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发展阶段及运行情况解读
2022-01-01刘首正
刘首正
(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沈阳 110161)
辽宁省的流域治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分为3个阶段,起步阶段、高速发展阶段和稳步推进阶段。
1 起步阶段
这一阶段为1996~2008年。从“九五”开始到“十一五”中期,主要是遏制辽河继续污染的态势。1996年国家将辽河列入全国“三河三湖”重点治理名单,1994年4月辽宁省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1998年建成投运,该工程总投资5.4亿元(其中法国贷款7000万法郎),日处理污水40万吨,不仅是辽宁省也是东北地区的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努力,辽宁省又陆续建成了3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359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为50%。
2 高速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为2008~2012年。“十一五”期间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全省实施了“三大工程”(即以造纸企业整治为核心的工业点源治理工程,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目标的污水厂建设工程,以支流河整治为抓手的生态治理工程),2008年开始全省投资近百亿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9座,2011年,辽河干流首次实现了全部消灭劣五类水体(按化学需氧量评价)的目标。
从2011年开始,全力实施了“三大战役”(即辽河治理攻坚战、“大浑太”治理歼灭战和凌河治理阻击战),从全流域、全指标改善水质角度统筹解决存在的问题,投入51.9亿元,新建水厂23座、扩建13座和提标11座,新改建污水处理厂规模达207.7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8%。2012年第四季度,辽河流域水质达到了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3 稳步推进阶段
这一阶段为2013年至今。以“稳水质、保达标”为宗旨,巩固辽河流域治理三大战役“摘帽”成果,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同时扩大水污染治理范围,把农村生活污染纳入整治重点内容。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10亿元,新建198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聚集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改善我省流域水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全省市县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共计21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019万吨/日,实际日处理水量774.5万吨,平均运行负荷76%。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43座、列入住建部管理信息系统148座、安装视频监控设施152套、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91座、列入监督性监测133座。其中,155座执行一级A标准、42座执行一级B标准、10座执行二级标准、5座执行其他标准。
乡镇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成198座,设计处理能力33.4万吨/日,累计投资近10亿元。从规模上看,1000吨以下的114座,处理能力5.16万吨/日;1000吨及以上、5000吨以下的污水设施69座,处理能力12.66万吨/日;5000吨及以上的15座,处理能力15.6万吨/日。从处理工艺看,多采用相对简单的生化处理技术,其中常规生化法136座,处理能力296135吨/日;生态法29座,处理能力12830吨/日;地埋式一体化法33座,处理能力25200吨/日。
乡镇污水设施运转普遍不理想,能够正常运行79座,且多为季节性运行或者间歇运行,运行率为40%,日处理污水约8万吨。
运行情况为,全省市县区域污水处理厂基本为第三方运行,目前,已引进包括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东达环境集团、北控水务、北京桑德、北京首创、联合环境、中核集团等在内的多家国内知名运营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多为政府自营,具体由各乡镇自行负责运行管理,仅沈阳5座、大连1座等委托第三方运营。
从排放达标方面看,市县污水处理厂达标相对较好,乡镇较差。超标风险较大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氨氮、TN和TP,其中氨氮类达标的矛盾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