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共同富裕的逻辑、原则与路径
2022-02-05罗文君刘先江
罗文君 刘先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因此,实现共同富裕最首要、最迫切的是城乡共同富裕。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关系思想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城乡关系进行合理分析的科学思想,坚持以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国城乡实际对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逻辑、原则与路径进行探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城乡共同富裕的逻辑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城乡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中最重要的部分,深刻把握城乡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历史逻辑是推动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坚实支撑。
(一)城乡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城乡共同富裕思想是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思考,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具体的著作对城乡关系进行论述,但他们对于城市和乡村的发展问题一直十分关注,这可以从他们的一系列著作中看出,比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义原理》《哲学的贫困》等。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关系理论是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给社会发展提供正确的思想指导,在他们看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城乡关系逐步呈现出城乡混沌——城乡对立——城乡融合三个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的城乡对立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必然。对此,恩格斯在 《共产主义原理》中写道,为了消除这种城乡对立,应“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社会全体成员才能得到全面发展”。[2]总而言之,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城乡关系的论述,城乡融合将会在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中实现,届时,城乡共同富裕也必将实现。
(二)城乡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
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进入新时代,我国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达到了我国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摘帽的目标,消除了全国范围内的绝对贫困和区域间的整体贫困,但是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反映了我国仍然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是推进城乡共同富裕必须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其次,是城乡社会保障的不平衡。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得到了飞速发展,退休养老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皆有所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初具规模,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愿望相比还远远不够,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保体系仍是我国的重要任务之一。[3]当前,农村人口参保率较低,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明显存在滞后现象,同时,还存在城乡地位失衡,城乡土地市场的二元分割现象,城乡建设用地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同地不同权,同地不同价”的现象仍然普遍,没有形成城乡人口双向流通格局,城乡居民就业限户籍、落户限学历、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较为普遍。除上述之外,城乡之间在就业、教育、产业、资源、精神生活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对于这些现实的挑战与不足,更加证实了要推动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必要性。
(三)城乡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
城乡共同富裕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城乡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城乡关系的政策实践主要从城乡一体化到城乡融合,逐步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二元体制有所缓和,城乡关系出现重大调整,在经济方面,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生产关系领域内的变革,极大地释放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在社会管理方面,城乡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渐放宽,部分小城镇开始放松对农村人口落户的限制,提高了城镇化的效率。其后,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在经济方面,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社会管理方面,逐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4]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5]通过党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积极的实践行动,城乡关系在户籍制度、公共资源、土地制度、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城乡关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加快了城乡融合,也加快了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步伐。
二、城乡共同富裕的原则
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从纵向的时间长线上看,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过程,要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从横向比较上看,是有差别的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主义;从具体内容上看,城乡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富裕,协调发展。因此,可以从以上三个维度对城乡共同富裕的原则进行更深层次的把握。
(一)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是一个长远目标,其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量力而行。城乡共同富裕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一是由于我国的国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曲折性证明了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能让我们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得失成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人民一直以来都未能摆脱经济落后的状态。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所提及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就包括城市和乡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其本质就是城乡共同富裕,没有城乡的共同富裕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最大程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也就是要逐步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这有助于防止社会主义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好高骛远的急性思想和保守不敢向前的保守思想,进而更好地做到实事求是,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对城市和农村的实际状况进行调研的情况下抓住时机发展城乡经济,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二是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条普遍规律,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人口众多、地域广泛的国家中。现代工业和落后工业同时存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高科技水平和普通科技水平同时存在。我国经济、政治制度不完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这些差异一直存在,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过程。三是当前城乡差别依然存在。从经济层面来看,城市和农村的工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也侧面反映了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中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协调程度还不够;从社会层面来看,城乡和农村在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较大,应不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和推广;从生活层面来看,城乡居民的居住方式、消费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要推动城镇化发展,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坚持有差别的而非平均主义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主体,由于身份不同、角色不同,导致对城乡共同富裕产生了模糊的认识,比如:认为城乡共同富裕就是“大锅饭”似的平均主义;是劫富济贫,需要城市无节制地接济乡村;会导致公平压倒效率,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等等。这些都是对城乡共同富裕不正确的认识,没有正确掌握城乡共同富裕的原则。城乡共同富裕不是“城乡均贫富”,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实践证明存在合理的差距会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们的创造热情,平均主义只会“养懒汉”,消退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我们追求的城乡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的城乡同等富裕,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6]城乡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富裕,也不可能做到同时、同步富裕,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久久为功。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发展起点各不相同,而且每个人的发展能力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况且,城乡共同富裕并不仅仅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它具有丰富的内涵,既包括城乡之间物质方面的共同富裕,也包括精神方面的共同富裕,它涵盖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是要把城市和乡村看作一个整体,破解城乡二元对立格局、尽力做到城乡结合,以城带乡,以乡补城,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对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充分估计,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
(三)坚持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协调发展的原则
2021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强调:共同富裕是物质与精神层面上的双重富裕。因此城乡共同富裕既要注重物质生活的丰富满足,也需关注精神生活的健康充实。进入新时代,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共同富裕发展逐步进入新阶段,但是在新型城乡关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乡村精神生活的关注度较低,城乡精神生活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是由于我国文化基础设施不平衡,我国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文化设施老旧且数量不多,质量上也不能满足人民的精神生活需求。基于此,在当前城乡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不断加大对乡村地区精神文化产品的支持,要更加注重城乡之间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7]可以看出当前人民对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的追求,一方面包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且呈现出十分具体的追求:更好的教育条件、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等;另一方面包括在物质文化需求基础上形成的精神层面的需求,如: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自由平等等。这些是所有人民内心的期盼,因此,在城乡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能只局限于关注物质层面上的平等公正,更要重视城乡精神生活上的一致和平等,把握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双重要求和双重意义。
三、我国城乡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城乡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中最本质的内容,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必须要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当前,在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不足与挑战,因此,需要积极探索我国城乡关系的本质,找到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
(一)大力促进城乡权利平等
城乡共同富裕强调的是城乡平等发展、共建共享,这并不是要求城市和乡村发展的结果一样,而是实现城乡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平等。[8]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加强一系列制度保障。
第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就像我国浩浩荡荡人口迁移的一道闸门,深刻影响着我国城乡共同富裕的进程,在整个经济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城乡户籍利益分配的失衡逐渐塑造了户籍利益二元分化的格局,户籍制度的二元化使得城镇人口因为户籍身份而享有特殊利益,比如在购买住宅、享受教育、寻找工作、参与政治等方面,这种二元格局导致社会分割,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因此必须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差异化二元格局,建立全国人口统一的可以自由迁移,没有利益差别的一元户籍制度,实现真正的人口自由迁移。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一是加强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各地区扩大居住证的服务范围,提高居住证含金量,使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等权利,努力实现居住证制度与户籍登记制度有效衔接。[9]二是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二元化的户籍制度与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存在着矛盾与冲突,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改革对人口迁徙的控制方式,改革的重点是要还人民以城乡之间的自由居住权和就业权,让每个公民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选择居住和就业的地方,从而实现城乡发展的公平与效率。[10]三是逐步完善居民身份证登记制度,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网上人口管理系统,实现跨区域、部门等多方面的信息共享。四是监督地方政府继续拓宽进程落户渠道,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对户籍制度改革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区域可以采取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同时,可以开通线上审核通道,简化落户手续,提升落户程序的便利度。
第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权利的不平等,其中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城乡土地制度不平等。要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几经调整和变迁,但仍在土地产权制度、使用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主要面临的问题有:土地增值收益难以实现城乡共享、土地资源配置难以实现城乡协调等。面对这些问题,首先,土地增值收益城乡不平等表现为城乡同地不同权和同地不同价,当农村土地所有权转让后,农民获得的只是较低的征地补偿费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被征用的土地价值会大幅度上升,但这部分增值的收益与农村集体、农村居民没有关系,这部分价值只被土地征用者享有,面对这样的情况,必须要公平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进行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提出要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地同权,让农民参与土地的增值收益分配,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成果,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同时,通过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11]其次,当前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土地资源配置主要表现为,随着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乡城迁移,土地资源在城乡间,以及城市与乡村内部的重新配置过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对于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应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治理“农村病”和“城市病”;通过土地、劳动力、资本三大要素市场的相互作用,破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实现城乡土地制度上的平衡与协调。
(二)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
2021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刊发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一文中中明确指出:“实现共同富裕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2]因此,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对于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来说至关重要。
第一,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公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13]大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以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以期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一系列城乡教育的现实困境中。首先,城乡教育发展的两极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仍然存在着教学基础设施不到位、分配不均衡等情况,城市地区的学校在网络硬件、文体活动设施等方面都明显优于农村地区的学校。其次,是城乡教育师资力量不均衡,我国农村地区的教师和城市地区的教师无论是在数量上、质量上还是结构上的差距都比较大。最后,城乡之间教育生源的不平衡,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从农村迁移到城市,农民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使得农村学校学生越来越少,甚至出现并校或者撤销学校的情况,而城市地区的学校压力越来越大,使得城乡教育不均衡愈加严重。基于此,党和政府要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大力推进农村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在进行教育规划的过程中要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破除城乡教育二元分割的局面。统筹城乡师资队伍、合理调配城乡师资资源是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一步,采取一揽子鼓励性政策吸引城市优秀教师去农村地区任教,适当合理地增加农村地区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城市和农村学校采用“一对一”帮扶政策等等。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主要包括社会保障体系缺乏连续性,覆盖面不够全面、不协调、不健全,立法不够完善等。针对这些不足之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要尽力完善社保覆盖盲区,建立多元化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就业保障功能,年轻人群的就业能力低是当前城镇家庭压力的主要因素,就业保障问题是劳动者最源头、最根本的保障;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要积极调动非政府组织的救助积极性,另一方面要继续改善当前的社会救助风气;四是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意识,通过村委会、居委会宣传、家访、网络宣传等各种形式加强城乡居民社保教育与推广,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的好处;五是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通过提供更多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来满足更多城乡居民需求。
(三)推动城乡产业共同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产业共同发展是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关键,鉴于此,提出以下两方面促进政策:
第一,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城市与乡村的不平衡发展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方式粗放,相应的社会事业的发展也明显滞后。在新时期,我国需重视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共同发展,更好地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目前,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城乡规划管理中缺乏长期而长远的规划,对于具体深入分析城乡之间的差距不够,对于城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未引起重视,比如农村污染严重问题,农村工业、养殖业对环境的破坏问题等。其次,城乡规划管理中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方式和途径,宣传力度不够,组织形式比较落后。面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有效的城乡一体化管理策略,一是要科学合理定位城乡发展的方向,实行产业定位,需求空间定位。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要进行行业关联,以城市优秀企业、事业单位为龙头,带动上下游经济和产业链的发展。同时,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积极学习借鉴优秀的城乡规划区管理经验,推动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城乡发展格局。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监督制度,要以政府为主导,落实帮扶政策、增强就业创新的动力,同时要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推进整体性建设,提高城乡规划一体化的效率与水平。
第二,加速城乡间资源要素对流,实现城乡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要实现城乡资源对流,破除城乡要素流通的体制壁垒,一方面要以农村内部现有的产业基础和资源存量为前提,坚持市场化导向,用好乡村要素资源;另一方面,积极将城市地区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经验等先进的外部要素更大范围地引入农村,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城乡资源主要就是地、人、钱三种,就土地方面,对土地制度的改革要有所突破,推动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高效率的利用,通过土地推动农村产业重构;就人员流动方面,打开城乡人口双向流通通道,在推动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的同时,大力改善乡村就业创业环境,激励外出农民工、大学生、企业家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对于资金方面,城乡资源对流离不开资本的助力,要积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大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市工商资本发展共享经济。最终形成城市和乡村之间土地、人员、资金方面的资源对流格局。关系:从农村包围城市到城乡融合发展——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制胜法宝[J].区域经济评论,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