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制度治党
2022-02-03黄建国
黄建国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湖南长沙 410006)
中国共产党何以能够在百年历史进程中,开辟伟大道路、建立伟大功业、铸就伟大精神?一靠革命理想高于天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二靠科学规范而又纪律严明的制度法规。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立足“两个没有变”,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于实现初心使命的历史进程。[1]189作为系统性工程、创新性工程、常态化工程的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持久战,根本在于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亦即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按照党纪党规办事、按照程序规定办事,始终做到管党治党的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党始终成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一、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
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进程已证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把制度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始终,是党执政的内在要求、规律之所在,是党的生命之所系、力量之所在。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2]319制度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主要构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
(一)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初心使命,从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从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百年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从现实逻辑——应对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的现实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集大成。习近平总书记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摆在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和核心内容。
关于制度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制度治党的地位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作用是主要路径和重要保障;基本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制度完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管党治党;运行机制是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围绕授权、用权、治权,合理确定权利归属、科学明确权力边界、依法推进权力运用、加强权力监督;健全完善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行“废立改”;与思想建党的关系是双维度过程,同时发力。依规治党是制度治党的强有力支撑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依规治党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在党章的总遵循下进行,又要在规章制度的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下践行,同时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健全完善是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丰富内容是适用于全党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围绕纪律规矩的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使党组织和党员的言行有规可循、有制可依;实现目标是确保通过党内法规制度,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建设更加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使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由此可知,通过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协同推进,以党纪党规系统性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以党纪党规严肃性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以党纪党规程序性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性、以党纪党规公平性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平等性,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二)当前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难点与症结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构建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以贯之的新格局。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虽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发力、改革创新、多点突破、协同激发、纵深推进,但因新的历史特点下的复杂斗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顽症痼疾的长期性等原因,致使仍有诸多要解决的难点和症结。
难点和症结一: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设计制定与执行效力的衔接问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是弄清确定的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法规规制,从党章到党规党纪的系列硬性等级结构体系;二是如何设计制定;三是如何实现执行效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设计制定与执行效力不是简单的加数,更不是简单的乘数,而是系统性、协调性、创新性、持续性问题,尤其面对“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要使其最大效力得以发挥就必须解决此难点和症结。
难点和症结二:完善党内制度法规扎紧制度笼子与破除潜规则问题。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笆篱,堵塞法规漏洞,祛除沉疴毒瘤,荡涤政治陋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建章立制,从严格规矩、破潜规则入手,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3]63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如同顽疾不仅反复,甚至集中暴发。难点和症结在于如何真正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扎牢扎密篱笆。
难点和症结三:权力运行与权力监督的权责一致问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天然与责任是相对应的,权力也必然受到监督。这是中国共产党权力配置的基本法则。“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运行中,出现权力过分集中,得不到相应监督的现象,甚至出现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责一致、权力受监督是一项长期工程、艰巨任务,必须久久为功。由此,构建权责一致、权力受监督、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成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关注并解决的重点难点。
难点和症结四:党员干部制度法规观念意识的与时俱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4]96新时代以来,面对管党、治党新常态,尤其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常态,部分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至上、党纪党规至上的淡薄轻视,致使制度法规意识观念滞后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滞后于制度体系建设,不仅未能与时俱进地自我调适,反而表现出极不协调和极不适应。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必须格外关注。
(三)把制度建设、依规治党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始终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历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党规党纪,构建法治科学、完善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体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全党上下以党内法规制度为准绳和指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同尊崇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纪、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坚守学习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纪、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践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纪。
把制度建设、依规治党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始终,要做到“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建立制度制定机制。在不破不立和健全完善基础上加强建章立制的同时,加强党内法规清理,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加强科学性、提升针对性。二是着力建立制度执行机制。围绕制度执行制定明确的执行章程、细则和程序,依靠执行机制的内生动力和刚性约束共同驱动,贯彻落实好制度建设,推进依规治党。三是着力建立制度督查机制。监督检查是整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要保证制度治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突出党内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就要注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将之融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和效能督查之中,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四是着力建立制度问责机制。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倒逼机制和倒查机制,要着眼思想引导,强化思想观念;着眼硬性约束,增强政治担当;着眼责任清单,加强问责有据;着眼问责力度,提升问责实效。
(四)增强制度自觉防止“破窗效应”
没有制度建设,就谈不上制度治党;没有制度自觉,也就做不到全面从严治党。何谓“破窗效应”?一栋房屋如果一扇窗户被打破了,若不及时修补,不仅这扇窗户会继续破下去,而且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更多窗户被打破,最终因为窗户都残破了,房屋也就变得摇摇欲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不长牙齿的制度就是‘纸老虎’‘稻草人’,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产生‘破窗效应’。”[5]212-213对此,增强制度自觉防止“破窗效应”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同志关系异化导致团团伙伙问题突出。依法依规查处的各类“圈子”,认真分析就会得出所谓的核心人物往往是手握实权的重要领导干部,所谓的骨干成员不是其提拔的亲信,就是其亲属或利益输送当事人。这些人各怀心思、各怀鬼胎,为各自利益而结成利益共同体,置党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于不顾,相互包庇、相互串谋、相互利用,“圈子”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
二是权力监督乏力造成越界用权现象屡屡发生。权力运行产生异化,极易造成党员干部“经济人化”、党政部门“公司化”的逻辑怪圈,权力监督形同虚设,严重影响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更谈不上制度自信和制度自觉。
三是好人主义作祟而使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好人主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一团和气”“皆为和谐”。新时代以来,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害怕批评上级领导而被“穿小鞋”,甚至丢掉前程;担心批评同级同事而被“孤立”;忧心进行自我批评而被“瞧不起”。
四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出现偏差影响战斗力和创造力。领导干部任用中,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把升迁寄托在“跑关系”上,不热心本职工作,喜欢投机取巧,热衷形象政绩工程,而得到提拔,如不将这一毒瘤割除,势必增大“破窗效应”发生的概率。
五是制度约束力、执行力弱化致使制度虚化。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中,仍存在简单粗暴执行制度、层层打折扣执行制度、以自身喜好利益抵触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执行制度现象,走形式、走过场时有发生,必须予以警惕和防范。
由此,注重制度的完善,构建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平台,更要重视制度贯彻执行,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一整套的执行监督体系,着力避免制度执行断档乏力、监督主体责任缺位、权责不一致、具体细则解释不足等实质问题,增强制度自觉,有效防范“破窗效应”。
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规治党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面对管党、治党的问题症结,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在于依规依纪管党、治党,先后提出“依法治国,更要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定坚持依规治党、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明确回答了党内外、国内外普遍关心的“中国共产党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的问题。
(一)依规治党的基本范畴与内容体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依规治党坚持按照“治党必依党规、党规必成体系、立规必重质量、执规必动真格”的要求,使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使加强完善党纪党规、坚定做到依规治党成为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从严治党一以贯之,贯彻始终。对此,要切实把握依规治党的基本范畴。一是从厘清立规的主体、立规的侧重、立规的程序、立规的权限、立规的执行等问题,把握好依规治党的主体权力地位。二是从以党章为根本和总遵循,涵盖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及决定、意见、通知的整套法规制度体系,把握好依规治党之涵盖的内容。三是从确保法规制度的系统完善和现实可操作,把握好依规治党的基本原则。四是确保依规治党能够覆盖到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把握好依规治党的覆盖范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践行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规治党”的重要思想中,既明确了依规治党的基本范畴,也对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进行了创新性的总结,提出了创新性的观点,丰富发展了依规治党的内容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依规治党要做到“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6]318从制度法规层面构建内容体系,依规治党的内容体系主要分为纵向内容体系和横向内容体系。依规治党纵向内容体系是以中国共产党历史进程为轴心,根据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时代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变迁和人文历史变迁对党的要求和期望,丰富发展法规制度内容,形成以时空变化为中心的内容体系。对此,必须把握纵向内容体系的基本要素,内容主体是党的中央组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纪委、中央机关工委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总政治工作部;法规制度名称依特定主体主要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大类,但内容主体因权限不一样而发布的法规制度也就不一;内容主要涉及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党员干部的党的领导活动和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法规制度的设定通常包括总则、分则、罚则、附则板块,具体制定又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等细目;法规制度内容一般由会议决议通过,保障其系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依规治党横向内容体系是以党的建设“5+2”为轴心,根据党的领导活动和党的建设工作,围绕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丰富和发展法规制度内容,形成以各项建设为中心的内容体系。对此,必须把握横向内容体系的主要构成:关于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的法规制度,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建设的法规制度,如《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增强党的“四力”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组织建设的法规制度,如《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正风肃纪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作风建设的法规制度,如《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关于严明党纪党规的纪律建设的法规制度,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法规制度,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推进制度建设的法规制度,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如此,使党的法规制度纵横相嵌,形成有史以来最严格、最严密、最权威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内容体系。
(二)培育制度意识,坚持依规治党
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制度意识的培育需要一个培育形成并巩固强化的过程。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手抓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一手抓制度意识培育养成,明确要求依规治党,将法规制度建设提上日程,并摆在突出位置,格外注意制度意识培育。坚持依规治党进一步培育制度意识,重中之重是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工作和开展法规制度教育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以身示范、带头践行、勇于担当,发挥好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培育制度意识。由此,在全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筑牢制度意识、增强纪律意识,既要做到懂法、明纪、重规、严矩,又要做到心有敬畏、言有纪律、行有规矩,形成敬重制度、崇尚制度、学习制度、践行制度、捍卫制度的体制机制,养成办事按法规制度、遇事找法规制度、解决问题用法规制度、解决纠纷用法规制度、化解矛盾用法规制度的制度思维和行为范式,并加强督查机制,增强制度自觉。如此,使制度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入身入脑入心、践言践行落地,夯实制度意识之基石,使之自觉内化为意识自觉、行为示范和行动自觉,筑牢依规治党的制度根基。
(三)确立制度权威,完善党内法规
制度权威来自对制度的内在的认同和信服、外在的服从和遵守。制度权威的内在认同和信服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和自觉选择。制度权威外在的服从和遵守是中国共产党依据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和威慑力,使党的各级各类组织不得不去执行法规制度,并且不折不扣地执行法规制度。法规制度本身就具有鲜明的权威性,而无论其内在还是外在方面,但权威性更来自执行情况,必须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行动听指挥、政令畅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7]238制度权威的确立不仅表明和彰显法规制度作为良规对提升执政能力的作用,而且可进一步增进全党上下对依规治党的认同,推动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切实构建起系统科学、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易于操作、执行到位的党内法规体系,使党的领导活动和党的建设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可循、执纪必严、违规必究。
(四)实现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有机衔接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本质上是一致的,具有共同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厘清、理顺二者关系,增强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契合性,切实实现二者的有机衔接,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主题之一。如何实现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有机衔接?首先,必须坚定党从领导制度上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其次,必须坚定党从执政方式上对依规治党的推进,保障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切实统一;再次,必须坚持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部门的衔接;最后,必须坚持以宪法为国家的根本法,牢牢扭住治国理政这一根本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曾多次强调:基于以宪法为根本的国家法律、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的衔接,是管党、治党的核心,党员干部既要做到遵守和践行国家法律,更要做到遵守和践行党内法规,保证依规治党的执行力度,必须成为全党的共识和自觉。[8]105如此,推动国家法律和依规治党的衔接,不仅要达到靠国家法律治国目标,也要达到靠国家法律治党目标,更要达到依规管党、治党目标,从而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四个伟大”作出了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四个伟大”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其中,伟大工程起决定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执政党规律的凝练和升华、对历史使命的战略思考、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应对百年未有之变局的时代考量。
(一)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找到了“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此不断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使之成为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关键和核心,而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则是核心之核心、关键之关键。用制度治党是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的动力源泉。新时代以来,完善法规制度、用制度治党不仅是对经验教训的总结,而且成为今后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和真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以反腐败斗争为突破口,以系列主题教育为切入点,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为主要途径,以严明纪律、规矩为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坚定坚持用制度管党、治党。
用制度管权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中心环节。其本质是如何管理好人民赋予中国共产党的权力。习近平总书记瞄准制度建设,不仅制定制度筑牢笼子,而且坚定贯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力构建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将权力管住。为此,必须抓好、抓牢用制度管权的重点方面:用制度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手中的权力,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用制度抓住、管好党政机关中拥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以及工作岗位能够影响公平正义的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用制度抓住、管好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构建严密的权力监督体系,从根本上有效地抑制权力腐败。
用制度治吏是用制度治党、用制度管权的交汇点。用制度治吏首先必须抓住、抓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从源头上抓住、抓好领导干部。其次,必须从严治吏,用制度管好党员干部,将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9]110要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己是社会公仆和人民勤务员,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制度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最大的制度优势,是党始终具有无穷战斗力的力量源泉。新时代,党通过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制度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一是全面深入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4]35完善发展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增强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能力,既充分发扬民主,又确保集中统一领导,真正把其优势转变为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内生活中的基本政治原则,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注重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问题,他指出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9]1-2,必须坚定推动党内民主发展,抓紧、抓牢党内政治生活这一基础性工作。三是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定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是要做到全党的高度团结统一,是党的前途命运所系;就是要使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按照法规制度办事,推动依规治党;就是要把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使党的领导核心通过集体领导来实现和发挥,确保党的思想统一、政治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统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主干,以政治建设实施意见、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条例等为重点的制度体系,增强了全党的政治认同,构建了完整的运行体系。
(三)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
党内法规制度效力来自内在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约束力和威慑力,效力大小除受法规制度本身位阶影响外,主要取得于执行力度的大小。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制度制定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落实执行过程既是党内法规制度实现的过程,又是党内法规制度检验的过程,切实实现治党、管权和治吏,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效力。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一以贯之地贯彻执行,使之具体到人和事,做到用法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始终做到不管权力有多大、职位有多高,都不能违规、违纪,即法无例外和特权,确保制度执行的强大的推动力。一是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必须坚持用法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以贯之不留空白、不留盲点。在具体执行之中,将权、事、人界定在“笼子”范围之内,时刻防止法规制度变为“稻草人”“纸老虎”。尤其要加强“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并建立起终身追责、问责的规章制度,时刻提醒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二是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必须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以贯之不法外开恩、不搞双重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10]59与此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监督检查与法规制度执行同时并举、同轨进行。
四、坚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辩证统一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正确认识和把握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把作为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的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以贯之地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之中,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有效提升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
(一)完善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章是党最基本、最根本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内根本大法,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之大成,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高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11]93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金字塔”结构中,党章处于最顶尖位置,具有“统帅”地位,是“废、立、改”的总依据和总的遵循。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接力并创新发展,在党的建设总要求“5+2”中,始终尊崇党章,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党章为根本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全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的“废、立、改”工作,建立了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了以健全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新格局。如果偏离党章这一根本和核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势必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严治党将无从谈起。为此,党章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核心,也要依据时代环境的变化和党执政环境的变化予以丰富发展,使之毫不动摇地确保其地位、毫不动摇地发挥其作用,与此同时全党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下,养成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法规制度理念和行为范式,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进程。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辩证统一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思想建党要放到制度治党的进程中,制度治党也要放到思想建党的进程中,二者内在关联,一“软”一“硬”,相得益彰。首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二者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有机统一,缺一不可,互相促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加强思想信念教育,这是制度建设的内核和灵魂。制度建设则是思想建设的支撑和载体。制度是把思想的软约束变为硬约束的纽带,是思想建设的载体。其次,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互为补充同向发力。将二者紧密结合同时发力,必须根据其内在逻辑,注意其协调性、互补性、系统性,打出“组合拳”,形成强大合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应刚柔并济,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为根本途径,防止简单化、片面性。二者一柔一刚,一个侧重内省、一个侧重外约,一个标明“高线”、一个划出“底线”,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三)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辩证统一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须依规治党。二者作为治国理政有机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12]53一是依规治党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切切实实做到依规治党,既是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依规治党是宪法和法律精神及其原则在党的建设上的具体化,是确保党真正“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最基本的法律化和制度化规定。二是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托。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用宪法等法律制度明确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为依规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13]16三是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是内在统一的。二者虽具体目标有所不同,但具有内在逻辑统一性,统一于党依规治党增强自身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加强党对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各方力量汇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
(四)坚持法纪约束与道德自律的辩证统一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同时,尤须重视法纪约束与道德自律的统一关系,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法纪约束与道德自律的辩证统一,以道德自律助推法纪约束,以法纪约束提升道德自律,推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成为习近平总书记以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完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14]247一是法纪约束是道德自律的坚强保障。法纪约束靠的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硬约束,以硬约束的强制性、权威性和威慑力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贯彻落实为道德自律提供了坚强保障。亦即: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二是道德自律是法纪约束的基础动力。道德自律靠的是党员干部的主观意识,它以主观意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道德力推动着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前进步伐。道德自律一经构建,使其内在的稳定性、自律性、自主性,爆发出了源源不断的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前进发展。亦即: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三是法纪约束与道德自律是内在统一的。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核心在于法规制度的纪律约束与道德自觉相结合。法纪约束、道德自律是管党、治党的不同侧面,法纪约束是显性举措、道德自律是隐性举措,二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发力,汇聚合力,既可保证法纪约束的坚强有力,又能夯实道德自律的思想根基,可确保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执行力度,进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