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2022-02-06王树平刘晓静
□肖 培 孙 倩 李 巧 王树平 刘晓静
科技服务业是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市场化服务的新兴产业,主要为科研活动提供创新规划、专利布局、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是科技资源合理调配以及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当前,科技服务业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产业创新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具有推动作用。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一)科技服务业产值情况对比分析。随着产业结构不断调整,2015年~2017年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与地区总产值的占比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分别为4.33%、4.82%和5.34%。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产值年均增长率为16.05%,2017年科技服务业总产值占全市服务业的10.35%。石家庄科技服务业产值虽在省内领先,但与北京、天津的差距悬殊,仅为北京的3.96%,天津的12.74%,不足合肥的1/2。
(二)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情况对比分析。2015~2017年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在2016年增长明显,达9.76万人,但2017年又有所下降,为9.37万人。石家庄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在省内居首位,2017年石家庄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占全省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数29.83%,但较京津和其他省会城市差距较大,仅为北京的2.45%,天津的8.77%,合肥的23.31%。
(三)科技服务业成果转化情况对比分析。2015至2019年,石家庄市专利申请授权量以平均每年26.37%的速度增长;年签订技术合同数稳步增长,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从2015年的52.6亿元增至2019年的106亿元,成交额度在四年内翻了一倍多,居全省首位。但与京津和其他省会城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程度相比差距明显,北京各项成果转化数据在国内遥遥领先,2019年专利申请授权量为石家庄的9.50倍,技术合同成交额则达石家庄的53.73倍。石家庄专利申请授权量虽超过了太原,但太原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1.3件,是石家庄的2.93倍。
(四)科技服务机构现状。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682家。其中,科技创新服务类188家,技术创新服务类302家,综合科技咨询类172家,技术交易类20家,服务类别全面,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业体系构架基本形成。截至2019年底,石家庄重点实验室75家,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部共建2家,省级69家,占全省的38.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37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61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2家,市工程研究中心11家。各级孵化器33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8家,省级25个;各级众创空间127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28家,省级69家;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达14家,占全省的15.7%。各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3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4家。这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资源,在促进技术集成创新,实现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上可见,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在产值规模、专业人员、专利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与京津及其他省会城市相比差距明显。石家庄要立足发展现状,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创新环境、丰富科技服务内容、提升科技服务质量,推动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支撑全面建设现代省会,科技强市发挥更大作用。
二、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服务各环节能力有待提升。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仍是制约石家庄市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软肋。二是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滞后。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市场化运作有待加强。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及科技服务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市场化运作,而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在逐步市场化的同时仍面临诸多困境。
(二)发展规模偏小,缺乏总体发展规划。产值总量少,服务业占比低,人员工资水平没有明显增长,技术成交额总量低,这些都说明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总体发展规划,政策不配套,力度不够。近年来,政府在资金、政策方面对科技服务业扶持力度有限,且多为宏观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缺乏细节政策措施及制度的把握,很难促进科技服务业的深入发展。在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上呈现出数量规模发展较快,效益规模明显落后的现状,导致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后劲不足。
(三)缺乏激励措施,科技服务业人才匮乏。石家庄现有人才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与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与京津相比差距更大。科技服务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的是一大批精通技术、市场、管理和法律等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而目前,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人才短缺,尤其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更是匮乏。另外,石家庄市现阶段科技服务机构仍以体制内机构为主,科技服务人员难以分享到创新收益。科技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亟待建立完善的科技服务政策体系。为了推动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市政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制定文件的同时,政府还要根据发展过程中实际出现的问题对政策进一步细化,从根本上真正扶持到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使政策落地见效。另外,需要政府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时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并将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五)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功能不全面,发展结构不合理。全市共有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中,综合咨询类服务机构只占1/4,技术交易类服务机构只有不到3%,科技咨询和技术转移机构数量偏少。现阶段石家庄市在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普遍存在对科技政策获取、科技项目咨询、专利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愈加凸显石家庄市科技咨询、技术交易类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水平质量偏低,服务功能不够强大的问题。
三、推动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科技服务环境建设。
1.做好顶层设计,提振科技服务新业态。构建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全方位政策体系,重点深化科技评估体制改革,理顺产学研合作机制,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建立省会科技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省会科技服务业协会,完善行业交流与自律机制,推动科技服务资源集成利用,协同共享;尽快建立科技服务认定、评估、奖励的标准化体系,大力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
2.建设重大科技服务平台,搭建京津冀协同创新载体。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跨区域、综合性、网络化的科技服务集成平台,让各类市场主体在京津冀共享互通互联,推进科技服务及要素在线交易,助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以正定新区、高新区等为依托,积极扩大和深化与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自贸区的合作,推动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技术创新平台落户石家庄。
3.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技术交易市场网络。积极落实《石家庄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尽快把石家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搭建起来,依托北京中关村技术交易中心、天津北方技术交易市场、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中心、石家庄科技大市场等,建设创业孵化体系和经济创新服务体系,把京津的科研成果吸引到石家庄。
4.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柔性流动。近年来,石家庄出台了多项人才政策,但要吸引并留住高精尖人才,石家庄需要推出一揽子人才培育引进机制,特别要做好针对北京和天津以及雄安新区人才的引进,构建京津冀人力资源共享及交流培训机制。利用研究资源,科研项目等条件引进高级人才留住高级人才,通过科研人员交流项目的方式促进人才柔性流动。
5.出台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助推全产业发展。对科技服务业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广泛调研,深入了解目前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制约因素,研究出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推动科技服务全产业快速、高效、有序发展。
(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
1.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孵化围绕石家庄市“4+4”现代产业发展,以石家庄科技服务中心为重点,加快推进针对各产业的专业孵化服务机构的建设。采取“创投+孵化”的发展模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服务的新模式。完善科技创业创新载体绩效评价体系。科技金融以服务创新创业、扶持科技型企业为重点,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银行发展。
2.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或自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高校院所、科研院所面向企业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积极引导各类科研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长效机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组织等提供市场化服务。
3.综合科技咨询服务机构。一是科技咨询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高科技咨询服务水平。面向全市科技创新咨询需求,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管理咨询等特色科技咨询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法律、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保护维权、运营实施等服务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探索知识产权交易与综合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建设石家庄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检验检测认证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运营,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测试方法、技术等基础能力提升,发展面向设计、生产、售后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创新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模式,构建信息化综合服务新业态。加强第三方检验检测。推进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市场化转型。
4.技术交易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石家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注重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加强多种形式的市场化运营,面向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交易服务,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最大化。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立技术转移联盟,促进技术转移机构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