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贸易一片绿水青山
2022-02-05林发勤陈阿丽李又强
文/林发勤 陈阿丽 李又强
(林发勤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阿丽、李又强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方向研究生)
全产业链绿色发展
2021年11月18日,商务部印发实施《“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作为重点任务被提出。绿色贸易是指在贸易中预防和制止由于贸易活动而产生的对生存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贸易如何能危害环境和健康呢?根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 )卫星拍摄的我国1980—2020年空气污染数据与同一时段中国贸易数据比对,该段时间内贸易额的增长趋势与空气污染数据趋势几乎一致,也就是说,贸易与环境污染有着清晰的正相关关系。
为了经济发展,我们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但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又要对贸易自由加以限制。如何实现二者平衡,一直以来是世界各国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规划》从标准、平台、制度和合作4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并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举措。
在《规划》中,我们更强调“坚持绿色引领”。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贸易创新的重要方向。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必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道路。
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
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是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必要前提。在绿色贸易转型过程中,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绿色贸易体系还不够健全;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国际合作和绿色标准互认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对于绿色贸易产品缺乏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追踪体系。这些因素使中国企业在绿色贸易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更多绿色贸易壁垒和挑战。因此,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构建绿色贸易发展平台,全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的任务迫在眉睫。应尽快完善绿色标准的统一认证和识别体系,积极推动国际协同互认,尽快促进低碳绿色贸易机制的国内完善和国际对接,鼓励企业争取国际碳足迹认证,使我国的绿色产品取得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同时,《规划》指出,我们要积极推进外贸企业产业链绿色发展,促进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打造绿色低碳的生产、流通与消费全产业链条。原则上做到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新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切实做好一、二、三产业的绿色发展基础建设,如农食系统全面转型、新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交通设施绿色化等。建立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相关技术研发的政府扶持与补贴,充分发挥贸易的技术进步效应。统筹兼顾经济高水平发展和环境保护,优化绿色可持续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消除环境贸易壁垒,让绿色发展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内生动能。
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
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是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重要支撑。《规划》指出,要积极推动进口贸易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平台绿色转型,建设绿色低碳自贸园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尽快探索这些平台低碳绿色发展的路径与措施,制定统一的绿色低碳标准和高效的管理体制,形成成熟有效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模式。积极支持完善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革新技术工艺、采用绿色原料,引导基地企业加快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贸易园区总体碳排放量的显著下降,早日达到“碳中和”,并以点带面,作为示范模型充分带动周围地区的低碳绿色发展,为其他地区提供宝贵的成功经验。努力将这些自贸区与开发区打造成发展绿色贸易的坚实支撑、绿色贸易技术的研发基地、绿色产业的集中平台、国内外绿色合作的重要渠道。
同时,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交易会等重要展会的绿色低碳引领示范作用,深化绿色低碳国际投资合作,深入开展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外资投向节能环保、生态环境、节能服务等产业。支持并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峰会,打造高标准、全方位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以此发挥 “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推动国际绿色贸易早日走向正轨。
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先行保障。首先,约束的前提条件是建立一定的识别标准。《规划》提出,要制定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货物目录,强化管理国际进出口许可,对低碳产品、相关企业进行精准识别,从规模、结构、效益等方面研究建立绿色贸易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指标为导向,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监管统计。
其次,政策向绿色贸易良态引导。在绿色货物目录和相关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大力引导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苛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出口。通过排污收费、碳排放许可、环境税收、限制贷款等方式,减小国际贸易带来的负外部性。对于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企业征收资源税、环境税;对研发低能耗技术和工艺、开发清洁能源的产业进行适当补贴,将环境成本明确化、内部化。以相关制度引导生产方式、贸易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配套发展完备的相关技术和服务。
最后,对绿色低碳生产成熟经验进行推广。《规划》提出,要指导地方培育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低碳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从绿色原料、清洁能源到低碳工艺,从生产源头到产品销售中各个环节,减少非必要碳排放;在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资源共享、技术共享、副产品互用,实现产业链中的碳循环。对于其中每一环节的“低碳高效”做法,可用减免税费、增加信贷等方式对企业加以鼓励,将其优秀经验加以推广,实现企业带动产业、产业带动产业链的良好示范。
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贸易合作
和谐的国际环境,决定了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的最终高度。《规划》强调,要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合作。碧海蓝天是世界人民共同的心愿,绿色发展不能仅靠一国之力,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方面,在生态环境方面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日本核泄漏、核废水排放对于整个太平洋甚至全人类来说未尝不是一种隐患和灾难。以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区域绿色合作,达成贸易发展以环境保护为先的共识,制定统一的碳排放标准和规则。同时,我国要积极发挥国际话语权,积极参与绿色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在生态保护方面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原则,体现大国担当。
此外,《规划》指出,要深化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的合作。降低绿色产品和相关服务的关税,打破环保技术垄断,严格执行可持续发展要求,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相应地,吸引相关产业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加大投资和补贴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以实现扩大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的进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此时此刻,人民更加需要一个“美丽”的中国,从“量”的积累过渡到“质”的发展,从贸易额的增长拓展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限制贸易污染,逐步建立绿色发展体系,形成高质量、高效率的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增长和绿色生态的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