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诠释新探
2022-02-03刘晓颖
【摘要】 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诠释,因涉及伦理矛盾,故而历代注家异说纷呈,并试图为其存在找合理性依据,然仍有让人诟病的诠释漏洞。为此,从“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入手,分析产生困境的原因在于对“三年”词性的不确定,对“父之道”理解的偏差以及对 “孝”认识的不足。就“三年”而言,是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言其时间之久。就“道”的真正内涵,则是其“合理部分”,即是善道,终极依归是成就“四行和”的人道善。就“孝”而言,是“诚于中而形于外”,讲求的是“发心”纯良,而不是外在礼仪的“求得是当”,其终极依归在“仁”上。因此,此章的关键在于“道”与“孝”要形成不错缪的联系,“父之道”应合于“道”,“道”的终极依归应在人道善上,“孝”的终极依归应在“仁”上。人道善,即四行和,即“仁义礼智”合而为一,处在人道的终极和谐状态,故不错谬。
【关键词】 《论语》;无改;孝;仁;道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01-0066-03
“孝”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论语》中多处记载孔子关于孝的论述。其中就出现“孝”字的记载共有十四条,“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则重复出现在《学而》和《里仁》篇中。目前,学界就《论语》中“孝”的研究颇多,但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一主题为中心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有的学者从文学的视角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中的“三”进行词性研究,而有的学者则从哲学的角度对“父之道”的真正内涵及其终极依据进行追问。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诠释分歧,历代注家异说纷呈,并试图为其存在找合理性依据,然仍有让人诟病的诠释漏洞。为此,针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章所出现的诠释困境,需要关注的是孝所传承的“道”的真实内涵及其终极依归在何处?何以为“孝” ?孝是否意味着顺从父母之言而不能改易?“孝”的最终归宿在何处?
一、“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
《论语·学而》云:“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针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研究,以《学而》篇作为文本依据,原因在于其较《里仁》篇中的记载更为详细、且附加了一定的语境,这使得对其诠释探究以及讨论何以为孝之问题,在文本依据上更具有说服力。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章所出现的诠释分歧,首先需就以前关于本章之诠释做一考察,厘清分歧之所在。
就“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来说,有的认为从“无改”入手。如《汉书五行志》所载:一曰:“三年之内但思慕而已,不暇见父之非,故不改也。” ①这里直接承认“无改”,但此无改并非知错不改,而是基于对父母的深切思慕之情使得“不暇见父之非”,然此虽情有可原,但从结果来看,仍陷入遭人诟病的愚孝境地。还有的从断句入手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叶适《习学记言》:“此当以‘三年无改’为句。终三年之间而不改其在丧之意,则于事父之道可谓之孝。” ②这样意味着无改的宾语不再是“父之道”,其宾语补足语为“在丧之意”。那么,整句话的意思即是:在父丧的三年期间,不改祭祀之礼和哀思之情,对于事父之道而言,可以说是孝。这种解读虽然回避了上一种解读陷入的愚孝境地,但是却不可避免地陷入“不孝”,因为对父母的祭祀和追思应是子女一生都要奉行之事,仅仅三年又怎么足以称为孝?对此,欧阳永叔疑此语失夫子本旨,《翟氏考异》云:“设问曰:‘衰麻之服,祭祀之礼,哭泣之节,哀思之心,所谓三年而无改也。若世其世守其宗庙,遵其教诏,虽终身不可改也。国家之利害,社稷之大计,有不俟三年而改者也,何概云三年无改耶?’” ③衰麻之服、祭祀之礼、哭泣之节以及哀思之心,可以三年无改易。但关乎国家、社稷的大事,有等不到三年就改易的,为什么说大概三年无改?从“无改”断句,并不能保证其宾语补足语的内容有“俟三年而改者”,这从语义上就是矛盾的。然有的认为将“道”释为“治”,“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为继体为政者,这些关乎国家、社稷的大事,可因其“宽猛缓急”之程度随俗化而转移,并且认为三年之后治道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样与孝就无甚联系,不能成为孝的条件。对此,“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还可从“道”上来解释,即对“道”进行“善”与“恶”的细致划分。如杨伯峻认为“道,有时候是一般意义的名词,无论好坏、善恶都可以叫作道。但更多时候是积极意义的名词,表示善好的东西。这里应该这样看,所以译为‘合理部分’。” ④杨伯峻将“道”译为“合理部分”,这样的解读虽然过了“无改”一关,却过不了“三年”,既为善道,何以言三年无改?因为父之善道子必将终身躬行之。
就“三年”是指具体的年限还是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而言,牵涉到对其词性的研究。“三年”实指,可以指具体的年限,如《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三年”虚指,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如《论语·述而》:“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此时的“三”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并非指三个人之义,因为四人、五人乃至无数人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为此,对“三年”的解读应联系“父之道”的涵义,正如“三人行”与“必有我师焉”。汪中先生讲道:“三年,言其久也。何以不改?为其为道也。若非其道,虽朝设而夕改可也。” ⑤他的“道”是善道,是三年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要为之坚守的道,不可轻易改变。以上从不同角度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进行诠释,但都不完全具有说服力,都有让人诟病的解释漏洞。
二、“道”的依归
就“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诠释而言,这些经典留白的存在,为准确理解孔子言说得具体指向与思想内涵造成一定的困难,但同时也为后人提供了可以不断加以想象与扩充的诠释空间。针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首先须界定的是何为“父之道”?再则孝子所传承的“父之道”在何种意义上称之为“道”?最为关键的是孝所传承的“道”的真实内涵及其终极依归在何处?
就何为“父之道”而言,通过梳理历代注家的注释与学者的论文可知,其就“父之道”的诠释大致分为四个向度:其一为父之教子之道;其二为父亲所行之道;其三为人子事父之道;其四为“合理的部分”。纵观以上四种观点,多数诠释者默认“父之道”是好的、善的道,但同时并不否认“父之道”有不好的、恶的一面,对其不好的部分仍提倡“勿惮改”。就这一章的诠释来看,对“父之道”的理解不可用具体的事为去限定,须联系“道”来论述,进而可阐述孝子所传承的“父之道”在何种意义上称之为“道”?历代注家对“道”进行解读,赋予其不同的内涵。由上文可知,有将“道”释为“治”,与政权挂钩,是为人君治理国家的法则,是为一种具体的政治制度;有将“道”译为“合理部分”,即是善道;有将“道”释为“导”,意为教导、引导,认为“父之道”为“父之教子”之道;还有将“道”作为父亲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本氏族的生存信念,认为“父之道”是氏族得以延续生命的保证。事实上,《论语》中所用“道”字都是意味着正面之价值,而相对的否定之价值则称为“无道”,如“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所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中的“道”,还可诠释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即是善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最关键在于对“道”的理解。《論语稽》云:“道,犹路也,当行之理也。改道则不由此路,舍其所当行者而别从一路也。此章吃紧在先辨‘道’字。” ⑥既然“道”如此重要,那么孝所传承的“道”的真实内涵及其终极依归在何处?孝子所传承的“父之道”在何种意义上称之为“道” ?
就“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而言,无论是将“父之道”界定为父之教子之道、父亲所行之道、人子事父之道还是“合理的部分”,这都只是围绕在具体的事为层面上,若要“父之道”与“孝”形成不错缪的联系,“父之道”的终极依归应在人道善上。上面对“道”的内涵进行分析,若“道”作为一种行为、或一种具体的政治制度,“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就不可避免。所以,“道”的真正内涵应是其“合理部分”,即是善道。即为善道,终“父之道”应合于“道”,也就不存在需要改的地方,所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既已解决“父之道”与“道”的关系,那“道”与“孝”是何种关系?为何三年无改的“父之道”可谓“孝”?“道”是否应与“孝”形成不错缪的联系?若“道”与“孝”要形成不错缪的联系,“道”的终极依归应在人道善上,那“孝”的终极依归应在何处?郭店楚简《五行》云:“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⑦人道善,即四行和,即“仁义礼智”合而为一,处在人道的终极和谐状态,故不错谬。
三、“孝”的依归
就历来“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来看,改或不改,人们都会陷入不孝或愚孝的两难境地。为此,人们开始怀疑所继承的孝文化是否正确。一旦有所怀疑,以前在解释上存在悖论的观点就会进入其视域中来,成为其立论的论据。人们对儒家传统文化产生怀疑,甚至于抨击文化载体,试图通过打破这些载体来实现文化自由,如“文革”时期的“打倒孔家店”。人们为何对儒家传统文化产生怀疑,或者说对孝文化产生怀疑?孝是什么?孝的依归又是什么?
《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章,乃孔子对“观人”与“孝行”所作之议论,其究竟是孔子提出的一条普遍性的孝道原则,还是针对具体人事所发的有为之言?就此两种观点,学界皆有论述。持前一种观点,但又在此基础上有着辩证思考,认为此章从行文上更像是一个定义,可以与其他论孝的言论明显区别开,并且将“孝”界定为具备普遍性的伦理规范,但又认为这种普遍性并非放之四海皆准的抽象原则。⑧此种观点认为不管是对“孝”的界定,还是对其他内容的诠释,都应该要尽量避免纠缠于解释者设定的各种特殊情境,毕竟特殊情境并不多见,就像那种罪大恶极,一无是处的父母在人口中终究是凤毛麟角。值得注意的是,朱子虽持后一种观点,但其是由前一种观点发展转变为持后一种观点的。朱子之前的诠释大多将“三年无改”一句视为孔子有关孝道的原则性论说,直至撰作《集注》《或问》之时,则转而认定本章乃是孔子针对具体情况而发的有为之言。故而朱子的《论语集注》最终兼取尹氏、游氏之说,尹氏之说重在孝子守父之道,不忍改为之心,由此可见人情之常,人人皆不可无;而游氏之说,则强调人子当“随其轻重而以义制之”,兼顾“理之可否”与“事之缓急”双重判断。诚然,朱子对此章之诠释与其学问的义理内涵、所处的时代以及面临的现实问题等有关。《论语》提及“孝”字总计十四处,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等。在孔子看来,人人皆而能养,但奉养父母应与犬马有别,对父母不是发自内心的恭敬,和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对于“孝”而言,不仅要在礼节上做到适宜,合乎孝道,更应该发自内心地恭敬父母。而“色难”则是要求做到“诚于内而形于外”,由内而外地呈现玉色。事实上,对于“孝”,更多地强调“发心”,一念发动处即能“诚于内而形于外”。孔子的“孝”与礼、敬有直接关联,但最为根本的是与道、与仁的内在联系。在孔子所理解的价值秩序中,“仁”被视为一个广大崇高的德性价值,故孔子所说的孝之实践,通过继述先人之德,从而近于道、行于道,亦即取向作为至高德性价值的仁。
人们为何对儒家传统文化产生怀疑,或者说对孝文化产生怀疑?究其原因在于,在推进传统文化发展的进程中,这种传统文化演变成一种僵化了的文化模式。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对“孝”而言,已经演变成对礼仪的“求得是当”即可,而不是“发心”纯良。传统的孝文化在传承的过程中产生僵化,对“孝”形成一种程式化的外在的一套行为规范,这套行为规范束缚人们的思想,演化成“吃人”的礼教。“孝”不应该如此,孝在于“发心”,而不在于外在礼仪的“求得是当”。为此,须思考如何确保传统的孝文化在传承乃至发用的过程中不至于僵化?这就需要找到孝的依归在何处。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若“道”与“孝”要形成不错缪的联系,“道”的终极依归应在人道善上,那“孝”的终极依归应在“仁”上,即“万物一体”之仁上。
四、结语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分歧,大多集中在四个方面:其一,“观”所指的对象为何?是人子观父之志、行,还是他人观人子之志、行。诚然,无论是父之志、行,还是人子之志、行,其最终的要求都是要合于“父之道”。其二,“三年”的词性问题。其三,何为“父之道”?综观对“父之道”的四种界定来看,无论是将“父之道”界定为父之教子之道、父親所行之道、人子事父之道还是“合理的部分”,这都只是围绕在具体的事为层面上,若要“父之道”与“孝”形成不错缪的联系,“父之道”的终极依归应在人道善上。此章吃紧在先辨“道”字,若“道”作为一种行为或一种具体的政治制度,“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就不可避免。其四,孔子提出的“孝”是一条普遍性的孝道原则,还是针对具体人事所发的有为之言?其实,就“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而言,将孔子提出的孝限定在具体的人事、语境中,则无法跳出其带来的诠释困境。若将其视为一条普遍性的孝道原则,则又并非放之四海皆准的抽象原则。
为此,《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究其原因在于对“三年”词性的不确定,对“父之道”理解的偏差以及对“孝”认识的不足。对“三年”中“三”的虚实形式的界定,若从哲学层面研究,则需结合“父之道”来理解,倾向于“三年”是虚指,是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而就“父之道”的理解,若“道”作为一种行为、或一种具体的政治制度,“无改于父之道”的诠释困境就不可避免。所以,“道”的真正内涵应是其“合理部分”,即是善道。即为善道,终极依归又在“四行和”的人道上,也就不存在需要改的地方,所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孝”而言,通过“文革”时期“打倒孔家店”“吃人”的礼教等可知,过分追求礼教的规范性会导致僵化。“孝”应该是“诚于中而形于外”,讲求的是“发心”纯良,而不是外在礼仪的“求得是当”。故而孔子所说的“孝”,通过继述先人之德,从而近于道、行于道,亦即取向作为至高德性价值的仁。
注释:
①②③⑤⑥程树德撰,程俊英、蒋见元点校:《论语集释》,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43页,第42页,第42页,第43页,第46页。
④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页。
⑦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页。
⑧吴罡:《〈论语〉中关于“孝”的文本及其解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新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06年03期。
参考文献
[1]程树德撰.程俊英,蒋见元点校.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4.
[2]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尚荣,陆杰峰.孝何以为道——以《论语》“无改于父之道”章为中心[J].伦理学研究,2018,(11).
[4]吴罡.《论语》中关于“孝”的文本及其解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新议[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06,(03).
[5]陈明.朱子有关《论语》“三年无改”章诠释中的义理探究与经世关怀[J].中国哲学史,2017,(03).
作者简介:
刘晓颖,女,汉族,贵州毕节人,贵州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