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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川黔交界地区政区冲突及其调整

2022-02-03

贵州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政区永宁播州

罗 权 杨 斌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明朝平定云贵后,改变了历代对贵州统而不治的局面,先后设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机构,正式将其升级为一级行政区而由中央直接管理,广建卫所、州县,使这片长期游离于中央王朝统治之外的区域逐渐开始了内地化的过程。然而,这个新建立的省份经济十分落后,“土瘠民贫,(税收)不及中州一大县”。①将贵州建为一级行政区,主要是基于控制通往云南“一线路”的战略需要。因此,贵州政区的军事性特征较为突出,与内地省份的成熟政区大有不同。贵州省建立后,遵循犬牙相制的原则,贵州三司的辖地与周边之四川、湖广两省辖区出现许多交错叠加的区域。对此,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贵州巡按萧端蒙在其奏言中就作了明确的说明:“贵州在国初,本三省远地也。至永乐十二年,始置都、部、按三司,以扼西南之吭。军民衙门,大抵皆分属三省,以示犬牙相制之意”。②这种现象被认为是借助成熟省区的叠加管理以强化对“夷人”的控制。③然而,此种政区设置方法虽然在贵州建省早期起到过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明朝中央对地方控制力的减弱,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就难免由于事权不一,出现推诿、掣肘的局面,“百年之后,时异势殊,脉络阏隔,威信阂滞,贵州遂称难治矣”。④明后期川黔地区相继爆发的播州之役、奢安之役,与此均不无关联。

一、明代贵州省的建省特点与川黔边界政区格局

洪武五年(1373年),故元播州宣慰使杨锵、水西土司霭翠、水东土司宋蒙古歹等相继来朝,置播州宣慰司、贵州宣慰司及贵竹等十一长官司。⑤加上先前设立的思州、思南两宣慰司,使明朝初步建立了在黔地的统治。洪武十五年(1383年)正月,置贵州都指挥使司,领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等十四卫。洪武二十三年(1391年),面对云贵地区“蛮僚叛服不常”的局面,⑥朱元璋令延安侯唐胜宗在湖广入滇大道沿线修筑卫所城池,“置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兴隆、清平、新添、龙里、威清、平坝、安庄、安南、平夷十二卫屯守”,⑦贵州的军事体系逐步形成。明代的贵州都司及其辖下卫所,不仅是军事机构,也往往有自己的辖地,形成明代“极具特色的非正式政区”。⑧永乐十一年(1413年),明廷以思州、思南两宣慰司改土归流为契机,设贵州承宣布政使司,正式建立省级行政机构。十八年(1420年),置贵州提刑按察使司,终于建立了完备的三司机构。显著的军事性是明代贵州的特征之一,卫所在贵州政治生态中所扮演着重要角色,即所谓“卫所为主,郡邑为客,缙绅拜表祝圣皆在卫所”。⑨

贵州省建立后,纳入朝廷编户的数量有限,所谓“民居其一,苗居其九,一线之外,四顾皆夷”。⑩贵州与四川交界地区,土司的势力强大。顾祖禹称:“川南亦蛮夷渊薮也。西起乌撒,东抵平茶,回环不啻千里,跳梁之祸往往而起。万历以降,遵义、永宁之乱,其尤剧者也。而贵州诸境,与川南皆犬牙相错,不特平越掣遵义之肘,毕节掎永宁之足也。故出奇制胜,从事于贵州者,什恒居其五六。”为了控制这些地区,明朝对于川黔边界的政区主要以府县、卫所与土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在此区域设置有隶于四川三司的乌撒府、镇雄府、泸州卫、永宁宣抚司、播州宣慰司、重庆府、重庆卫、酉阳宣抚司及贵州三司的乌撒卫、毕节卫、赤水卫、永宁卫、普市守御所、贵州宣慰司、镇远府、石阡府、思南府、铜仁府等卫所府县,而隶于湖广的偏桥、镇远、清浪、平溪插入贵州腹地,与四川相接壤。

在这些政区中,土司、府县隶于布政使司,卫所则隶于都指挥使司。明代的都司卫所不仅是军事驻防机构,也需要进行屯田生产,因而都有自己掌管的类似布政司、府、州、县辖地。贵州及周边卫所的这种特征也很明显,如永宁卫就有屯田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亩,这就造成了一些地区政区纵横交错、边界模糊的情形。贵州布政司辖下的思州、镇远二府与湖广都司辖下的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就是如此。同时,贵州都司辖下的永宁卫、乌撒卫与四川布政司管下的永宁宣抚司、乌撒土府皆为同城而治,所管土地也犬牙交错。此外,在军事控制上,各省管理也存在许多交错重叠之处,如隶于四川的播州宣慰司却要受到贵州思石兵备道的兼制,乌撒、乌蒙、东川、镇雄四府同样需要受到贵州贵宁守巡道兼辖,而贵宁守巡道辖下的毕节、赤水、乌撒、永宁、普市诸卫所又需要受四川都司属下的川贵参将兼制,这种权力交错的局面在明中后期对地方控制带来了极大矛盾,也是川贵交界地区爆发大规模反叛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改变这种冲突矛盾的局面,是明清时期该地区政区调整的重要任务。

二、播州地区的政区冲突及其调整

(一)川黔共治下播州的政区冲突。播州,自唐宋以来就是杨氏世袭之地,朝廷因其俗而治,并不实行直接管理。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播州宣慰使杨铿来朝,明仍置播州宣慰司,以杨铿为宣慰使。明初对于播州管控较宽,洪武七年(1374年)中书省奏请征播州岁粮时,朱元璋就指出“播州,西南夷之地,自昔皆入版图,供贡赋。但当以静治之,苟或扰之,非其性也。朕临天下,彼率先来归,所有田税随其所入,不必复为定额以征其赋”。播州土司也时常赴阙朝贡,表达对朝廷的忠心。然该土司在行政上隶于四川布政司,军事上又要受到贵州思石兵备道兼辖,这种两省共治的矛盾为播州的动乱埋下了隐患。

贵州建省以后,赋税收入非常少,为了维持统治机构的运转,就只得大量从四川、湖广两省调粮。顾祖禹称,明代的贵州“其地界川、湖蛮峒之间,师旅之费,大都仰给二省,时称匮诎,若寄生然”。据考证,明代川、湖两省每年额解贵州之粮饷基本都维持在20万石以上,还不包括大量的临时性摊派,是贵州军饷的重要来源。播州虽隶于四川,然距省会远而与贵州省毗邻,就成为了调粮的重要区域。宣德三年(1428年),贵州兴隆卫经历陆升就奏称,“本卫官军俸粮计二万余石,除收播州等处税粮支给外,余于重庆等府支”,说明该卫官军的俸粮就主要依靠播州等地供给。为了使军粮能够顺利拨付,播州行政上隶四川,军事、监察方面又要受到贵州兼制,形成两省共管的特殊形态。两省为争夺对播州的控制权,往往相互博弈。嘉靖时期,四川抚按黄光升就以分巡川东道驻扎重庆,与播州相近为由,提出让朝廷下敇书,令其管理播州及所属黄平等八司地方,这本是理所当然之事,却遭到贵州的强烈抵制。贵州都御史高翀奏道:

播州与贵州思石兵备地方犬牙相制,封疆密迩,坐派额办贵州税粮一万六百余石,每年持居异省,逋欠数多,军饷告乏,所以思石兵备奉敇有兼制播州之说。若缴回兼制之敇,别给川东分巡以下坐名之敇,令往来于此,是犹愬斗者舍同室而求捄于千里之远,此则狙公之术以愚黔首者,贵州边防自此决裂矣,请仍隶本省便。

正如高翀所言,即使是贵州有兼制播州之权,然所得到的粮饷仍较有限,其原因正是播州“持居异省”,即行政上隶属四川。明中叶以后,随着朝廷用度大增,虽不断增加赋税,能够用到地方上的却越来越少,川、湖财务紧张,势不能按时协济贵州。据万历十五年(1587年)户部所奏,仅湖广在万历十一年以前就积欠额派贵州之银81000两,此后的三年间又积欠30720两之多。随着各省逋欠愈来愈多,贵州军政系统逐渐难以运转,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贵州卫所军士的大量逃亡。景泰四年(1453年),贵州按察使王宪就曾奏称,“贵州卫所、站堡旗甲军人往差逃亡,十去八九”。到了万历年间,这种形势日趋严重,例如清平卫因军饷不续而发生了香炉山兵变,军士逃亡殆尽。原来贵州辖下旗军数量最多的普安卫,明初有军兵13777人,万历年间仅余913人,逃亡率达到93.37%。要想稳固贵州的统治,就必须增加赋税来源,而播州“幅员千里,田地数千万亩”,自然成为贵州官吏觊觎之地。隆庆二年(1568年),贵州巡按杜丞、王时举奏称,“四川酉阳、播州、永宁三土司,皆去省城甚远,而贵州兼制亦不便,宜专隶贵州”。对播州等地的辖地要求昭然若揭,而四川自然不愿将这些面积广大的辖地划予贵州。自此以后,在播州的管辖权上,川贵两省的官员站在各自立场上针锋相对。

(二)川黔冲突在平播战争中的反映。万历年间爆发的平播战争,被称为“万历三大征”之一。究其原因,多认为是由杨应龙“生而雄猜,尤阻兵嗜殺”引起。但万历年间的内阁首辅申时行却另有看法,称:“川、贵土司……惟杨氏世称恭顺”,杨应龙承袭后,对于明朝也相当忠诚,“两省有征调,朝奉檄而夕发兵,无敢后时,未有不臣之迹也”。究其叛明之由,申时行认为,“向使委官不索贿,应龙不系狱,调必赴,召必来,何至称兵叛逆,悍然不顾乎”。其实,自元明土司制度推行以来,因土司在其辖境有相当高的自主权,对治下官民多有杀戮之事,而只要不涉及反叛中央,朝廷一般并不追究。而万历二十年兵部所言,“杨应龙罪在嗜杀,非叛也”。申时行也认为,“应龙虽残虐,但行于所部,未有逆节于朝廷”,对于这种情形,明朝的通行做法应当是“从来羁縻,不以汉法治也”。可见,引发平播战争的根本原因,并非杨应龙桀骜不驯,一是由于贵州迫切需要直接控制播州以解决军饷问题;二是由于播州在地缘上对贵州的重要性。时任兵科都给事中张栋就指出:“杨酋所居,虽系四川幅员,实为贵州肘腋,四境之内固不可使人跳梁,卧榻之侧亦岂可使人鼾睡。”

杨应龙自隆庆六年(1573年)十二月承袭宣慰使之职,起初尚能恪守本分,谨守臣节,历年朝贡不断。万历十四年(1586年),献大木七十根,又亲率播州兵从征松潘,战功显赫,受到朝廷嘉奖,升都指挥使职衔,给诰命,赐飞鱼彩段。但他也犯了几个重大错误,一是重视四川而轻视贵州,导致贵州官员对播州更加不满;二是通过“苗兵”构建武装,残暴对待“五司七姓”,导致其纷纷叛逃;三是宠爱小妾田氏,杀死正妻张氏及其母亲。这些对杨应龙不满之人纷纷向明廷告状,为一向觊觎播州土地的贵州官员提供了机会。

万历十八年(1590年),贵州巡抚叶梦雄、巡按御史陈放等纷纷上书言杨应龙谋逆大罪,要求严惩。而四川巡抚李尚思、巡按李化龙则替杨应龙申辩,“久之,两省抚按各疏奏辩,在四川则谓应龙无可勘之罪,在贵州则谓四川有私庇应龙之心”。迥异的态度正说明了两省在播州问题采取截然相反的立场,给事中陈尚象就评论道:“二省利害亦岂漫不相关者”。贵州之奏杨应龙有罪,实因觊觎播州土地,欲行改土归流;四川之奏杨应龙无罪,因播州兵常从四川征调,是镇压川西土司叛乱的重要兵源,若改土归流,粮饷仍需调往贵州,则不如维持现状。万历十九年(1591年),叶梦熊主议播州辖下五司改土为流,而李化龙则上书免己职以示强烈反对。杨应龙对川黔两省迥异的态度也非常清楚,当明廷要求两省会勘后,“应龙愿赴蜀,不赴黔”。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二月,杨应龙赴重庆接受两省会勘,而“狱吏卒备加窘辱,取索不訾,应龙大恚怒恨”。此次会勘的结果,是杨应龙论法当斩,令其带兵援朝自赎。这一屈辱经历,使杨应龙对明廷愤恨不已,不再复出听勘。明朝对播州的态度也由抚转剿,改用强硬派王继光为四川巡抚,企图以武力震慑杨应龙。虽然对播州动武是黔省官员的初衷,但在军事行动上他们再次表现出拒不合作的姿态,欲川省单独对付播州。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王继光令参将郭成率军分兵三路抵娄山关,驻军白石口一带,企图以武力逼迫杨应龙就范。杨应龙以苗兵预先占据关口,对明军发动突袭,明军未料到向来恭顺的杨应龙竟然以武力反抗,不加设防,遂使都司王之翰所部全军覆没,其他各部也损失惨重,辎重丢弃殆尽。此次作战,黔军本已出兵策应,却遥遥观望,坐观川军溃败,反过来还指责川军进剿不力,认为其“违制失律,遽而撤兵”。二十二年(1594年)四月,贵州巡抚林乔相又奏请严责四川抚按协剿杨应龙。当明廷明令川黔两省会剿之时,贵州又以乏饷为辞,林乔相说“贵州仓库有限,军困民穷,若协应再举,则军士嗷嗷,何以鼓其勠力?”贵州巡按薛续成又奏:“贵州贫瘠,重以饥馑师旅,况播州原辖于川,未尝侵及于贵,何苦劳民伤财……宜令川省自为收局,而贵州量调土兵防守要害。”黔省本是武力平播的始作俑者,此时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就是希望四川独自以武力平播,而自己却坐收渔利。对于黔省的用意,四川方面当然清楚,新任四川巡抚谭希思奏称:“杨应龙所居之地虽辖四川,其部内五长官司钱粮兵马俱贵州总之,两省军士皆朝廷赤子,财物皆朝廷积贮,合则兵力全而奸酋之向风有日,分则大体亵而反侧之归命难期,必须贵州抚臣协力共济”。由于贵州拒不合作,谭希思乃一改前策,易剿为抚。

川黔不睦,势必危害播州之局。礼科给事中杨东明奏言:“在黔已无同心共济之义,而在蜀又无独立敢任之能,则专制之臣所宜早遣。”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十月,明廷任命邢玠为川贵总督以统一事权。邢玠入川就职后,因川省官员多主抚,又考虑到杨应龙势大,而明朝又正与日本酣战于朝鲜,也力主易剿为抚。二十三年(1595年)五月,邢玠派遣张国玺、刘一相于松坎召见杨应龙,杨应龙囚服匍匐待罪于郊外,又缚献黄元、阿羔、阿苗等十二人抵罪,还愿意捐出白银4万两以助采办皇木,摆出卑微的姿态。明廷将杨应龙革职为民,命其子杨朝栋以土舍署印管事,次子杨可栋押于重庆,待赎银到后放回。本来事情至此可以告一段落,却发生了杨可栋暴毙于重庆的事件。这使得杨应龙不得不联想到自己在重庆遭遇,认为杨可栋是受迫害而死,拒绝缴纳赎金,声言“吾子活,银即至矣”。此时明廷大军在朝鲜作战,使杨应龙更无畏惧,乃决心以武力抗明,分兵大掠余庆、重安、石阡、都坝、草堂、兴隆、偏桥、镇远、都匀、江津、南川、合江各府县卫所。对此,贵州官员认为是四川的责任,贵州巡按应朝卿奏称:

黔中饷微兵寡,所恃四川协同防御,使有畏忌。今秋冬以来,羽书狎至,川中当事之臣,竟不闻发偏师以禁遏,亦不闻遣一官以晓谕之,虽经该省新旧按臣参提,俱置不理,以至此酋无考虑于西,而益并力于东……臣在镇远月余,警报一日四五至,未尝不怒发上指,恨此逆酋,并恨夫纵逆酋者,窃谓四川巡抚谭希思可罢也。

应朝卿奏罢川抚谭希思,实因门户之见。其实杨应龙武装反明后,川省所辖之江津、南川、合江也是受祸之区,四川巡抚谭希思也积极应对,“于合江、綦江各置游击一员,合江募兵千二百人扼冈门,綦江募兵二千人扼安稳”。可见其并非一味姑息,实因播州势大,仅四川一省根本无力平叛。朝鲜之役结束后,明廷将注意力转向播州,由于杨应龙已经公然进攻明朝州县,武力平叛已经成为必然手段。要剿灭强大的播州,川、黔不睦的局面下势难成功。二十七年(1598年)二月,大学士沈一贯请改四川巡抚为总督,兼辖川、贵、湖广三省。三月,起李化龙以兵部右侍郎衔总督川、湖、贵州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四川,令其刻期赴任。同时,兵部又奏分疆界以明确责任,“川黔接壤疆界,其中川东、思南二道各有信地,失事不得他诿。近议改设总督兼制川、贵、湖广三省,正虑两地推诿之故”。杨应龙攻陷綦江城后,万历帝大怒,褫川抚谭希思、黔抚江东之职,促李化龙驻节重庆以调度川、贵、湖广兵,正是明朝对历来川、黔抚臣各自为政局面的调整。由于有了专制之权,李化龙得以从容调遣各省兵力,最终击败杨应龙,平定播州之叛。

播州平定后,李化龙同巡贵州巡抚郭子章、湖广巡抚支可大、偏沅巡抚史江铎、四川巡按崔景荣、贵州巡按宋兴祖、湖广巡按王立贤等会勘播州地区,最终决定将其划一分为二:置平越军民府于平越卫城中,领黄平州(废黄平安抚司设)、余庆县(废余庆、白泥二长官司设)、瓮安县(废瓮水、草塘二安抚司设)、湄潭县(原播州三里七牌地)、凯里安抚司、杨义长官司,隶贵州布政司;置遵义军民府于原播州治,领真安州、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仁怀县,隶于四川布政司。

(三)清朝播州疆域的最终确定。明朝至清初贵州版图的特点是土地逼狭,实力在各省中居末。早在平播战争爆发前,直隶巡按肖重望鉴于明中期以来贵州乱事频起而本省无力弹压的情形,条陈安黔五策,强调拓宽贵州辖区以增强该省实力的重要性,称“黔省蕞尔,单弱可虑,拟待事定,割楚之偏、镇、平、清以专黔辖,又割蜀之永宁、乌镇以拓黔壤”。兵部以版图久定恐有窒碍,令三省总督、巡抚详加商榷。平播州战争结束后,在李化龙等地方督抚的共同商议下,将播州分隶四川、贵州两省。虽然贵州辖境有了拓展,但并未达到全部吞并播州的目的。对此,李化龙奏道:

查该州地邻三省,然楚止偏桥路一线,蜀与黔盖无所不接壤。夫蜀无藉于播,黔瘠壤也,若乘此时而割播地以附黔,于蜀无损,于黔有裨。且臣等别疏又请以楚之四卫并割附之,从此黔省幅员得与十二省比长挈大,甚为长便。但尽属之黔,则地方千里,诸凡缔造劳费尚多,亦黔所不能勘。因议设为二府,分隶黔、蜀,庶建邦启土,各自经营成聚成都,指顾可就。

可见,李化龙等的原意本是欲将播州整体划归贵州,并割楚之偏桥等四卫以增强贵州实力,但由于播州刚经历战乱,改立州县仍需耗费颇多,故权宜处之,将其一分为二。归黔之地为原播州宣慰司辖下南部四长官司之地,这些地区的地方势力原与播州土司矛盾严重,杨应龙承袭宣慰使后,“阻兵嗜杀,所辖五司七姓悉叛离”。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杨应龙武装反明后,更加残酷报复这些土司,“劈余庆土吏毛承云棺,磔其尸”,“戮重安司长官张熹家”,又击杀龙泉司长官安民志。这些与播州本不一心的地方势力,更愿意接受明朝统治以求庇佑,故割予贵州以加强该省实力。对于原播州宣慰司腹地,经过血腥镇压后,反叛势力仍蠢蠢欲动,杨应龙败死后不到三年,吴洪、卢文秀等又举兵反叛。因此,必须以重兵弹压以防其死灰复燃。若划归无兵无饷的贵州,势必无法有效控制,只能划归经济、军事实力更强大、政区治理经验更成熟的四川。而当遵义府经过长期统治,已经过渡为成熟政区后,重新划归贵州就成为势所必然。

经过明清两代百余年的经营,到了清雍正年间,遵义府已经化异域而为旧疆,“水陆通衢,商贾辐辏”,割播入黔之议又起。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十五日,雍正皇帝在内阁上谕中指出:“疆界所关,诚为至重。从来两省交壤之地,其界址多有不清,云、贵、川、广等处为尤甚”,决定对贵州及周边地区的政区进行清理拨正。而将遵义府划入贵州省,则又与这一时期的西南改土归流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

雍正四年(1726年),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全权处置西南边疆事宜。鄂尔泰认为:“欲靖地方者,须先安苗倮,安苗倮者须先制土司”,乃于雍正四年(1726年)年先将东川、乌蒙、镇雄改土归流,并由四川划归云南。此后,将经略的重心放在贵州,矛头直指苗疆腹地,“苗疆四围几三千余里,千三百余寨,古州踞其中,群寨环其外。左有清江可北达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粤,蟠据梗隔,遂成化外”。要想制服这个历代未曾染指的化外之地,其难度是相当大的。鄂尔泰认为:“如欲开江路通黔、粤,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抚不可”,乃于雍正六年(1728年)令贵州按察使张广泗率兵先讨八寨苗,轰轰烈烈的开辟苗疆战争开始,直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才基本结束。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发动战争机器必须要有充足的军饷做后盾,而雍正年间的贵州版图多因循明朝,疆域逼狭,“山箐峭深,地瘠寡利”。出兵不久,因功超授贵州巡抚的张广泗就感到战争难以为继,上奏说“黔省地处遐边,额赋无多,所以耗羡甚少,凡有一切必不可已之公费,恒苦不足”。平时日常开销都难以为继,又怎能发动大规模战争呢?因此,只有将富庶的播州划入贵州省,才能保证战争的顺利进行。

此时的遵义府有户口33884户,田913128亩,每年可征收丁银5311余两,折色粮17437石,粮银16052余两,条银7800余两,遇闰加增闰银1515余两,杂税银10000余两。如果能够划入贵州,势必极大增强贵州省的实力,为平定苗疆打下坚实基础。因而与张广泗出兵苗疆几乎同时,最终对川黔两省的政区进行大调整,将遵义府所辖的正安、遵义、桐梓、绥阳、仁怀五州县全部改隶贵州。经过此次政区调整后,贵州的疆域已达17万多平方公里,与贵州当前17.6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基本相当,比明王朝时期的贵州增加了5.7万余平方公里,增加了约1/3。

三、川黔交界彝族土司地区的政区冲突及调整

(一)川黔共治下彝族土司地区的政区格局。明代川黔交界的西部地区,分布有东川土府、乌蒙土府、乌撒土府、镇雄土府、永宁宣抚司、贵州宣慰司(水西土司)等势力强大的彝族土司,“种类虽异,而其始皆出于啰啰,厥后子孙蕃衍,各立疆场,乃异其名曰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禄肇、水西,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为救援”。他们联系紧密,关系盘根错节,经常“倚为唇齿,时通姻娅”,对大一统国家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为了控制这一地区,明廷先后设置了泸州卫、毕节卫、赤水卫、永宁卫、乌撒卫、普市守御千户所,杂于土司辖地之中。同时,还采取犬牙相制的办法,将水西土司隶贵州,而以乌撒、乌蒙、东川、镇雄、永宁隶四川,又将贵州都司辖下的永宁卫、乌撒卫分别与四川布政司辖下的永宁宣抚司、乌撒土府同城而治,其用意是合四川、贵州之力而治之。但实际上,川黔两省因事权不一而相互掣肘,“平居无事,两省皆置之度外,一旦匪类窃发,有争杀抢掠之事,则两省互相推诿”。“每遇命盗等事,则互相推诿。矿厂盐茶等有利之事,则互相争竞”。这种情况在明朝中期以后更加突出,“黔蜀纷纭互争,甚至假威权以恣虐,嗟此孑遗多有不保生命者”。

(二)川黔两省对彝族土司地区的控制及其冲突。明代贵州在这一地区的军事控制主要依靠贵宁守巡道来协调。贵宁守巡道,辖贵州宣慰司、贵州卫、贵州前卫、毕节卫、乌撒卫、赤水卫、永宁卫及普市所,设参议一员,驻乌撒卫,其副官有二,一为分巡贵宁毕节道兵备副使,驻毕节;一为都指挥体统指挥,驻乌撒卫,专管乌撒、毕节、赤水、永宁四卫及普市一所地方。由于毕节、赤水、永宁、乌撒、普市等四卫一所深处土司腹地,粮饷经常告乏,按例需隶属于四川布政司的乌撒、乌蒙、东川、镇雄四土府协济本色粮14324石、折色粮银3100两。但因四府行政上隶于四川,对协济之令不认真实行,“每年解纳不及十分之三”。为此,明廷又授予贵宁守巡道兼制乌撒、东川、乌蒙、镇雄、永宁诸土司之权,但仍诸多掣肘,未见改观。军饷不续造成的结果,是卫所军士的大量逃亡。

同时,四川省也设立了分守川叙泸坝底及贵州迤西等处地方参将(即“川贵参将”)驻守永宁卫,以管理这一地区。四川所设川贵参将的职责与贵州所设贵宁守巡道参议的职责有不少重合之处,在实际运行中就不免产生机构重叠,相互矛盾。川贵参将所辖军队名义上除了四川镇远营拨防的兵丁外,还包括毕节、赤水、乌撒、永宁四卫旗军,但四卫隶属贵州都司,实际指挥起来很困难。川贵参将的驻地永宁卫为贵州都司辖地,川将办事就更多了掣肘,一度出现“参将久缺”的局面。有时虽设有参将驻防,但并不办事,如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永宁等地发生叛乱,“恶党阎宗传等以救主母为名,烧劫杀掳永、赤二卫,普、摩二所地方甚酷”,而镇守永宁参将周敦吉和四川都司张神武竟然“坐视不救,顾杖请兵者以死”,实际上就是贵州卫所官兵长期以来不听川将指挥,出事之后川将不予帮助的一个明显案例。孤悬土司腹地的卫所军士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支撑,军屯田庄又往往被土司侵占,“致寥寥孤军,贻累难完,只因畏其劫杀,莫敢谁何”,势必极大削弱了明朝对两省交界地区的军事控制。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贵州巡抚张鹤鸣就上书疾呼:“黔抚按不得制,川抚按不肯制,尾大不掉,恐四卫皆非黔有矣”。

正因川黔两省互相掣肘,导致卫所屯田为土司所占,军士大量逃亡,引起土司对明王朝的轻视,最终引发了规模浩大的“奢安之乱”。自天启元年(1621年)九月永宁宣抚使奢崇明起兵反明,次年水西土目安邦彥继起,在征讨“奢安之乱”的过程中,明军屡次失利,贵阳城被围近300日,包括贵州巡抚王三善在内的高级官员死者枕籍,川滇黔事权不一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最后不得不以兵部尚书朱燮元为总督云南、贵州、四川、湖广、广西军务兼贵州巡抚,才得以击溃奢崇明、安邦彦所率的叛军主力。崇祯三年(1630年),贵州宣慰使安位求和,战争方告结束。虽然崇祯皇帝与群臣最先力主全部改土归流,然此时明廷已深陷内忧外患之中,没有实力将其全境改设郡县,朱燮元遂采取折中的办法,废永宁宣抚司,设叙永军粮厅,隶四川省叙州府,而永宁卫仍属贵州。贵州宣慰司则仍保留,只削其水东六目之地,采取“不置郡县,置军卫,不易其俗,土汉相安”的策略。崇祯八年(1635年),安位死后绝嗣,其辖下十二则溪头目争权仇杀,朝臣又纷纷建议乘机改流,朱燮元乃迫使各头目相继纳土归降,将十二则溪置为十二州,并筑大方、水西、比那三城及谷里、归化二堡,以重兵戍守。十年,头目又叛,“城堡尽陷”,明廷被迫废除十二州,仍以安氏为世袭宣慰司,但已失去对该区域的控制。崇祯十一年(1638年),徐霞客经过贵州时,就发现明朝与水西土司仍处于紧张状态,是年正月,水西兵“犹以众窥三汊河,以有备而退”,故“三卫(指普定、安庄、安南)之西,为水西所苦,其东又诸苗杂据,惟中一道通行耳”。

(三)康雍年间彝族土司地区改土归流与政区调整。明朝虽然平定了奢安之叛,撤销了永宁宣抚司,削贵州宣慰司水东之地,但彝族土司的势力仍非常强大。清军进入西南后,这些土司就曾帮助刘文秀等反攻四川,“陷重庆,进破叙州,三桂屡战不利”。顺治十四年(1657年),清军分兵三路进攻盘踞云贵的永历政权,自湖广进军的清经略洪承畴至沅州而师不能进,也是在招降了水西宣慰安坤,“许以阿画、霭翠故事”,方得顺利攻占贵阳。顺治十六年(1658年)平定云贵后,横亘川滇黔三省交界地区的彝族各土司“在滇为咽喉,在蜀为门户,若于黔则腹心之蛊毒也”,依然是清廷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相较于明末川滇黔的各自为政,清初的情况发生了变化。顺治十七年(1659年),以平西王吴三桂移镇云南,康熙二年(1663年)二月,又令云贵二省的总督、巡抚均听平西王节制,使吴三桂得以全权处置滇黔事宜。而原来作为西南政治经济中心的巴蜀地区,经过明末清初战乱,人口锐减至60万左右,成为人烟稀少,虎患严重之地,加上四川诸将多为吴三桂故旧,自然惟其马首是瞻。为了巩固自己在西南地区的势力,吴三桂不能容忍实力强大、自主性较强的彝族土司存在。康熙三年(1664年)二月,吴三桂借口贵州宣慰使安坤与乌撒土知府安重圣谋叛,亲自率云南十镇兵征讨,自七星关而入,又令四川总兵刘之复驻大方城,贵州提督李本深率四镇兵至六归河,以三路夹击。康熙四年(1665年),安坤、安重圣先后被擒,吴三桂乃奏请将两土司改土归流,以水西十一则溪地设大定府、黔西府、平远府;改乌撒土府为威宁州,并由四川改隶贵州,以增强贵州的实力;又设定、黔西、平远、威宁四镇总兵以镇守。为了震慑这些刚收服的地区,吴三桂设立了大定、黔西、平远、威宁四镇总兵,兵员共计9080名。至此,乌撒分隶川滇两省的局面才告结束。但永宁则仍分属两地,以永宁卫隶贵州威宁府,叙永厅隶四川叙州府,仍同城而治,“西城隶叙永同知,东城隶威宁府”,其辖地则仍杂错而处。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永宁卫为永宁县,仍隶贵州威宁府。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将永宁县由贵州拨归四川,才最终改变了这种政区交杂错居的局面。

四、结 语

明朝贵州三司体系建立,是贵州历史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节点,是由化外边檄迈入大一统政区的一个标志。为了能够使这一新设省份快速融入帝国版图,明朝采取“犬牙相制”的手段,希翼借助湖广、四川两省的力量完成贵州内地化的进程。其中川黔交界地区就出现了贵州乌撒卫、永宁卫与四川乌撒土府、永宁宣抚司同城而治,政区犬牙相错的格局。同时,给予了贵州兼辖四川的播州宣慰司及乌撒、乌蒙、东川、镇雄四土府的特权,以保证这些地区的税收能够按时输送贵州,供贵州官饷及军粮所需。但实际情况是这些地区行政上仍隶属四川,不能按时供应,造成贵州军粮短缺,旗军大量逃往,引发贵州官员对四川官员的不满,及双方在对待这些地区是“恭顺”或是“反叛”产生迥然不同的态度,对区域管控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播州宣慰司杨应龙反明就是一大例证。

万历年间明廷集数省之力,发动平播战争,将其辖地一分为二,以南部的五司之地设平越军民府,隶贵州;以北部的播州宣慰司亲辖地置遵义军民府,隶四川。到了雍正年间,为应对开辟苗疆战争的需要,又将已成为成熟政区的遵义府割隶贵州,以增强贵州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彝族各土司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在明末对明廷的统治造成了严重威胁,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清初吴三桂依靠在西南地区的独尊权力,将贵州宣慰司及乌撒土府改土归流,并将在原乌撒府地所置的威宁府划归贵州,结束了其该地分属两地的格局。雍正年间,永宁县由贵州拨归四川,又将遵义府由四川拨入贵州,最终完成了川黔两省省界的清理拨正,是贵州省正式迈入成熟政区的表现。

注 释:

②④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校勘:《贵州通志·前事志》(二),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98、298页。

③⑧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01、1页。

⑤ 《明太祖实录》卷71,洪武五年正月乙丑。

⑥ 《明太祖实录》卷200,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癸巳。

⑦《明太祖实录》卷202,二十三年六月乙丑。

⑨(明)王士性:《广志绎》卷5《西南诸省》,中华书局2006,第323页。

⑩(明)郭子章:万历《黔记》卷13《止榷志》,巴蜀书社2006年,第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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