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评估及防范
2022-01-15韩洋
韩 洋
大型体育赛事是彰显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加强世界各国交流的良好平台,但一段时期以来,大型体育赛事成为大量犯罪行为,特别是暴恐犯罪的“高发地”。体育赛事有着大量人员参与和关注,特别是奥运会、各项目世锦赛等世界性的赛事,会吸引全球各国人民的目光。举办期间一旦发生犯罪行为,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特别会为相关责任国带来极为不利的舆论压力。
当前,对于大型体育赛事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暴恐犯罪,对于针对个别受害人实施的犯罪研究较少。同时,各界研究者的关注点通常在安全防范系统和安保力量的构建,较少关注犯罪人、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因此,从风险的角度对大型体育赛事进行全面剖析,针对高风险对象进行防范,在当前具有较大价值。
1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概述
大型体育赛事规模大、水平高、影响力广,是展现国家或地区形象、推动举办地经济、文化多层次发展的重要活动类型之一。历届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方都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对安保方面的投资更是不遗余力。例如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安保投资高达65亿美元[1]。由于大型体育赛事的媒体关注度高、参与人员广,相较一般的体育活动会面临更复杂的风险。
1.1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相关概念界定
本文研究的大型体育赛事指,竞技水平标准较高,对举办地的社会、经济、文化等产生巨大影响,并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广泛传播的国际性、全国性或洲际性的大型体育竞赛活动,包括奥运会、全运会、冬奥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事及各类锦标赛、冠军赛等高级别单项运动赛事。大型体育赛事犯罪指行为人实施的,阻碍大型体育赛事顺利举办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严厉处罚的行为。
1.2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特点
随着国内外体育赛事不断增多,影响力不断提升,大型体育赛事面临的犯罪风险也在不断升级。因此,掌握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特点,有利于更好地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预防大型体育赛事中犯罪行为的发生。
1.3 犯罪原因的复杂性
引起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的原因错综复杂,除了人为、环境等直接原因,还包括种族、政治、风俗文化等内在原因。在大型体育赛事中,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种族的人聚集在一起呐喊、交流的同时也为冲突、犯罪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观众、运动员甚至裁判员会在竞赛环境的作用下发生语言或行为上的暴力;恐怖分子也会在人群的隐蔽下实施恐怖主义犯罪,借此制造恐慌,企图利用大型体育赛事的巨大影响力来实现某种政治目的,史蒂文斯指出,“恐怖主义已被列为与体育赛事安全相关的最常见风险之一”[3]。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往往超出了其本身的含义,在一些国际性赛事中,通常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一系列问题[4]。
1.4 犯罪行为的突发性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行为的突发性也指其具有难预测性,安东尼·吉登斯在《失控的世界》一书中指出“现代风险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9]。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不仅仅满足于物质上的享受,对待精神生活的要求也不断增高,大型体育赛事正是人们丰富精神世界,享受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增大,当大量人群高度聚集在一起时,大型体育赛事遭受犯罪行为破坏的概率也不断提高,犯罪风险的预测难度会更大。例如,在某届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进行过程中,一名男子突然闯入赛道,引发连环撞车事故,致使数名运动员受伤。由于现场情况十分混乱,参赛的自行车选手又和赶来的警车相撞,进一步加剧了事态的严重性。
1.5 犯罪形式的多样性
大型体育赛事中的犯罪行为按照其性质,可大致分为偶然事件、组织暴力及恐怖袭击[5],其中偶然事件指因赛场环境作用下情绪激烈发生的观众与观众、观众与运动员、运动员之间的语言或行为暴力等;组织暴力是指较大规模的现场殴斗、骚乱行为,例如1964年在秘鲁举办的奥运会足球预选赛中,秘鲁球迷对裁判的判罚严重不满而产生大规模骚乱,导致318人死亡,500多人受伤;恐怖袭击主要指,恐怖分子有预谋实施的恐怖活动。按照犯罪对象来看,大型体育赛事犯罪主要包括针对特定或不特定多数大型体育赛事相关人员人身、财产的犯罪、扰乱竞赛秩序的犯罪、破坏场馆设施及网络安全的犯罪。从犯罪的发生时间来看,可分为大型体育赛事筹备阶段的犯罪和进行阶段的犯罪。总之,大型体育赛事中的犯罪形式具有多样性,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不仅要及时制止犯罪的发生,也要抓住规律,寻求合理有效的预防之道。
1.6 犯罪危害后果的严重性
大型体育赛事的顺利举办能够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带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效益,但犯罪的发生会为大型体育赛事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大型体育赛事参与人数众多,影响力巨大,诸如奥运会、世界杯等国际性体育赛事,更加受到国际关注。因此,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一旦发生,不仅威胁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还会给整个国家或地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会转变成严重的政治、事件,引起大规模的恐慌。例如,上文提到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恐怖组织“黑色九月”成员射杀两门以色列运动员并劫持了9名人质,在事件发生后,奥运会比赛全部暂停。最终,当局通过武力解决了这次恐怖事件,但也导致了9名人质丧生,引起了极大的国际震动。
2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的风险评估
大型体育赛事在促进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面临诸多风险因素的威胁。我国体育赛事风险管理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2],并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后成为热点问题,但是系统犯罪风险研究始终较为欠缺。2022年我国即将举办第24届冬奥会,对大型体育赛事可能存在的犯罪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能够为冬奥会风险防范提供数据支撑。
2.1 风险评估概述
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防范和控制风险提供依据,广泛应用于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各领域。
2.1.1 风险评估流程
《ISO31000风险管理标准》认为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阶段[6]。风险识别是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前提,主要通过专家调查法、实地研究法等对风险因素进行归纳和分类,最终形成完整的风险指标体系,为后续评估奠定基础。风险分析是风险评估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性、定量等方法计算风险指标的权重并进行排序,明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风险评价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地研究,对评估对象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2.1.2 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三类,即定性方法、定量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本文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即层次分析法,充分发挥主客观相结合的优势。层次分析法由美国运筹学家T.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7]。
2.1.2.1 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和风险指标体系
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分类,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一般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由于本文并不涉及具体方案的建立,将递阶层次结构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并据此构建风险指标体系。
2.1.2.2 构建判断矩阵
以风险指标体系为基础,构建各层级的风险判断矩阵,将同一层级的风险指标两两比较,判断其相对于上一层级指标的重要性,一级指标B相对于目标A的判断矩阵模型如表1所示。其中矩阵分值由专家组根据主观经验判断,通常采用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等。判断矩阵打分标准沿用Saaty等人确定的1-9标度,即第i行与第j列的重要性比值,如表2所示[4]。
表1 一级指标B相对于目标A的判断矩阵模型
表2 风险指标重要性判断标度表
2.1.2.3 进行一致性检验
第一,将判断矩阵A列向量归一化处理:
第二,将处理后的矩阵按行求和,并进行列向量的归一化处理:
第三,判断矩阵A的特征向量为:
第四,计算出最大特征值λmax为:
第五,一致性指标为:
第六,随机一致性指标RI根据表3得出。
表3 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值[8]
第七,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比率为:
当CR<0.10时,认为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若CR≥0.10,则未通过一致性检验,需要重新构建判断矩阵并再次进行一致性检验。
2.1.2.4 指标权重具体计算步骤:
第一,计算判断矩阵每一行元素的乘积,其中n为矩阵中指标数:
第二,计算Mi的n次方根值:
第三,进行归一化处理计算出各指标权重
2.1.2.5 进行层次单排序与层次总排序
根据各层次指标权重大小,进行层次单排序,表示出该层次风险指标相对于上一层次指标的重要程度。据此计算出最后一级指标相对于目标的权重大小,进行层次总排序。
2.2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评估的关键步骤,是风险分析的前提和基础。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识别,需明形成相应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并生成风险指标体系。
2.2.1 递阶层次模型
风险因素递阶层次模型是指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和作用,将其归纳和分类成不同层级,一般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中,中间的一层或多层风险因素为准则层,影响上层风险因素的重要程度并决定下层风险因素的具体范围。最底层为具体指标层,进行最终的层次总排序。根据风险表达式构建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递阶层次模型,如图1所示。其中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A为目标层,具体的袭击手段与安防措施为指标层,其余为准则层。
图1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2.2.2 风险指标体系
风险指标体系是风险识别阶段的主要研究成果,能够直观展现风险因素的级别和分布状况,为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提供基础。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实地研究法,汇总历届奥运会和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常发严重犯罪案件以及安防系统数据信息,整理得出大型体育赛事的袭击风险指标和安防系统脆弱性指标,交由专家组审核评定。最终形成的大型体育赛事风险指标体系如表5所示,共包含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42个。
表4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指标体系
表5 准则层C对袭击风险B1的判断矩阵
2.3 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风险评估的核心环节,主要明确各风险指标的重要性,增强对风险因素的认知,为风险应对提供数据支撑。本文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大型体育赛事犯罪风险分析,最终计算出各风险指标权重并进行层次总排序。
2.3.1 构建风险判断矩阵
根据风险指标体系,构建袭击风险的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判断矩阵表,并邀请专家组进行两两指标对比打分。采用德尔菲法对打分结果进行多次汇总和匿名反馈后,最终形成各层次判断矩阵如表6至表10所示。
表6 指标层D对公共安全危险性C1的判断矩阵
表10 准则层C对袭击风险B1的权重及层次单排序
表7 指标层D对特定公民危险性C2的判断矩阵
表8 指标层D对赛场秩序危险性C3的判断矩阵
表9 指标层D对计算机网络危险性C4的判断矩阵
2.3.2 风险指标层次单排序
根据各层次风险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若CR<0.1,则表示通过一致性检验,进行权重计算以及层次单排序。本文所构建的风险矩阵均通过一致性检验,层次单排序结果如表11至表14所示。
表11 指标层D对公共安全危险性C1的权重及层次单排序
表12 指标层D对特定公民危险性C2的权重及层次单排序
表13 指标层D对赛场秩序危险性C3的权重及层次单排序
表14 指标层D对计算机网络危险性C4的权重及层次单排序
2.3.3 风险指标层次总排序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风险指标重要性,需要计算三级指标相对目标的权重并进行层次总排序。本文对一级指标进行同权重处理,均默认为1。根据公式wBD=wBC×wCD计算总权重,袭击风险B1和安防系统脆弱性B2的三级指标层次总排序如表16、表17所示。
表15 袭击风险B1的三级指标层次总排序
表16 安防系统脆弱性B2的三级指标层次总排序
3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的风险防范
根据前述风险评估的结果,可看出在大型体育赛事中发生的犯罪行为大多针对赛场秩序,犯罪人通过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诉求或宣泄不满。在袭击风险的评估结果中,权重值排名前五的风险中,有三个风险都针对公共安全,分别是:爆炸、故意纵火、驾驶车辆冲撞。另有少部分犯罪人可能劫持重要人物,为造成东道国社会秩序混乱或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通过对前述风险分析结果的比对和分析,本文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措施。
3.1 细化法律规范
良好的制度是正确的行动的先决条件。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倡导依法办事、依规行事的理念。因此,在大型体育赛事风险防范重,首先应当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风险防范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一方面,可以针对大型体育赛事中常发的犯罪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当前,对于发生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的犯罪行为,各国司法机关都按照其行为模式比照本国刑法的一般条文定罪处罚,处理结果与一般犯罪行为无异,难以突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因此,可以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将针对体育赛事的犯罪行为单独列明,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引作用。可以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具体罪名中,将这些行为列明为“危害体育赛事秩序罪”或其他罪名,具体应视行为方式而定,相应的法定刑可以参考刑法其余条文中相似行为的幅度。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在存在大量针对安全防范系统或者大型活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未来立法中,可以将这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整合后,可以赋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国家强制力,为未来的安防系统的建设提供专业化的依据。同时,整合相关规章制度也便于体育赛事的举行,避免各地标准和规定不一致,而使得举办者难以把握的情况。
3.2 确保安防行业独立化和规范化
在安防系统脆弱性的评估中,权重排名前十位的指标大多都和安防系统的构建密不可分。其中,安保人员的数量和分布均占比0.1126安全检查设备和防暴设备均占比0.0762。无论是安保人员的数量、素质,还是安全检查和防暴设备,都需要东道国加强对安防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加大资金投入。
要构建可靠的安全防范系统,各国应大力扶持相关科学研究,首先就应加大安防行业的资金注入。一方面,政府可以由财政拨款设立安全防范专项资金,专用于安防系统的建设。人力防范是所有安全防范系统的基础,是安防系统平稳运行的关键。因此,安防资金首先应当用于专业的安全防范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各行业、各单位的安全防范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大多由单位聘任或者保安公司提供的保安完成。这些安保人员一方面要学习各项安保技能,另一方面要学习安防系统的运作,对他们的综合性要求过高;同时,部分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保安的专业性有待加强,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安防系统不能正确运行。因此,国家应专项培养专业的安保人才,具体培养计划可交由军队、公安机关或院校进行,可以在部分院校试点“安全保卫”专业,使我国安保行业逐渐正规化、精细化,脱离以往的“保安就是守大门的”刻板印象。其次,应加大安防设施设备的研发和装配。传统的人力防范在当今社会的局限性愈发突出,因此需要借助实体防护和技术防范来实现安防目标。除大力引进国外先进安防设施设备外,还应当加大我国自主安防设施设备的研发。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人才,提升各研发团队的实力。
此外,政府可以将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结合为全新的一项政府职能,交由现有的部门管理,或单独成立专门的部门,专项负责。若成立全新的部门,该部门可仿照公安机关的管理方式:中央设立部级机关,领导全国各级安保部门的工作,上级安保部门对下级安保部门的业务进行指导,同时各级安保部门要服从地方政府的领导,即“条块结合”的领导方式。将职能集中便于对安防行业的管理,同时整合现有的力量,做到“指哪打哪”。
3.3 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在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力是赛事平稳举行的重要保证。在风险评估的结果中,赛事举办方的日常检查能力这一指标所占据的权重高达0.205,占据第一,而这一指标与东道国的安全管理能力密切相关。
首先,体育赛事的举办方应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武警、城管等,编制体育赛事应急预案。在预案中,应当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分工、人员组成。将所有人员按照专业性划分为指挥组、警戒组、秩序维护组、应急处置组、善后组等不同的组别,每个组别严格按照规范行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赛事正式举办前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以发现预案中发现的问题。在预案演练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模拟出场馆和人员遭受袭击时的真实状态,让每个参与人员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使实战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为确保预案的专业性,应当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到预案的指定和演练的过程中来。
其次,要建立科学的日常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对于体育赛事而言,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员的管理和场馆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场馆内和周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志愿者的管理。在选拔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时,各部门、单位要恪尽职守,仔细筛选专业技能强、有责任心、服务态度好的人员,避免部分不合格人员滥竽充数。在正式上岗前,可以先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初选,而后各部门联合进行最终选拔。选拔完成后,应当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录用。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注重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不定期考核,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以最良好的姿态迎接每一天的工作。另一方面,在每场比赛举办前和举办后,场馆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场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维护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器具、观赛场地的设施、出入口设施、安防系统的设施和设备,通过日常的检修和维护,发现隐藏的风险并尽早解决。
最后,要建立完备的宣传、投诉制度。一方面,要加强赛事相关的各方面信息的公布制度,将相关不涉密的信息及时发布,便于群众查询和了解。其中,对于赛事举办期间发生的各种危害赛事安全的案事件要重点发布,公安、媒体等部门要及时引导舆论的导向,让群众客观、准确地了解事件真相,防止“水军”激化矛盾。另一方面,要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便于就地化解矛盾。实践中,可以成立专门的“涉赛事事件举报处理组”,通过各种媒介,开通专门的投诉平台。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工具,对涉及赛事的投诉和举报集中进行处理,同时应当将投诉的处理进度、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3.4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力量
针对大型体育赛事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的特点,社会各界、各单位、各团体应当联合起来,加入大型体育赛事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来,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各基层群众组织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大型体育赛事犯罪中,部分犯罪人对所在国当前的法律法规没有准确的认识,从而选择以激进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因此,应当通过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实践中,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传单、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通信工具和互联网也是宣传的良好平台。各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基层政府可以通过微博、微信、QQ、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
另一方面,紧张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但也使得人们的生活压力增大。当人们追逐目标的合法手段与目标之间出现脱节时,部分人就会选择使用非法的方式来达到目标,或者宣泄自己的不满。因此,在防范大型体育赛事犯罪时,应当对一些重点目标持续关注。实践中,特殊预防可由基层群众组织在各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在我国,乡镇一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当地的各方面情况通常有着充分的了解,便于开展相关工作。各基层群众组织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通力协作,对违法上访户、吸毒人员、登记在册的恐怖分子、有刑事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记录的人员要重点关注;对生活困难者要加大帮扶力度,保证辖区内的人民不会出现“吃不上饭、穿不上衣、住不上房”的情况,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到实处。
4 结语
大型体育赛事犯罪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具有特殊性,因此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经过各东道国多年的管控,此类犯罪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在此基础上,各国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和防控力度,制定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同时,回归本源,消除潜在的犯罪威胁,进而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体育赛事环境,确保体育赛事的正常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