足用户的某一方面需要。数据产品服务市场主体时,可以为信息匹配、市场决策、实时物流、运输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个人信息记录了关乎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信息,平台企业在采集数据时必须要经过用户同意和授权后方能使用。但事实上,用户总在不经意间将个人数据提供给了平台企业,并被平台企业无偿获取,于是平台企业便名正言顺地获得了数据的使用权。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平台企业对个人数据的采集应遵循越少越好的原则。关于数据交易最好的策略就是要建立公平自愿前提下的数据产权机制,对其进行规范引导,使其服务于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但不排除部分平台企业间接剥削平台用户的现象。当前,人们的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日益模糊,平台用户成了内容生产者,很多情况下用户无意将其数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在平台企业上进行搜索、浏览和购买等行为的数据信息,却成为平台企业囤积数据资源的重要生产要素(程增雯,2021)。用户在平台上浏览的时间越长,平台就可以掌握越多用户的偏好信息。平台企业在获取用户自主或无意间提供的数据后,直接加工成商品卖给了广告商,再针对目标用户投入大量广告信息,引诱用户完成平台指定的消费过程。以亚马逊为例,用户愿意花费在亚马逊上的时间几乎是业余时间,由于业余时间机会成本低,用户自身容易成为无偿生产数据的免费劳工。因而用户无意间提供给亚马逊的数据就越容易被平台垄断,亚马逊平台加工成的数据产品越多地出售给广告商,广告商也就越多进行定点广告投放,使用户完成平台指定的消费过程。亚马逊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实时监控平台上的用户动态,并利用算法、程序类的直接产品持续吸引更多用户的流量,以实现价值增殖。
四、平台经济的生产集中及市场垄断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依循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在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迫使资本家通过资本集中和资本积累的方式消灭单个资本的个体独立性,许多小资本转化为少数大资本。资本家为了巩固其市场地位往往会加剧竞争的激烈程度,进一步推动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而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日益发展,使资本规模越来越集中并内生出垄断(马克思,2004)。平台经济仍然适用这一原理,而且平台企业的独特生产过程使其更容易走向生产集中。一方面,平台企业基本生产资料即大规模数据中心建设所需巨额资本投入成为新进企业的进入壁垒,限制了平台行业的竞争;另一方面,平台企业的劳动产品算法和程序能够帮助平台业主有效匹配市场供需,节约交易费用,而且平台企业的网络外部性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效应能够有效限制竞争。因此,可以说,平台企业生产过程的特征正是其垄断势力的来源。
(一)平台经济劳动资料带来的市场势力
数据库对平台企业至关重要。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据库发展研究报告(2021年)》显示,2020年中国公有云数据市场规模为107.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36.1%;以阿里云、华为云、腾讯云为代表的头部云服务商公有数据库总营收约占中国公有云数据库市场份额75.5%。大型平台企业发挥集群规模的优势,且投入大量高科技人才,开发出独特算法和程序类的直接产品,以降低新型硬件成本,提升数据库的性能。而初创平台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投入有限、创新能力不足,在数据库建设上弱于大型平台企业,在抢占市场份额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平台经济生产过程带来的市场势力
平台的本质是交易网络,具有网络外部性。在网络外部性条件下规模经济持续扩大,其与平台创新的知识产权赋予的垄断地位相结合,容易导致平台产生垄断。
一方面,平台企业中新进入者的市场进入壁垒较之传统市场进入壁垒更明显。平台企业通过加快技术覆盖面和更新周期以及产品市场扩张速度,以达到建立更大市场规模的目的。平台企业凭借已掌握的平台供需方信息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借助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等劳动资料开发出更多的劳动产品,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对于新进入者来说,他们既要面对研发技术平台的时间和金钱耗损,同时还要面对各种研发阶段可能带来的市场预判风险,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平台企业在研发、产出劳动产品的过程中,其创新知识产权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增加了新进入者进入的阻碍。因为平台企业间的竞争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平台创新的基本保障。由于平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要素对平台创新的知识产权因素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旦平台企业掌握到某项专利保护就会赢得某种技术优势,这对于新进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市场壁垒。
(三)平台企业独特劳动产品带来的市场势力
平台生产的独特算法、程序类的直接产品和数据间接产品能够更为有效匹配供需,因此供需双方对平台高度依赖。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他们匹配供需信息都需要经由平台交易实现,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平台对供需双方的特定权力。
平台企业之所以能够正常运转,主要是其供需平台一端连接着生产,一端连接着消费,两者相互作用。一方面,平台企业借助平台将互联网供货订单集中到指定平台参与分配,通过对数据的开发和维护,使供需双方拥有稳定、便捷的供货渠道,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这样强大的整合能力,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从生产到批发再到零售的垂直链条。对于生产者来说,他们依赖平台以最短的时间直接找到原材料和市场,节约业务来往成本,实现再投资和再生产。另一方面,在传统产业中,在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时,特定产品的服务和需求替代性构成其经营者所受到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约束性力量。但是,平台经济背景下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的存在,使消费者对先进入市场的算法、程序类的直接产品产生长期依赖。而且随着平台新加入者的进入,不仅不会增加现有平台使用者的成本,产生竞争效应,还会通过网络外部性带给其正收益。此外,在锁定效应的作用下,消费者受长期熟悉的操作习惯和更换渠道的高转换成本的影响,不再考虑选择其他更好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平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利用上述三者实现对平台供需双方的控制。随着数字平台规模的扩大,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等劳动资料催生了更多的算法、程序类的直接产品,供需对接和匹配效率得到提升。平台企业正是看到了供给和需求双方在多边平台的集聚效应中所激发的消费和生产活力。对此,平台企业初期采取渗透定价⑥渗透定价:指初期采取低价甚至免费策略吸引顾客,占领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以补贴前期亏损。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获取市场份额和支配地位。为获取更大收益,平台企业甚至借助掠夺性定价⑦掠夺性定价:又称驱逐对手定价,指企业为了把对手挤出市场和吓退试图进入市场的潜在对手,而采取降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策略。行为,驱逐竞争对手占领更多市场,同时对相对较弱的企业采取收购方略,并通过“赢者通吃”的竞争驱动力,建立市场壁垒削弱市场参与者平等进入该市场的权力,以获得更大利润(霍梅妮,2021)。平台企业可以尽可能多地通过搭售行为⑧搭售行为: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对购买和服务的产品内容加以控制,对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选择加以限制。例如,谷歌此前始终免费提供安卓手机操作系统的付费版本。但为了能使用谷歌广受欢迎的应用店,该公司要求制造商安装谷歌的捆绑套餐,其中包括Chrome浏览器和谷歌搜索⑨资料来源:谷歌回应欧盟制裁 不再强制安卓手机制造商预装其应用[EB/OL].新浪网,2018-10-17。。同时,平台企业为供给方提供交易平台,并且要求供给方给平台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获得足够多的平台扶持和减少中间交易手续费。为此,供给方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精准对接消费方以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平台企业正是由于掌握巨大数字资源,能够在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的作用下使供给方依附于指定的平台之上,并加强对供给方的控制,导致其容易走向垄断。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剖析平台经济生产和垄断的实质,得到以下研究结论:第一,平台经济的生产是一种有目的性的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活动,其以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等为劳动资料,以消费者偏好和生产者技术信息为劳动对象,生产出算法、程序等直接产品以及数据等间接产品。第二,平台资本的根本目的是最大化占有剩余价值,一方面通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对其雇佣员工进行直接剥削,另一方面利用数据资本对平台入驻商户以及用户进行剥削,获取其占有的部分剩余价值。第三,平台经济的独特生产过程使其容易走向生产集中,生产集中又内生出平台企业的垄断。一方面平台企业所需大规模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入形成了壁垒,另一方面平台上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平台算法、程序和数据的锁定使其形成路径依赖,导致“赢者通吃”的垄断格局。
遏制平台企业垄断,推动平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资本追求无限剩余价值积累的内在本质决定其必然利用平台经济生产过程的特征获取垄断地位,甚至出现资本无序扩张、滥用市场地位现象。为此,一方面政府要承担反垄断职能,推动平台经济的竞争,另一方面要发挥国有资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发挥国有资本在平台建设,特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性强的平台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第二,初创企业之所以难以进入大型平台企业控制的商业领域,源于后者对数据的占有和垄断,因此,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从而鼓励初创企业在现有数据基础上加强应用开发,从而推动平台经济的竞争,打破现有平台的垄断。第三,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平台企业内部用工和依托平台的灵活就业用工的监管,建立完善灵活就业用工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