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传世家训中夫妇相处之道及家庭模式
2022-02-03吴蕴慧
摘 要:苏州传世家训中常立“宜家室”“严家范”诸条,以此来规范夫妇相处之道。把不和睦的因素归结为“妇道”失范,要求丈夫察妇言,正夫纲,夫妻相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家训要求妇女恪守妇道,谨遵壸则。在婚嫁择配方面做出了重視家教、娶妇慎始、门当户对、捐浮享实、不宜早婚的规定。苏州传世家训在家庭关系中虽有与时俱进的体现,但总体而言,还是延续着儒家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的伦理道德,主张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
关键词:苏州传世家训 夫妇 家庭模式
苏州传世家训与苏州大族望族的兴起、发展一脉相承,萌发于六朝,形成于宋元,繁荣于明清。明清时期,随着苏州经济文化的发展、商贾士绅之族的崛起,依谱而生的苏州传世家训出现了兴盛的局面。苏州传世家训受传统文化和宗族观念的影响,在家庭关系、家庭建设、家庭教育方面,汇聚了千百年来家族和睦、子嗣绵延的治家心得和理念。
《易·家人》对家庭关系中的夫妇关系做了详细阐释:“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儒家把男女与天地、日月、阴阳并提,认为夫妇为人伦之始,造万化之端。男人领妻行道,女人助夫成德,家道端正方能阴阳平衡,夫妇和睦才能子孙昌盛,最终天下才能安定。因此,夫妇之道被视为人道之始、万化之纲。夫妇和好,家道未有不昌;夫妻反目,很有可能灭伦绝理、毁家灭族。
一、苏州传世家训中的夫妇相处规范
正因为“夫夫,妇妇”的伦理关系对家庭和谐具有重要的影响,苏州传世家训中常立“宜家室”“严家范”诸条,取宜家宜室(《诗经·周南·桃夭》)之意,以此来规范夫妇相处之道。
(一)影响家庭和睦的因素
“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常熟蒋氏家训》)苏州传世家训中罗列出夫妇不和、家庭不顺的一些因素,几乎所有的家训都把这些不和睦的因素归结为“妇道”失范,甚至延续了几千年来“牝鸡司晨,家道以倾,阴秉阳刚,伦常以亡”的观念。
苏州传世家训认为妇人讹言惑众是家庭不和的首要因素,“人家不和,多因内妇造言激怒其夫耳”(《东山金氏桐溪公家训》),并且列举了妇人诸多的“劣根性”:见识“不广不远,不公不平”(《东山金氏桐溪公家训》),其性“多褊愎不耐事情,又能巧饰短长,语似中窾”(《归氏彝训述》),“奸佞善谗,往往借公义以行私忿,乘小隙以构深祸,虽智者亦难猝悟”(《洞庭凤氏家训三十则》),“性阴志拗偏私,自是计短较长,量财评势,伺隙抵瑕,浸润善说”(《吴县堂里徐氏家训》)。
(二)夫妇相处的原则和规范
妇女由于见识浅薄、轻于割恩、易于修怨,常常会谗言诬陷、造言生事,不仅会影响丈夫的正确判断,而且会对家庭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东山金氏桐溪公家训》罗列了妇人造言所导致的家庭乖变:“有亲兄子侄隔屋连墙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己子为其后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者;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昆山胡氏家训》则认为昵于私爱、轻听妇言会导致丈夫“不孝、不友、不慈、刻薄、残忍”。为避免兄弟阋墙、伦理失常、家烦宅乱局面的出现,作为家庭关系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丈夫,就必须发挥其“正家”的作用。
首先,丈夫对于妇人的言辞要审慎,不能轻信,也就是家训中不约而同所提到的“察妇言”。“为丈夫者,慎勿轻听妇言,致失内外之别。”(《吴县潘氏家训二十四则》)“丈夫处家庭妇女间,惟以不听妇言为惟一宗旨。”(《吴县堂里徐氏家训》)
其次,丈夫必须担当正己型家的职责,正夫纲,也就是儒家传统的“夫为妇纲”的伦理观念。妇人当无非无仪,以顺为正。《昆山胡氏家训》认为家庭中“夫主倡”,提出“振立夫纲,刑于有道,躬率孝友,随事以礼,义化诱使,克全妇顺”。丈夫对妻子还承担教育的责任,妻子如果有错,丈夫谕以正道、纠正训导。丈夫应通过正身以化的方式教导妻子,但不能动行刚暴,导致反目乖离。
第三,丈夫对妻子的态度,应如上朝一样严肃而恭敬。夫妻相处应该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石林治生家训要略》曰:“内人贤淑者难得,当交相儆戒,以闺门肃若朝廷为期。”朝政治理被引入家庭之中的夫妇相处之道,在宋代家庭中也被广泛认同。《苏州王氏训戒》认为能与古代贤明夫妇相媲美的做法是“诚义顺交,尽而情欲无介乎仪容,燕私不形于动静,即或富贵不齐,而鸿案相庄如宾如友”。鉴于妇人天生的“劣根性”以及“不可化诲”的特点,明智而有远见的丈夫还应懂得周旋的技巧,顾全大局。《东山金氏桐溪公家训》认为有远识的丈夫,应“量妇之不可化诲,而外与兄弟相爱,私救其所急,私赒其所乏,不使妇妬”,“私救”可谓是一举两得。
二、苏州传世家训中的妇道壸则
苏州传世家训对妇人的品德修养、言行举止进行了规范,指出妇人不许说家事,妇人不得预家政,以防止牝鸡司晨的局面的出现。
(一)限定交际
为避免妇女受到不良的影响,家训严格限定妇女的交际圈子。几乎所有的家训都提到“禁交三姑六婆”。《石林治生家训要略》:“六婆、尼师,最能耗家,须痛绝之。”《吴县颍川陈氏家规录》:“牙婆不许登门,俊仆不许使唤,俳优不许搬演。”《吴江周氏家规》:“尼姑牙婆严禁人门。”《朱柏庐先生家训》:“有禁止三姑六婆无相往来,实闲家之要道。”《昆山砂山王氏家训》:“过五十岁,不论妇人,亲族有为僧道者,不许上门来往。”《常熟蒋氏家训》还规定女人不得供养尼姑在家,认为“此辈两舌是非,多致离间骨肉”。《虞山史氏宗规》则规定“僧道不许人门,三姑六婆亦不许人门”,认为“此辈皆非善类,甚于穿窬之盗也”。“三姑六婆”原本是指古代妇女从事的九种职业的总称,被认为有违社会礼俗,也成为搬弄是非、造谣生事的代名词。家训认为近墨者黑,结交三姑六婆会导致家中奸污、窃盗等邪恶淫乱的事情的发生。
(二)恪守妇道
苏州传世家训对“妇道”的规范不尽相同,并认为恪守妇道,不仅仅是成全自己、为自己赢得尊重,更是关系到父母的荣耀。《包山葛氏后山公遗诫十则》认为妇道有五:“孝于舅姑,和于妯娌,恭顺其夫,教训其子,勤且俭以操其家”,并认为能做到这五个方面的,不仅能得到一家的尊重,也能为父母增光,相反,则会令父母蒙辱。《洞庭东山沈氏迩言家训》把“妇道”归纳为敬事公婆、驯事丈夫。《洞庭东山沈氏迩言家训》则把“勤以作事,俭以作用,毋贪口腹,毋好华丽,毋兴外事,毋生是非,毋倚门望,毋出游观,毋烧香念佛,毋亲三姑六婆,毋多言笑,毋暗行走,毋看唱书,毋看戏剧灯会,毋与男人授受,毋私蓄,毋私食,毋私受,毋私与,怒毋骂詈,喜毋啸喧”作为“妇道”的内容。
(三)壸则礼训
如果说苏州传世家训中所立的“严家范”条目,大都是针对妇人的,那么家训中的“壸则”,则是为妇人量身定制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有关于妇女品行方面的教育,如《昆山胡氏家训》认为“妇主随德为重,才次之。……小则相夫、立业、兴家,大则相夫、成德、成学,内助关系不小”,并树立了“贤德”的标准:“安井白,乐糟糠,服布素,守闺门,权不擅操,言无出阃,凡事请命舅姑、夫子而行”;还罗列了“恶德”的表现:“若不安义命,怨天尤人,懒惰泼悍,咒骂嬉笑,好谈他家长短,惟思艳妆巧饰,私自归宁,为女僧、尼姑、药婆辈牵引,做会,赴宴,还愿烧香,看戏,游春,及作符魇等事。”“壸则”也有涉及妇女的职责要务、言行举止和仪容修饰的。《洞庭东山沈氏迩言家训》以为“中馈执爨,妇之任也。针指纺织,妇之事也。洁净素淡,妇之饰也”。《吴江周氏家规》规定家族妇人“居恒不得奢华服饰,躬勤纺织,恪守妇道,内外使女勿令出户”。《常熟蒋氏家训》要求“女子止主中馈、女红、纺织事,不得操夫之权,独秉家政,及预闻户外事”。
三、苏州传世家训中的婚嫁择配
苏州传世家训中的“择婚”“择配”“婚嫁”等条都是对择偶标准做出的规定。婚姻为人道之始,夫妇之道为人伦之端,所谓“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礼记·昏义》)。所以家训明确立下“重婚姻”“慎嫁娶”等条文,在婚嫁方面不仅选慎重正、敬戒无违,而且还为子孙择偶、择配定下了标准。
(一)重视家教,不贪富贵
嫁娶都要注重家教,看中人品,须以德行家风为心,讲究子性敦厚、女德柔嘉,選择温良有家法、积善而俭行之家,要求妇守礼法、阃范严肃,婿勤耕读、贤良仁厚。《沙洲孙氏家训》规定:“娶妇不在赔赠,不重颜色,选婿不系家世,不必财礼,惟择其祖宗之清白父母有家范者为上。”其理由是家风清白则子女性情必良,有家范则子女行止必善。《虞山史氏宗规》择配依据是:“婿以名族为上,妇以母德为先。”史氏所谓的“名族”不一定是缙绅华胄,所谓的“母德”,也不一定孟光、桓少君,而是“人遵德教、礼让成俗、无非无仪、壸教克娴”之家族。《石林治生家训要略》规定不论是娶妇还是嫁女,“无家教之族,切不可与为婚姻”。
苏州传世家训在择配方面还清晰地意识到不能以富贵门楣为念,不慕富贵,不贪家财,否则会埋下矜骄、势利、不勤、不俭、不顺、不和的隐患。《常熟蒋氏家训》曰:“凡议婚姻须择善良有家法者,不可徒慕其富贵以亏择配之义。”并且用辨证和发展的眼观来看问题,“婿果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异日不富贵乎?苟或不肖,今虽富贵,安知异日不贫贱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者,养成骄妒之性,异时为患,宁有极乎?”《洞庭凤氏家训三十则》认为娶妇先问资妆之厚薄、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的做法,是“驵狯变婢鬻奴之法”,失去婚姻真谛,规定“议婚而及于财,勿与为婚可也。”
(二)娶妇慎始,德性为重
苏州传世家训还格外强调娶妇要“慎始”,贵品德而轻容貌,重内在而去浮饰。《洞庭东山沈氏迩言家训》曰:“必须察其世代善良、闺门整肃,有母仪之可范、姆教之无亏、德性温良、沉静寡言者娶之。”《常熟蒋氏家训》要求“正室宜论德不论才色”。《吴县颍川陈氏家规录》规定:“诸妇必须安详恭敬,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礼,待姊妹侄以和。”《昆山厚庄王氏家训族规》认为“娶妇资其姆训而端壸教”。《常熟蒋氏家训》提出要“娶妇须观其父母德器”,可见其审慎的态度。
(三)门当户对,人物相当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是家庭日后起衅端的主要原因。倘若妄攀富贵豪强之家,娶妇则可能骄悍可虞,骄姑轻夫;如果低就微贱之室,嫁女难免日后凄苦凋零。苏州传世家训所看中的“门当户对”,不仅仅是经济方面,还侧重“德门仁族楣当而户对”(《昆山厚庄王氏家训族规》)。
《夫椒丁氏家箴》规定结姻“毋贪浊富,毋配小家,不责厚聘,不较奁资”。《吴县堂里徐氏家训》立足现时“择贫富相等之家”。《昆山砂山王氏家训》认为联姻“不可慕富而仰攀,亦不可贪简便而苟就”。《东山金氏桐溪公家训》认为男女议亲还得有自知之明、自我衡量,才貌须相当:“如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尚有他事;如女丑拙狠妬,若嫁美婿,不能必和,卒为其弃,所系重且大矣。”
古人云: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嫁女必须胜吾家。也有的家族比较开门,渐渐突破门第观念。《海虞樊氏家训》认为:“赤绳早系,原属天缘,安得尽择胜我家与不若我家者而议婚媾耶?”《洞庭东山万氏家训》甚至打破传统门当户对的观念,认为:“若婿得贤良,妇非娇妬,虽与清白平民或寒儒布素结为婚姻,亦自无妨。”
(四)捐浮享实,息竞防骄
婚娶嫁妆讲究适度,反对奢靡。《吴江周氏家规》规定:“礼仪嫁妆称家有无,毋得勉强,以为美观。”《吴县许氏家训》曰:“婚不必靡,以聘金为主;嫁不必饰,以奁田为要。”《朱柏庐先生家训》认为婚嫁之物“称家有无,一切过为华美者,一概禁绝之,勿使奇技淫巧以伤祖宗诚朴之风,以启后之子孙奢靡之习”。《昆山砂山王氏家训》要求嫁娶之费“富者不可逾分,贫者尤当量力”。
(五)婚嫁及时,不宜早婚
男婚女嫁,须贵及时,但不宜早婚。早婚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比如家庭富贵盛衰更迭无常,男女贤否性情未定,这些很容易导致日后负约纷争。《东山金氏桐溪公家训》对早婚的弊端进行了深入分析:“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虞山史氏宗规》认为婚姻大事要从长计议,“切不可指腹为婚,割襟作聘,以贻后悔,弃信负约,速狱致讼由此起也”。《苏州庞氏家规》认为近代男女知识早开,大约男子自二十二三至二十五六、女子自二十至二十三四為最佳婚龄。
随着时代的发展,苏州传世家训也出现了一些进步的观念,如《苏州潘氏治家规约》有一则关于“赘婿”的相关规定:“我国向以男为主体,故庄规宗法往往致严于赘婿一条,遂至巨赀私授异姓,养子冒作亲生,觊产涉讼,两败俱伤,甚无谓也。以血统言,男女本无差别,况在今日竞言平等。故拟生女者(指本人无子者而言)准其招赘,惟所有权专属于女。女死无所出,由族中择一人为之后。若赘婿于此,续娶他姓,即当令其归宗谱牒,列其名而于下注以归宗字样,此后一切关系断绝。”比起“生女必嫁,不可赘婿”(《虞山庄氏家训》)的观点可以说是较大的突破,也可看出女性地位和家庭权益逐步得到提升。但总体而言,苏州传世家训在家庭关系中延续着儒家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的伦理道德,主张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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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为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苏州名门望族‘贵廉有耻的家风家训研究”(202111054028Y)阶段性成果。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吴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编号:2018ZDJD-B018)”项目成果
作 者: 吴蕴慧,苏州市职业大学吴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文化与文学。
编 辑:杜碧媛 E-mail: dub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