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设备安全监管要述
2022-01-17李宗奇马惠珠周慧敏韩一
李宗奇,马惠珠,周慧敏,韩一
(1.武汉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81; 2.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 江阴 214400; 3.江阴市应急管理局,江苏 江阴 214400)
1 危化品行业电气设备管理现状
由于在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使用全过程中,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的化工品,从而形成爆炸危险区域。近几年,由于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安全隐患问题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从而引起了我国对爆炸危险区域用电设备的重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将有关爆炸危险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或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视为重大隐患判定的标准。
我国对危化品行业中的防爆电气日益重视,防爆电气被广泛应用到爆炸性或者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上,是企业能够保证安全生产、预防火灾和爆炸事件发生的关键技术措施。现阶段,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政府深入开展推行相关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各个企业从业人员的落实,通过协调管理,逐渐能够达到联动性强、统一性高的良好局面。2021年,通过对某市50余家危化品企业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检查中发现,存在危化品企业内电气设备选型不正确、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安装方式不规范、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不明确、接地电阻不合格等隐患问题。对照隐患检查结果及企业电气设备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防爆用电设备应遵循防爆区域划分、防爆电气应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及人员培训等相关解决对策。
应急管理部2020年4月发布的对《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解读中提到我国化工行业起步较晚、方式粗放、发展速度快、规模体量大。2019年化工产业已经占世界化工总产值的40%,是美国的2倍多。安全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提高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国已经颁布防爆电气设备系列标准规范GB 3836—2017 《爆炸性环境》[1]、GB 12476—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2]、GB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和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4]、DB32/T 2914—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作业规范》[5]等标准,其中的数据和决策,为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支撑参考。
2 危化品行业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
用电设备出现火花和设备有时出现发热这两种现象,是危化品领域电气设备出现事故(大多为是爆炸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都会存在各种内外部因素的作用,会直接影响到防爆电气的实际应用效果。
2.1 电气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笔者经过检验后发现,约20%的防爆电气企业配置了一批专门从事于电气安全管理的人才,企业对于现场的防爆电气信息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比较高,防爆电气信息和安全材料管理规范,现场的防爆电气和其他基础装置的安全设备和配套设施都保持着良好的运行状态,基本上符合有关防爆电气的法律、安全规章以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但未配置具有足够的专门技术人才的企业,其厂内的电气设备运营管理混乱,电气设备及线路等有关硬件不完善,现场电气设备的设置、线路的铺设不能完全满足规范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指出: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明确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维护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许多企业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不熟悉防爆的相关标准规范,不具备防爆的基础知识,如某企业防爆设备管理人员为将原设备改为正压型设备,提出在防爆设备外壳打孔,将氮气直接接入防爆设备。不仅违背了“防爆设备的改造一定要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认证后,方能投入使用”的规定,而且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2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在电气线路存在的问题中,主要表现在动力电缆与信号电缆之间未隔离布置,形成电磁干扰。腐蚀、高温环境下线路无防护,线缆存在中间接头等,电缆弯曲角度过大。
2.3 电气设备安装不规范
目前,我国对电缆直接引入电气设备安装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根据防爆原理,电缆直接引入电气设备内部装置,装置的密封性能将失效,会导致爆炸危险气体进入设备内部引起整个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性能受到损害。依据GB 3836.15—2017,在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所引入的电缆护套的外径与密封圈内径之差未达到标准规定的小于±1 mm的要求,存在间隙问题。
(2)引入电缆没有充分进行压紧,使用的是塑料压紧件,而不是金属压紧件,故而产生松动。
(3)在单根电缆的入口处引入2根及以上电缆,影响电气设备安全密封性。
(4)多余的电缆引入口未及时设置密闭封堵,多数企业使用防爆水泥做临时性的封堵,短时间确实可以起到防爆密封的效果,但是却极易导致电缆发生老化而丧失防爆性能。
(5)接线盒与穿线钢管间存在采用相互连接的安装方式,未经压紧装置直接插入电缆引入口的情况。
(6)对于有爆炸性危险环境中的钢管及挠性管穿管应采用 PVC来取代。否则一旦接线盒内因电气绝缘等原因极易引发爆炸。
2.4 用电设备维护不到位
电气设备各项安全性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形成设备腐蚀老化、紧固螺丝丢失等情况等,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和维护缺失一直是造成电气设备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多数企业在进行维护时更换的新型设备不达标、功能损坏或失效、安装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者维护保养不规范也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要对电气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与检测,提早发现问题,才能保障电气设备正常工作。
2.5 防爆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
2.5.1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不明确
对涉及的爆炸危险场所区域进行划分的标准是需要综合通风条件、释放源、空间地势、物质特性等各种因素来确定,因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进行设计划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GB 3836.14—2014 《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和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分的相关规定的划分标准、尺度并没有一致,后者给予设计者更多的灵活度,GB 50058—2014中1.0.4条规定: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由负责生产工艺加工介质性能、设备和工艺性能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电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商议完成。有些企业受利益驱动,自行按照最小的范围划分防爆区域以节约成本,导致防爆区域划分混乱。而且还存在部分企业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等问题。由于两个标准都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13],造成了电气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中无法可依。
2.5.2 电气设备选型不合理
危险地点的电气装置应根据爆破性气体和混合料的分级来确定,按照GB 50058—2014[3]和GB 50257—2014[6]中相关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并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选型应根据对于爆炸危险危害环境各个区域的爆炸级别和爆炸中的危险危害物质的爆炸性能、类型和其他的组别使用情况来确定相应防爆电气设备的三要素:防爆型式、防护级别和温度组别。并且应该考虑到危险区域内的危险物质特性。IP防护等级是防爆电气设备能否在户外使用的主要依据,达到IP54级以上级别才可以使用在户外露天场所。爆炸危险地段例如: AQ 3009—2007[4]规定对使用在2区的装置外壳内部具有暴露的带电件和装置外壳内部仅为绝缘带电件的最小安全性防护级别分别被明确规定为IP54和IP44。许多企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安装用电设备时并未考虑设备的IP防护要求,非爆炸危险区域一样要做到用电设备的防水防尘要求。否则易产生电气火花,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6 电气设备专业标准规范识别学习不足
标准规范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的综合总结,其目的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成果的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障人们的安全健康。目前国内电气设备技术标准过于繁多,很多中小型企业并不像大型企业会单独设立政策法规部门。造成企业不知道到底执行什么标准,今天专家检查是这样,明天另一个专家检查说这样。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导致钱花了,却没有达到标准,往往也使得企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这里梳理了电子设备相关标准、规范,如图1所示,供企业参考。
图1 电子设备相关标准、规范
3 安全监管对策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分析研究提出以下监管对策。
3.1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构建责任体系
切实建立和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提高企业负责人电气安全管理意识,促使企业负责人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改变,落实安全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提升企业专业人员对电气设备使用和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企业专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对于高效、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应该积极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以及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必要的惩处。
3.2 健全防爆电气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按照DB32/T 2914—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作业规范》[5]要求,构建企业自检、第三方检测、政府部门监督等长效工作体系,督促各企业健全和完善电气设备的维修检查制度,将检测工作纳入周期性、常态化,形成一个周期性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企业防爆和电气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
3.3 建立维护保养机制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至少保证每天一次,对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不可拖延维修时间。日常维护人员数额要适当控制,人员过多会造成责任不明确,互相推卸的现象发生;人员过少会造成顾此失彼,无法全面完成检查与维护任务,尤其在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量过大时,容易造成人员疲劳而出现疏忽。
3.4 加大对技术人员的义务教育和专业培训力度
不断提升防爆电气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防爆电气作业专业培训,提升企业应用科研技术人才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综合素质。依托第三方防爆专业安全服务培训机构,开展对DB 32/T 2914—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作业规范》[5]的专题宣贯和指导培训,使危化品企业和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对危险生产场所的企业防爆专用电气安全维护管理的意识不断强化,规范企业防爆专用电气在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过程中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行为,增强防爆电气设备隐患识别、分析和整改能力,达到源头控制的效果。在电气应用流程的各个环节,不论是区域划分、选型、安装还是检修维护等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3.5 加大企业电气相关隐患排查力度
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闭环。以期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甚至于举一反三的程度,不断提高防爆电气安全管理水平。针对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防爆电气资料不全、错误以及未及时更新信息等问题,以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为主线,通过专家交流、自查自纠、政策宣传等方式,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等资料的完善、更新工作。
4 结语
综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电气设备的使用上,存在5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不明确、选型不匹配、安装不规范、检修维护不到位、人员缺乏。政府监管是安全生产的导向,应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在电气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应根据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4]和GB/T 3836.16—2017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的引导,明确连续监督的主体是由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并按要求执行16条检查项。
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依据相应的法规、标准规范对防爆电气应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管理,是解决当前防爆电气应用存在安全问题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