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率先开展用地审核“模块化”管理
2022-02-06张晟南
辽宁自然资源 2022年5期
文/张晟南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用地审批效率,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服务项目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自2022年5月始,在全省开展用地审核“模块化”管理,打造辽宁行政审批管理新模式。
用地审核“模块化”管理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管理方式创新转变的重要举措,既加强了横向沟通协调,又加强了纵向业务指导。该管理改变了以往用地报批审核方式,而将用地报批审核内容划分为用地基本情况、用地面积、权属、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划补、土地征收、供地政策、用地标准、行政复议、土地复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地灾评估、违法用地查处、信访、新增费16个业务单元,在征地公告期内,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核、谁指导、谁督办”的原则,主动服务建设单位,“下沉式”指导下级自然资源对口业务科室,执行统一的建设用地审核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业务单元审核工作。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就在用地预审、先行用地、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工作中提出“模块化”管理概念,经过两年多以来的实践和总结,最终决定建立建设用地直报制度,并下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建设用地直报制度的通知》。《通知》详细规范了建设用地审核标准及报批流程。使每个模块并行推进,成熟一块审核一块,组卷工作进行到哪个阶段,审查工作就完成到哪个阶段,从而使征地组卷工作完成时,所有模块审查完毕,原有天的审核工作最终压缩至天。使以往“串联式”的工作模式改为“并联式”,极大缩短了审批时间,达到“效率可控、流程清晰、责任明确、限时督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