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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学”人才培养背景下国际私法教学改革分析*

2022-01-01新疆大学法学院王青松

区域治理 2021年14期
关键词:国际私法民商事法学

新疆大学法学院 王青松

2018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指导教育工作,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使命。“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这是党中央从社会需要和国家战略角度对于新时代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要求。由此,在新文科体系内,“新法学”人才培养成为法学界热烈讨论的问题[1]。

《国际私法》一直以来都是法学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在现代法治人才培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国际私法课程也被中外法学界公认为法学基础课程中难度较大的一门。美国商法学教授 William L.Prosser 曾经这样描述国际私法(冲突法):“冲突法是一片充满了颤动泥潭的阴暗沼泽,一些博学而又古怪的教授隐居其间,他们用晦涩的、令人费解的专业术语,为神秘的事物创设理论。”[2]在新文科、新法学建设背景下,加强国际私法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课程思政引领,践行全方位育人

(一)学情分析

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学习国际私法一般是在大三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在这个阶段,学生们已经进行了多数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完成包括法理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国际私法先修课程,具备了较好的学习基础。同时,学生进入高年级后,在自我规划方面已经有较为明确的方向,部分同学准备参加考研,部分同学在为就业准备,同时多数同学都在准备参加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对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和投入程度有了分化。而国际私法如上所述,比较复杂和晦涩,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学习难度,在高年级学习这门课程,课程思政内容需要更为精致的设计。

(二)课程思政内容选取与安排

1.与国家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

国际私法解决的是涉外民商事法律争议,在学习过程中,要首先确立为祖国利益服务、为国家发展需求服务的意识。在授课中注重对国际私法的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保护弱势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的思政意义进行阐述,培养学生的国际私法观念和为国家、我国公民利益服务的意识。

2.充分发挥历史资料作用,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尽管国际私法主要的体系和概念是从西方引入的,但并不是说我国历史上没有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思想和实践。唐代的《永徽律》就是典型一例,即使放在当代考察,其思路仍然是非常先进的。在授课中,我们先让学生自己对涉外侵权纠纷的法律进行思考,然后让学生翻看唐《永徽律》的规定,同学们看到早在一千多年前我国就已经有了同样的先进意识而且已经成为了立法的那一刻,那种自豪感和自信心油然而生。

3.发掘本土特别是身边资源,增强贴近感和亲切感

我们在开学第一课中,就对以韩德培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国际私法名宿、以黄进教授为代表的中青年国际私法专家以及近年来涌现出的一大批青年国际私法学专家和以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为代表的国际私法学研究机构进行了全面介绍,培养学生形成必要的学术“崇拜”。此外,我们也十分注重对身边资源的发掘,邀请我院已退休的资深教师来到课堂,让学生们从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中汲取为国治学的精神力量和博学慎思的学术品格,为专业知识的学习播下自觉求知探索的火种。

二、密切联系实践,深化理论理解,培养动手能力

(一)方法上:三个“内外”相结合

1.“课程内外”

国际私法是一门高年级开设的课程,在学习国际私法之前,学生们应该已经完成了法理学、民法、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相关先修课程的学习。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学生的先修课程基础并不是很扎实,因此在授课中需要安排学生专门就涉及到的相关专业课知识进行复习,除了就国际私法本身的知识进行传授外,还要注意穿插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知识的复习,以起到前后联系、互相映证的学习效果。

此外,国际私法与其他一些非法学专业的知识也有联系,我们在安排学生学习的同时对其他专业相关知识也有所涉猎,以更全面地掌握国际私法专业知识,并服务于实践需要。

2.“课堂内外”

课堂面授无疑是任何知识学习的主战场,是首先需要保证的学习环节。但课堂外的自主学习也是学生需要培养的一种能力。我们在教学中主要进行了如下尝试:一是线上方式和网络资源的应用。在课堂之外,一方面通过推荐优秀在线课程资源,如“爱课程”“学堂在线”等平台的慕课资源,帮助同学们可以获得更多学习信息。另一方面通过自行网上建课给学生们提供更为丰富的学习资料。我们在国际私法教学中利用“雨课堂”、腾讯会议、微信群等工具,在课堂之外继续与同学们进行学习交流,教与学保持了“全天候”的互动。

3.“学校内外”

加强与司法、仲裁、公证等法律实务届的联系,打破学校围墙的物理藩篱,帮助学生增强接触实务活动的兴趣和动手能力。主要有以下尝试:一是“请进来”,即邀请法官、仲裁员、公证员乃至专利代理人等法律实务届人士进入校园、进入课堂,给学生们传授涉外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处理实践经验。二是“走出去”,即带领学生去往法律实务部门,亲身感受实务机构运用国际私法的情况。三是“在线听”,即采取线上旁听的方式学习。目前,在线旁听法院直播的涉外案件示范庭已经成为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国际私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也和本地及其他省份的一些法院建立起日常联系机制,通过对一手真实案例的学习,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的掌握。

(二)内容上:重点考察《法律适用法》司法实践

具体方式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为《法律适用法》)为基本文件,给全体学生布置任务,工作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考察各个条文在我国法院审判实践中的应用情况,二是从中找到代表性案例进行分析。汇报方式是课堂或课下展示,全体同学均参与,以攻辩的方式进行讨论。

通过这个任务的完成,学生可以获得多方面的收获。首先,学生可以受到基本的实证研究训练。其次,选取典型案例的过程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比较,是学生完全自主控制和决策的,同时,由于要进行攻辩,有一定的挑战性,这样可以全方位和较为客观地考察学生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另外,通过完成任务,学生也可以熟悉专业数据库的使用,对比不同数据库的功能差异,为其他学习和研究打下基础。

经过两个班次的实践,我们发现这一教学内容的改革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每位同学少则有近三十个小时的时间投入,多的同学甚至超过一百小时。同学们主动关注国际私法的实践信息,对社会上出现的涉外民商事纠纷热点事件也有了更高的敏感度。

三、若干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课程思政

1.进一步明确课程思政目标

国际私法对推动和促进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民商事交往,维护国际间的正常经济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力求能够让学生认识到如何合理地解决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法律问题,牢固树立国家主权原则意识,在正确运用国际私法原理解决区际、国际民商事争端中发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维护中国利益。

2.合理进行课程思政效果考核

课程思政效果的考核是公认的难点,我们建议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过程性考核,比如在做某一个思政专题时,即时进行提问或提交小作业,以此作为考核依据;二是考核方式可以多样化,比如可以通过课堂提问、典型案例展示等阶段性作业等方式进行,有笔试有口试,有课内有课外,多样化进行检测;三是可以考虑不拘泥一课一考核的机械方式,采取宽口径大时间跨度的考核方式。正如有学者提出的“掌握学生的价值观现状、学生的发展需求以及学生的学习问题,有效结合和全面把握理性维度与实践维度两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全员、全过程、全要素以及更长时段、更加全面地评价课程思政的有效性”[3]。

(二)教学资源的进一步完善

1.继续优化教材内容,加大真实典型案例的引入

教材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加大引入实践案例,特别是我国典型案例的引入。国际私法最与众不同的就是它主要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事关系,而冲突规范的特点是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规定应适用何国法律,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知道权利义务内容,只有借助案例,才能真正理解法律适用规范是如何通过间接方式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4]。事实上,我国优秀的国际私法教材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不少教材已经有意识地加大了案例的数量。在今后的教材建设中,可以考虑直接将我国司法实践中典型的真实案例直接引入教材之中,让学生们结合真实案例理解和学习国际私法原理。

2.保证基本教学时数,控制班额人数

国际私法内容庞大精深,理论性很强,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投入才能理解,因此至少要保证48学时以上的课堂时数。同时,结合线上线下教学改革方向,可以在线上和课余有保证的情况下,在课堂上精讲重点难点、安排翻转课堂,这样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效率,更好地发挥课堂授课主阵地的作用。同时,这也对教学师资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有比较充分的师资方可实现。

另外就是班额,由于法学专业学生较多,各高校法学班额普遍较大,这也是公认的影响国际私法教学效果的一个问题[5]。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一般班额人数在两到三个自然班即80人以上,有时甚至超过120人。这样的班额规模,如果想完全实现上述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严格控制授课班的人数,是一个基础但很现实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和充分的师资储备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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