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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理基础

2022-02-03赵文铎宋春霞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2年3期
关键词:中华文化共同体中华民族

陈 智, 赵文铎, 宋春霞

(内蒙古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的民族工作实践,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并将其摆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的位置加以谋划、置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位中加以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什么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的主线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了谁、又依靠谁?为什么要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为什么要促进各民族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社会历史性、人民主体性、实践生成性等基本内涵对这些核心问题进行价值分析,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视域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理基础。

一、价值地位: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

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1]

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中,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指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主体的需求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的主体或同一主体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需求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价值具有鲜明的社会历史性,其地位必须根据其满足主体需求的程度来加以确立。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价值客体而言,其价值地位当然也必须根据其满足社会和民族需要的程度而定。只有从社会历史性的角度出发,透视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论意蕴,明晰新时代的改革实践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展之间双向互动的实质内涵,才能明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民族人民共同的价值诉求方面发挥的作用、在破解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方面充当的角色,也才能真正认识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地位,才能理解为什么“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的意义。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满足各族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证

从社会发展维度看,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有助于满足各族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上。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民族的团结融合,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是新时代满足各族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意识决定于物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与否取决于各民族经济的共同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意识也具有不可估量的巨大反作用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反过来能凝聚起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在促进各族人民更好地交流交往的过程中不断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首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经济利益的一致性,深化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关系,不断增加各民族之间的共同利益,引导各民族为了同一个目标不断奋斗;同时,还可以通过调节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出新的、能够共享资源的发展机制,为各民族谋得更多的发展条件和机会。其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信任,增加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在信任和认同的情感因素下,各民族之间能够更加积极地进行生产合作,从而加强生产的联系性,不断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协同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整体意识,使发展较快的地区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其他发展较慢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还要让发展较慢地区的人们能切身感受到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每个民族都拥有平等的发展机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政治建设的稳定性。边疆民族地区政治建设的稳定性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使其在实现民族地区政治建设的稳定和国家安全上具有了重要的特殊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的民族认同感和国家归属感,激发各族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意识,以主人翁的高度自觉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行动中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如何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有助于增强各族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还有助于增强各族人民对于各民族文化以及中华文化的认识,提高对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视程度,并为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有效性。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延续了国家整体社会建设的一般理念,尽管特殊的地理环境、文化习俗使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与其他地区相比有所不同,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分,其社会建设直接关系到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福祉,也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社会治理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维护好新时代的民族关系,进而在三个维度的合力作用下切实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有效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生态建设的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时代课题之一。“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2](P.72),因而,共同体要想持久就必须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为人与自然是统一的,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让各族人民群众对我国多样的生态系统、民族生态文化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让各族人民群众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也认识到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和使命;有助于调动中华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中,不断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要求

从民族复兴维度看,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集中体现为促进全体中华儿女以更加高度的自信、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投身于伟大梦想的实现进程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明确政治定位、指明行动方向。当前,中华民族正处于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但复兴路上面临着各种风险与挑战,外部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挑战,内部正遭受快速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的精神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成为“解决内部问题、迎接外部挑战”的重要举措,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和谐、国家统一稳定和凝聚各民族围绕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下团结奋斗的伟大使命。正因如此,我们党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的主线,作为实现伟大复兴战略布局的基础性工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形成有序的政治社会秩序和包容的集体认同,实现“共善”的价值目标。共同体意识是巩固国家善治的基本前提,蕴含着对美好生活的内在规定和共同期待,是每一个个体形成有序观念和行为的重要指引。对于国家而言,国家的统一是一切发展的前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一统”国家观的继承和发展,是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必要条件,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于以共善为导向的政治社会秩序的追寻。故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引导各族人民增加对“一体”认识的同时,还可使各族群众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实现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从而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以实现国家善治的价值目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建立适应新时代人民所需要的共同精神家园,凝聚各族人民的情感共识。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要想获得长久发展,除了物质基础外,更为重要的是精神力量。当前,中华民族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现代化冲击和西方敌对势力的影响下,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正遭受着严重的威胁,如果不能构建起一个强大的稳固的“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必然会受到冲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通过合理整合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华儿女的精神需要和精神追求,在提供情感形塑场域的基础上,通过各类社会纽带将各民族成员关联在一起,塑造国民最深层次的精神认同,为各族人民提供心理归依点和聚合力量,形成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合力,从而构建起适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共有精神家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汇聚中华各族人民的集体智慧,凝聚中华各族人民的强大力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汇聚集体力量、凝聚发展力量的过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促成全体中华儿女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增加各族人民行动的一致性,从而增强民族凝聚力,激发各族人民参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担当精神,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地进行思想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体制创新,用伟大的创造精神激发社会活力,久久为功,最终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

显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是由特殊的历史方位决定的。只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价值理念,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才能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才能凝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磅礴力量。

二、价值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性原则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立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所以,“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据、标准和归宿,是价值的实现者和享有者”[3](P.99)。“任何一项伟大事业要成功,都必须从人民中找到根基,从人民中集聚力量,由人民共同来完成。”[4](P.14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伟大复兴过程的基础工程,人民性是其当然的价值立场,因而其价值必须也只能由各民族人民共同来创造,其目的和价值旨归也必须是实现、维护、发展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体是各族人民群众

在由个体组成的共同体中,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群体都承担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群体、对整体的担当与责任,都需要在各自领域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能动性,惟其如此共同体才能保持繁荣与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中华各民族共同塑造的,每个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没有各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就没有各种形式的民族共同体,也就不会有“大一统”观念或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更不可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性原则,要充分尊重和调动每一位中华儿女的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各族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无限智慧和无穷力量,动用一切方式和手段对各族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充分凝聚,以发挥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反映,是一个萌芽、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也就是中华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华各民族在社会变迁和民族交融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与自我更新,推动了多种形式的民族共同体的发展。特别是历史上的每一次大迁徙,都会带来民族间的大互动,导致民族间的大融合,在展现各民族共创中华民族历史过程的同时,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正是各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广泛地交往交流交融,才有了各种形式的民族共同体,进而才有了共同体意识。

作为一种自觉的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各族人民与帝国主义列强斗争中不断明晰与强化的。可以说,1840年以后的社会危机激发了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同时也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真切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巨大力量,真正认识到中华各民族是利益一致的命运共同体。在抵抗外国侵略者的过程中,中华民族逐渐由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成为一个有意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完成了从“自在”向“自觉”的转变。在这一转变中,各民族人民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担当精神得以充分地调动和激发,继而形成了自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从现代史来看,新中国刚刚成立,如何保卫人民胜利成果、巩固新生政权?如何战胜严重的经济困难、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如何巩固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中国缔造者给出的一个重要方案就是“民族团结”。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要和各民族讲团结,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5](P.1072)我们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和56个民族的划分,实现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中华民族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积极献身于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先驱,表现出了强烈的团结统一信念、艰苦奋斗精神和爱国奉献意识,改变了中国的贫困落后状态,使中国社会发展面貌焕然一新。

进入新时代,我国正行进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程,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依然离不开各民族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需要更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前,审视国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民族分布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放眼国际,美国和一些西方反动势力不遗余力地利用民族话题以各种手段打压制裁中国,干涉中国内政,妄图阻碍、遏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面对国际国内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56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凝聚起攻坚克难的人民力量,这是新时代中国再创辉煌的最大确定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使各民族在思想上构建起坚固的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长城,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自觉维护祖国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积极致力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主动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生动擘画国家安全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美好图景,共同推动中华民族复兴伟业早日实现。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的是维护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充分发挥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是目的,维护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目标。马克思在其“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的萌芽的第一个文件”[6](P.219)《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0条中明确表示,“旧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7](P.13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其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相一致,必须以人民群众为根本立场,以无产阶级谋求解放、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根本宗旨。在当前的历史阶段,就是以维护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价值旨归。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就是在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受历史、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通过达成共识、聚集力量,通过各族人民共同努力,让全体中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所以,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获得发展进步,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指向。

三、价值中介:实践过程中的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中,价值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则是以主体间的交往实践为中介并在交往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只有在交往实践中,人的主体性才能在开放的社会关系中得以呈现。特定的主体总是与特定的交往实践相联系,离开实践活动主体则不存在。作为价值主体的人是“现实的人”,即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以满足需求的人。而一旦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人就不仅仅只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同时还有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且,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还是物质生产活动赖以进行的必要条件。所以,在马克思主义那里,交往与物质生产实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如马克思所言:“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7](P.147)所以,“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他直接和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7](P.515),主体“只能在社会关系中才能独立”[8](P.142)。可见,交往实践是马克思在对历史、社会和“现实的人”进行分析时的一个基本尺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价值意识,本质上是在各族人民的交往实践中生成的,因而“铸牢”这一意识当然也离不开各族人民交往实践这一中介。所以,“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1]。只有在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在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团结奋斗实践中,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建立在各民族的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才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石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9](P.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观念形态,归根到底是由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基础决定的,如果基础本身不牢固,建立在它之上的上层建筑就不可能“铸牢”。而民族关系的本质是经济关系,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平衡发展是民族主义得以形成以及绝大多数民族问题得以滋生的最深层、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稳固性的核心因素。所以,解决区域不平衡发展问题、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石。“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

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从新中国之初的积贫积弱,到建党百年成功实现“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整族脱贫”的非凡成就、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根本原因是始终把关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和解决民族不平衡发展问题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民族间发展不平衡。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持续帮扶措施,积极带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早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就被列为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极大地改变了东西部生产力不平衡的布局,加快了民族地区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发展进步。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家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通过四个五年计划进行顶层设计并全面推进,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社会以及对外开放等各个领域。这一举措优化了经济建设环境,改善了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大大提高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这两大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的因素,党和国家将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确定为奋斗目标,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进行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实施积极有效的经济政策、创新对口支援模式、提升经济发展效率等方式,引导其进入现代经济的成长轨道,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缩小民族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民族团结工作开启的新局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稳步进行,最终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个方面不断铸牢。1992年至2012年,党和政府又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作用,补齐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短板。

进入新时代后,虽然我国的综合国力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各民族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仍然存在。总的来说,民族地区的绝大多数群体在改革开放后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部分民族群体与国内其他地区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依然没有彻底改变相对落后的状况,且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性对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民经济的区域不平衡发展问题,把推进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解决国民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作为现代化建设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确保少数民族人民和少数民族聚集地与全国齐头并进、共同发展。为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党和政府对老少边穷地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改善民族地区的经济条件,把各族人民群众打造成利益共同体。在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同时,不断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发展与帮扶过程中消除绝对贫困,使“两不愁三保障”走近人民的生活,使人民享有全社会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渐缩小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总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是互为表里的。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满足各族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从而增加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又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途径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10],但“总钥匙”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民族问题,只是为解决民族问题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方法。“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11]而要“争取民心”,“发展”与“团结”二者不可或缺。“发展”即推进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进程,“团结”即积极创造民族间交往交流的平台和条件,增进民族间的感情,强化民族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2](P.112)。

从我国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变化来看,当前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已经得到了进一步的满足,物质生活层面的短缺问题已基本解决。相较于较为充裕的物质生活而言,精神层面的短缺和混乱成为新时代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绝非机械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物质是具有第一性的决定作用,但精神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也可以反过来对物质发挥巨大的反作用。就民族问题而言,经济问题、经济发展、经济利益的调整固然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但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背景下,再继续单纯注重以经济手段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显然已经不合时宜,必须在运用杠杆的同时,加大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力度。所以,“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13]。物质方面的问题通过发展已基本解决,精神方面的问题我们还需要通过加强团结来改善,而加强团结则需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13]。

历史上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促成了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历史基础。没有“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没有“中华民族共同体”,也就不会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新时代,必须通过加强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在情感、文化、价值、理想等层面上的认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各族人民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民族认同和心理共识,“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内聚力”[14](P.132)在文化维度上的表现,是对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的认同。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问题,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接受和认可,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所以,“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5](P.157)。现阶段,推动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关键在于正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首先,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各民族文化既是本民族成员聪明智慧和创造精神的体现,也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没有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就没有中华文化。所以,“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15]。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历久弥新,源于中华文化的兼容并包和各民族文化的互鉴融通。其次,强化中华文化的主干地位,以增进其共同性来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在中华文化的整体性关照中坚持多元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差距和多样中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实现各民族文化的和谐共生和创新发展,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明晰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基本特征,提升各族人民的中华文化认同意识,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来强化中华文化主干地位。在中华文化体系内,每个民族都拥有属于本民族的、独一无二的优秀文化。这些优秀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基础,“是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基因”[16](P.64),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和发展的精神根脉。所以,“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充分认识到“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的道理。[1]

结语

中华文化的核心是共同价值,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根本是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共同的价值观”是提升民族或国家凝聚力的关键所在。只有在共同价值观的指引下,人们的行为才能更加符合彼此的预期,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人们也才能获取更多的满足感和获得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又是中华文化的最大公约数,具有凝聚共识、化解矛盾、形成合力等其他价值观所不可替代的引导力和感召力,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强化各民族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认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和功能,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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