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
2022-02-05张正军刘小曼
张正军 刘小曼
问题背景:声誉机制的重要性与声誉建设的不足
论及公共组织管理的特点,既有研究的一种做法是将其与私人组织特别是企业进行比较并示明:公共组织无论在管理工具还是管理效率方面都存在差距,因此应向企业学习或取经。这种比较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公私组织在诸多维度上存在的差异,然而据此断言公共组织在管理机制上只存在劣势则是颇具误导性的偏见。公共组织管理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乃至军事等领域的成功案例表明,主要不是管理能力、管理技术或管理机制方面的局限,而是目标、使命、待解问题等方面的特异性,使公共组织在管理维度上留下了不及私人组织的印象。声誉机制是能够矫正或修复公共组织局限或劣势的管理机制,并可为公共组织管理赋能。关于声誉的定义或概念解读虽存在争议,但其对组织生存发展有重要影响却是多数学者的共识。如好声誉是一种福利或荣耀,能带来对组织的尊重或信任;是一种稀缺资源或无形资本,能给组织创造获益机会。声誉的价值和影响使其在组织行为调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组织运行和管理可资利用的调控机制。组织管理的中心任务在于提高组织及其成员在特定的组织目标与环境下的行动协调度以及合作效率,声誉调控的核心功能恰好在于促进这种协调与合作的达成。如好声誉有助于增进组织及其成员间的了解和信任,提升彼此间的包容度与合作意愿;好声誉利于激发组织及其成员采取道德行为的自觉性,抑制信息偏在条件下的机会主义,具有隐性契约、行为担保或抵押品的功能属性,利于合作关系的持续和稳定;(1)Ryo Oda, Yuki Niwa, Atsushi Honma, Kai Hiraishi,“An Eye-like Painting Enhances the Expectation of A Good Reputation”,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Vol.32, No.3, 2011,pp.166-171.好声誉会诱导或强化组织及其成员的利他举动或组织承诺行为,促进人与人和组织与组织间的相互同情或尊重,利于合作的达成或维系。
声誉在组织运行中的功能很早就引起企业管理研究者的兴趣,21世纪以来也越来越多地为公共管理研究者所关注。(2)Edgar O.Bustos, “Organizational Reputation in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81, No.4, 2021, pp.731-751.公共管理学者不仅发现好声誉是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重要且积极的影响因素,利于改善公共组织与公众的关系,提高公共组织的合法性、可信性或自治权;坏声誉是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不可轻视的消极因素,会降低公共组织的权威、可信性或自治空间,削弱公众对公共组织的理解与支持;而且意识到声誉是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特征的重要解释变量,是有效认知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特征的关键因素。(3)Sjors Overman, Matthew Wood, Madalina Busuioc, “A Multidimensional Reputation Barometer for Public Agencies: A Validated Instru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80, No.3, 2020, pp.415-425.事实上,公共组织管理具有特异性,这使得声誉作为一种调控机制在公共组织管理中发挥着比私人组织更重要的作用,是公共组织管理机制的一种比较优势。如公共组织运行对声誉有更高的需求,因为公共组织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及绩效度量的困难往往导致严格的外部控制失灵,这凸显了道德自律在行为调控中的重要性,而声誉的功能之一则在于促进道德自律的形成。公职人员有更强的声誉偏好,因为在社会分工和职业规范约束下,他们对职级提升以及政治声望有更高的追求,更重视社会舆论或个人口碑对职业生涯的影响;同时,公职人员的行为往往涉及公共利益而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更易成为社会舆论评议的对象,由此形成声誉压力,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选择。声誉机制在公共组织管理中有修复、替代或保障功能,从而实现对组织行为的调控。政府机构拥有民众授予的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定权力,亦肩负统筹建设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的责任,在公共资源支配方面有着法定的权限,因而具有较强的声誉创造、供给和分配能力,其授予的荣誉亦能得到组织成员和社会民众的认同。
声誉机制在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中的作用和比较优势表明,利用声誉的激励和惩罚功能,公共组织能够在物质条件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以较低的管理成本实现对组织行为的有效调控,将公职人员的行为纳入组织目标、政策法律和道德伦理认可的轨道。然而,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依然有较大优化空间。办事拖拉、繁文缛节等是社会场域中常见的描述公共组织的话语,同时部分经济学家亦认为,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组织系统的运行与管理,是利益最大化的个体基于“经济人”理性特征在交互作用过程中衍生的合力结果。犹如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的那样:就职于公共部门的职员既非独立于经济利益的无私者,也非身居道德高位的公益人,而是在特殊领域和条件下追逐自身利益的理性人;以公众、集体、社会利益或公共组织名义形成的成果,本质上是个人利益的某种集合,是特定生存共同体内利益相关的个体博取私人收益过程中达成的均衡。在国际范畴的公共组织管理研究者看来,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还有待提高,并往往以“官僚主义”称谓将这种声誉建设的不足与对公共组织的批评关联起来。(4)Arild Wæraas, Haldor Byrkjeflot, “Public Sector Organizations and Reputation Management: Five Problems”, 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 Vol.15, No.2, 2012, pp.186-206.这使得“官僚主义”成为批评公共组织管理不佳的负面语词,掩盖了它原本内涵的进步、理性与效率方面的积极意义。诸如此类的负面评价虽有失公允,然而其广泛流传却对公共组织带来了消极影响,削弱了公众对公共政策的理解与支持,亦会对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的绩效形成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公共组织的权威或可信性。为了提高声誉建设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共组织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公共组织的认同,公共管理者应充分研究公共组织负面形象产生的原因,遵循声誉建设的原则和规律,探讨改进声誉建设的策略和方法。
声誉建设不足的原因:一般分析和具体解读
基于既有文献对声誉概念的多种诠释,组织声誉可定义为公众在情感介入和信息不完全条件下对组织的综合性认知与评价。据此定义,组织声誉的生成存在四个不可或缺的要件。一是声誉载体,即作为声誉认知和评价对象的组织。组织声誉虽然是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产物,组织自身的存在性状、特点或运行状况,如组织的使命、职能、技术及其运行绩效等,对组织声誉的生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意义上,组织声誉虽然是一种认知和评价,却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是组织历史和现状的反映。二是声誉受众,即对组织及其管理有着特定认知并作出相应评价的公众。由于声誉是嵌套在公众网络中的综合性认知和评价,认知和评价结果如何,既取决于声誉载体的性状和质量,也取决于声誉受众的多元需要、偏好以及拥有的知识和能力状况,这种状况不仅使受众成为组织声誉生成的关键因素,也使组织声誉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三是声誉信息,即作为声誉认知和评价主体的受众或公众与作为声誉认知和评价对象的载体或组织,彼此之间存在以信息传播和加工为纽带的相互作用。组织通过不同形式的信息传递将自己的状态展示给公众或受众,公众或受众在不完全信息基础上对组织产生特定的认知和评价。因此,组织声誉对组织性状的反映未必准确,往往蕴含了公众对组织的某种期盼和信念。四是声誉情感,即基于组织的优点或魅力、组织的缺陷或失败、自身需要和偏好的状态及其伴生的情绪变化,公众将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对组织的认知和评价上,这使组织声誉内含的认知和评价受到公众喜怒哀乐情绪的影响。在缺乏充分信息情况下,公众对组织的认知和评价,蕴含了情感方面的支持和激励。情感介入弥补了信息不完全造成的认知动力方面的缺陷,却同时提高了组织声誉的主观性和可变性。(5)张正军:《公共管理研究:大问题及其理论基础》,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21年版,第461—464页。
基于此,我们可从声誉载体、声誉受众及载体与受众间的信息和情感互动关系进行溯源,探求公共组织负面形象产生的原因。这种原因既可能与声誉受众的需求偏好及认知和评价能力相关联,也可能与声誉载体的性状特点相关联,还可能与声誉载体和声誉受众间的信息沟通及情感介入状态相关联。在声誉载体方面,公共组织的负面形象往往与组织的失误情况有因果联系,既可能源自公共组织在人员、技术或制度等要素方面的不足,也可能源自公共组织在行为、态度、管理等运行方面的失误。在声誉受众方面,公共组织的负面形象往往与公众对组织失误情况的知晓有因果联系,公众所知晓的失误情况越严重、知晓的非完整或非确切信息越多,越有可能造成公众对公共组织管理的差印象。在信息沟通方面,公共组织的负面印象常与声誉载体与受众间信息传递的不足、受阻或扭曲有因果联系。组织运行和管理存在信息偏在或信息扭曲而又缺乏及时的信息更正与公开,会导致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果不为公众所知晓,从而引起公众偏离客观事实的猜疑。受众如果缺乏信息获取、理解或加工能力,或因自身价值偏好难以形成对公共组织客观公正的认知和评价,也会对公共组织产生负面印象。在情感介入方面,公共组织的负面印象常与受众的消极情绪有因果联系。无论公共组织是否及时且有效地传递组织运行和管理方面的信息,受众掌握的信息都是有限的,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公众误解公共组织管理行动的可能性。当公众对公共组织的认知或评价基于不完全信息时,情感介入作为一种补充因素促成了公共组织声誉的生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众如果对公共组织的情感是喜欢、尊敬等积极面向,便会形成对公共组织的好印象;公众如果对公共组织的情感是厌恶、憎恨等消极面向的,则会形成对公共组织的坏印象。
基于声誉要件生成维度的因果分析为公共组织声誉建设不足的溯源提供了一个研究框架,该框架呈现了公共组织负面形象产生的一般原因,却未能呈现具体的原因。梳理分析既有文献可发现,这种具体原因主要在于公共组织管理的内生局限性以及声誉受众对公共组织的偏误认知。同时,公共组织的负面印象往往与公共组织管理的某些不足有关,这可在和私人组织管理的比较中得到印证。如私营企业拥有较为明晰的利润目标和考评方法,能够对组织运行的绩效和职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更为准确和低成本的评估,便于实施更为有效的目标或绩效管理;公共组织目标的多元化及模糊性使其较难对组织运行的绩效和职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准确而低成本的评估,缺少绩效管理或目标管理实施的便利条件。私营企业有灵活多样的薪酬工具,如可通过调整薪酬的级别、结构、支付方式乃至股票、期权等调控组织管理者或职员的行为;公共组织一般只能为公职人员提供增速缓慢的制度性的职级薪资,很难像企业那样将薪酬作为立竿见影的调控工具。(6)Hal G.Rainey, Barry Bozeman, “Comparing Public and Private Organizations: Empirical Research and the Power of the A Priori”,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Vol.10, No.2, 2000, pp.447-469.相对于私人组织管理的效率优势,公共组织的比较劣势及其传播往往会在公众心中留下不良印象。声誉受众对公共组织的偏误认知主要体现为基于政治与行政“二分法”观点、公私组织的错位比较、过高期望和片面的人性假设导致的预期失败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的误解、偏见或失落感等。基于对政治行政“二分法”的信念,公众以及部分理论家对公共组织管理往往有着工具主义和效率至上的理解,当公共组织的实际管理成效与预期有差距之时,他们便会产生不满情绪和负面评价。基于对公共组织与私人组织的错位比较,部分公众或学者往往忽视营利性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将自由竞争环境中成功企业的管理模式与公共服务性的政府机构相对比,当经营不善的企业遭遇淘汰不复存在,而公共组织的服务与公众预期有差距却仍可继续运行时,公众便会对公共组织管理产生差印象。基于对自身作为纳税人、委托人或终极所有者身份的认同,公众对公共组织的运行管理有着比私人组织更高的期望与要求,这会增强公众对公共组织运行的监督力度,提高公共组织的透明度以及失误的曝光率,降低公众对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的满意度,强化对公共组织的负面评价。基于片面的人性恶或人性善假设,公众以及少数理论家往往会对公共组织和职员形成过于悲观或乐观的德性判断或道德要求,性恶论者认为公职人员是经济理性人,往往追求自利最大化,公共组织是由个体化的理性人构成的共同体,难以产生令公众满意的运行和管理效果;性善论者则认为公共组织及其成员是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的机构与公仆,当发现实际运行成效与预期有差距时,便会弱化其对公共组织的认同。
声誉建设的难题与治理原则:公共利益最大化及其体现和运用
如果公共组织负面形象产生的具体原因与声誉受众的偏误认知以及声誉载体的比较劣势相关,那么针对这些偏误、劣势开展适当的矫正活动,就可使声誉建设取得成效。譬如,通过修正或拓展公共管理的人性假设,使声誉受众认识到人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不仅有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动机,亦会有关爱他人与服务社会的利他倾向。公共组织的宗旨、理念、文化以及对成员的职业要求亦会型塑成员的素养,并对成员的行动选择形成引导与约束。公共服务动机研究已经证明,公共组织运行管理与现实的人性基础皆是多元的。当声誉受众认同该观点,就不再会片面地从“经济人”假设出发,将公共组织仅仅视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衍生的结果,对组织运行做出悲观结论。与此类似,重新反思公共组织管理与私人组织管理的比较结论可发现,尽管公共组织在管理工具方面存在不足或比较劣势,但并不能据此推论公共组织管理都是低效率的。公共组织具有的基于使命、目标、任务和环境的特异性以及应对公共问题的复杂难解性,易导致组织运行和管理过程给公众留下低效率的印象,澄清这种特异性或难解性并为公众所认同,会降低公众对公共组织的误解或抱怨。此外,公共组织还应将声誉建设视为声誉管理的基础构成部分并纳入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系统。在公共组织管理系统中,声誉管理是一种有计划地创造、分配、维护或运用声誉调控组织行为并提高组织绩效的过程,涉及声誉利用和声誉建设两方面内容。声誉利用是公共组织管理者借助组织和组织成员的名声以及对好声誉追求与对坏声誉拒斥的偏好调控组织行为的过程;声誉建设是公共组织管理者利用多种资源和方式为促使组织及其成员创造、维护好声誉以及预防、消减坏声誉的过程。声誉利用以声誉建设为前提,为利用声誉机制有效调节公共组织行为,公共管理者应努力提高声誉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为此,公共管理者不仅要重视并做好声誉建设的常规工作,而且应积极面对并化解声誉建设面临的诸多难题或困惑。首先,一致性问题,即面对不同的问题情境和多样化的公众诉求,公共组织如何在受众面前保持一致的行为,既塑造公平公正的形象,又兼顾或平衡不同受众的特殊诉求,公共组织管理者一方面须作出符合最大多数民众利益的公共决策,确保权利和服务的公平分配;另一方面,对于诸如弱势甚至困难群体等,亦须实施差异化政策。差异化政策会在某种程度上破坏组织行为的一致性,带来部分公众的不满,但忽视甚或无视多元群体情况的差异性以及诉求的多样性而实施一刀切的政策,往往会带来更大程度的不公平,进而影响公众对公共组织的印象以及综合评价。面对这种两难选择,公共组织有时必须做出不受公众认可的决定,有时则要保持非正非负的中立声誉。(7)Vilma Luoma-aho, “Neutral Reputation and Public Sector Organizations”, Corporate Reputation Review, Vol.10, No.2, 2007, pp.124-143.一致性问题带来的困惑是,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如何公平公正处理受众之间共通的以及特殊需求之间的关系。其次,“地位品”问题,即面对组织间的利益差别以及组织声誉的排他性或竞争性,公共组织如何在声誉追逐中避免零和博弈或两败俱伤的现象。组织声誉在某些范围内是一种具有排他性或竞争性的地位品。排他性意味着一个公共组织拥有的声誉,不能为其他公共组织所同时拥有;竞争性意味着一个公共组织拥有某种声誉,会减少其他公共组织对这种声誉的拥有。地位品属性不仅限制了拥有特定声誉的公共组织的数量,也可能使声誉追求具有非生产性活动的性质,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公共组织消耗了大量资源并提高了社会总成本,而公共价值的总量却未增加。地位品问题带来的主要困惑是,如果声誉竞争在某些领域具有零和博弈或非生产性活动的性质,公共组织如何对追求声誉的行为进行限制。再次,机会主义问题,即在“经济人”假设和信息偏在情况下,公共组织如何在声誉建设中控制可能存在的弄虚作假、打造形象工程、沽名钓誉等机会主义行为。为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公共组织有可能以不当方式追求好声誉,如利用信息偏在将公共资源投至产出绩效低下的形象工程,以争取政治成绩;通过不实宣传甚至弄虚作假夸大工作业绩,导致公众对公共组织管理做出名不副实的好评等。机会主义问题带来的困惑是,如果公共组织声誉的提升可以采取隐藏行动而不为公众所知晓,公共管理者如何主动地予以限制。
为消解或治理上述难题带来的困惑,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遵循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共利益最大化意味着,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共价值的创造和维护。如果某种声誉建设活动或举措有利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共价值总量的增加或维持且达到帕累托最优,则表明这种声誉建设遵循了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共利益最大化在此包含了两个要求:一是声誉建设的公共性,即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必须以公共价值的创造、维护为目的并通过公共物品的供给来实现。二是声誉建设的经济性,即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在收益或成本相对固定条件下,以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的高效率方式实现公共价值的创造和维护。为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落实,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强化并执行三个相对具体的行为原则:(1)为民众服务原则。与私人组织致力于维护少数人利益不同,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并维护全体民众的利益。当公共组织及其成员自身的利益与广大民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障广大民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当公共组织在行为选择中遇到利益诉求不同甚至有冲突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使多元诉求得到平衡与满足。当公共组织的行为选择存在一定的自治空间之时,应优先关注并满足广大民众而非组织的诉求。(2)开展生产性活动原则。生产性活动是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并增加公共价值总量的组织行为;非生产性活动是社会成本大于社会收益且减少公共价值总量的组织行为。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建立在生产性活动基础上,通过为民众创造更多的公共价值来实现。公共组织应通过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获得上级部门与民众的认可,而非通过增加对外宣传投入博取上级领导或公众的好感。(3)优先做好本职工作原则。在多种工作并存情境下,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根据社会分工原理所赋予的使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一个好的公共组织应首先做好本职工作,为公众和社会提供符合组织使命要求的优质的公共产品,从而真正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履行组织最重要的社会责任。假定一个公共组织为获取社会责任荣誉需要在两种方案中做出选择,一种方案主张牺牲或挤占正常的组织工作时间,将资源和精力投放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公益项目;另一种方案主张将资源和精力聚焦于组织的本职工作,通过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共价值的创造和维护作出贡献,辅之以非工作日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优先选择第二种方案。
声誉建设的专门化:伦理投资、策略运用和风险管理
按照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尽管声誉建设应立足于生产性活动和做好本职工作,通过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来实现,然而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的专门化活动仍然是必要的。采取积极的声誉管理行为,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或时间等资源用于组织声誉的培育工作,以灵活多样的专业化方式开展声誉建设活动,可以有效提高声誉建设绩效。根据既有的学术成果,伦理投资、策略运用和风险管理是公共组织声誉建设可重点开展的专门活动。其中,伦理投资意味着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改进可通过提高并展示公共组织行为令公众赞赏且感动的道德影响力来实现。因此,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应在组织使命的完成和本职工作的完善基础上,适当增加利于赢得诸如可信性和美德等道德声望的专用性投资,包括面向社区或弱势群体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捐赠、利用非工作日开展志愿服务等。事实上,在高效完成组织使命和本职工作维度上,公共组织应积极主动地对组织运行和管理中的不足进行自我纠偏,如通过面向公众开展满意度调查或邀请外部专家进行业绩评估,并针对调查与评估中的不足以及相关改进与完善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从而增强公众对公共组织管理声誉建设的关注与支持。随着公共组织管理与工作内容逐渐专业化与体系化,有些涉及尖端科技与深奥人文领域的内容往往无法为社会公众所熟知,及时公开并适当宣传所研发的公共产品以及公共组织的绩效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共组织管理的声誉建设,对公共价值的创造和维护也有重要意义。因此,公共组织创造好声誉的方式除了有效生产或提供合乎组织使命要求的公共产品之外,还须履行其他社会责任,据此赢得民众更多的信任和尊重。这种基于道德伦理的好评回报,会对公共组织其他方面的声誉建设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
与伦理投资突出声誉建设的情感效应不同,策略运用作为公共组织管理中声誉建设的专门活动凸显的是声誉管理的微观技巧,如一致性策略、灵活性策略、平衡策略、模糊策略或维度选择策略的使用。首先,一致性策略将言而有信、言行一致或政令统一看作公共组织获得民心的重要品质。如果一个公共组织在公共事务处理上常言行不一或朝令夕改,会降低其在民众心中的可信度而带来负面评价。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努力保持高一致性的行为选择、政策命令,有利于提高公众对公共组织的满意度。其次,灵活性策略将特定情境下的不拘一格、特事特办或随机应变的行动选择作为公共组织赢得民心的重要特质。难以避免的特殊或突发事件往往会打破公众对公共组织行为选择的传统预期,考验公共组织的应对能力。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可采取灵活政策,作为应对突发事件和不确定性问题的工具,据此规避组织决策和政策执行陷入风险或低效运行的困境,缓解公众对组织运行和管理的不满。再次,平衡策略将创造或维持不同利益相关者间的均衡关系作为维护组织声誉的一种方法。公共组织的服务对象往往是偏好和诉求不同的众多利益相关者,满足一部分公众的诉求或偏好往往意味着对另一部分公众诉求和偏好的偏离。为赢得好的组织声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在公共物品供给和分配中须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寻求平衡,力求以包容兼爱的方式表达组织意向,并做到客观公正,避免给公众留下厚此薄彼的印象。第四,模糊策略是将信息偏在和隐藏意图作为保护公共组织声誉的一种方法。为更好地创造和维护公共价值,特定条件下的神秘或模糊策略对公共组织的行为选择是必要的。在此意义上,公共组织目标的模糊性并非都有实存性,而可能来自公共管理者的策略选择,事实上,准确而清晰的目标陈述有时会暴露组织运行的不足,不利于公共组织的公共价值创造和维护。最后,维度选择策略将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作为组织管理中声誉建设取得成就的关注点。组织特征的多样性与受众诉求的多元化,使公共组织管理中的声誉建设很难在每个维度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而应当在多种维度中做出排序和选择,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到最利于公共组织声誉改进和声誉竞争力建设的领域。(8)Daniel P.Carpenter, George A.Krause, “Reputation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72, No.1, 2012, pp.26-32.成功的维度选择不仅应顾及公共组织的具体特征和资源禀赋,而且应关注公众诉求的性质、差异和压力结构。
无论是伦理投资还是策略运用,都假定好名声作为声誉建设追求的目标,对公共组织运行和管理是有益的,然而这种假定并不完全符合实际。组织声誉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坏声誉不利于公共组织的发展,是公共组织的负资产或隐性债务,为组织及其成员所排斥。好声誉有时对公共组织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譬如,声名显赫的公共组织可能对竞争者造成某种意义上的威胁,成为排挤甚或诽谤的对象;好声誉亦可能使一个公共组织及其成员变得骄傲自满甚或武断专横,助长组织和成员的虚荣心;某些声誉具有排他性或竞争性,不能同等程度地为每一个公共组织所分享,一个公共组织的所得就意味着其他公共组织的所失,这意味着好声誉带来的竞争性收益亦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破坏公共组织间的友谊。适度的声誉担忧有利于推进公共组织完善自身管理,但过度看重声誉而迎合公众评价,会形成一种束缚声誉载体的声誉威胁,有可能导致公共组织丧失自己的独立性和创造精神。面对好声誉的负面影响,及时且专门的风险控制是必要的。如果公共组织在声誉建设中能遵循落实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为民众服务、开展生产性活动和优先做好本职工作的原则,并通过伦理投资、策略运用和风险管理等方式加强声誉建设的专门化水平,将会有效提升公共组织管理中声誉建设的绩效,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共组织在社会舆论中的评价,也有利于以声誉机制建设推动公共部门治理结构的优化。中国公共组织的声誉管理和公共部门治理结构的优化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