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源头治理货运车辆超载方法研究

2022-02-06

大众标准化 2022年3期
关键词:出厂源头主管部门

李 强

(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北 唐山 063000)

1 公路运输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我国公路网建设越来越完善,公路运输凭借其适应性强、灵活、安全、高效等诸多优势,已成为货物运输的主要交通方式,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如加强区域间、城市间、企业间的联系,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区域竞争力。区域经济实力的增强,会使更多资金投入公路建设中,推动公路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因此,公路运输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2 超载运输的产生原因和危害

车辆超载是指运输车辆所载的货物质量超过车辆额定载质量。特别是在运输钢铁、煤炭、矿石、砂石料等产品时,车辆极易发生超载运输。超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谋取利润、减少运输成本而铤而走险,牟取暴利是造成超载超限运输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其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供过于求。公路货运具有从业人员学历和年龄限制较低、收入较高、贷款购车便捷等优势,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货运行业。当运力供给超过实际运输需求,为了争夺货源,运价就会降低,运价降低到一定水平就只能以增加单次运量盈利,于是超载车辆越来越多。二是路面治超力度不足。当前治理超载主要依托于固定治超站,在周边执法。超载车辆通过绕行治超站、昼伏夜出的方式逃避执法检查,与执法人员“捉迷藏”,超载车辆很难根治。三是源头治理难度加大。非法改装车辆和非法拼装货物是超载运输的两个重点源头,执法部门取缔非法改装点和非法二次拼装点后,违法人员通过换场地、换名称方式再次从事非法改装和拼装,屡禁不止。

超载运输的危害极大,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超限运输使公路使用年限变短,使公路桥涵不堪重负。超载货车的总重和轴载量超过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车辆重量的增加与其对路面的损害呈几何倍数增长,造成路面网裂、变形,出现坑洞,桥梁涵洞拱圈开裂、桥墩变形,不仅降低了运输效率和行车质感,还大幅增加了公路桥涵的养护费用。二是超载运输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超载车辆一般都经过改装,车辆安全性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容易出现刹车失灵、侧翻、爆胎等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影响运输行业的公平竞争。超载车辆因其装载货物多,即使运费较低仍可以盈利,而同样运费情况下标载运输很难盈利,于是不超载不赚钱,更多的人加入超载运输队伍,运费进一步降低,出现了恶性循环、恶性竞争,严重妨碍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3 货运车辆超载主要治理措施

为维护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均采取多种措施,打击超载车辆,目前治理措施主要是从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两个方面结合开展。路面治超主要依托建于重要交通干道的固定治超站点开展巡查,对治超站周边道路通行车辆进行检测,打击违法超载车辆。源头治超,一是指治理超载车辆的生产源头,车辆为了实现超载运输,大多需要经过改装,小部分是生产厂家违法生产。首先是对货运车辆生产厂家加强监管,监督其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生产车辆,并追究生产违法车辆厂家责任。其次是对货运车辆改装厂家进行摸排、清理,对查扣的改装车辆进行溯源调查,取缔非法改装点。二是指治理超载车辆的装载源头,即货运源头单位。对车辆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管,防止超载车辆出厂上路。文章所述的源头治超指的是第二种情形,主要研究如何加强对车辆装载源头单位监管,下文所述“源头治超”均指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管理。

4 源头治超发展现状和治理方法研究的必要性分析

货运源头单位指从事砂石料、铁粉、煤炭、钢材、水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的企业和港口经营企业、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及其他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和执法力量构成等因素的差别,各地源头治超发展水平不同,管理方式也有区别。在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如何监管、货运源头单位如何落实责任等方面仍然需要不断地学习、探索和实践。因此,对源头治超方法地研究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迫切的,应从政府、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货运源头单位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不断完善源头治超管理方法、提升源头治超工作水平。

5 源头治超工作方法研究

5.1 政府治超领导机构工作方法分析

5.1.1 设立治理超载领导机构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置治超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领导辖区超载车辆治理工作。治超领导机构可下设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两个部门,部门间加强协作,共享车辆运行数据,共同开展超载车辆治理工作。

5.1.2 明确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职责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明确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的监督管理。

5.1.3 开展货运源头企业公示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摸排,由政府确认后经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同时,应及时对新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其组建源头治超办公室,尽快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5.1.4 提供有效的经费保障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将源头治超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足额及时拨付。

5.2 货运源头单位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工作方法分析

5.2.1 建立源头治超管理机构

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成立源头治超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人员、车辆和设备应根据源头企业分布、巡查距离远近、路况等合理安排,满足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和派驻需要。

5.2.2 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部门源头治超监管职责,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管,监督其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一是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或派驻。主要检查货运源头单位的培训情况、出厂车辆登记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条件允许的主管部门,应向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派驻执法人员,进行24小时监管。二是对路面治超查扣的超载车辆开展倒查,对违规的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货运车辆进行处罚。

5.2.3 制定相关制度

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图表,并在源头治超办公室悬挂。包括: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分工图、货运源头单位分布图、货运车辆超载认定标准图、巡查人员岗位职责、派驻人员岗位职责、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

5.2.4 建立源头治超各项基本档案

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建立货运源头单位管理档案,主要有以下几类:①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档案。作为货运源头单位的直接主管部门,应建立货运源头单位的基本档案,掌握货运源头单位的货物吞吐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工商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生产情况登记表,以及主管部门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的依法装载责任书等。②执法人员培训档案。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每年开展源头治超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包括治超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要求等,并留存培训记录、签到表、试卷、照片等。③货运源头单位巡查记录档案。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妥善存档。巡查记录应如实记载巡查时间、货运源头企业各项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出厂车辆装载情况等。④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档案。将货运源头单位报送的车辆出厂登记表认证核实并妥善存档。⑤处罚案卷档案。主管部门应开展严重超载车辆倒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建立对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货运车辆的处罚案卷档案。⑥源头治超宣传档案。主管部门应制定源头治超宣传方案,定期开展源头治超宣传,妥善保存宣传的内容及活动影像等。宣传方式包括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播放宣传片等。⑦整改档案。对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应及时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过程、措施和结果等详细记录、存档。

5.3 货运源头单位源头治超工作方法分析

货运源头单位作为源头治超的主要责任单位,应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加强对出厂车辆的管理,严防超载车辆上路。货运源头单位主要工作如下:

5.3.1 源头治超组织机构建设

货运源头单位应组建源头治超办公室,明确装载、计重、开票人员职责。办公室应悬挂源头治超相关制度、图表:包括源头治超组织机构图、办公室职责、装载登记制度、统计制度、培训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停复产报备制度等。货运源头单位车辆出厂磅房作为源头治超的主要工作场所,内部应悬挂源头治超磅房管理制度和装载、计重、开票人员职责。磅房外悬挂货运车辆超载认定标准,以及提示驾驶员依法运输的提示牌、警示牌等。

5.3.2 源头治超档案资料

①培训档案:货运源头单位应定期对装载、计重和开票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源头治超工作能力,并妥善保存培训记录、签到表、笔记、试卷等,建立培训档案。②装载登记档案:计重人员应对全部出厂车辆进行登记,记录出厂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货物信息、出厂时间等。出厂车辆信息登记表记录了全部出厂车辆信息,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材料,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报主管部门备案。③巡查记录档案:货运源头单位应将主管部门填写的巡查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检查。④整改记录档案:对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货运源头单位应认真整改,将整改过程、措施、结果等资料妥善保管。⑤收文档案:货运源头单位应将主管部门下发的源头治超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填写收文记录。

6 源头治超新方式、新方法的分析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治超成为超限超载治理的重要手段。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6.1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

传统源头治超监管方式为巡查或派驻监管,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之货运源头单位分布广泛,难免出现监管漏洞,给一些违法超载运输者以可乘之机。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封堵监管漏洞,许多地方都在试点源头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将货运源头企业的磅房与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的平台对接,出厂车辆的车牌号、装载货物、重量等数据可实时传输给主管部门,并能够发出超载警报,提醒执法人员有超载车辆出厂。实现了对货运源头单位的24小时动态监管,执法效率显著提升。

6.2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国内的治超工作还未形成统一体系,省市治超工作力度也不尽相同,大多是依靠经验来执法,尤其是在源头治理上,大量的治超数据未得到有效挖掘利用,治理成效并不显著。随着源头治超工作的不断深入,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超载车辆出厂现象大幅减少,但公路上仍有大量超载车辆运行。通过研究发现,一些货运车辆从货运源头单位出厂时并不超载,而是出厂后进行二次拼装,二次拼装场地成为超载运输的重点源头。由于二次拼装场地比较分撒、隐蔽,执法人员很难及时发现。大数据技术通过分析货运车辆长时间停止地点的坐标,与数据库中的企业信息进行比对,排除加油站、饭店等常规停车点后,发现疑似的二次拼装点,为执法人员提供车辆装载源头信息,有效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

7 结语

车辆超载需要多方位综合治理,源头治超是一项长期工作,相关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政府、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和货运源头单位三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立足难点多角度综合整理。积极使用新技术,推动源头治超工作不断创新,完善源头治超监管机制,不断改善道路运输行业环境,让交通运输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猜你喜欢

出厂源头主管部门
《安徽园林》通过省主管部门年审
向源头学诗艺
我国环境立法的演变
常回源头看看
抓源头 技术改造关键环节
源头
对太湖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
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探讨
2014年9月17日氯化铵出厂参考价格
2014年9月17日硫酸铵出厂参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