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行动计划》发布
2022-02-06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7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发布《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紧扣《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十四五”时期标准化发展的总体部署,以重点工作为牵引,就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提出具体要求,旨在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行动计划》采用重点任务逐一列条的方式,共33条,结构安排上与《纲要》框架内容相对应,分3个板块。
第一板块:主要围绕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由第一条至第二十一条构成。
第一条是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对应《纲要》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条是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对应《纲要》第二部分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第三条至第八条分别是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对应《纲要》的第三部分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分别是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对应《纲要》的第四部分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分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对应《纲要》第五部分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分别是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对应《纲要》第六部分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第二板块:主要围绕标准化自身发展,由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条构成。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分别是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对应《纲要》的第七部分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分别是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对应《纲要》的第八部分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第三板块:由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构成,分别是健全激励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宣传引导,对应《纲要》的第九部分组织实施。
比如,《纲要》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方面提出,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行动计划》在第三条“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对应强化了具体落实,要求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同时,明确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据悉,《行动计划》在制定过程中,已经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行动计划》全文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https://gkml.samr.gov.cn/nsjg/bzjss/202207/t20220708_348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