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立法首开先例 三市立法保护传承潮剧结硕果
2022-01-13琳琳
12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同日分别审查批准了《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市人大常委会在文化领域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是我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首结硕果的立法项目。
潮剧迄今已有580年的历史,是广东三大地方剧种之一,被誉为“南国鲜花”,是潮汕文化的核心内容和亮丽名片。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剧是联系海内外潮人的文化桥梁和精神纽带,更是汕头、潮州、揭阳等市共同的精神财富。
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团分组会议上,潮州市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开展潮剧保护协同立法的建议。随后由潮州市牵头,经与汕头市、揭阳市多次协商,达成潮剧保护协同立法共识。省人大常委会及时推进,支持指导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开展潮剧保护协同立法。从确定协同立项到表决通过,到2021年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历时8个月,终结硕果。
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潮剧协同立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在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中的指导和支持作用,如提前介入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座谈,组织召开三市协同立法座谈会进行推动部署,创新协同立法论证形式,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对三市的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等等。
开展三市潮剧保护协同立法,在我省尚属首次。省人大常委会和各有关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首次协同立法的实践中积累经验,从立项上下功夫,加强“小切口”立法,探索“小快灵”立法;坚持机制先行,注重发挥地方人大在协同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兼顾协同各方面共同需求与本地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在进一步探索协同立法中继续迈进。
12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王涛为党员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任 生/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