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2022-02-05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
文 谭 鑫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对云南来说,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就是要努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逻辑关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先决任务,乡村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后续延伸,两者内容互融、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支撑。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得到历史性解决,但是相对贫困依旧存在并将长期存在,这是“三农”问题新的历史起点,只有解决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才能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后续延伸。乡村振兴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问题,是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解决乡村相对贫困的长久之计,具有整体性和长期性,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借助其区域经验继续发展的后续性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而乡村振兴战略借助其经验顺势而上,聚焦农村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等全面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战略性延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借助乡村振兴保证其稳定性和延续性,乡村振兴需要借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累的经验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现状
特色产业有机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期间,在原有扶贫产业基础上,云南省继续推进特色产业促乡村发展,通过“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结合云南省8大优势产业,延伸创建20个具有高质量的“一县一业”示范县,巩固云南省主导产业发展。同时,在原有示范县的基础上,充分结合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出每个示范县10个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实现特色产业的有机衔接。
相关政策有机衔接。脱贫成果不稳固是现阶段云南省基本省情,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合理设定过渡期,继续实施帮扶政策并出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及《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继续做好后续政策帮扶支持,实现相关政策有机衔接。
乡村治理有机衔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是基础。为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乡村振兴,云南在坚持党建引领基础上继续推进“三治融合”发展,加大力度提升治理水平,推进“村民议事委员会”开展工作,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新格局及创新构建乡村有效治理新格局,实现乡村治理的有机衔接。
帮扶机制有机衔接。云南省在原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平台、三机制”:一是建立救助平台,对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及帮扶;二是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三是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完善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完善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人口技能的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及创新培训方式,实现就业帮扶全覆盖,实现帮扶机制有机衔接。
组织领导有机衔接。在原有的组织领导基础上,云南省提出继续完善党组织领导,建立党务、政务、财务公正公开机制,完善村级议事程序,全面推行“三会二公一评”和“四议两公开”等村级民主工作模式,强化组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实现组织领导有机衔接。
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困境
云南省目前有机衔接存在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从脱贫攻坚过渡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帮扶机制、评价机制、考核机制等体制机制需要过渡调整,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也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力度衔接不够。乡村振兴工作涉及的多部门有机结合不够,还未形成合力。三是长效产业缺位。囿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阶段性和紧迫性,不少产业扶贫项目没有建好长效发展机制,加之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持续性差、项目总体产值较低,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足。四是政策衔接不够有效。财政、金融服务、土地等相关政策还未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基层的相关人员在吃透有关衔接方面的政策上还有待提升。五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一方面,农户内生动力不足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中最大的障碍,一些农户受小农思想限制,自身素质较低,安于现状,致富信心不足,缺乏致富能力;另一方面,乡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突出,乡村留不住人。六是有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落后。不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和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农业污染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难题。
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路径
做好体制机制的有机衔接。一是借鉴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尽早研究出台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二是根据脱贫摘帽的进度安排,适时调整并优化各级乡村振兴的协调机制,指导贫困县区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三是完善落实项目衔接机制,科学研判脱贫攻坚项目中需要延续和升级的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的项目规划中。四是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在乡村振兴初期应借鉴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保持工作力度的有机衔接。一是建立必要的乡村振兴帮扶机制,解决乡村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做好“大扶贫”格局与“大振兴”格局的衔接。严格落实好联系单位带头扶贫转变为带头振兴的责任机制,发挥部门优势,组织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不断拓展社会参与乡村振兴领域,切实整合扶贫、民政、农业等对口资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三是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帮扶力量,按照经济区、流域分布,连片整体推进,使乡村振兴在“党政牵头,乡村自主,群众积极,部门结对,干部帮扶”中齐聚合力,夯实基础,加速推进。
做好产业融合发展有机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快优化升级、促进产业融合。产业融合鼓励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农旅结合、城乡互动。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高农业产品的知名度,延长农业产品产业链,实现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提高农业附加值。二是全方位、多维度统筹布局,在产业配置上实现长效主导产业和短效特色产业间精准有序衔接。三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努力走出一条人无我有、科学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道路。
推进政策的有机衔接。一是现有政策的衔接。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抓紧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适应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变,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二是脱贫攻坚相关举措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衔接。把临时性帮扶政策转成常态化支持政策,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避免“政策悬崖”问题的出现。三是改革措施的衔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有效破除制度弊端,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做好人才和工作队伍的衔接。人才和工作队伍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动能。一是激发农户主体的内生动力。做好农户的思想引领工作,让其真正自觉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真正成为有自觉有自信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二是乡村振兴队伍的衔接。农村当下急需专家学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外引专业技术人才,内培新型职业农民,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回乡创业发展。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对于个体农民要大力推进新型农业技术的培训,增派科技人员指导现代化农业。对于外来的“新农人”也要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充分鼓励和支持产业、项目的发展,让他们看到发展的空间,让他们留得住。培育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衔接。一是抓好生态观念的衔接。生态振兴要继续以“两山”理念为指导,将生态振兴与产业振兴融合起来,推动生态资源向资产与资金有序转化,源源不断地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二是抓好生态方式的衔接。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好的生态和环境,要在乡村振兴中转化为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新动能,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三是抓好生态方法实施的衔接。采取法律方式保证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切实落地,通过立法来保护乡村整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