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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一颗苍耳活着

2022-01-20耿立

安徽文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苍耳

耿立

有人从城市拿着柄斧头走向了乡野,建一木屋,受够了漂浮在城市上空的污浊云霾和那些噪声,宁肯一个人坐在一颗南瓜上,也不想挤在天鹅绒坐垫上。

但对一个乡下出生,乡下成长的人来说,城市对他意味什么?他又居于何处,又因何而生?

他能把城市当作一颗南瓜坐下吗?

如果将人分为乡下人、城里人、流浪者(漫游者),我把自己定位为一个从乡下到城里的流浪者,最后能成为一个城里人,这是内心的真实,即使像《红与黑》中的于连,这并不下贱,也不低俗。

当去澳门参加五四百年研讨会,看到那些百年的遗存和金碧辉煌的游乐场,恍惚间觉得我像一个苍耳附着在城市的墙上、树上。在座谈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就是一颗苍耳,虽然有着光荣的刺,但要谦卑,这是城市,城市里的水泥地面是没有多少苍耳生存空间的,在乡土上,你好像很强大,那些刺,一是针对伤害你的人的,二则是一种附着借力的武器,到远方去。

作为一个苍耳,我是多么渴望踏进城市、落脚城市,虽然我在与澳门一水之隔的珠海,虽然在珠海之前,我在鲁西南一个地市级的小城,但就是在那样的小城,也不是谁都能随便居留,我依然是那么的虚弱,不敢像在乡土上,把刺亮出,只能把那刺攥在手心里软化。

是的,苍耳的刺,是可以被手心的手汗慢慢浸软,慢慢失掉骨头,像一面投降的旗子。

我在鲁西南小城毕业留校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拥有的只是年轻和热血,但热血有用吗?

“你以为你是谁?”这个声音多次在我的耳边响起,就像苍耳的刺,直直地扎向我,即使扎我的肉,扎出血,我也必须忍着。我知道,我是一个从乡间来到城里的苍耳,苍耳在城里没亲戚,没朋友,那些草都被赶到城市的边缘,我要留下来,活着。

那天,一次小范围的聚餐。一个不是同一专业,高一年级的学兄,留校做了某个系的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对学生、对同僚,跋扈;对上级,又驯服、谦卑,常去领导家干杂活,通下水道、打扫厕所,最拿手的是,做的一手好鲁菜,领导家每次来人,他必下厨展现刀工,能把土豆切成发丝,在客人面前展现烹煎炸炒汆。

那天因感冒,我勉强坐在酒桌前,一直打哈欠、咳嗽,还不到晚上九点,但因是冬天,天黑的很透,就盼着早早结束,在喝酒举杯的时候,说明了原因,大家谅解了,喝酒减半。但到这个学兄所谓的“走一圈”,和每人都喝酒时,我说,感冒了,喝一半,就喝了一半,然后他就给我剩下半杯的酒杯重新斟满。

喝下,我们不许喝半杯!

感冒了。

感冒?谁没感冒过?

我……

什么我我我的,你以为你是谁?

我陡然从头顶听到这样一句横空劈来,这么跋扈刺耳的声音,也像苍耳之刺,那么不容置疑。

你喝不喝?

我感冒了,不要强人所难。

什么强人所难,这么文绉绉的,酸得倒牙。

这时他暴风急雨、乌云压城,好像我不喝下这杯酒,就是折了他的权威,驳了他的面子,伤了他的自尊。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会写个狗屁文章,就牛逼了,没门!

他说着,就把那整整一杯酒,浇在我的脖颈里,正感冒发烧,皮肤滚烫,那一杯酒就如冰块,或者是我的身体就如一块火红的铁,一下子就被酒淬火,就觉得浑身冒白烟。

我是谁呢?我一下子想到于连,这是从高中就落脚我心灵的人物,但我不是于连,少了他的狠,他只是滋养我的精神。我只是一个无根基的才留校、嘴上无毛才二十出头的农村孩子,这一杯侮辱的酒应该激起我的血性,也把一杯酒泼在他的脸上。但我知道,明天,我可能会卷起铺盖走人滚蛋,苍耳,有刺,但这刺,是为了更好的生存,附着,而不是刺人,我知道,苍耳毕竟是草。

大家看学兄把一杯酒浇在我的脖子里,似乎是看笑话,看我的反应。我说,他喝多了,能理解。

这是最无力,给自己找台阶下的一句无奈的话。但这是弱者和炮灰的话,是人的遁词。

活着,把苍耳的刺往里长吧,毕竟是草。

乡下人像草,匍匐着长,在夹缝里长,它们低贱、卑微。

我曾多次写过黄壤深处的草,一本散文集名字就叫《藏在草间》,但都是说乡亲父老如草一样卑微,一样低贱,他们不霸道不欺负人,写老父亲对草的感情甚于粮食,他的素朴哲学七分种草三分种粮,给自己、给鸟儿、给牛羊留口吃的,父亲算得很清晰,一年到头,该给自己多少口粮,剩余的植物动物也不能亏待。庄稼是草本的,人是草命的,仿佛人与这些植物都是DNA相同的兄弟。

但我想,如果我是一棵乡间的草,我该是什么呢?节节草?萋萋芽?嘎巴草?婆婆丁、马齿苋、扫帚菜、败酱草、牛舌头棵?不。

我是一颗苍耳。我就是一颗苍耳。

多像乡间的这植物,苍耳,是的。这粒种子,想方设法附着、粘在路过乡间的羊毛上,牛的肩胛上,动物的腿上、尾巴上、身上,人的衣服上、褲脚上。

这是多么倔强的植物,很多人不喜欢。在乡间,你一定见过它,它的坚韧、顽强,不肯罢休的性格,只有把它碾成齑粉,否则,给它一丁点的土,它就会活下去。

我总觉得,这是一个噙着泪,哭泣着走的植物,值得敬礼的植物。它类似一类乡下人,这就是生活本身的符号,正如朱娜·巴恩斯所说,“我所描绘和勾勒的生活就是生活本身”,但“正因如此你说它是病态的” 。

苍耳的执着,被人认为病态,但这是把故乡带在身上的植物,固执的植物,是个会移民的植物。

萨尔曼·拉什迪说:“我们都在越过边界,所有人都是移民。从美国农村到纽约市,是一种远比从孟买迁往纽约的更极端的移民行为。在这个漫游的世纪里,流亡者、难民、移民在他们的铺盖里装着很多故乡。”

乡下有很多的草,这是人世间和植物里最低贱的品类,但生生不灭的是它们,在田间、在沟旁、在水渠、在屋顶、在墙垛,凡是有一丁点土的地方,就有它们,你践踏它、责骂它,用铲子镰刀,甚至放火,也灭不了它。

我曾想编写一个乡下的草词典,比如——

萋萋芽:学名小蓟,多刺如锯齿,鼻子冒血,弄几枚叶子挤烂,塞到鼻孔里,血立马就止。

马蜂菜:别名马齿苋,叶片团团厚厚,油油的,肉乎乎的,它的茎是红色的,可凉拌,可炒鸡蛋。可和面,擀成薄薄的饼,然后把调制的马蜂菜包起,弄成长蛇状,放锅里蒸,叫马蜂菜坨。

地里还有节节草、拉拉秧、葛八草、牛舌头棵、米蒿、灰灰菜、蒺藜。平原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草,这些草连一个响亮的名字都没有,都是一些难登大雅之堂的名字,虽然,人说苍耳就是曾在《诗经》出现的卷耳,我总感觉写的是另外的植物。“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嗟我怀人,置彼周行。”这是首怀人诗,多数人都解说是一个正在劳动中采卷耳的女子,想起了远方的丈夫,想到他在外会经历各种险阻,心中生出离思和忧伤。但有耕种稼穑经验,在乡土生活的人,都知道苍耳全株都是带毒的,是不可以食用的。也许,这个女子是中了思念的毒,喜欢这带毒的植物。

但平原深处的人,喊不出苍耳这样文雅的名字,人们都叫它蔷子棵,我以为应该是戗子棵,蔷子,太温柔,女性化,不合乎蒼耳浑身带刺的外貌,而戗子,才能还原苍耳的神与貌。我们这里的人把吵架,称为戗起来了,我有次读《儒林外史》,读到“两个说戗了,揪着领子,一顿乱打”,就像看到我的街坊进了吴敬梓的笔下,传神写照,以气图貌。我们把喝水时,喝到气管里,就叫戗(呛)水戗(呛)着了,词典里有解释:倒着长的东西,逆着的东西,不顺的东西,就是戗。

苍耳的刺是扎人的,粘人的,总感觉要是握着苍耳念《诗经》是一种滑稽。

在乡下,我见过姐姐的头发上,衣服上,总是粘着苍耳,姐姐要我帮她把头发上的苍耳揪掉,揪的时候会把姐姐的头发扯下几根,把头皮揪起,姐姐就疼的叫“轻点”,这才是生活的坚硬,和《诗经》里的卷耳简直是南辕北辙,有云泥之别。

要承认,苍耳,或者戗子棵是草家族的异类,在草的版图上,它不是主角,而我们鲁西南平原呢,在山东的版图上,是缩在黄河的身子下,是偏远之地,这里充满的都是草野之气,也不是主角。

你说泥土气息也好,那里有黄土的湿黏稠的淤泥和干净如绵的沙土混合的腥味。一个村庄连着一个村庄,那路就是连起的针脚,没有太大的差异,只是这一片土,适合种花生,那片地适合种玉米,有的碱了,有的酸了,这是泥土的质地,与人一样,黑脸红脸。但我常常觉得天是灰蒙蒙的,这么一马平川的平原,却往往使人的眼睛疲倦,天是灰的,庄稼是灰的,特别是那春天,虽然有阳光,但大地上会弥漫着播种时晒大粪的那种刺鼻的味道。夏天,那些坑塘是沤麻的死亡的气息。

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我是这里的一株植物,是能走路的植物,虽然后来到了城里,但还是一株移居城里的植物而已,我一直有着可怕的自卑及自尊混合的那种内心的脆弱。城里人的那种先天的气质,我没有。

人们好像一提故乡都会莫名的激动,其实很多人,是故乡的累赘,或者故乡是你的累赘,这是一个被过度的渲染和思念的包浆遮蔽了原色的词,这里面多的是沧桑,这是口古井,曾经的你,是井中男孩,你趴在井沿上,那时井中的你,是怒马少年,有明媚的笑靥,有青春的肢体,但你也感到了沉重,这一片天地里,即使盛满一井的月亮,那能有几吨的月光呢?

也不能说乡间庸碌,但大部分人在生儿育女中循环,最后还是消磨了斗志,沉在了麻木里。当我20岁骑着自行车奔驰,从乡下到小城读大学的时候,开始的兴奋,被所谓大学的气味所击倒。这个学校就在郊区,是被几个种菜的村子包围在遗留下的护城堤外的一所学校,学校近旁的庄子,就是刘庄,菜刘庄,也有叫刘小鬼庄。

学校外面,就是大粪场,我的心一下子痉挛起来,原本想的大学,是杏坛白云,星空蓝天,西府海棠,紫藤长廊。但学校的院墙,满是洞,刘庄的人进进出出,如走进自家的堂屋门。在寝室里,我的泪流下来,挣扎一番,我还没有离开故乡,离开泥土,只是挣扎到一个故乡的边缘,一个被乡村包围的读书的地方。

于连就是一个木匠的儿子。我想到,他后来不是木匠。

1981年秋天,我的高中也没能走出我们村子,那高中就在家门口,叫鄄城三中。在那个秋天,我读到了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罗玉君翻译的司汤达的《红与黑》,那个封面,是黑红两个色块,反白的书名,有几个男女,是舞会场面,是竖排的繁体字,当时读的眼疼,往往错行。

但谁的心里没埋藏一个于连呢?特别是那些底层的孩子,即使他白发苍苍,于连也会唤醒他。

我看到了于连,就如于连在心里给拿破仑留着位置,我在心目中为于连留下位置。在课堂上,读到于连用手抓住德瑞那夫人手的时候,我的两条腿打着颤,牙巴骨在交错,因为激动,我想在教室里喊出来,我像在茫茫的夜色下,挤压的河道中,在船只不知何往,也许要触礁沉没的时候,发现了爝火。

“夫人,我出身低微,可是我绝不卑鄙。”这是我最喜欢的《红与黑》里的一句话,后来看到有人翻译为“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这翻译更有力,更传神。

于连,才19岁的于连他绝不愿意为一个金币而向那些公卿大人们弯腰,他视阿谀奉承为奇耻大辱,他要凭自己的才干赢得人们向他脱帽致敬,也许卑贱的出身,使他对捍卫个人尊严更有过人的敏感。我曾神经质一样的敏感,特别是对那些白眼。当德瑞那市长准备聘于连做家庭教师时,于连的父亲老索黑尔关心的是报酬,为增加每一个法郎而准备拼命,但于连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和谁一起吃饭?“让我和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德瑞那夫人出于好心想送给他一笔买衣服的钱时,于连认为这是对他的侮辱。

“‘夫人,我出身低微,可是我绝不卑鄙。’于连站起说道。眼睛里射出愤怒电火花。他停滞了身子,傲慢已极。”(罗玉君译)

结果,德瑞那夫人吓得说不出话来了。我懂得了,尊严是可以挣来的,那首先是自己的人格魅力,但应该所有的人格都受到尊重,不受到侮辱。别人都过好日子是别人打拼得来的,也许是运气,但应该是悲悯,不应该居高临下。其实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在英语课上,老师讲到了美国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在1964年的梦想,1964,就是我出生的年份。有人出生,有人死去,有人心怀梦想,有人绝望而死。

我向往着马丁·路德·金所说的给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向往着给予我们宝贵的自由和正义的保障。向往着我们现在并不满足,我们将来也并不满足,除非正义和公正犹如江海之波涛,汹涌澎湃,滚滚而来。

我想,这也是于连所向往的。马丁·路德·金说: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起来,讲出这个真理——我们相信人类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这是显而易见的真理。

这话,也是于连心里有,而没说出的。但吸引我的是于连的一连串的举止,在于连被聘为家庭教师后,第一天到市长家的大门前,竟然不敢举手去按门铃。其实,这也是存在于我身上的,当到一个陌生人家去,我总是胆怯,当母亲让我去见一个生人的时候,我总是脸红,好像是被捆绑起来的猪去屠宰一样。但当于连发现不敢按门铃的胆怯样子被德瑞那夫人发现时,就激起了于连对自己的憎恨,“……停留在府第的门外,不敢伸手按门铃,于连以为这是他的莫大耻辱。”正是这种对出身的自卑心理,他一直以为德瑞那夫人是看不起他的。这种虚幻的被蔑视感,激起了真实的自尊反抗。一次在花园里谈话時,于连无意中碰到了德瑞那夫人的胳膊,德瑞那夫人立即把胳膊缩回去了。这个动作,也许完全出于一个贵妇人的教养。想不到,又触动了于连的自卑心理,“变成他自卑情感的创伤”,以至于下决心要报复:一定要把德瑞那夫人的手抓在自己的手里。

我曾拿着《红与黑》把于连如何握住德瑞那夫人的手的段落,作为秘密似的,让很多男生看。

“有一个晚上,于连说话很起劲——他讲得得意挥动起手臂来,因此撞着德瑞那夫人的手了,这只手倚靠在一张椅子的背上,油漆木椅是早就安置好在花园里的。

“她的手很快地就缩回去了吧。于连心想,这只手假如他偶尔撞着仍不缩退,这,他应该把它紧紧地握住,这是他的‘责任’。他这种责任的观念,使他想到假如她的手不再回到原处了,这就变成可笑的事,或者变成他自卑的情感的创伤。

“他无心教孩子们的功课,很快就结束了,不久,当德瑞那夫人来到眼前,他不禁想到胜利的光荣。他暗中决定,决定在今天晚上,要她把手送到他的手里。他要握住它。

“终于大家坐下来了,德瑞那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德薇夫人又坐在她的女友的身旁。于连一心一意要去实践他的企图,找不出半句话来说。

“他们的谈话没有劲儿了。

“于连暗自想:‘有一天我将和一个人第一次决斗,难道我也是这样的怯懦战栗和不幸吗?’他太怀疑了,他对自己与别人都失去了信心,这样他如何能窥见他心灵的状况呢?

“府第里的闹钟,刚才响了九点三刻,他还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于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他暗自想等十点钟来到后再说吧,这个千金难买的时光,绝对不能把它放过。我定要履行我的计划。我整日所憧憬着的,所追求的,一定要在今晚上实现;否则宁可回到我自己的寝室里,打出自己的脑浆来。

“在等待与焦急里,于连的过分紧张的激情,使他几乎失去知觉。终于传来了十点钟的钟声,飘过他的头上,这命运的钟声每敲一下,在于连的心头引起一阵回响,他的肉体也不由得不跳动一下。

“后来,十点钟最后的一下了,在他的心里起着更大的回声的时候,他伸出他的手去把德瑞那夫人的手握着。但是她的手立刻就缩回去了。于连不知道怎样做才好,本能地又把她的手抓着。他在无限的感动里,他还感觉到他握着的手,冷的像冰霜一样,这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打击,他拼命地把这只手紧紧地捏着。她再努力缩回这只手,但是结果这只手还是在于连手中握着。”(罗玉君译)

当我在课堂上读到这段的时候,就像初尝禁果,一阵激动,下面一紧,接着很舒畅,自己也控制不住——当时很窘迫,等放学大家都离开位子,我才尴尬地站起来,跑出了教室。

司汤达于一八〇五年一月十四日写下过这样的日记,当时他22岁:“我认为我是为最高级的社会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的。我强烈地盼望这两种东西,而且配得上它们。”

是的,于连卑微,但他有实践的勇气、征服的勇气、占有的勇气,他为自己的梦而拼杀,最后死去。我想把于连作为自己的偶像,那只是偷偷地,我不敢那样张扬。人们会嘲笑我的狂妄,不自量力,我胆怯,瘦弱,卑下,在一个平原的深处,就是一颗内心长着刺的苍耳,但表面应该是平顺的甚至是光滑的。

但我内心中一直供奉着于连的精神的骸骨,我们的梦想,都孵化于卑微的底层,黑暗的乡下,他的父亲是木匠,而我的父亲只是一个街头卖饭的小手艺人。我有着底层人的最彻骨的体验,其实这不是来自皮囊的痛,更多的是心灵的痛,那才是底层残酷的真。

我无法给任何一个人说,于连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但他确实是一个乡下孩子的梦想。我17岁时读到了《红与黑》,知道了于连,在我写这文字时,我在孔夫子旧书网购买到了那个版本,就是还原我当初读到于连的惊悸与感动,这是我曾经梦到的情景,我今天的血液里,还泛着挣扎的光焰,我能感受得到于连的存在,甚至我能和他对话。

但我说于连是法兰西的苍耳,附着在城堡的石缝间,艰难生长,最后陨落。

我一直认为《诗经》里的卷耳不是苍耳,它和爱情无关,它就是《本草纲目》中的一味药,苦、辛、微寒,有小毒。主治:久疟不愈、眼目昏暗等。

也许,我就是带毒的,是小剂量的毒,不是那种杀人越货、在刀尖讨生活,敢以血计酬的主。现在尘埃落定,能静观自己人生的时候,我一直回避农村之子的身份,有时是更突显。即使我在城市安顿多年之后。

它曾是我的耻辱,摆脱乡村,摆脱灰暗的乡村生活,好像在乡间生活,是那么的卑微,我的祖辈一代一代生存在乡野,他们也曾有苍耳之愿,可惜是苦命,这些苍耳没有远方,还是在脚下的土地挣扎。

当我在乡间高中读书的时候,一篇习作在省里获奖了,被邀请到省里领奖,当时全省获奖的只有五六个人,一个乡村的孩子,见到了《铁道游击队》的作者,也见到了大书法家魏启后先生,只觉得当时魏先生在我的本子里写的字,歪歪扭扭,等理解魏先生书法的时候,那个给我留言的本子早就不知丢到哪里了。

我从济南领奖回来,感到周围起了变化。在那个逢集的半夜,父亲要起来到集市上打扫卫生,而他的伙計,比父亲还大两岁的,按街坊辈分我喊二哥的马新胜,就对父亲和母亲说,木镇棉花加工厂的厂长家,要他来提亲,把厂长的独生女许配给我。那时,父母亲在堂屋的西间,我在堂屋的东间,中间是所谓的客厅,三间屋子,用高粱秸秆做成的箔隔开,但声音传达到了我的枕边。

厂长家的独生女与我同班,位子正在我的后边。

母亲很兴奋,一个农民家庭能攀上一个吃商品粮的家庭,那得是多大的造化?

我知道,我如果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他们家是万万不会将女儿下嫁与我的,所谓的穷小子和公主,那只能是在童话里,如果于连不是凭借着自己的实力进入市长家做家庭教师,他是没有机会握住德瑞那夫人之手的。

那是我渴望成功,也是欲求最强烈的十八岁的年纪,但男男女女的情史也搅动着我的心,这是我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沟坎,或者是陷阱,或者是困境。我在初中就偷看《生理卫生手册》,主要是看里面的生理卫生和彩色图画,对人体的生理结构,充满好奇,看到女生的身体,躯干、乳房、生殖器官,都莫名的激动和亢奋。

每次看都会引起生理反应,我知道女人也是男人幸福的构成,也是男人最原始的动力和源泉。

那出身的自卑,是横亘在我面前的鸿沟,我和厂长独生女的差距,只是一个购粮本,她是天生就有的,我必须奋斗才能获得那个小小的购粮本。

厂长的独生女名叫黎明,每次到上课的时候,才到教室,有时在教室外喊报告,老师说进来,才扭捏进来。黎明当时婴儿肥,微胖的身体在我背后坐下时,能感到她的呼吸。其实她家离学校很近,只隔一条路。在我因为获奖被县城的一中要走的时候,我在一中收到了黎明的信。彼此都是说一些不疼不痒的话,我知道这不是恋爱的时候。她家之所以到我家提亲,是赌我未来有出息,没有未来,一切还会回到原点,我依然在农村,重复着父亲的命运。而她会和别人拥有爱情和家庭。

在一中的一年,我钻在被窝里,也曾幻想,是该从我开始改变农民后代的基因的时候了。原本在预考全文科班第三的成绩,却在高考时,被数学拉了后腿,120分的数学我只考了50分,虽然我的历史地理都是全县第一,而语文也是前列。

我只能到一个专科学校去了,大家都劝我复读,但我确实怕了高三复习的紧张,一个班里,晚睡的和早起的在教室会合,我患了严重的失眠症,快一米八的个头,只有90斤,走路都觉得发飘。

即使高考过去多年,做噩梦却仍是高考,总是到交卷的时候,才发现还有一张试卷没有做,这时就急得哭着醒来,几十年这场景从未改变。

我收到专科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是在一个逢集的夜里,夏天天明的早,马新胜到我家,对父母说,厂长家传话了,说闺女小,不再说原先提亲的事,一别两宽吧。

但在我开学后,我还是收到了黎明的一封信,说见一下,说开。

一个20岁的小伙,一个18岁的少女,在满是白杨簌簌落叶的夜里见面了。她在棉花加工厂外茶炉打开水的时候,把我带到她家,然后让我在暗黑处等待,然后她出来,于是到了她家南面的厨房。当时是那么的单纯而直接。

其实她知道我就想当一个作家,她也是一个喜爱文学的女生。当时是深秋了,我穿了件军大衣,好像能包裹住一个农民之子的皮囊和灵魂,我的内心充满了挫败感,她仰慕我所谓的才华,多年后她回忆,说自己情窦初开,喜欢我个子高高,文采飞扬,也喜欢我的满腹经纶滔滔不绝。其实这在现实面前,又能算得了什么?

当时我把作家当成是神圣,也充满了诱惑,如女人一样。所谓的爱与婚姻的挫败更激起我的斗志,我问她,如果接受我的爱,与你的家庭决裂你敢吗?如果敢,我就回到这个乡村的中学,否则,我不会回到这个拒绝爱,遍布荒凉的土地,我要像一颗苍耳,到异乡,在城里接近我的文学,我宁愿在城里选择的婚姻,是我附着的皮。

当时就是这么生硬,我知道现实的爱情,禁不住农民之子的标签,但我要靠着文学的爝火,照亮我黑暗的人生道路。

在那个乡间的棉花加工厂,他们拒绝的是我一个专科生不配得到的爱,这给我的父母以打击,农民家庭,即使儿子考上了学,那前程只是一个没出息的教书的而已。他们的愿望就是为我找一门亲事,找一个能生儿育女的媳妇。

当时我想,我抱一下黎明,她会是什么反应?她会喊叫吗?

他们家想找的是一个有出息的女婿,他们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会回到乡下教书的农民的儿子。

我要改变自己,我不能再回到乡下,在别人的嘲笑声里,再一次受到伤害,在城里,即使如狗一样夹着尾巴活着,也不愿在家门口受到鄙夷。

我在城里留下了。我知道婚姻就是过日子,是利益的综合平衡,虚幻的爱情是不能给我城里的面包的。别了,这个秋夜。我埋葬了还未萌发就凋谢的,夹杂着复杂算计的亲事。

多年后,我一直没有她的消息,她辗转联系到我。我离开当初的小城到了岭南,她也是一个富家的优雅女人,有自己的经营,但她却觉得这一生少了什么。

她给我留言,她甚至想到老了,把自己的骨灰悄悄撒到那个棉花加工厂里。

后来我明白了,她的父母没错,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前程不明朗的农村之子,又有谁会拿女儿的幸福或者未来赌一把呢?

我留在了这个平原深处,一个叫曹州的城里,虽然还是很土气,但比起我的木镇,这就是大城市,这里有几十条的街道,有一个一个的单位,和一堵一堵的围墙,有的地方还有卫兵把守,我总算也在一个围墙里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

但这个小城,是最讲关系的地方,谁是谁的亲戚,谁是谁的同学、战友、邻居;这小城又是欺生的,你问路,如果口音不对,行头是农村打扮,那被问的人也是爱搭不理。

但在这样的日子里,我遇到了烨,遇到一份惊喜。她是一个优雅的女子,声音带有磁性,而走路富有弹性,有江南女子的气质。她不世俗,她是当时小城冬天穿高跟马靴,涂口红、描眉的女子之一,且绘画和唱歌都很棒,她看重我所写下的文字,对我的未来抱以期许。

我和她接触的时候,第一次闻到不知是化妆品还是女人特有的味道,她的牛仔裤包着屁股,在寝室窗台的阳光下,描画出一个女人夺人心魄的魅力。我觉得那些阳光就涂在她的身上、眉睫上、鼻梁上。她的鼻子坚挺。我觉得这不是气质所能代替的,还有一种雅致,一种味道。那次,我第一次见到她的眉笔,她的口红,她的化妆品,但她化的是淡妆,若有似无,她透出的是一个姐姐纯熟的女性美,我觉得,是她照亮了那座房子。

我们是在一次朋友聚餐时认识的,后来交往到很深,一块吃饭一起去看电影,她喜欢吃大米,我静静地看她吃。我没有拉过她一次手,我觉得,她太圣洁,我怕玷污了。但一次,我们在夜晚的大堤行走,我拉了她的手。在我想进一步,想吻她时,她说:月亮会笑我们。

我看了一下天空,在树间的月,也觉得尴尬了。

无疑,和她交往,给我了动力,我曾几次跑到她的寝室,夜间想敲她的门。那真是神魂颠倒,当我举手正想敲的时候,旁边有人走动,我吓得一下子跑了,心跳得如做贼。有一次,她问我,是不是晚上站在她门口,她觉得,好像听到了我的脚步,听到了我的呼吸。

我在她的寝室里,看到了她平时的生活状态,她的吉他,还有画板,更有那些精致的放衣服的箱子,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优雅的旅行箱,她的床铺洁净,衣服被叠得很整齐,鞋子也那么整齐。我看到了一些文学刊物和电影、歌曲、吉他方面的杂志。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我供奉不起这样的女子,是她的城市气质吸引了我。我的一个老师说他从农村考到城里,就是想找一个烫头发的女子。

但未来在哪?其实为了留在城市,我已选择了婚姻,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我和烨,只是一份情感,虽然,每次见烨或者不见烨,都有那种冲动,但我知道,这只能想象,我不配。为了在城里扎下根,我必须向现实靠拢,爱,我是不配的。我每每想到于连,于连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会如何选择?但我知道,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于连,当他无法通过正常的个人奋斗来实现自我价值,他走的捷径就是通过女人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一样。于连其实不爱任何女人,他只爱他自己。

让一个贵族女人伏在脚下,那就像拿破仑对那些古老王朝的戏弄,于连的爱是没有诗意的,那些爱的背后,是现实的目的和冷酷。

当爱到来的时候,我怕爱伤了自己的前程而退缩了,当那个春天,我和烨踏着一辆单车去烟厂附近的一个有周易推演的地方预卜前程的时候,那个神秘的老人说:你们今年会结婚。

但我拒绝了爱情,在夏天结婚了;燁也结婚了,在年关到来的时候。我结婚她知道,她结婚我不知道。她结婚半年就离了,还拒绝打掉腹中的孩子。

她和我告别似的见了一面,记得烨说:我要走了。又恢复到单身。

我很惊讶:怎么?离婚了?

她说:离了,没有爱的婚姻,我一天也不愿意待着……

我说:你疯了吗?不是还有孩子?

她说:我没疯。如果过下去,我会疯,我不想要孩子生在一个没爱的家庭。

我感到自己的羞愧,迟疑道:过日子。

她说:我不是羊,只为一把草活。

我说:你没发烧吧?

她说:发烧?我正常,是你,烧得不轻。

我真诚地告诉烨,我是农民出身,只是想在城里扎根,而爱不能提供这些,我慢慢调整吧,也许三年五年,我会找你。

她说:我要等你三年?

我摇摇头,我真的不敢给她承诺,但又不甘心,只是一句无法验证的空话,或者不甘的安慰?

后来烨远嫁到另外的城市,那是我心中的一个结,我是不配爱情的,在女人那里,我知道了自己的懦弱,心里的于连,只是自己的一个幻象,一个躲避的借口而已。

她远嫁前,我去看她,那是一个有雨的秋夜,我冒着雨,找到她住的小楼,打开门,连着湿濡的衣服,我们紧紧地抱着,那是相识的七年之后,我们知道这是最后的日子。她仍旧寻找爱,但还找不到,她也向现实妥协了,嫁到外地。

在珠海的街头,有一天,我竟然看到了庄稼地,在野狸岛看到了成片的玉蜀黍,成片的芝麻。在长数十公里的珠海大道到机场的中间宽阔的地带,原先的榕树、桃花心木、鸡蛋花等乔木灌木不见了,被铲除移栽到别处。

换上的是水稻,是马尾草。在这个毗邻澳门、香港的城市,忽然有了庄稼地,我当时想,可以种下苍耳了。在这前沿城市,忽然浪漫地有农民加入了,那苍耳也能像庄稼一样从容地有一个生长空间。我看到那些绿化队伍起早贪黑,从栽花栽草到种庄稼,也一样的专注,一样的认真。

这是给城市以乡愁吗?珠海,是一个移民的城市,我到这里也近十年,但听粤语“猴赛雷”,还是如春江水暖的鸭子听到了炸雷。

从树木到水稻到玉蜀黍到芝麻?这里面包含着多少难以解析的乡愁?

在珠海,我听到一个故事。一个老人,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走出家门,身上带一个小锤子。你说他破坏沥青地面和水泥地面也好,但我以为,这是一种价值观。他为那些被水泥、沥青覆盖的泥土感到委屈,他要叫那些泥土张开嘴呼吸一下,看看星光,看看太阳,也感受感受流动的风。但是在城市的街头,你还能仰望苍穹,看一下纯净的星空?找到一两颗星星?只有躲开那些喧嚣,躲开那些霓虹,躲开飞机的轰鸣,来到海边,也许能看到月亮。现在动辄就是几百米的高楼,如森林矗立,但就有一个老人,他带着一个锤子,在无人注意的偏僻的铺着水泥或者柏油的地方,敲开一些缝隙,放进去一些草籽。

我听到这个故事很感动,但告诉我这个故事的人却当笑话和神经病一样看待这个老人。

这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夜行者,他想给钢筋水泥的地透透气。不知是不是受到这个老人的启示,珠海的很多绿地,开始有了稻子、玉蜀黍、芝麻,这是为现代的都市人制造乡愁和心里的故乡吗?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说:“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在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安静。”

我们在都市的大多数人是没有精神故乡的,我这颗苍耳,也是从鲁西南的那平原深处出发,艰难寻找着一片适合自己扎根的土壤啊,这是另一个意义的故乡。如果在这个故乡扎根,那苍耳也并非是本原意义的苍耳了,而是转基因的植物,我在多数的日子里,遮蔽了自己苍耳的本性,就像遮蔽了自己的“忍”,就是这个忍,这个动词,渗入到我的命里,但这个忍,不能昭告天下,它始终是我内在的一个秘密。在城里,我像一个异类,我想过他们那样有尊严的生活,但我时时认识到,我和那些人,还是两个世界的植物,它们出生在城市的阳台或者花盆里,但我是异类,没有人在花盆里栽种苍耳呀。

我在城市里一切的心慌,一切的遮盖,一些的伪饰,都是为了留下。我曾长久注视我的右手中指上的伤疤,这城里留下的疤痕,再也没有了当初留下的心理的不适应反抗,这些一切都被认为是正当的,是该付出的代价。

在这城市的水泥上跌倒趴下,那是所有的乡下人都有的记忆和经历,有多少苍耳,因水土不服而折返,有多少苍耳,也因沒有合适的土壤而夭折。

谁不是伤痕累累,在这个薄凉的世界,只有做一颗深情的苍耳,才可无畏也无耻地活吗?我说的无耻,不是贬义,是没有尊严,或为了尊严而不得不暂时放下尊严。

当我在珠海扎下根之后,开始审视自己,其实选择乡土与城市的困境一样,都不可预知,乡土太局限,一辈辈循环,这是懒惰,还是没有发挥人的自由意志?

而做一颗有信仰的苍耳,在城里,愿意试一下,做一颗卑微的城里的苍耳,这是我心底的愿望,苍耳是流浪者,是心有所属选择的远方,顶着一颗苍耳的身份活,不想将自己的命运随意交给那片土地,谁会拯救你呢,大家都在匆忙过活,大家都在寻找中自我拯救。

那么多的苍耳在这个城市,有的扎根,有的成为粉末,我不因我的落脚而沾沾自喜,我想着那么多苍耳。一颗种子,也应该装得下另一颗种子。我们卑微,但我们都有同为种子的同理心。

我觉得城里的苍耳不是离开故乡,而是拓宽了故乡。

城市是乡村的乌托邦,这里飘着的,不是朵朵白云,而是大脑。

从乡村来的苍耳,走向城市,不是背叛,是激情,我宁愿相信,城市是修补乡村的补丁,只有不断的打补丁,这样的乡村才可爱。

在我去珠海机场的路上,看到珠海大道宽阔的中间地带,那些守望的庄稼,我觉得这都是苍耳的兄弟,它又让人再一次把目光投向故乡。

但我挣扎着走出了那片土地,这个城市稻子成熟,满城飘着稻花香的时候,我也该悄悄地把一颗苍耳的种子,撒在那稻田里,给这个城市以别样的植物,因为,每个植物都有活着的理由,这才是最大的道德。

责任编辑 夏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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