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己成为风景
2022-01-12一秋
一秋
朋友发来一段视频,一位退休的女教师蹬着一辆自制的“房车”,载着九十三岁的老母亲,从上海出发到北京。然后南下,一直拉到海南的天涯海角。她不想给母亲留下老年的遗憾,她要让母亲的足迹印在祖国的大地美景中。视频里有一句这样的解说词:她本想让母亲饱览一下各地的风景,却把自己和母亲变成了一道风景。
风景?是的。这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关于风景的解释,我看到了两个版本。一个版本解释为“一定地域内,由山水、花草、树木、建筑物以及某些自然现象形成的可供人观赏的景象”;另一个版本的解释是“在一定的条件之中,以山水景物,以及某些自然和人文现象所构成的足以引起人们审美与欣赏的景象”。两相比较,哪一种解释更好、更全面呢?显然是后者。因为它把一些人文现象也归入了能够引起人们“审美与欣赏的景象”之中。想起了茅盾先生《风景谈》里的话:“人类的高贵精神的辐射,填补了自然界的贫乏,增添了景色……”由高贵精神支配下的人类活动,应该是风景的一部分,而且是更美的风景。
难道不是吗?异土他乡的百姓看到这位并不年轻的老师拉着一位满脸沟壑、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在大街上、在景区里行走观赏的时候,是不是会被这温馨的一幕“刺”到了?当他们看到这老娘俩坐在某块石阶上吃泡面时,是不是更能观看到一种超越周边环境的至朴至纯又至美的风景?这不就是能够引起人们“审美与欣赏的景象”吗?
风景一定是美的。自然界的风景是用树木、花草、山川、河流或其他景物的绮丽、空灵、险峻、辽阔……形成和构筑成的美。而人成为风景,就只能用美好的心灵和善行来成就自己的美。我们确也见过不少这样的美:那些扶危济困的,那些舍己救人的,那些无私奉獻的……都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而我们熟知的雷锋、焦裕禄、袁隆平、白方礼……则更已成为一幅幅永久的风景。近日又读到这样一件事情:北方某城市的一个蹬着三轮车卖早点的老太太“无人敢惹”,连文身的“路虎男”都敬畏她三分。盖因自老伴儿五年前去世后,这位老太太就一直坚持用卖早点的方式来救助流浪汉,资助五个民工子女上学。这是不是风景?面对这样充满人性美的风景,谁还忍心破坏呢!
美是客观存在与人主观感受的统一。风景之美亦如是。而对人性“风景”的态度却也考验着人性,考验着人们心底的良知。当人间的“风景”与自己的认知相契合,人们才会真正体味到这种“风景”的美不胜收,也才会愿意做这样的“风景”。毛泽东曾有这样两句诗:“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这“舜尧”,不就是人间的“风景”?或行孝,或尽忠,或爱民,或尽责……若人人都能把自己变成这样的一道道“风景”,我们这个世界是不是会变得更加美好?
【原载《中老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