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研究
2022-01-15信慧娟劳国炜
王 丹,信慧娟,劳国炜
(桂林理工大学 南宁分校,广西 南宁 530001)
随着世界经济进入周期性调整期,人们逐渐表现出对文化消费的需求[1],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逐步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代表之一,是民族复兴的宝贵资源[2]。广西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具备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为了改变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广西出台了多项政策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少案例证明,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是非遗传承的一条有效途径。如何实现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以此将文化资源转换为文化资本,从而实现对非遗保护传承的“反哺”,这是一项重要议题。本文在界定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二者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以期为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向优质协调的方向发展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借鉴。
一、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1963 年,“利益相关者”在斯坦福研究中心发表的文章中被首次提及。截至目前,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已高达30 多种。其中,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对实现组织目标能够产生一定影响,或受其影响的个体和团体[3]。故而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相关者指的是那些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过程中拥有部分权利、提供专项资金、占有部分资源,其活动对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能够产生影响,或者受到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影响的个人和团体。
本文利用专家评分法界定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邀请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的20 位专家对笔者提供的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16类利益相关者打分,专家根据自身理解确定利益相关者群体,同时选择出影响或被影响程度最大的前6项。
(一)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统计
利用SPSS 对专家意见进行数据收集、统计、处理、分析,经过多次意见征询,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入选统计结果见表1。其中企业、地方相关部门、消费者、非遗传承人的入选率达到100%,是专家均认可的利益相关者;非遗与文创产业从业人员、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以18 票90%入选;社会公众、交通运营商、人类后代、新闻媒体等入选率较低。
表1 非遗与文创融合发展利益相关者入选数量统计
整理归纳20位专家的调查数据,在选择最重要的6 项利益相关者过程中,非遗传承人以20 票100%入选。最重要的6项利益相关者调研信息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最重要的6项利益相关者调研信息统计
(二)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利益相关者分类
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并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文章结合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实际情况,在运用“米切尔评分法”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确定型、预期型和潜在型的基础上[4],根据表1 中的统计信息进行调整,最终将16类利益相关者群体从内到外分为核心层、预期层、潜在层和外围层4个层级,见图1。
图1 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利益相关者图谱
核心层利益相关者在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进程影响最大。非遗传承人、消费者、非遗与文创投资企业、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属于核心层利益相关者;预期层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中央政府部门、非遗与文创产业从业人员、文创产品设计者,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较稳定时,预期层利益相关者较为沉默,而一旦出现转折点,这类群体会做出激烈回应,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5]。潜在层利益相关者通常对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不会产生直接影响,非遗保护机构、非遗专家学者、学校、行业协会等属于潜在层利益相关者。新闻媒体、人类后代、社会公众和当地交通运营商属于外围层利益相关者。
二、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诉求、关系分析
本文确定了16类利益相关者,逐个深入分析存在较大难度,因此选取专家界定的最重要6项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诉求和关系分析,即非遗传承人、消费者、非遗与文创投资企业、地方政府部门、相关从业人员以及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
(一)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利益相关者诉求分析
通过分析国内外利益相关者现有文献,结合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现状,针对非遗传承人、非遗与文创投资企业、当地政府部门、消费者、相关从业人员、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的利益诉求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具体见表3。
表3 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非遗传承人最先注重的是非遗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其次是对个人就业收入、生活条件的改善、社会的尊重以及非遗活动的管理等均存在一定的追求。非遗传承人希望通过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来提升公众对非遗的关注度,经过政府的支持与协助,找到适合的非遗传承人。另外,多数非遗传承人经济来源不稳定,生活质量较差,他们希望通过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得到社会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使自身经济状况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此外,非遗传承人希望在非遗相关活动中能够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表决权。
非遗与文创投资企业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进行投资的主要关注点在于追求高额的经济收益。投资商希望能够处于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如扶持政策的倾斜、市场秩序的规范,同时也注重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企业也希望通过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来提升自身的知名度,打造品牌效益。
地方政府在非遗和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起引导作用,其大力发展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目标是实现非遗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希望非遗传承人和消费者投身于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进一步推动非遗民族文化的传播和维护,营造浓郁的地方民族文化氛围。此外,地方政府希望通过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来提升当地知名度,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消费者追求能更好地体验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本土民族文化,充分参与非遗民族文化活动等。同时消费者也追求消费品质,如有友善的社区居民、人性化的配套基础设施、合理的收费标准、有序的管理环境等。
从业人员主要表现为经济和社会诉求。尤其对于外来从业人员,经济利益可能是其唯一诉求。对于非遗资源所在地从业人员而言,在追求高收入、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当地生态文化环境的改善也是重要的关注点。
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希望通过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居民收入能够有所提升,并且在企业资金投入与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带动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同时,非遗资源所在地居民希望通过非遗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当地风俗习惯受到社会的重视与尊重,居民文化生活能够更加丰富,自然和人文环境得到保护。
(二)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利益相关者关系分析
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协调好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对推进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非遗传承人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是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载体。故而本文以非遗传承人为核心,分析其与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
1.非遗传承人和地方政府部门
非遗传承人和地方政府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的目标基本一致,二者相辅相成。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政府采取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成立组织机构等措施,在各方面对非遗传承人提供有力支持。当地政府希望通过独特的非遗资源开发出具有代表性的文创产品,从而提升当地对外知名度,实现一定经济效益。非遗传承人通过地方政府的政策倾斜和提供的集聚环境实现非遗文化的展示以及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地方政府的忽视、协调机制的缺乏等对非遗传承人活动的开展也会产生巨大影响,地方政府监管不力、资金匮乏等可能导致非遗资源的消失[6]。
2.非遗传承人和投资企业
非遗传承人与非遗文创投资企业间是资源基础与资金保障的关系。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地方政府资金有限,此时非遗与文创投资商将发挥重要作用,为非遗资源的保护、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产品的开发以及非遗资源所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非遗传承人得到充分的资金保障,才能专注于非遗资源的传承和与文创产业企业的合作。而非遗传承人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过程中对投资商而言是重要的资源条件。投资企业推进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追求的是短期内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而非遗传承人关注点在于非遗的传承、民族文化的维护等。二者的主要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导致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中双方存在矛盾冲突。
3.非遗传承人和消费者
消费者将关注点聚焦于非遗传承人呈现的独特多样的文化遗产。而非遗传承人追求消费者的认可以及消费者对非遗文化传播的加速推动。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中,消费者与非遗传承人间也充斥着矛盾。消费者希望体验非遗资源所在地的原真文化,但个别非遗传承人受到经济影响,过分地迎合消费者,导致非遗商业化严重,不利于非遗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超负荷消费者涌入非遗资源所在地,对非遗传承人以及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倘若处理不当,会引起非遗传承人与消费者间的冲突。
4.非遗传承人和从业人员
对于非遗与文创产业的从业人员而言,就业收入的提升、生活设施的完善是其首要关注点,高质量、强特色、本土原真性的非遗文创产品的开发是实现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基础。就非遗传承人而言,非遗与文创相关从业人员为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综合来看,非遗传承人与非遗文创产业的从业人员共同促进了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二者保持相对一致的利益诉求。
5.非遗传承人和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
非遗传承人与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在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过程中基本被动接受各种影响,二者均希望可以充分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活动中,希望在政策和规划方案的制定中拥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同时,二者诉求存在较高一致性,希望通过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使经济状况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当地风俗习惯受到社会的重视与尊重,居民文化生活能够更加丰富,自然和人文环境得到保护。
三、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变量选取与确定
前文将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总结为非遗传承人、消费者、企业、地方政府部门、相关从业人员以及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6类,不同利益相关者由于涉及的利益诉求存在共同点或差异,所以彼此间形成了相互协作或充斥着矛盾。所以,为明确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根据前文表3中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分类,初步提取了影响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因素。但由于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利益相关者所追求的利益诉求存在一致性,即初步提取的变量可能存在内容上的相似,因此需要对初步提取的变量进行合并和优化,以保证各个变量具有独立性、合理性。
根据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过程中涉及的各利益相关者情况,修正和完善了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初始量表,修正量表见表4。
表4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影响因素修正量表
(二)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邀请被调查者根据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情况,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法,对不同变量分别赋予5个等级。调查对象主要为广西旅发委、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文化和旅游厅的工作人员,广西非遗传承人,非遗文化旅游者以及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等。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有效回收问卷173份,问卷有效率为86.5%。
(三)描述性统计
通过对问卷中被调查者基本信息进行描述性统计,对问卷主体进行相关性和因子分析,以期合理归纳出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影响因素。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由表5 可知,被调查对象年龄分布广泛。其中26~35 岁占比最高,为31.8%;其次为36~45 岁,占比27.7%;18~25 岁占比最低,仅为5.2%。从事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的占比最高,为39.3%;其次为非遗相关人员,主要包括非遗传承人和非遗研究人员,占比33.5%。表明问卷调查的信度较高。
(四)因子分析
文章运用因子分析法,分析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涉及的影响因素量表,将表4 中提取的18 个变量聚焦于具有代表性的几类因子。运用SPSS 最大方差法对所有变量进行因子旋转来进一步明确各因子含义,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如表5 所示。
表5 最大方差法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
由表5 可知,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的原有18个变量最终聚焦于四个因子F1、F2、F3、F4。旋转后的每个因子载荷值都高于0.6,表明每个变量因子都与其公因子存在着紧密联系。其中,F1 在“传承人经济收入提升”“非遗文创企业经济收入提升”“非遗所在地居民收入提升”“地方财政收入提升”“就业机会增加”等5 个变量中的因子载荷值较高;F2 中具有较高因子载荷值的变量为“市场秩序规范”“自然与人文环境保护”“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完善”“传承管理环境的改善”;F3 中因子载荷值较高的变量为“民族文化氛围维护”“非遗文化活动的丰富”“非遗传承人培养”“非遗资源的保护”;F4 中因子载荷值较高的变量为“社会和谐发展”“当地对外知名度提升”“社会重视与尊重”“居民与外界交流的加强”。
为进一步明确影响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因素,利用公因子解释变量,结合专家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影响因素重要程度的评价,命名提取的4个公因子,见表6。
表6 最大方差法旋转后总方差分解及因子命名
从表6 可以看出,18 个变量通过最大方差法旋转后共聚焦于4 个公因子,旋转后累计方差贡献率高达84.947%,即4 个因子共解释了总变量的84.947%,说明得到的原始数据适宜进行因子分析,同时旋转后公因子方差的大小体现了因子的重要程度。在得到的四大公因子中,F1 表现为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中形成的经济效益,所以将公因子F1 定义为“经济因素”;其贡献率达到22.457%,即由于经济因素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影响,可以通过是否提升当地政府、非遗文创企业以及传承人经济收入,是否能为非遗资源所在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提升经济收入等来评估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影响。F2 中所包含的变量以“市场秩序规范”“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完善”等为主要内容,表明了市场、政策等环境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将其命名为“环境因素”,其贡献率高达22.226%,仅次于F1。F3 体现的是文化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影响,即主要通过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民族文化氛围的维护、非遗资源的保护等来判定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影响。F4 的贡献率为19.110%,主要从居民对外交流程度、当地对外知名度、社会和谐发展以及社会重视与尊重等社会的角度评估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所产生的影响,所以将F4 命名为“社会因素”。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经济、环境、文化和社会是影响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从以上几个方面探索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四、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对策建议
(一)整合引导社会资本,营造非遗经济环境
经济和环境因素是影响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社会金融资本的引入对于非遗与文创产业经济环境的营造极具必要性。建立并使用资金集聚、项目对接、投资引导多功能于一体的资金平台,能够进一步保障广西非遗文化传承、文创产业多样化发展、民族文化氛围营造等的资金需求。应建立并完善非遗文创产业融合资金投入机制,如成立广西非遗基金、文创基金。可以利用PPP 模式开发非遗文创项目来改善广西非遗与文创融合的资金短缺问题。另外,政府、企业及相关部门可利用众筹等新融资方式,为大学生创业者、非遗传承工作者、手工作坊等提供一定资金保障。
(二)引入文化创意人才,焕发传承活力
文化对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影响不容小觑。如何实现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民族文化氛围的维护、非遗资源的保护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非遗传承人、传统手工艺者、民俗艺术表演者等集聚于广西非遗地,是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中坚力量。可以通过文化创意人才、设计师等现代艺术工作者的引入,实现非遗传承人与文化创意者的思想碰撞与融合,共同为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此外,可以大力引进文化创意工作室,完善广西非遗基地的功能设施。同时,构建以非遗传承人为中心,文创者、艺术设计者、技术人员、经营管理者相互整合的人才培训和引进机制,为非遗文创人才提供基本的产品创作条件,焕发广西非遗目的地人才活力。
(三)打造文创品牌,创建民族非遗特色
非遗目的地对外知名度是影响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一项重要社会因素,依托广西非遗特色,打造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文创品牌对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广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拥有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极具特色的风俗习惯,文创产品的设计可以将其属性与广西各少数民族独特的人文特点、传说故事、生活片段相结合,从而实现文创艺术品牌与非遗品牌的融合,进一步实现消费市场共享。另外,可以加强广西非遗地代表性产品与其他非遗品牌在创意利用、内容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合作,从而在提升自身品牌影响力的同时,实现非遗目的地“走出去”。
五、结语
本文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统计了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相关者,即消费者、地方相关政府部门、非遗传承人以及非遗与文创投资企业是核心层利益相关者;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中央政府部门、非遗与文创产业从业人员、文创产品设计者为预期层利益相关者;潜在层利益相关者群体主要包括非遗保护机构、非遗专家学者、学校、行业协会;外围层主要有人类后代、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当地交通运营商。通过对专家界定的6项最重要利益相关者进行诉求和关系分析,即非遗传承人、消费者、企业、地方政府部门、相关从业人员以及非遗资源所在地的普通居民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彼此间涉及的利益诉求存在共同点或差异,所以存在利益协作和利益冲突两种关系。此外,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明确了经济、环境、文化和社会是影响广西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的主要因素,并就此提出三条发展建议。这对于培育和推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广西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