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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耐特对劳动的道德重构

2022-01-01翁少龙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黑格尔重构

翁少龙

(厦门大学哲学系,福建厦门,361005)

在人类历史上,劳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着某种深层的断裂,这种断裂直接体现为劳动的社会存在与理想期许之间的断裂。自工业革命后,这种断裂更为明显了。为弥合这种断裂,最早的一批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了很多主张,试图使人类摆脱在现实中所处的悲苦处境。继空想社会主义者之后,马克思以其历史唯物主义对劳动创造历史做了科学的论述,并据此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德国当代社会理论家霍耐特(Axel Honneth)则试图结合当代语境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予以再现实化。他的工作是在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完成的,但也结合了他自身的承认理论,并且将其核心要义归结为劳动与承认。就此而言,霍耐特的历史唯物主义就体现在对劳动关系的分析与重构上,而他所依据的就是人在劳动中所形成的道德情感,其目的是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必要的规范基础。但霍耐特并没有把他的道德原则作为永恒不变的规律,而是力求使之深切地介入当代的社会变迁之中,这使得他对劳动的道德重构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一、劳动及其意义重构

在霍耐特对劳动的道德重构中,劳动作为劳动者主体力量的呈现不同于工具化劳动的物化形态。对劳动的本真性做出诠释离不开意义的重构,因此霍耐特将主体间性的承认关系引入历史唯物主义。霍耐特此后又对他早期历史唯物主义的再现实化做了艰苦的探索,这种理论再造的尝试体现在他将承认理念引入对劳动的当代理解之中。这种理解与其说是标新立异,不如说是时代话题的转换带来的必然结果,就如同批判理论所具有的时代性一样。霍耐特之所以注重劳动在承认意义上的再现实化,其内在根源就是当代资本主义出现了重大变化。如果说工业革命带来的是整个工人阶级的诞生,并由此催生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话,那么就当前的社会状况而言,革命话语在西方社会显然遭遇了严重的危机。其内在的根源在于,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市场原则占据了主导地位,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社会的承认,这显然成了劳动在革命话语以外必须要做的意义重构[1](88)。其实,霍耐特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把握,其核心观点在他对1968年那场席卷欧洲的革命浪潮所做的观察之后就愈发明确。霍耐特认识到,历史唯物主义所具有的革命话语渐次让位于哲学人类学的话语,恢复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地位,重塑人在生产关系中的道德主体,成为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转换动机。

如果要对这个转换动机做具体分析,那就必须追溯到工人运动以前的历史。从根本上说,劳动在经过工业革命后所产生的变化也是革命性的,这种革命性直接体现在许多崭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上。概括起来说,这些组织形式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新特点:首先,是对人的劳动动机的改造,劳动不再是为了满足劳动者自身的需要,而是为了整个社会再生产的需要,或者为了满足他人的需要。其次,是对劳动组织的改造,劳动不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劳动,而是扩大为以工厂为单位的社会化大生产。最后,是对人的劳动意义的改造,劳动不再是个体满足好奇心的创造活动,而是无意义的单调活动。这催生了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和实现自身解放的历史使命,以及作为总体性的无产阶级意识问题。但就具体的社会病理分析而言,它更多涉及个体的道德体验感。霍耐特据此点出了劳动与承认在意义重构上的关系,因为个体在工厂劳动中俨然成了机器的一部分,个体在机械化的劳动中牺牲了他存在的独特性。换言之,个体原始而淳朴的独特性必须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加以重构,个体必须要以某种被承认的方式才能获得其存在的合法性。这个承认来自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来自与个体一样的他者。这种承认方式最为直接,需要在主体自我与他者之间做出平等的相互承认。这种承认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个体主体人格的塑造首先就来自他者的承认[2](68)。二是来自个体和他者共同组成的社会总体。这种承认方式是间接的,因为共同体是作为抽象的他者而存在的,但它是在个体被社会化之后形成的。这其实显现出来的就是个体有某种被普遍化的内在动因[2](99)。就此而言,个体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意义重构也体现为两个方面:首先,是个体与他者之间的信任与互助。这是形成劳动组织的前提,它表明即使在物化状态下也能够找到主体能动性的基础。其次,则是个体与社会之间所形成的伦理关系,社会给予个体以符合当下规范的价值信念,这是对人格的制度化规范。

个体自我通过以上的行动为物化劳动进行了意义上的重构。它表明,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深刻变革并未完全剥夺人的价值信念,人完全可以从看似无意义的重复劳动中构造出一个有意义的生活世界来。在此意义上,霍耐特试图改造“物化”这个概念,并为其提供承认的规范基础,用以表明人的主体观念所具有的动力机制。而“物化”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忘记了这个机制,因为“物化”就是对人作为承认的道德主体的遗忘。当然,霍耐特对“物化”的重构确实超出了传统的理解方式,但在当代语境下,它确实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物化”及其重构包含着很强的辩证性,如果说物化劳动将人原本的创造劳动变得呆板,那么互助劳动却处处体现了劳动者之间的信任关系。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是因为在劳动中是以承认作为它的规范基础的[3](30)。霍耐特显然对人在机械化劳动中的生存状态有所批判,尤其是手工劳动中包含的实践主体性更应当被重构起来。而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对文化工业的批判中,就可以看到这种主体性的消失。由于意识层面出现的同化现象,社会化大生产对人的影响由身体控制进入意识形态的操控,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就是人的生活世界被殖民化了。而这必然对实践理性的建构构成很大的挑战。

虽然霍耐特已经注意到早期批判理论缺少规范化的基础,但他对于重构人的道德理性依然保持着信心,即便在物化的世界里也包含着那未被物化的东西,这些东西必须是从劳动关系的维度才能被理解的。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霍耐特更多地关注生产关系的基础作用,他所要强调的就是对劳动的意义重构,即对劳动关系的重新把握。就此而言,霍耐特所论述的承认、价值和规范,无一不是对劳动关系的意义阐述。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物化”更多地将生产力的“物”的因素放在了首位,而承认更多地将生产关系的“人”的要素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事实上,霍耐特对劳动及其意义的重构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人实现其最终目的做的探索。在他看来,人最终还是要把内在价值作为追求的核心,只有如此,他所认为的美好的生活世界才能存在。由此可见,当“物”居于主导地位的时候,“人”的德性就变得暗淡。这是因为人所处的维度应当是多元的,它既包含客体的维度,也包含主体以及主体间性的维度。这就要求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进行意义世界的建构,并由意义的建构来指引物质生产的方式。

在霍耐特看来,唯有对劳动意义的重构才能体现人的存在价值,人的道德属性具有先天的高于物质生产的意义[4](352-355)。事实上,许多劳动生产并不只是为了人的物质消耗,而更多地指向了人在精神上的追求。在此意义上,艺术创造和哲学思考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劳动生产。这固然反映了人的需求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但也间接呈现了人的尊严尺度,人是依靠艺术和思想才具有了他在人格上的高度。此外,霍耐特也注意到,就评价关系而言,“物”是因为人而被赋予存在价值的。人作为道德主体可以对客体做出符合自身的评价,而评价的过程就是意义赋予和重构的过程。换句话说,主体的评价体系会主导和制约劳动过程,这是由意义所主导的世界决定的。霍耐特显然并不是在生产逻辑上来论述意义世界的,而是要将其限定在主体之间的互动和承认上。就此而言,意义世界是对劳动“物”的重构,意义要高于“物”的层面,人们往往是在有了价值判断之后才会去行动。

二、劳动及其组织重构

霍耐特对劳动的道德重构有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从马克思返回黑格尔,然后再从黑格尔重新回到马克思。这种理论发生学的考察有助于摆脱单数化非反思的理解模式,进而在现实考量的基础上回归思想源头,从而将学理研究与现实关注很好地结合起来。由此看来,要从总体上把握霍耐特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劳动观,就不得不把马克思和黑格尔结合起来。这种结合体现在霍耐特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当代解读中,而当顾及理论的再现实化时,霍耐特又将它融入当代的实践哲学[5](93)。根据霍耐特的分析,黑格尔的法哲学涉及三种不同的劳动组织形式,分别是家庭、社会和国家,它们的共同特征都是对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组织重构。事实上,如果只是从经济层面对其加以解读,则远离了黑格尔的本意,因为黑格尔只是从经济现象中设想共同体所应当具有的组织形式。黑格尔并不像经济学家那样探讨如何提高劳动效率和组织生产等具体问题,而是深入探讨劳动生产对组织重构的影响。就此而言,霍耐特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关注更多涉及资本主义语境下的劳动及其伦理问题。

就具体的劳动组织重构而言,霍耐特结合黑格尔的法哲学做了深入的剖析。在家庭层面上,人们最初的劳动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家庭生产的自给自足性。这是由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家庭是人们结成的最初最原始的组织形式,它是个体摆脱原子形态的最初尝试。但家庭劳动并不能成为普遍的交往范式,因为它并不以生产剩余物为目的,而且在家庭成员中也只是均等地占有劳动产品,即使有剩余物也是以继承的方式留给后代。因而,家庭劳动首先是为了满足这个最原始的组织形式的自然需求。但在这个劳动方式中却形成了最早的德性原则,即关爱与奉献原则,父亲所具有的责任精神也在其中被塑造起来。从传统的家庭伦理看,父亲就是家庭物质保障的最主要贡献者,从维持整个家庭的稳定性来说,父亲就是理所当然的家庭权威。

在霍耐特看来,就市民社会的组织建构而言,仅仅依靠家庭劳动显然无法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这就需要对劳动的组织方式作出变革,将自给自足的家庭劳动变成市场化的劳动形态,而这种改变势必会破坏原来的家庭劳动方式,也会对原有的道德价值带来冲击。黑格尔以家庭解体的方式来重构市民社会的劳动方式,并且在家庭组织之外,这种劳动也具备了自身的合法性。这种新的劳动是以市场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有必要探讨在新的组织方式下的伦理秩序问题。蕴含其中的明显事实在于,工业革命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要将市场原则作为塑造新的公民德性的基础。霍耐特认为,黑格尔在对市民社会的组织重构中很好地运用了规范分析的方法,就是从个体自我的欲望开始,把劳动视为个体寻求自我满足的方式,由此形成的规定性就有了可被用来作为社会分析的基础。霍耐特对黑格尔从需求的满足来设想劳动的组织重构予以肯定,认为至少从规范的视角看,这是从自然伦理进入社会伦理的重要方式。就黑格尔法哲学而言,市民社会所建构起来的道德原则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它促进了作为自然存在的“第一自然”过渡到作为伦理秩序的“第二自然”。但霍耐特也认识到,黑格尔对劳动的伦理重构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也就是如何在劳动中形成彼此承认的互动关系。黑格尔最初是从意识形式上建构起承认关系的,但这种主体间性却因个体作为独立的主体存在而受阻[6](60-62)。霍耐特同样认为,如果个体只拘泥于主体的独立性的话,那主体间性也就完全无从着手。面对这个在意识哲学中出现的难题,霍耐特的策略就是引入实践理性来重构承认的维度,而米德的社会心理学就为重构该理论提供了很好的资源。霍耐特接着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对劳动与承认的关系做了重新定位。就劳动的组织形式而言,从最简单的阶段进入较为复杂的阶段,这必定会对个体的身份认同造成冲击,其中就包括劳动者在市场原则下的“匿名化”。

在历史唯物主义范畴下,霍耐特从心理分析视角来解读劳动过程具有新意。事实上,霍耐特对劳动的道德重构大量运用了心理分析的工具,这显然是深受早期批判理论家弗洛姆精神分析的影响。霍耐特将这种心理分析的方法运用到对黑格尔法哲学的重新解读中,他认为黑格尔并非要重构起一套严密的法的体系,黑格尔所谓的法的基本原理只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某种分析方式。正是有了这个新发现,关于法的及政治经济学的分析都可以纳入精神分析的范畴之内,并在当代社会语境下做出理论上的重构。这其中自然包括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因为至少可以从中读出社会分析的理论进路来。霍耐特就是要用这个社会分析的方法来解读市民社会的经济现象,斯密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本身就是对社会化大生产进行深入分析的结果[7](208)。黑格尔在法兰克福时期已经对斯密的著作有非常精深透彻的研究,对斯密以社会分析的方式进行经济学研究也予以认可。黑格尔在此从伦理视角分析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机制,体现的也是某种社会分析的方法论。但黑格尔显然要比斯密更为高明些,因为他至少没有停留在斯密所揭示的经济现象上,而是要透过这个现象看到人自身的处境。虽然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也试图解决人在经济行为中的道德主体问题,但却陷入了“经济”与“道德”的二元对立之中。面对黑格尔意识哲学与斯密道德哲学中的理论困境,霍耐特认为要从两个方面做出区分。首先,是意识形态上的,也就是个体需要获得来自他者和社会的承认,个体人格性的建构不可能是孤立和封闭的。其次,是评价体系上的,这主要涉及个体的劳动后果,也就是对承认方式的不同反应。个体的道德原则是在劳动的组织过程中建构起来的,斯密原子式的“经济人”必然会遭遇二元悖论。

就劳动的组织重构及其目的而言,实现人的幸福生活无疑应当是题中应有之意,但这种幸福原则要具有明确的道德指向性,劳动只是实现人的这个道德目标的手段。市场对劳动的组织化无疑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个作用对松散的家庭劳动是个很大的变革。原先的家庭成员只是在原始的层次上进行劳动,但现在则不同了,在商业社会里,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完全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他养活自身及家庭的目的。这从表面上看只是谋生手段的改变,但其实在意识形式上却带来了深刻的道德观念上的变革。市民社会中的平等观念在交易行为中也获得了它的合理性,通过市场竞争发展起来的劳动权成了“天赋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启蒙运动后,洛克和斯密更是把劳动作为最能体现人的理性和平等的方式,个体通过劳动实现了独立和平等。这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启蒙作用,而且也丰富了自然法的内容。事实上,自然法中的“天赋性”恰恰就在于,人们不仅拥有平等劳动和占有劳动产品的权利,而且必须要有勤奋劳动的义务。这种义务就体现在劳动的成果上,因为平等化和普遍化的劳动所带来的是一种普遍的利他主义。

就平等原则而言,霍耐特强调在劳动的组织重构中必须充分发挥国家的作用,国家在提倡由总体的发展所带来的普遍福利的同时,必须要为每个劳动者提供最低的工资保障,因为最低工资制在确保劳动者基本的生存权的同时,也是对平等权的维护。但为了避免绝对的平均主义所产生的实际不平等,同时也为激发人的潜能,使得整个社会富有创造的活力,促进整个社会生产持续推进,就必须要依据贡献原则对劳动的效果有所区分,使得劳动的竞争机制能够建构起来,并由此形成具有活力的劳动组织原则。霍耐特就为黑格尔的承认理论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通过这两个原则的结合既能保持个体的独立性,又能在市场原则中强调互助性。尽管个体在市场中往往以“匿名化”的方式被归结为抽象的个体,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通过贡献原则获得与他们的贡献相称的承认。这里其实存在着并行的两个在劳动中的承认原则:一是作为劳动的个体有获得平等劳动的权利;一是劳动者依据自身的劳动能力而获得占有劳动产品的权利,这项权利需要在社会劳动中予以承认。作为交换产品的市场行为,产品本身就是沟通两个独立个体的重要媒介,产品以物质的形式实现了彼此之间在意识上的承认。这是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承认,并借由这个劳动产品实现了劳动者之间的人格互认,劳动产品可以被视为劳动者人格的外在延伸。

三、劳动及其规范重构

霍耐特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伦理秩序有某种“失范化”的倾向[8](33),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就在于如何重构道德的规范基础。在霍耐特看来,无论是意义上的还是组织上的重构,其本质都涉及规范化问题,而且实践理性与道德主体的重构都与此相关。劳动的规范重构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来自认识论层面的规范话语与来自实践论层面的行为动机。这个规范化基础既包含“抽象的应该”,也涉及人在现实中的生存处境。在后福特制时代,随着福利社会的到来,人在劳动中所出现的不人道现象已有所转变,人对劳动的道德重构也要求改变在劳动中的极端物化状态。问题在于,虽然在西方发达社会劳动的组织方式更趋人性化,有利于人的劳动主体地位的提升及恢复人的劳动尊严感,但在极端贫困的第三世界里,情况却不是这样的。由于长期以来的贫困化使得劳动还只是劳动者勉强维持基本生存的手段,劳动者不得不将他自身作为极端物化劳动的一部分。此外,由于教育的缺失,劳动群体不仅出现了精神的呆滞和行动的麻木,而且缺少对理想生活世界的价值期许。这些国家的劳动者由于尊严和价值感的缺失,造成了社会伦理秩序很难被建构起来。又由于劳动者的道德主体意识缺失,使得社会的贫困现象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就陷入恶性循环,贫困在代际之间不断传递,贫困国家更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逐渐被边缘化,在国际社会很难被承认而缺少了话语权。这是物化劳动在贫困国家所造成的消极现象,造成贫困的根源并不在于物质的匮乏,而在于精神的贫乏,劳动者无法在其自身内建构起道德的主体意识。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对劳动的规范重构的必要性。

社会学家涂尔干全面分析了因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阶层固化,但霍耐特所考虑的则是资本的急剧扩张对劳动的规范化所产生的影响。毫无疑问,霍耐特把规范重构的基础放在经济上,沿用的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换句话说,旧的伦理秩序和规范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解体,并从中产生新的规范和秩序。这也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历史逻辑。对历史背景的考察是思考劳动规范重构的前提,当人们还只是觉得道德规范应当如此的时候,时代的变革却在根本上发生了,这就使得人们不得不去思考如何重构新的价值规范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霍耐特对劳动的道德重构依然沿袭了涂尔干的社会分析法,这个方法主要体现在对劳动的市场化做出全面而清晰的剖析。霍耐特将之归为社会的病理学分析,并提供了可供诊断的方案。霍耐特积极引入市场原则来对劳动的规范重构做出设想。在《自由的权利》中,他对整个市民社会的发展史作了深入的研究,而市民社会的抽象化也促进了劳动的规范化进程。在霍耐特看来,这个规范化进程的中心就是道德主体的重构,因为如果只是以市场化作为原则,那么人们就会放弃对道德规范的追求,容易落入物化的处境之中。只有树立道德的实践理性,人才能最终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在霍耐特那里,道德的逻辑具有比资本的逻辑更为根本的力量。那些提倡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并不能从道德的主体层面对劳动进行重构,而是把整个社会带入更为原子化的存在,这并不利于社会团结的实现。完全自由化的经济社会不利于理想社会的建构,人们只会追逐短期的经济效益而缺少长远的理想期许。

霍耐特对劳动的规范重构具有深切的时代性,尤其是在当代社会,生产的高效率以及对可预期的经济增长的无限追求,越来越多的工具理性被运用到对人和资源的支配之中。但人在获得物质的极大满足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信任危机,也就是说,在劳动过程中面临着规范的缺失[9](20-22)。规范的缺失所带来的后果将会使得社会化的劳动失去方向,因为个体的道德意识被物化了。除此之外,在共同体层面也找不到关于责任的伦理价值,因为物化的意识并不以道德和幸福作为其内在的规范。劳动与规范重构的问题必然会涉及人作为劳动者的尊严,以及劳动的荣誉感问题。因为劳动不只是满足功能主义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在促进平等的劳动权的同时,还要顾及因劳动的差异而产生的贡献原则。霍耐特对劳动与规范做出了深入的思考,认为人们往往只是在资本主义的外在批判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但在内在批判上却乏善可陈。所谓内在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人的道德的规范重构,这个重构是更为根本的工作。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更多的是从外在批判着手的,而阿多诺和哈贝马斯对内在的规范重构进行了非常艰难的尝试。但是,这项工作至今仍面临很大的困难,因为它需要在重构内在理性的同时能达到系统整合的目的。由此可见,规范和辩护就是要让公共性与人自身内在的道德价值相称。在此意义上,公共的制度性与个体的道德性在本质上需要达到一致,这就使得公共层面的自由和权利就成了个体自我所要实现的目标[10](47)。

霍耐特设想,如果能够在内在批判上对资本主义的劳动方式做出道德的重构,那么就会在社会的整合上取得更好的效果。这事实上也指出了个体在“匿名化”的市场原则中的困境,即原本具有个体属性的人在被市场的力量抽象之后就被描述为斯密意义上的“经济人”了,或者如同霍布斯意义上的原子个体了。无论是斯密还是霍布斯意义上的“人”,都是缺乏规范化的,只有对劳动的规范重构才是真正符合人的价值的。霍耐特对劳动的规范重构充分体现了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精神。他一方面试图建构起具有承认一元论特征的社会伦理原则,作为理想社会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除了对劳动的规范做出必要的形式论证外,霍耐特尤其关注这个规范所具有的现实效应,并为规范论证提供可资辩护的实在内容。这些内容包含着丰富的历史题材。作为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领导者,霍耐特对整个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工人运动史有清晰的了解,他将这些生动的案例融入他的承认理论之中,使得这个理论具有了时代的生命力。与此同时,规范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结合也为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代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议题,因为如果要对整个社会运动做出历史发生学的考察,那么随之而来的是,劳动者的道德主体意识必须居于中心位置,并由此而进展到制度化的设计,从而把劳动生产与价值期许紧密结合起来。

四、结语

霍耐特根据当代语境对劳动做了道德上的重构,他的理论参照系是黑格尔与涂尔干的历史和社会理论。霍耐特将承认原则贯穿于劳动的道德重构中,从劳动关系方面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承认之于劳动,可以是种组织原则,也可以是个意义世界,还可以是个道德规范,这是因为霍耐特对如何重塑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有其自身的理解和判断。霍耐特把对物的关注转向人本身,从人的内在批判中重构符合人的情感原则的伦常秩序,进而把物的生产置于人的维度之下,这符合其承认理论的发展逻辑。当然,霍耐特对劳动的道德重构也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方法的不完善上,具体表现为他既要深刻地切入他早期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又试图打通其前后期理论的逻辑节点,这使得他的承认理论既有当代政治伦理的理论特征,又具有传统批判理论的话题风格。诸多的批评意见都指向了这种综合所存在的不完善,以致于一度将他的理论贴上伯恩斯坦改良主义的标签,认为它不仅缺少了马克思那意志坚决的革命话语,就连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卢卡奇和马尔库塞的批判锋芒也消失了。但在当代语境下,霍耐特所做的这些理论探索无疑是重要的尝试,尤其是在西方发达的商业社会里,承认个体之间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平等的劳动来获得他者和社会的承认是个体在当代社会的生存方式。早期批判理论家提出的“爱欲文明”其实也是在处理劳动与承认之间的关系,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并未偏离批判理论的底色,只不过是改变了理论建构的方式。事实上,如果仔细考察这些批评的声音,就可以看出,它们往往对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做了过于偏狭的解读,以为承认只是个相互妥协的道德语法,只是个社会心理的分析话语。但其实并不然,承认理论所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多重维度。这也就能理解霍耐特为何要把他的承认理论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这是因为只有历史唯物主义这样的广阔视野才能阐述他的承认理论所具有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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