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名师爷到法科留学生*
——私立浙江法政专门学校校长阮性存的早期人生
2022-01-13李秀清
□ 李秀清
内容提要 原籍浙江余姚、生于江苏睢宁的阮性存,23 岁应县试成功,次年开始习幕。在江苏各县任幕六七年间,刑名师爷阮性存得掌握《大清律例》等知识,历练人情世故。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阮性存赴日留学,进入私立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第二班,修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后因家事错过了毕业考试。回国后,任浙江法政学堂教习,当选省谘议局议员,与陈敬第、沈钧儒等发起创建浙江私立法政学校。阮性存目睹了整个光绪朝的战争与缔约、立宪与修律,也亲历了宣统朝接二连三的改革。从秀才、幕友、法科留学生,到法政学堂(校)的教习、创建人,其早期人生极为丰富。由他的经历,可探询生于光绪朝开始前后的一代读书人所见证的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转折,也可窥见清末民初的社会和法政之变迁。
引 言
曾有这么一位浙籍先贤,逝世后两周,好友沈钧儒为他撰写生平事略,一开头便说道:“凡研究浙江二十年政治法律之变迁递嬗,进而评论其与有关系之人物,盖莫不有瑕疵焉。若其意志强固,思想锐颖,遇事顷刻计划立具; 而人格复渊静纯洁,如精金美玉,勿论识与不识,当之举无间言”,独其一人而已。时浙江省政府委员何应钦、蔡元培等,挽之以联曰:“以子产治术,兼子文治才。左右逢源,室有清名传越绝。与伯安同乡,是伯元同姓。后先继美,自然独步擅江东。”在其下葬之日,杭州市政府将市内法院路的一段,改以其名字命名。国民政府也明令褒奖,肯定其“精研法律,通达治术”。
在他离世十多年之后,故友门生仍不忘其功绩,发起成立以永久纪念其法学树人之德业为宗旨的社团,每年在其生、忌日各集会一次,并设立奖学金,用来资助品学兼优、 家境清贫的法科学生。奖学金募集书中言,先生“生平以树立法治为己任。兴学校,参省政,主议坛,前后二十年。……按法政教育之在我浙,实肇始于公。” 更有,曾先后任河南、直隶、湖北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浙江公(省)立法政专门学校校长的凌士钧,在为其遗集作序时,称赞他“融汇中西,贯穿今古”。
被如此颂扬、褒奖、纪念的,即是阮性存。阮性存(1874—1928),字荀伯,原籍浙江余姚,生于江苏睢宁。23 岁时,回余姚应县试成功,次年开始习幕,在苏北各县任职。光绪三十一年(1905),赴日本留学,入私立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翌年回国。1907年,任教浙江法政学堂。1909年,当选省谘议局议员。次年,参与发起的浙江私立法政学校获准立案,正式开学。1912年,他任该校(同年更名为私立浙江法政专门学校)校长,直至1918年停办。也是自1912年起,他开始执业律师生涯,任杭县律师公会会长十余年。1916年,应浙江省都督兼省长吕公望之请,任秘书兼省长公署机要秘书,半年后辞。1918年,当选省议会议员。1921年,任省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并主稿。1925年,任浙江省自治法起草委员会临时委员长。1927年,就浙江省政府委员兼司法厅厅长职。1928年1月21日,病逝于杭州家中。同年3月,其散落各处的文字,经阮毅成搜寻,汇集成《阮性存遗稿》出版。
逝者为尊的传统习俗之下,纪念、缅怀的文字免不了溢美之词。而且,上列所记,皆出自其嗣子,曾任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兼法律系主任、 浙江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的阮毅成所编《先君荀伯公年谱》,名曰“存社”的纪念阮性存的社团成立及发布设立“荀伯奖学金”启事的20 世纪40年代,阮毅成就是在任的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成立“存社”时,他也亲历其中。因此,虽然上述记载均有史料支撑,但一般浏览者可能免不了会生出些许是否有父以子贵之惑。诚然,若说到近代驰骋于中国法政界的浙籍人士,比他更加赫赫有名的可列出若干,诸如清末修律大臣、人称媒介中西方法制的冰人沈家本,声名远播、有“超越东西方”之誉的法律人吴经熊,等等。相比之下,阮性存只不过是一位“研究浙江二十年政治法律之变迁递嬗”的关键人物。
以往有关近代法的研究,尤其是法政教育、地方自治的成果中,提及阮性存这一名字的,并不鲜见,但真是应了“父以子贵”,多是参引阮毅成所编的年谱,会说到他是浙江私立法政学校的创办人或校长、浙江省宪的起草人。①在网络上也浏览过介绍他的资讯短文,常见带有一句“阮毅成他爸”的行文。在《浙江民国人物大辞典》中,阮性存、阮毅成也均入选。②还很高兴地看到,俞江在《近代中国的法律与学术》中,将其列入“清末至民国法学家人名简录”做了介绍,尽管很简略,远不及对阮毅成,也不及对阮性存的得意门生楼桐荪来得详细。而在更多的近代法学论著中,他却都是“失踪者”。阮性存没有如一起创办浙江私立法政学校的同事陈敬第(叔同)、沈钧儒那么长寿,影响不及他们那样持久、那样全国性,在民国政界的知名度更加不及他留学日本时的同班同学汪兆铭(精卫)和胡汉民(衍鸿),且他素述而不作,在近代法学史上不可能具有如同样是留日同班同学的程树德那么不可或缺。
不过,恰恰是因为他没有上述人物的“如雷贯耳”,因为他在近代法学史中的“被失踪”,才引起了笔者的好奇。特别是在完成《中国私立法政学校之嚆矢——浙江私立法政学校创建考论》③一文后,认为近代名正言顺创建的这第一所私立法政学校的“校长阮性存”,他的履历,他的阅读,他的交游,他处于剧变时代的守与创,都值得深入探究。他是家中长子,他是刑名师爷,他是留日法科速成班的肄业生,他是浙江官立和私立的法政学堂(校)的教员,省谘议局议员,入民国后,他还是校长,律师公会会长,省议会议员,省政府委员及司法厅厅长。他的履历如此丰富,由他的经历可以探询一代读书人所见证的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转变,还可得以窥见清末至民国前期的社会演变过程。本文所聚焦的,即是他的早期人生,及隐含于背后的清末社会和法政的变迁。
一、刑幕生涯
据《先君荀伯公年谱》,阮性存于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初三生于江苏睢宁,系家中长子。有姊妹四个,弟四个。
阮家祖籍浙江余姚,因避洪杨之乱,祖父自余姚移居苏北。父亲阮焱,字晋朋,生于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历就湾河、江阴、宿迁、睢宁、兴化、盐城、丰县等县幕府。出幕后,以助赈奖叙通判。④阮性存的母亲孙夫人,通文墨,手写有一部年谱。阮毅成撰《先君荀伯公年谱》时,有关早年家世及阮性存幼年情况,对“孙太夫人自撰年谱”多有参考、摘录。
据载,阮性存三岁渐能识字,甚聪颖,父亲自此督责甚严,后入私塾。光绪二十二年(1896),23岁的阮性存,回原籍余姚应县试,以前茅入泮。次年,为早日能助家计,赴海州习刑名。光绪二十五年(1899),赴杭州应乡试,落第。此后五年,迭在江苏的海州、盐城、赣榆、山阳(淮安)、太仓各邑,任刑幕。不过,据年谱,“何年在何邑,无从查考”。⑤
刑钱幕友在明代即已兴起,至清代,则是广泛分布并影响日盛。幕友的重要来源为读书人,且绝大部分是秀才。科举通道狭窄,在考取进士之前,为了维系生活或准备再度参加科举,文人能从事的相对体面职业就是私塾教师或者幕友。幕友所赚的束脩远高于私塾教师,这对家境不优裕的读书人会更具吸引力。或许每个幕友都仍保有“学而优则仕”的追求,但“士人不得以身出治,而佐人为治,势非得已”。⑥即使无奈,入幕已成清朝中后期文人参与政治的常见方式,在人文荟萃、通过科举走上仕途的读书人占比微乎其微的江浙两省,更是如此。自幼饱读诗书,23 岁应县试入泮,次年赴海州习刑名的阮性存,可以说,走的是当时读书人的一条寻常路径。况且,老家余姚是绍兴府的八县之一,至晚从乾隆年间开始,绍兴师爷已是幕友这个行当的最大群体。更何况,父辈游幕、子辈亦游幕的家庭本属常见。
24 岁的阮性存开始习幕时,不会想到第二年就发生戊戌变法这样的大事件,更不会料到自此清廷开始步入动荡、大变革直至不归之路。在戊戌变法的翌年,他回浙江省府杭州应乡试,落第后仍回到苏北,辗转各县衙门任刑幕。接着的庚子之变,辛丑议和,修法改律,整顿吏治,变通科举考试,创办学堂,兴革举措接连不断,身处开埠通商最早、交通便捷、新学兴盛的江苏,阮性存不会不有所感知,不过,作为一介普通读书人,除了过好自己眼前的日子,也不可能想太多。
在习幕、任幕的六七年间,对正处于求知欲旺盛、心智渐趋成熟期的阮性存来说,所得的不会仅是补贴家用的银两,必定还有人情世故的历练,及作为刑幕必备的知识和协助处理各类诉讼的经验。据阮毅成言,阮性存“有毕生的日记,真正做到了无事不可对人言。……但不幸的是,这些宝贵的资料,皆因抗战之初杭州陷敌而全部散佚”。⑦故而,我们无法直接了解刑名幕友阮性存的工作、生活的具体细节,《先公荀伯公年谱》也无记载,让人遗憾。不过,在此不妨借助有关幕友的论述,从侧面来做一番勾勒。
任刑幕,首先要习幕。习幕,有专门的学识和训练,称为幕道或幕学。⑧虽然没有固定的学程和年限,但必要拜师。光绪二十三年(1897),24 岁的秀才阮性存,“赴海州习刑名”,就是去拜师学艺,师傅或许是父亲的故知,也可能是其他亲友推荐的幕友,但定在衙门里,且富有经验,在当地享有好名声者。习刑幕,当然,首重读律。具体言之,学习的重点即是《大清律例》,它有殿本、官刻本,更多的,是坊刻本,占有压倒性的优势,且出版地主要就在浙江、江苏一带,其中许多都出自经验丰富的幕友之手。比如,曾于“浙东西各郡”为幕三十余年的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王又槐,一生编辑出版诸多律学、幕学著作。⑨对于具体读律,任职较长、经验丰富或者自以为成功的刑幕,留有不少记载和告诫。比如,名幕汪辉祖(绍兴府萧山县人)在《佐治药言》中,不仅强调熟读、领会律之精义的重要,而且他还分享关注、引用新例的窍门。⑩
除了熟读《大清律例》外,阮性存同时还应该会阅读《大清会典》和《大清会典事例》及各部院则例、地方法令,以及与地方政府事务有关的书籍,⑪包括如汪辉祖、王又槐、万枫江(苏州府吴县人)等著名前辈幕友的可称为任幕指南、经验谈的编著。理论学习的同时,阮性存想必还会跟随幕师参与案件的办理,这相当于见习,从中会熟悉具体程序,习得办案技巧,练习公文写作。⑫此外,当然还有品德修养,养成作为受人尊敬的刑幕所应具备的道德和节操。
从学习和见习中,阮性存掌握律例知识,了解前人经验,领悟为幕之道。习幕满师,正式成为师爷后的阮性存,住在衙门里的日常工作中,所面对的最重要事务即是讼案。他具体要做的是,阅读诉状并在诉状副本的末尾拟写一个官批,安排开庭日期,在开庭前要浏览案卷并准备案情提要,以便县官能了解案件争点及审理步骤。阮性存不能参加庭审,但庭审后知县要咨询他的意见,并由其拟出判词。总之,知县履行司法职责,保证判案有据,都要依赖这样的刑名幕友。
六七年的幕友生涯中,阮性存所办案件应是不计其数,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年之后,当他受邀为浙江法政学堂毕业生蔡宗黄的《嗣续法真诠》一书撰序时,还忆起自己任刑幕办理继承案件的情形。⑬若不是科举被废,刑名师爷阮性存很可能就这样过上数年幕友生活,积攒资金和人脉,再出幕入仕,或者像其父那样,获奖叙而从幕友到知县,或者以绍兴老乡、名幕汪辉祖为楷模,任幕友数年,仍然不放弃考举人,中进士,当上知县,或就更高的官职。
二、日本法政速成科的优等生
光绪三十一年(1905),外交、内政剧变,清廷出台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最受读书人关注的,肯定是该年八月初四日那道包含“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等内容的谕旨。它中断了科举制的千年历史,也改变了成千上万读书人的人生轨迹。科举停了,而出洋读书却深得朝廷嘉许,无数读书人的未来人生因之更张易辙,出洋留学成为新潮流。
1905年,已过而立之年的阮性存,偕妻子赴日本留学,同行者还有两个弟弟及妹夫。四弟阮性咸、五弟阮性宜,到日本后,均入岩仓铁道学校肄业,旋即一同考取浙江省留日官费生。他本人,则进入日本私立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下简称“法政速成科”)。它是由该校校长梅谦次郎,“与清国留学生之有志者谋,又得清国公使之赞成”,于1904年设立。⑭先后共招收五班学生。第一班于该年5月7日正式开学,学员共有94人,学习期限定为一年。第二班至第四班的开学时间,分别是1904年10月、1905年5月、1905年11月,前四班均不分专业。第五班分为法律部与政治部,于1906年10月开学。自第二班起,学习期限延至一年半。此外,1905年7月、1906年10月,还分别为法政速成科的清国留学生新设银行讲习科和补修科,前者期限为六个月,分为理论与实务两科,后者是为已毕业的法政速成科学生所设,再“补修一年”,以取得更好的培养效果。⑮
(一)法政速成科第二班的教与学
赴日留学的阮性存,就读的即是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的第二班。在清廷下诏参酌各国法律考订律例、立宪救国已成上下呼应的社会潮流中,学习法政知识成为一种时髦,对于曾经的刑名师爷、三十多岁的阮性存来说,无论从专业兴趣还是时间成本看,选择法政速成科深造,都是最自然不过的了。
法政速成科第二班一年半的修业期限,分三个学期。1904年10月18日开始正式上课,至次年3月31日为第一学期;1905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为第二学期;10月1日到1906年3月31日为第三学期。阮性存是1905年才到的日本,那肯定是“临时补缺”插班进去,这是校规所允许的。
根据从第二班开始施行的《法政速成科规则修订》,每学期五门课、每周24 课时,三学期的课程安排,见表1。⑯
法政速成科的上课方式是,日本教习用日语讲授,同时由留日中国学生口译为汉语。当时受梅谦次郎之邀在法政速成科任教的,多数是刚从西洋学成回国、 任教于东京帝国大学等名校的法学博士、教授,或者是既有法学背景又富有司法经验的实务家,包括富井政章、志田钾太郎、笕克彦、清水澄、冈田朝太郎、小野塚喜平次、小河滋次郎等等,可谓阵容强大、名家云集。⑰1905年2月5日,由任课教员为法政速成科学生讲课所用笔记,并由中国留学生译成中文的《法政速成科讲义录》第一册(号)正式发行。讲义录的篆书书名是驻日公使杨枢题写。讲义录大致根据课程安排和授课进度汇编,每一册均含数门课程的各一两次讲课内容。
据《先君荀伯公年谱》记载,我们只知,阮性存于1905年赴日,入法政速成科读书,在1906年农历九月二十九日其父亡故之前病情加剧时,他偕妻子及诸弟返回江苏兴化侍候,待丧葬事毕,已来不及赶回日本参加毕业考试,所以只是肄业,没有毕业。至于他具体是在1905年哪个时间进入第二班,于1906年何月回国,皆不得而知。但从学期安排来看,他至少修完了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的课程,并应该是在第三学期的中途离开学校返国。他进校就读后,应该听过上述老师的课程,读过他们的讲义及论著。在这些课程中,相信曾经的刑名师爷阮性存在聆听冈田朝太郎的刑法课时可能会特别有感触。1906年他因家事不得不提前从课堂告退回国时,讲义录连载的冈田教授所讲述的,包含绪论、第一编犯罪、第二编刑罚、第三编罪状的《刑法总论》已结束,其《刑法各论》尚在讲述中。
表1 法政速成科学科课程表
(二)修业考试名列前茅
法政速成科自设立之初起,因学习时间短,及上课时由日本教习用日语讲述、 中国留学生通译的方式,就遭到质疑。尤其是日本其他学校及坊间甚至有言,法政大学“设置此科目的即在牟利”,逼得校长梅谦次郎在1905年10月不得不撰写 《法政速成科之雪冤》一文,就该科之来历、目的及所取得的成绩做了解释。⑱法政速成科乃是一时之需,与正规的法科不可能有同一效果,不仅梅校长很清楚,就读者更是心知肚明。因此,除了纯粹混在籍读书经历的学生外,真正有志于法科学习的留学生们,会更加珍惜机会,在平均每天超过4 课时,且暑假也不休息的专业学习之余,必定也会抓紧时间学习日语。
1905年6月,一年制的第一班顺利结束,毕业者69 人(私费生31 人,官费生38 人),学生们的好成绩令人刮目相看,得到各方肯定,也受到出席毕业典礼、 本来或许也不怎么看好法政速成科的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长穗积陈重的称叹:“然今日所见,实收最盛美之结果,以满其希望。是盖因梅博士有极周密之经营,又由讲师诸君学识之丰富,复循循善诱,且又卒业生诸君,亦皆勤勉于学问,故其结果得有此好成绩,诚大可喜之事。”⑲
第二班于1904年10月开学时,入学者总计336 名,中途有一些学生因退学、 转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考试。在第一学期考试中,参加所有课程考试者,共256 人,其中及格者223 人,不及格者33 人。梅谦次郎在前述《法政速成科之雪冤》一文中强调法政速成科的办学成就时,特别提及第二班同学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称该班“及格者中数人,比(第一班)卒业生中最优者尚优秀许多。如第一名汪兆铭,几乎各科均在九十以上(也有得满分之科目)”。而且还说道,让他最感高兴的是,从考试答案可知,“彼等优秀者不仅在如此短时内读得我邦书籍,更修习日语,广泛阅读参考用书”。事实上,法政速成科教学管理松散,但考试极严,上课时虽有通译,但词不达意者多,因此,对于认真读书的学生来说,若要取得好成绩,就“不得不求之汉译诸书,而汉译多未完备,不得不求之和文诸书”。⑳
阮性存插班进去遇到的,就有这样一群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同学。当梅谦次郎所说的共256人参加、223 人及格、汪兆铭考得第一的这次考试于1905年4月举行时,阮性存应该没有入学或者刚入学还不能参加考试,故不在名录之中。但是,他确实参加了第二班的另一次考试,而且取得很好的成绩。
《阮荀伯先生遗集(附:年谱)》的书首,有一份标着“明治三十八年(1905)十月施行”的“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学期试验成绩表”,包括“第二学期修业生”和“第一学期修业生”。其中,“第二学期修业生”列有共194 人的考试排名,位列前五的获优待生,依次是广东金章、广东孔昭焱、福建程树德、广东汪兆铭、广东张树枏;第六到第十名的获优等生,他们是广东李文范、广东朱大符、浙江许壬、广东张澍棠、广东曹受坤。此名单中,没有阮性存,有其他浙江籍学生共30 人,除许壬获优等生外,成绩排名前五十者,还有王垚、葛遵礼、胡叙畴、邵章、陈时夏、陈敬第、朱铠、徐家驹、贺绍章、金保康、陈汉第等。“第一学期修业生”,在67 人的考试排名中,排名前三的,获优待生(江苏秦瑞玠、福建李景鉌、山东王丕煦);排名第四到第十的,获优等生,依次是四川李大钧、浙江阮性存、福建范种湘、广西郭椿森、广东黄祖诒、湖北张四叡、云南黄毓兰。另有特别试验通过一人,再试验(即补考)通过九人。
对照两张修业生名单,无一重复,据此可以推测,虽然同属于第二班,因入学时间不一致,因而分别参加称为第二学期、 第一学期的修业考试,194 人的“第二学期修业生”应该是1904年10月即入学的那拨学生的第二学期考试,包括阮性存在内共67 人的“第一学期修业生”是晚到的插班学生的第一学期考试。相对来说,要在人数多、竞争激烈的第二学期修业生中获得优待生或优等生更难,但阮性存能在第一学期修业生中考得好成绩,位列第五(也可能是并列第四),获得优等生,实属不易。
(三)遗憾和收获
如果不是因家父病情加剧而匆匆回国,待料理父亲后事时,法政速成科的毕业考试早已举行(1906年10月22日至29日)的话,说不定阮性存也能在毕业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并获优等生称号。实际上,在第二班毕业考试成绩优异获得优等生的十人中,主要是在各学期修业成绩优等者,比如孔昭焱、汪兆铭、程树德、金章、朱大符、李文范及浙江老乡许壬等,在顺利完成毕业考试、列在第三班毕业生名录中的优等生,就有和他同期修业获得优等生的秦瑞玠、李景鉌、王丕煦。
阮性存留学时的1905年至1906年间,在日本的中国学生人数多,也很复杂。同是法政速成科第二班的胡汉民同学,晚年忆述1905年前后留日学生状况时,就这样写道:
其时学生全体内容至为复杂,有纯为利禄而来者,有怀抱非常之志愿者,有勤勤于学校功课而不愿一问外事者(此类以学自然科学者为多),有好为交游议论而不悦学者(此类以学社会者为多),有迷信日本一切以为中国未来之正鹄者,有不满意日本而更言欧美之政制文化者。……杂糅以上种种分子,而其政治思想则可大别之为“革命”与“保皇立宪”两派,而其时犹以倾向“保皇立宪”者为多(立宪保皇相表里,其名不同,其实一也)。亦有初至日本倡言革命,迨将毕业则亟言保皇或立宪者。故日本留学界虽大有生气,然此二万余人者,乃复杂混乱,无所不有。
阮性存就自己未能在法政速成科顺利毕业,曾言道:“余以一穷秀才,而得于三十岁以后出外留学,已属至幸。读书系为求真学问,有无毕业文聘,又何足轻重?”不过,无论如何,这多少还是留下了遗憾。法政速成科的学习时间本来就短,中途离开,也就意味着,至少第三学期的科目并没有修完,已经开始的日语学习也不得不中断。不过,这段经历给予阮性存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他学习到与以往习幕读律时完全不同的法科知识,打下日语基础,聆听日本著名法学家对于法律理论、原则及日本时行法律制度的讲解,感受到正逐渐脱亚入欧、东西混合的日本社会和文化生活的风貌,结识志趣相投的同学好友。阮性存学习成绩好,但从其后的人生履历看,留日期间他肯定不只是“勤勤于学校功课”,而一定会关注日本的时事政治,留意中国学生中暗流涌动的各种政治性团体的活动,及同学校友们对于清廷正在进行的新政改革的鼓呼或抨击,见证着留学生群体的分化、冲突及具有新的意识形态的一代中国知识分子在异国他乡的诞生。
同样由于其本人日记的散佚,我们现在无法准确知道阮性存在专业之外的日常阅读,也不可能知道此时的他,是更赞同胡衍鸿(汉民)、汪兆铭(精卫)和朱大符(执信)等革命派同学的主张,还是更认同“保皇立宪”的言论,是否如好友沈钧儒那样还就立宪问题曾向梁启超讨教过。但可以确信的是,他在学习法科专业知识之余,不可能没有听闻或者翻阅过留日学长们创办并编辑的如《译书汇编》《浙江潮》等杂志,更不可能没有关注过此时论争正酣的是改良还是革命的两派舆论阵地——梁启超1902年创办于横滨的《新民丛报》,与孙中山引领、1905年创刊于东京的《民报》。后者本身就是由同学宋教仁等主办的中国同盟会机关报,即《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而成,同学胡衍鸿、汪兆铭和朱大符都是孙中山的追随者,是同盟会最早的成员,他们也是《民报》发文论战的主笔。
总之,法政速成科的短暂学习,或许并没有让阮性存立即从传统的刑名师爷转变为新式的法政人,但在这段经历中,他长了知识,开了眼界,积累了人脉。回国之后的他,开始踏上与出国前迥然有别的人生之路。
三、法政学堂(校)的教习
在江苏兴化忙完父亲葬礼之后,应法政速成科同班同学、老乡许壬之约,阮性存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七月,到浙江法政学堂任教,讲授刑法总(各)论、现行刑律及裁判所构成法。此前一年的九月,许壬已到浙江法政学堂参加筹备工作,任教务长,并教授民法总则、债权等课程。从此,阮性存长居省垣杭州。
清末新政,改书院,设学堂,兴学办校风行一时。浙江法政学堂就是这一潮流的产物,它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月二十九日在杭州开校,开设课程有人伦道德、皇朝掌故、大清律例、中国文学、世界历史、各国地理、法学通论、比较国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学、财政学、刑法、民法、裁判所构成法、民刑诉讼法、比较行政法、政治学、警察学、监狱学、商法、统计学等二十多门,另有日文等随意(即任选)课。单从其中的“裁判所构成法”这一课程名称,即可看出它仿照日本的特征。与其他多数省的官立法政学堂一样,亦曾邀请日籍教习,法学士大石定吉就曾任教于该学堂,后转至北洋法政学堂。而教员中的主力,是包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毕(肄)业生在内的留日归国学生。
阮性存到堂任教时,浙江法政学堂才开学四个多月。《大清律例》设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每周各两个课时;《刑法》仅在第一学期开设,每周两个课时,《裁判所构成法》设在第二和第三学期,每周也是两个课时。为了上课,他还需要自编讲义,期末时由学堂监督汇总后呈交浙江巡抚察核。比如,在《浙江法政学堂讲义录》(第一学期第一册)中,就有阮性存编写的刑法、裁判所构成法,汇集于同一册的,依次还有大石定吉、贺学海的法学通论和民法,高朔的国际公法,徐令誉的经济学,凌庭辉的外交史、政治地理,及大石定吉、经家龄的论理学。
当时留学归国的学生,在择业上有了较以往传统读书人更多的途径。他们有的参加清政府作为废除科举的对策而采取的专门针对留学归国人员实施的学力考试,合格者将被分别等地,予以奖励。但这种所谓新科举,此时再也不是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独木桥,况且占留日学生相当比例的短期游学及速成科肄业生,还没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出洋读书见过世面的归国者,现在有了多种展现自己抱负、 获得成功的职业,他们有投身于实业的,有当新闻记者的,有加入军队的,而有相当多的则是选择到新式学堂任教。仅从日本学习法科回来、成为各省法政学堂的教员乃至创立者,就可列出长长的名录。阮性存虽没有正式毕业,但同学许壬了解他的人品和实学,对他“素钦敬”,邀其到学堂任教,既讲现行刑律,又讲刑法总(各)论和裁判所构成法,实在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定居杭州之后,阮性存不单只在浙江法政学堂任教员,传授自己从任刑幕到留日时所学到的关于传统刑律、现代刑法和司法审判的知识。1908年,当浙江省谘议局筹办时,他兼任浙江省谘议局筹办处的法制科科长。1909年,他从余姚原籍当选成为浙江省谘议局议员,任职期间向浙江巡抚提出质问案多项。这一时期,清廷已下诏实行预备立宪,新政繁兴,需才甚亟,法政人才的正规培养已成急务。而官立法政学堂学规松弛,学风懒散,一般教习对此又无可奈何。鉴于此,阮性存与陈敬第、 沈钧儒等共20 位同学同侪,于宣统元年(1909)十一月初四日,联名呈请浙江巡抚增韫代为奏请弛禁“癸卯学制”中的“私学堂禁止专习政治法律”条,拟在本省先行创办私立法政学堂。这一请求获得“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宣统二年(1910)四月二十六日)的肯定。浙江私立法政学校于该年六月十二日获准立案,八月初一日开校。
自阮性存赴日留学,至回国任教并参与发起的浙江私立法政学校正式开学,五年间,清廷的修律和制律已取得系列成果。一方面,变通现行律例,陆续颁布二十余项法令,改革传统法制;另一方面,制定新的法律(或法律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及《大清新刑律》出台在即。作为讲授刑事法律的教习,他在上课内容、讲义编写,都要做一些更新,而且,作为教务长,他还要依据新形势,主持调整课程、专业等方案。比起在浙江法政学堂担任普通教习,此时的阮性存,对于浙江私立法政学校的教学、管理及学生培养的影响,就更为直接,当然,其更大的影响力,则是在以民代清,他担任校长、律师公会会长之后。
结 语
行文至此,该做一个简要的总结了。原籍浙江余姚、生于江苏睢宁的阮性存,幼时从父亲及私塾先生习读经史子集诸书。23 岁时,回余姚应县试成功。作为家中长子的秀才阮性存,次年即踏上父亲年轻时的足迹,开始习幕、任幕的生涯,这是一条当时许多家境并不富庶的读书人的寻常谋生之路,在江浙一带尤其如此。在苏北各县任职六七年间,刑名师爷阮性存得熟读《大清律例》,还须阅读《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及各部院则例、地方法令等,还会将前辈名幕,如汪辉祖的《佐治药言》《学治臆说》等作为必读书,同时协助县官处理诉讼事务。这期间,阮性存收获的不仅仅是补贴家用的银两及任幕的知识和经验,还有人情世故的历练。
1905年清廷降旨废除科举,中断了中国科举制的千年历史,也改变了包括阮性存在内的众多读书人的人生轨迹。就在这一年,阮性存携妻率弟,加入赴日留学的大潮,插班进入私立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第二班学习。在清廷不断出台新政措施,效法日本的立宪修律日渐推进的背景下,曾经的刑名师爷、三十余岁的阮性存,进入法政速成科深造,从专业兴趣和时间成本看,都顺理成章。尽管因法政速成科学期短,日本教习用日语讲授、再由中国学生口译的上课方式,加上学生也并非每一个都努力用功,管理又较松散,迄今我们仍能在相关论述中看到它的这些遭人诟病的“原罪”。但是,法政速成科的师资阵容强大,对于如阮性存这样的旧学根柢深厚,又极珍惜机会的读书人来说,在包括知识的更新、视野的拓宽和人脉的积累等方面的影响,无疑均是深远的,为他们此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千余名曾就读于法政速成科的学生中,涌现出诸多学界、政界、司法界的杰出人物,持续、深度地影响近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即是例证。
修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等生,因家父病情加剧不得不提前回国,待丧葬事毕却错过返日参加毕业考试的机会而只是肄业的阮性存,回国后开启了与赴日之前完全不同的人生旅程。1907年,他应留日同班同学、浙江老乡许壬之约,到官立的浙江法政学堂任教,讲授现行刑律、刑法及裁判所构成法等课程。1909年,当选省谘议局议员,参政议政。次年,与陈敬第、沈钧儒等发起弛禁“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的奏请,获得清廷的肯定,名正言顺地创建中国第一所私立法政学校——浙江私立法政学校,因而成为近代浙江乃至全国法政教育历史的开拓者。
生于光绪帝即位前一年的阮性存,亲历了整个光绪朝的战争、缔约、变法、新政、立宪、修律,也切身感受了宣统朝伊始改革措施的接二连三。从秀才、幕友、法科留学生,到法政学堂(校)的教习、创建人,他的早期人生已很丰富,而这丰富的背后,映衬出的是清末历史的跌宕,及政制、法统的巨变。每一个个体,都是所处时代中的人,而代表一个民族文化的精英群体,在社会转折期的人生际遇的好与坏、变与不变,则往往会集中反映这个社会所经历的历史变迁。考察阮性存的早期人生,不仅只是为了展现作为个体的他的成长轨迹,更在于,从中我们能清楚发现,出生于光绪朝开始前后的那一代读书人,面对巨变谋生存、求发展的努力方向,感受他们作为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见证人和参与者的从容与仓皇、得意与无奈。就此意义上言,好友沈钧儒,也即阮毅成口中的“沈老伯”,称他是“研究浙江二十年政治法律之变迁递嬗”的关键人物,与其“订交自同学以至共事垂廿余载”的凌士钧,甚至感佩他“融汇中西,贯穿今古”,均不为过。
注释:
①《先君荀伯公年谱》由阮毅成于1970年撰成,该年谱与遗稿一并,名为《阮荀伯先生遗集(附:年谱)》,作为沈云龙主编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五十三辑,由台北文海出版社印行。又,1979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将此年谱列入“新编中国名人年谱集成”第七辑出版。故阮性存的年谱在坊间流传较广,浏览和引用便捷。本文所引年谱和遗稿的内容,均依据文海出版社影印版。本文开头部分所引的沈钧儒语及挽联等,详见该书中的年谱后记及跋,第56~72页。
②该书由林吕建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关于阮性存和阮毅成的辞条,分别见该书第153、154页。
③李秀清:《中国私立法政学校之嚆矢——浙江私立法政学校创建考论》,载《法商研究》2021年第1 期。
④关于阮焱的幕府生涯,阮毅成所撰《先君荀伯公年谱》有零星记载。另,尚小明编著的《清代士人游幕表》(中华书局2005年版)也列有阮焱的游幕信息,详见该书,第256~257页。
⑥语出汪辉祖之《佐治药言》,参见(清)张廷骧编:《入幕须知五种》,文海出版社1968年印行,第121页。
⑦阮毅成:《先君年谱跋》,载氏编:《阮荀伯先生遗集(附:年谱)》,第70页。
⑧此处仅在狭义上使用,广义上的幕道或幕学是指,幕友在行业范围内形成的对专业训练、能力、实践、职业道德及责任等所提倡的理想化标准和原则。参见陈利:《清代中国的法律专家与地方司法运作(1651—1912)》,白阳、史志强译,邓建鹏校,载《法制史研究》(台北)2015年第28 期。
⑨张婷:《法典、幕友与书商——论清代江南法律书籍的出版与流通》,《浙江大学学报》2015年第1 期。
⑩(清)汪辉祖:《佐治药言》之“读律”,(清)张廷骧编:《入幕须知五种》,第144~146页。
⑪徐忠明、杜金:《清代司法官员知识结构的考察》,《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5 期。
⑫这从光绪朝其他习幕者的记述,比如被现在相关研究广为引用的陈天锡(1885—1975)的《迟庄回忆录》(文海出版社1973年印行)中,可具体得到一些印证。详见该书,第七章第五节之“第十二目 吾从三兄学幕兼县署西席与从事幕学之经过”,第二十一章之“第七目 写清代不成文幕宾门丁制度与本人从事刑名钱谷经过”。
⑬阮性存:《嗣续法真诠序》,载阮毅成编:《阮荀伯先生遗集(附:年谱)》,第109页。
⑭关于其设立背景和过程的详细论述,参见孙家红:《导言:西方·日本·中国法》,载李贵连、孙家红编:《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全11 册》(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34页。
⑮《补修科趣意书》,载日本法政大学大学史资料委员会编:《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裴敬伟译,李贵连校订、孙家红参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18页。
⑯⑱⑲日本法政大学大学史资料委员会编:《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第9、92~96、38页。
⑰《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学生募集》,载李贵连、孙家红编:《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全11 册》(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2~313页。
⑳详见(清)徐兆玮:《徐兆玮日记》(二),李向东、包岐峰、苏醒等标点,“丁未日记(光绪三十三年(1907)正月初一日至十二月廿九日)”,黄山书社2013年版,第766页。徐兆玮(1867—1940),江苏常熟人,1889年进士,1907年赴日入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第五班法律部,次年毕业。其日记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