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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历史共同成长: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纵论

2022-02-04李晓峰

社会科学家 2022年1期
关键词:文学史母语少数民族

李晓峰

(大连民族大学 文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600)

一、并存与互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活动发生在“只知有朝代不知有国家”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之中。中国传统历史研究的线性时间观并不适合观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只有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双靶点”和“长时段”中才能敞亮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历史现场和成长历程。“满天星斗”是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共时空间特征的一种固态描述,伴随着各民族历史成长的不同时间起点,共生与互动、自在自主自为是其基本特征。

例如,在云贵高原及其延伸区域产生的与《文心雕龙》(公元501-502)、《诗品》(公元513)同时代的彝族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是目前已知的最早的成体系的少数民族诗文研究成果。比举奢哲和阿买妮晚约一个世纪的彝族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举娄布佗的《诗歌写作谈》、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是一种延续。此后,在公元1100年至1200年左右,又产生了布麦阿钮的《论彝诗体例》、布阿洪的《彝诗例话》。至明清两代,又有《彝诗史话》(佚名)、《诗音与诗魂》(佚名)、《论彝族诗歌》(佚名)以及漏侯布哲的《谈诗说文》等问世。这些用彝文撰写的以彝族诗文为研究对象的诗文论,大致勾勒出了上迄南北朝,下至明清一千多年间分布于贵州、云南、四川的彝族文学研究的时空图谱。这些诗体诗文论在理论方面涉及彝族历史与诗歌、诗歌与故事、诗歌特点、诗歌格律、创作技巧等现代文艺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其提出的“主旨”“诗骨”“诗魂”“诗意”“诗根”“诗体”等诗学概念,与汉族诗文论的相异之处大于相同之处。彝族诗文研究具有学术史和诗歌史的双重属性,如《论彝族诗歌》《谈诗说文》《彝诗九体论》对举奢哲、阿买妮等人的诗学理论进行全面阐述和评价的同时,还生提出了许多自己的观点,呈现出彝族诗学承继发展的清晰的学术史脉络。而《彝诗史话》则叙述了作者所知的彝族诗歌发展脉络,并对举奢哲、阿买妮等诗人诗作都有评述,具有诗歌史的鲜明特征。如果再加入性别的维度,目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彝族诗文研究成果在中国文学研究史上的价值需要重新评估。

再如,1615年用傣文撰写的《论傣族诗歌》是诞生在云贵高原的又一部重要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以及诗学理论著作。该书展示了约1435至1615年间傣族文学研究前后承继、发展创新的历史进程,对傣族的诞生(起源)、傣族语言的产生和变异、傣族口头歌谣的产生和发展、文字的产生、口头文学向书面文学的过渡、书面文学的兴盛、经典诗人诗作以及口头与书面文学相互促进的关系等重要理论问题都有较为全面的论述。有意味的是,至1979年岩温扁发现这部4万多字的《哇雷麻约甘哈傣》(《论傣族诗歌》)时,这部著作已经在傣族民间文学爱好者中流传了三百多年。

在青藏高原和蒙古高原,13世纪,印度学者檀丁的《诗镜》被藏族高僧大德以译述、全译、转写等方式传入藏族。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以“注释”的方式加入了藏族诗人或译者本人的见解和诗例,还对一些章节(如《妙音欢歌》)进行了重写,融入了大量藏族创作经验和文学思想。此后,《诗镜》又借助藏传佛教的传播渠道,从青藏高原流布到蒙古高原,蒙古族又结合自己的诗歌传统和文学经验,对《诗镜》进行了蒙古族本土化创造。《诗镜》在蒙古族的本土化创造和知识再生产,在16至17世纪达到高潮。

此外,1847年前后哈斯宝用蒙古文对《红楼梦》的评点,被认为是蒙古族文学研究取得的重要成果。哈斯宝将中国古代文学评点派批评方法进行了跨民族、跨语种传播,奠定了蒙古族文学理论批评的新格局。这两个例证足以见出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文学研究的互动影响由来已久。

在西北,维吾尔族纳瓦依不仅是著名的诗人,也是著名的文学批评家。他在15世纪末用突厥文(察合台维吾尔语)、波斯文写就的《名人之谈》《两种语言之辩》《诗的真谛》《韵律的标准》等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文学思想。在《两种语言之辩》中,他驳斥了“突厥语不如波斯语”的观点,而且以自己和其他察合台语诗人的作品为例,强有力地证明了察合台语的价值,对察合台语文学成就进行了全面总结,奠定了察合台语文学的历史地位,并把察合台语文学推向了历史高点。他的《名人之谈》介绍和研究对象中,有35位是用察合台语进行创作并被认为是维吾尔族古代著作作家。《名人之谈》因此成为目前见到的中国少数民族最早的具有评传色彩的作家研究成果。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成果,使用的均是民族文字,除纳瓦依进行的跨语言文学写作和研究外,研究对象大都是本民族文学历史和本民族作家作品,研究范式和话语体系的民族本土特征十分鲜明。正如王子尧在谈到彝族诗文研究特征时所说:“彝族诗歌理论自成体系,与此相适应则有一整套的专用术语;这些术语有的和汉诗术语相同或相近,有的则是我们素所不知的全新概念。”[1]因此,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观之,古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在空间上的多元并存与局部的互动和跨民族传播交流的自在自主自为特征比较鲜明。

二、归宿与定位:“五族共和”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按费尔南·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一个世纪或许很短暂。但是,也正如费尔南·布罗代尔所意识到的那样,时间也是多层和多元的。20世纪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最关键的一个时段,在这个时段中,历史的“心电波形”剧烈波动——从“亡国灭种”“百日维新”“辛亥革命”“五族共和”“五四运动”“救亡图存”,到“中国共产党诞生”“新中国成立”“文革”“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等等。这些重大事件都围绕“亡国灭种”危机激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统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的多种选择、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与巩固这条中轴线展开。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在20世纪呈现出寻找归宿和价值定位,与中华民族由多元走向一体和现代民族国家转型同步成长的特征。

晚清至民国初年是中国近代学术发轫期。1902年,统合了中国各民族的中华民族概念首次提出。以“五族共和”为标志,中国开始了传统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探索。此后,中国共产党擎起反帝反封建大旗,开启了以建立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为目标的中国革命历史。

在这一时代语境中,少数民族文学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1904年,黄人在其所著中国第一部《中国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首次进入中国文学历史整体性知识生产之中①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也被誉为中国第一部文学史。但林传甲的民族观、历史观却遮蔽了少数民族及其文学的客观历史形象。。在被认为是中国民间文艺学学科发端的北京大学的“歌谣运动”中,北大《歌谣周刊》收录了几千首西南边地各少数民族歌谣。在民国时期的边疆史地研究以及相关调查中,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受到重视并得到局部整理。如凌纯声、芮逸夫1938年完成、1947年出版的《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中辑录的41首湘西苗族歌谣,吴泽霖、陈国钧编著的《贵州苗夷社会研究》中收录的陈国钧等人收集的《贵州苗夷歌谣》,杨汉先的《大花苗歌谣种类》《威宁花苗歌乐杂谈》,刘家驹(格桑群觉)整理翻译并于1948年出版的《康藏滇边歌谣集》,沈从文从湘西歌谣整理而成的《筸人谣曲》,还有被朱自清称为“壮举”的刘兆吉独自一人收集的湘西、贵州、云南等地2000多首各民族歌谣整理而成的《西南采风录》,以及西南联大在“抗战”特殊环境中对西南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等等。

但整体上说,此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要么处于极其边缘地位,要么在“边疆史地”中被描述,要么在本民族内部的封闭语境中被讨论。以现代作家文学为例,虽然这一时期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回族、满族等民族作家创作了大量文学作品,老舍、沈从文、端木蕻良等已经成为重要的现代作家,但在中国文学学科体系和公共知识体系中,少数民族现代文学研究在时间、空间、对象、话语等方面呈现出杂乱、零散的非自觉、无体系的话语特征。例如,茅盾、苏雪林、刘西谓等人对沈从文的评价较高,对其作品题材的地(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征也颇多关注,但没有人探究作家本人的民族身份与作品的关联。再如,老舍的旗人身份引起人们关注,但对旗人与旗人作品的关系却未有讨论。卢前的《边疆文学鸟瞰》《新疆见闻》对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等民族的民间文学关注较多,对作家文学关注较少。另一方面,在以母语文学创作为主的各少数民族中,文学生态复杂多样,文学研究水平参差不齐,许多民族现代文学的学科意识尚未生成,因此也谈不上学术自觉。例如,蒙古族嘎玛拉、阿木尔吉日嘎拉、劳瑞桑布、克兴额、若勒格扎布、额尔敦陶克陶、赛春嘎、仁钦浩日劳、吉雅泰等人在诗歌、小说、戏剧文学领域创作了大量作品,但是,相关评论和研究却极少。同样,维吾尔族涌现了阿不都哈德尔·大毛拉、库提鲁克·夏沃克、阿不都哈力克·维吾尔、鲁特甫拉·穆塔里夫、安瓦尔·纳斯日等现代作家,但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仅有阿布黎提普·热合曼的《命运与批评的期望是同一个东西》、依明·图尔逊的《新文学创作之十年》、鲁特甫拉·穆塔里夫《关于我们文学的探讨》等评论文章讨论了这些作家的诗歌、戏剧创作,其学术史的价值还需要进一步甄别。

不过,此时期朝鲜族现代文学研究不但学术体系基本形成,而且话语体系的民族和时代特征非常鲜明。20世纪30至40年代,朝鲜族现代文学研究围绕朝鲜移民文学题材、身份认同等问题进行了长期讨论。1940年,在《满鲜日报》上开展了以“满洲朝鲜文学建设新提议”为主题的讨论。在讨论中,崔其正和金友哲就文学批评立场、原则等问题进行了争鸣。安寿吉则以旁观者的身份发表《文学的悲哀——读崔金之争有感》一文,表达了对朝鲜族文学发展的忧虑。1942年,李若林的《鲜系文艺十年史》问世,表明朝鲜族文学研究已经具有较为自觉的史料意识。正因为有了这些学术积累,1945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延吉地区朝鲜族文学界讨论的话题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李石的《当下政局与文化运动面临的任务》《基于社会发展的文学诸形式》,较早地将延安文学方向与新形势下朝鲜族文学的发展方向和承担的使命进行了关联和研判。1947年,李旭的《现代小说的结构》对朝鲜族小说的艺术形式进行的理论总结,表明朝鲜族文学研究已经达到了较高的理论层次。

不难发现,这一时期各民族文学发展水平和研究水平极不平衡,整体上仍处于无名、离散和寻找归宿的漂泊状态,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

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历程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成为各民族文学的归宿。1949年9月《人民文学》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了正式命名,确立了少数民族文学及学术研究的国家文学、国家学科、国家学术的合法身份和地位,这是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史上历史性的巨大转变,少数民族文学进入了与共和国共同成长的历史新阶段。

首先,少数民族文学的价值和功能被发掘和定义。1951年费孝通在《发展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工作》中批评了“把少数民族看成是没有文艺”的错误观点,提出少数民族文艺特点多样性、尊重各民族文艺传统、少数民族文艺是多民族国家文艺组成部分等少数民族文学根本性、长远性的重要问题,并将发展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文艺视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途径,提出“欢迎每一个少数民族,蓬蓬勃勃的发展其民族文艺”以使“多民族的大家庭的文化内容更为丰富、更为结实”[2]。语言学家张寿康更加明确地指出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的重要地位:“少数民族的文艺,是中国文艺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中国的文学不仅仅是汉文的文学——这是全中华的文学。”[3]这些对少数民族文学价值、功能、地位的定义都是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它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正在形成。

其次,国家对发展少数民族文学进行了长远规划和实际推动。其一,国家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社会主义“新文学”的整体之中,给予了应有的重视。1953年《中国作家协会章程》明确“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文学事业”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任务。1956年,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决议》中,进一步明确强调要“发展各兄弟民族的文学事业,以丰富和繁荣我国伟大的社会主义文学”。1955年,根据玛拉沁夫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上书”,中国作家协会召开少数民族文学座谈会,制定了繁荣少数民族文学的8项具体措施。1955年、1960年,老舍先后作了《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报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地位、价值、意义、创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发展目标、具体措施进行了详尽阐述和具体安排。其二,在国家组织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对各民族民间文学进行了广泛的收集整理。其三,1958年,中央宣传部启动了少数民族文学史编撰工程,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历史正式进入多民族国家文学知识体系。由国家主导的对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史进行的全面建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一种创举。

再次,在中国文学学术体系中,少数民族文学作为独立的表述和研究对象,受到关注和重视。黄秋耘的《突飞猛进中的兄弟民族文学》、昌仪的《兄弟民族文学的巨大成就》、邵荃麟的《文学十年历程》等,都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高度对少数民族当代小说、诗歌、戏剧、电影文学取得的成就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高度评价。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知识生产中,少数民族文学(或者“兄弟民族文学”“多民族文学”)作为独立的内容被表述。

复次,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学术自觉意识开始萌生,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特征初步显现。例如,20世纪50至60年代在内蒙古文学界开展的关于民族特色、民族形式的讨论,云南《边疆文学》开展的“真实地深刻地生动地反映边疆民族生活的讨论”,以及“蒙古族文学”“藏族文学”“朝鲜族文学”等族别文学概念的生成,在具体研究中形成的少数民族文学政治诗学与政治叙事学批评范式等等,都是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快速成长的标志。

因此,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是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学术研究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语境中的第一个黄金期。“文革”期间,少数民族文学及学术研究受到冲击,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被迫停止。

1976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少数民族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进入“新时期”。民间文学经典和作家文学经典的“重读”“重评”,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程和民间文学大规模搜集、整理重新启动,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召开,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后改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创建,《民族文学》《民族文学研究》创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科硕士、博士点获批等等,一系列重大的学术事件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进入学科建立和理论自觉的新时期。

20世纪80年代初,学界对“少数民族文学”概念进行了深入讨论,民族身份说、民族语言说、作品内容说等观点相互激荡。其中,毛星在1981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前言”中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说:“所谓‘民族文学’,我们的理解是:第一,作家或作者是这个民族的;第二,作品所反映的是这个民族的生活,具有这个民族的民族特点。根据这样的理解,又有了两条:第一,不是这个民族的作家或作者的作品,虽然写的是这个民族的生活,并真实地很好地写出了这个民族的性格和特点,也不算这个民族的文学;第二,是这个民族的作家或作者,但所写作品内容、形式和风格都不是这个民族的,不具有这个民族的特点,也不能算是这个民族的文学。”在这里,毛星以族别文学为焦点,以民族身份为标准,对民族文学进行了界定。这一界定,与1998年朝戈金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概念、对象和范围》中对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界定有所不同。朝戈金认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是指现今生活于中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和一些历史上曾存在于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的文学现象,它包括产生于这些民族中的民间口承文学和文人书面文学创作,还包括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成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其范围涵盖了对上述民族的作家和作品的研究、文学发展历史的研究和文学理论的研究。”从中不难发现,从族别视野下的“民族文学”到中国视野下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特别是后者,已经完全超越了族别文学范畴,将少数民族文学归置于现代学科范畴,少数民族文学学科自觉意识的发展和进步由此可见一斑。

可以肯定的是,新时期宽松自由的文化语境,和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催生出少数民族文学若干学术话题,对这一情形,朝戈金认为,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界定问题、关于文学史撰写中的若干原则问题、关于跨境民族文学现象的论述尺度问题、关于民族形成前某些“共同文学遗产”的认定和归属问题、关于民族文学史的分期问题、关于审美的民族性问题等重大理论问题,是到20世纪80年代才有所深入的。而关于文学的民族特质与时代精神关系的探索,关于文学中民族文化的现代化问题的归纳,关于运用两种语言从事文学创作的双语作家的评析,关于民族文学现状的多梯次和历史发展的多元模式的鼓吹,关于建立“民族文学学”的呼吁,关于各民族之间文学交流的不平衡现象的分析,关于民族文学未来走势的前瞻等等这些已经展开或正在展开的建设性话题,形成了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特定的话题论域和学术话语范式。其中,既有一个学科建立之初不可避免的对元问题(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的辨析,也有对该学科影响深远的元理论的架构和不同阐释。如,各民族文学的历史起点、文化传统及其价值,各民族文学关系、不同民族共享之文化遗产等,这些“元问题”成为少数民族文学学术研究至今仍在讨论的恒常“话题”。

1986年,《民族文学研究》《民族文学》发表的评论员文章《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理论的几点理解》,将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作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三个支撑点,但是,我们发现,这三个支撑点实际上也成为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文学评价的三个标准,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研究起到了重要的理论引领作用。

在民间文学研究领域,少数民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以及各民族特有文类得到系统整理。特别是少数民族史诗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国格萨(斯)尔领导小组建立和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系列国内、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召开,助推了三大史诗研究,郞樱的《〈玛纳斯〉论析》和《〈玛纳斯〉论》、仁钦道尔吉《江格尔论》、巴布林贝赫《蒙古英雄史诗诗学》、降边嘉措的《〈格萨尔〉论》、刘亚虎《南方史诗论》等成为中国少数民族史诗研究的重要成果。

此外,1979年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召开后,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主持制定了《〈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资料汇编〉编辑出版计划(草案)》《中国各民族文学作品整理、翻译、编选和出版计划(草案)》《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编写出版计划(草案)》,“三史一选”持续推进,各民族文学史编写工程迅速恢复,涌现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现代文学概论》《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稿》《中国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史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以及《蒙古族文学史》《藏族文学史》《维吾尔族文学史》《朝鲜族文学史》等文学史130余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历史的知识化生产进入全新的历史时期。邓敏文的《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论》首次对少数民族文学史编撰历程进行了学术回顾。在此基础上,郎樱等人的中国各民族关系研究,则在学理层面深刻揭示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史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规律和特征,这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史研究的学科独立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至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初步形成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少数民族古代文学、少数民族现当代文学、少数民族比较文学、少数民族族别文学为主体的学术体系,各学术体系中不同研究领域取得的成果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人才培养,也为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转型与升级: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21世纪以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呈现不断深化的趋势,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话语体系。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规律及特点,少数民族文学特有的美学旨趣、话语方式和历史传统,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价值,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理论体系,民间口传文学与文人书面创作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双语创作,全球化语境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趋势等课题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理论成果。而贯通这些话题的核心问题是中华民族文学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关系,中国民族政策与民族文学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多样性与中国文学的整体性,这些重大理论问题,历史性地引领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学术研究的方向,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转型与升级。

(一)从多民族文学史观到中华民族文学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研究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的重要成果,也是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转型升级的标志性成果。早在2002年广州“第五届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讨会”上,笔者就提出要淡化“少”强调“多”。从“少”到“多”不是一对反义词的移形换位,而是试图弱化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个集合概念与汉族文学在结构上形成的二元并置(这种并置有意无意强调了独立性而消解了整体性)①历史地看,少数民族的客观存在和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制定的民族政策,充分考虑了中国少数民族的复杂性:大杂居小聚居性和空间分布,人口数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悬殊,语言文化和生活的差异,等等。但是,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这种复杂性、悬殊性、差异已经大大减少或降低。正因如此,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少数民族一个不能少”的全面小康社会才有了坚实基础。如果说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概括,那么,随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和民族平等地位的法律实施,标志着各民族的平等关系得到了国家法律保障,每个民族的成员都成为国家的合法公民。在这种情况下,中华民族已经实质性地成为各民族组成的共同体,多元一体作为历史的描述已经不能概括中华民族新的发展阶段的结构和形态。。2004年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与四川大学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在“中国”“多民族文学”的视野下,从“概念、现状与批评”、“作家、时代与使命”、“理论、比较与兼容”三个向度反思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多民族国家学术框架的理论意图十分鲜明。“多元文化与民族文学理论批评”“中国多民族作家研究与批评”“多民族国家体制下少数民族文学学科起源和本质的反思”成为核心话题。这些话题,呼应了学界“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少数民族文学如何“入史”等问题的讨论,传达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转型和升级初期的探索和焦虑。

2006年,在第三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上,笔者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发言中提出了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命题。此后,关纪新在《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一文中,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角度,对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历史依据、理论价值等问题进行了阐释。《民族文学研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等开辟专栏,郞樱、朝戈金、扎拉嘎、徐新建、姚新勇、刘大先、纳张元等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进行了持续、广泛的讨论。在笔者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内涵》《提炼中国多民族文学发展的“中国经验”》以及与刘大先合著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与中国文学研究范式转型》中,对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进行了全面阐释和讨论。笔者提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站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高度,客观认识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历史进程,客观总结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规律,客观评价各民族文学历史与美学价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观点。

可以说,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继20世纪80年代初“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概念讨论之后,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理论讨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不仅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界的共识,而且引发了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学与国家关系、少数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文学诸多问题的讨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观念、研究范式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型。这种转型,在《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文学共和》等系列成果中都有体现。特别是,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所依据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共同创造、共同发展的学术理念,从本质上说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体现。所以,刘大先用中国多民族文学“价值的共存、情感的共在、文化的共生、文类的共荣、认同的共有、趣味的共享”[4]来概括中华民族文学共同体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在中华多民族史观的讨论中都有过比较充分的阐释。笔者认为,在逻辑起点、历史依据、学术思想、问题指向上,中华多民族文学共同体与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在学理上是贯通和一致的,后者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上,更多地强调了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属性。

(二)共同发展视域下的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研究

中国有28个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东北等边远地区。人口较少民族曾涌现出如乌·白辛、乌热尔图、鬼子等著名作家,但文学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滞后也是客观事实,许多民族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才逐渐产生了本民族第一代作家文学。

客观地说,对人口较少民族文学创作的扶持和研究意义,体现的同样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04年,钟进文在《书写我们自己的历史与未来——人口较少民族的书面文学掠影》以及《人口较少民族的书面文学主要作品目录》中,提出“人口较少民族书面文学”概念。2007年,金炳华在《民族文学》举办的“全国人口较少民族作家研讨班”开幕式发言中,使用了“人口较少民族文学”概念。2012年,钟进文主编了《中国人口较少民族书面文学研究》,汇集了人口较少民族书面文学研究的代表性论文。李长中在专著《当代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的审美观照》中,运用后现代社会学、生态学等理论方法,广泛讨论了人口较少民族写作意义、族群身份、身份认同等理论问题,代表了从艺术/审美维度对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研究的拓展。立足文学共同体和中国文学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揭析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的社会意义,是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研究的另一脉。这两条流脉的研究方向、批评范式、视野立场完全不同,但价值和意义异曲同工。正如,刘大先指出,人口较少民族文学“构成了‘中国精神’的一部分,讲述了一种不太为人所知的‘中国故事’。它们通过对人物、风景、住所、仪式、饮食、服饰、习俗、信仰、禁忌等的描写与刻画,不仅绘声绘色地提供了让人身临其境的代入感,也是对于本族群文化的传播,保存了丰富的历史与情感信息,对他人起到了认知和教育的功能,增加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内容组成和多样元素”[5]。再如,2003年新网华在报道中说:“中国55个民族都拥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作家,一支多民族、多语种、多门类、具有创作实力和创作潜质的少数民族作家队伍,正在使中国文学创作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6]不难发现,这些表述都体现了“少数民族一个不能少”和“共同繁荣发展”“共建美好家园”的国家立场。的确,人口较少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本来就是由人口较少民族这一概念生发出来的。这一概念所蕴含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改变这种现状的国家意志,无疑是切入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的最直接入口。

(三)文化共同体视域下的少数民族文学母语创作与双语创作研究

我国有129种语言,28种少数民族通用文字(含新中国成立后新创制的文字)。由于人口数量、空间分布、文化水平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文字的普及和使用情况差异极大。蒙、藏、维、哈、朝、彝、傣、哈尼、景颇、傈僳、锡伯等民族母语文学创作,使中国多民族文学呈现出多语种特征。而有语言无文字母语文学民族母语口头创作,与有文字民族的母语书面文学创作和双语、多语创作,成为中国文学丰富性、多样性风格的重要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少数民族母语文学高度重视,蒙古文《花的原野》、维吾尔文《塔里木》、哈萨克文《曙光》、朝鲜文《延边文学》都是与共和国共同成长的民族文字文学期刊。2009年和2012年,《民族文学》蒙、藏、维、哈、朝五种民族文字版创刊,再一次证明了国家对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的扶持。

中国各民族母语文学创作(包括口头文学)历史悠久。新时代以来,各民族母语文学创作规模、水平、影响不断扩大。对此,吉狄马加感叹道:“用本民族母语创作的作家人数多,他们的作品日益引人注目,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现象”[7]。为此,2003年中国作协召开了“少数民族文学母语创作作品汉译专题座谈会”,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中特别设立“翻译出版民译汉专项”,积极翻译和推介各民族母语文学优秀作品。

然而,长期以来,各民族母语文学研究大都局限在本民族内部,民族与民族之间缺乏交流。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各民族母语文学跨民族传播和交流互动,也不利于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建设。因此,《少数民族作家母语创作面临困境》《多民族母语文学跨语际传播的困境与新路》《“不在场的在场”:中国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的处境》《各民族母语文学跨语际传播困境原因初探》等,从中国多民族文学发展的整体高度,表达了对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生存、传播面临困难的关注。罗庆春在《“文化混血”: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文化构成论》《第二母语的主动性创造》《历史使命与文化尊严——中国当代多民族母语文学发展论》中,指出了少数民族文化濒危对中华文化多样性、丰富性的损害,提出了“文化混血”与第二母语等探索母语文学发展的理论命题,号召母语作家要重视母语文学对本民族文化传承的功能,同时也希望双语作家发挥思维方式、认知方式、艺术视角、思想意识、文化智慧上的“天赋”(优势),构建“双语人生”。

这些讨论,引发了学界对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的关注。刘大先、钟进文、杨玉梅、心宜、武艳飞、白晓霞等人认为,拥有民族文化认同感的母语作家看到了个体、家园和民族文化受到的冲击,他们立足本土,从现实生活变迁中反思现代文明给民族传统文化带来的危机,思索引起文化危机的根源及其后果,探寻民族文化发展途径及人类的命运走向。

总之,各民族母语文学缔造了中国“多元一体”的文化形态,扩大了中国文学的版图,对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具有特殊意义。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是各民族的精神家园。如何将各民族母语文学建构的各民族精神的“小家园”,建设成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家园”,应该成为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和研究的价值取向。

(四)“三大史诗”研究向“史诗学”的理论升级

以史诗《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研究在21世纪的转型升级已经引起国内外学界的重视。其成就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三大史诗”的系统集成与研究的升级。例如,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年青海格萨尔说唱艺人丛书》、2018年《格萨尔文库》(30卷)、2019年300卷藏文《格萨尔王传大全》的问世,标志着《格萨尔》整理工程的基本完成和系统研究的开始。阿地力·居玛吐尔地的《中国玛纳斯学》《世界玛纳斯学》《玛纳斯辞典》等,不仅延续了郎樱等人20世纪开创的玛纳斯研究传统,还将《玛纳斯》提升到“玛纳斯学”的高度。“蒙古史诗《江格尔》与藏族史诗《格萨尔》比较”“卡尔梅克《江格尔》搜集整理及其研究”“国外《江格尔》文献集成与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则拓展和深化了《江格尔》研究。

二是,史诗研究向史诗学研究的理论升级。

“口头传统”“口头诗学”“史诗学”是少数民族史诗研究的三个核心概念。本土话语和传统文学理论的史诗阐释——借鉴西方口头诗学理论研究中国诗学——以中国口头传统丰富世界史诗学资源和理论升级,是中国史诗研究的鲜明轨迹。前两个阶段发生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如朝戈金的《口传史诗诗学:冉皮勒〈江格尔〉程式句法研究》、尹虎彬的《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以及《故事的歌手》与口头诗理论的译介,等等。最后一个阶段的华丽转身,是从《从荷马到冉皮勒:反思国际史诗学术范式的转换》开始,以《多长算是长——论史诗的长度》为标志的。《从荷马到冉皮勒:反思国际史诗学术范式的转换》中提出的“荷马问题”与史诗作者身份的讨论和口传文本衍成的问题、阿夫多等歌手的研究与“口头程式理论”到“口头诗学”的建构问题,伦洛特与“以传统为导向的”史诗文本类型的问题等八个问题的提出,有中国丰富的口头传统和活态史诗资源的依托,有对其他民族国家史诗的全面了解,有对世界史诗研究基本路向、理论成果和学术前沿的把握,更有学术思想和理论智慧的积蕴。这些,终于在《多长算是长——论史诗的长度》中喷薄而出。其价值不仅是对史诗经典概念的质问和重新界定,还在于为世界史诗学注入了中国资源和中国话语。在某种意义上,朝戈金把世界史诗已有的结论变成了阶段性成果,从而再次激活了世界史诗学的活力,延伸了史诗学理论研究朝向未来的时间长度,并将世界史诗研究目光转向了中国。

(五)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的梳理、总结和反思

研究史是学术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学科成熟的标志,也是学科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21世纪以来,对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反思,受到重视并涌现出一批成果。如冯文开对中国少数民族史诗研究的学术史考察,毛巧晖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学术史的深度思考等。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梁庭望、汤晓青、刘亚虎、姚新勇、于东新、钟进文和笔者等共同完成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术史》(13卷)。该书本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原则和“基础性、文献性、学术性”相统一的研究目标,对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中国少数民族古代书面文学、中国少数民族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撰等各学科领域研究的学术历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研究,总结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范式和话语体系,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承上启下的重要成果。

历史是一条永远流动的长河,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它伴随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成长,也将伴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成长而继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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