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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族先民东迁史实考

2021-12-31

青藏高原论坛 2021年3期
关键词:马家回民同治

邢 建

(青海省档案馆,青海 西宁 810000)

族源即是一个民族或族群的起源,关乎其血缘传承,更关乎其祖先记忆与历史记忆。保安族作为中国西北特有的少数民族,具有形成晚、人口规模小的特点。然而,由于仅有语言而无文字,缺乏应有的历史材料记载,其族源问题一直是困扰学术界的难题。保安堡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东迁,在保安族的形成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一历史事件,尽管仅仅发生在百余年之前,但由于学术界主要依靠保安族历史记忆梳理而成的口述史进行研判,至今仍是一个有待详细考辨的公案。笔者在爬梳档案的过程中,发现了与之相关内容,虽仍为只鳞片爪,但对厘清其东迁的历史不无裨益,乃尝试为之稍作梳理。

一、保安族先民东迁诸说与检讨

保安族的族源问题,在学术界引起重视,与其在1950年代民族调查中被确定为一个单独的民族时,相伴而生。甘肃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1958年至1961年在甘肃省临夏县大河家地区(今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镇)和青海省同仁县保安地区(今同仁市保安镇)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据传说,清咸丰年间,由于保安人受当地隆务寺封建农奴主的欺压,被迫迁徙,大约经过五年多艰难困苦的不稳定生活,最后在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大河家和刘集一带定居下来。”[1]又说:“清朝的统治阶级一贯执行着反动的‘分而治之’政策……清同治年间,因水渠灌溉问题,制造了土、藏、汉族与居住在保安城内和下庄一带的保安族人民之间的纠纷,保安族人民被迫迁移到甘肃省大河家地区。当时居住在尕撒尔的保安族人民,虽未和周围的土、藏族发生纠纷和冲突,也自动随之前往。”[2]这种记述中的前后矛盾,既反映了当时对东迁问题的认识上存在模糊,也为此后学术界认识上的分歧奠定了基础。

学术界对清代保安人中信仰伊斯兰教人口的东迁时间的判定,大概可以分为四种,现予分别介绍。

其一为咸丰年间说。此说的代表为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甘肃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他们认为:“清咸丰年间,隆务寺的夏日仓(农奴主、隆务寺活佛)为了扩张自己的统治势力,掠夺更多的财富,强迫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族改信喇嘛教,并不断地在水渠灌溉等问题上,挑唆土族和保安族冲突。在夏日仓统治势力的排挤、威胁之下,保安族被迫于清同治初年开始迁徙,在循化住三年,后来参加清同治年间以西北回民为主的各族人民的反清斗争,然后又从循化进入积石关,从此,便在大河家积石山边一带定居下来。”[3]即,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人,在隆务寺改宗藏传佛教的压力下,被迫东迁。《保安族简史》编写组与《保安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认为,相比改宗藏传佛教的压力而言,“保安地方随着人口的逐年增加和农田的扩大,村庄与个人之间每因灌地用水经常发生小规模冲突,继而矛盾深化”更切实际,当然也不排除“在历代官府大民族主义的阴影下,封建统治阶级以及土司头人和寺院上层,为扩张自己的地方势力,制造、利用、扩大民族和宗教矛盾,以致酿成保安人整个民族被迫迁徙的事实”。至于这部分人迁徙的时间,他们指出“据调查分析,在保安人大迁徙之前,已有少数人来到大河家地方却是可能的。而保安族大规模迁徙的准确时间,据1959年保安族一些老人们根据他们祖辈的代数推算的结果,约在清咸丰年间”“相传他们来到循化后,受到撒拉族人民的热情款待,被分别安置于城西‘上四工’的群众家里”“在此居住三年后,便再次东迁,沿黄河南岸穿越积石峡谷,进入关内的大河家地区”。他们还强调“保安人离开保安地区,来到循化的具体情况,无史料可查”。[4]

其二,同治初年说。此说由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甘肃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首倡。他们在认可改宗压力动因的基础上,指出灌溉纠纷乃为导致冲突的直接原因:“清咸丰年间,隆务寺的夏日仓(农奴主、隆务寺活佛)为了扩张自己的统治势力,掠夺更多的财富,强迫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族改信喇嘛教,并不断地在水渠灌溉等问题上,挑唆土族和保安族冲突。在夏日仓统治势力的排挤、威胁之下,保安族被迫于清同治初年开始迁徙,在循化住三年,后来参加清同治年间以西北回民为主的各族人民的反清斗争,然后又从循化进入积石关,从此,便在大河家积石山边一带定居下来。”[5]《黄南州志》与《同仁县志》采取类似的说法。如前者说:“清同治初年,妥加卧科联合麻巴部落,驱赶保安城内和保安下庄的伊斯兰教民”“保安族人被迫离开世居数百年的家园,开始迁徙”“受到浪加部落人民群众的同情和保护”,在浪加“住了一年,又全部迁到今循化县的街子一带居住”“又先后迁到河州大河家的甘河滩定居下来”。[6]此外,他们还提供了另外一种说法:“同治年间,因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人响应西北回民起义,想借机把保安城内的汉族和下庄信仰藏传佛教的土人赶出保安城和下庄村,引起藏、汉、土等民族的恐慌,麻巴部落乘机联合土、汉民族发动了逐出伊斯兰教民的事件。”[7]这对于进一步从多元的角度讨论信仰伊斯兰教保安人的东迁动因,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可能。

其三,同治元年说。此说的代表人物为马少青与苏有文。马少青写道:“清同治元年是保安族人民难以忘记的年代,因为保安人在付出血的代价后,最终还是离开了祖祖辈辈生话的地方,迁往积石山大河家。”作为一名保安族知识分子,他还特别提及保安族与郎加部落的深厚友谊及其根源:“藏族郎加部落对保安人的出逃毫不留难,并让出一条路使保安人安全通过,同时还集兵劝阻其他追击保安人的藏民部落。……直到解放后,甘河滩、梅坡的保安人仍然把郎加人称为‘阿旺仓’(救命恩人之意),有时请来大加款待,以示感激之情”。[8]苏有文的叙述与此一致:同治元年“保安城和城外下庄的保安族人,首先被迫外迁”,在藏族郎加部落的护送下,顺利进入循化,“受到撒拉族穆斯林的帮助和款待,被撒拉人安置在循化城西上四工的街子、查家、苏只、查汉大寺等一带居住、务农,在当地生活暂居三年之久”“同治二年,仍留居隆务河两岸的尕撒尔保安族人”“到达循化地方街子一带,然后沿黄河迁向大河家”。[9]

其四,同治十三年说。相对而言,持此说者相对较少,仅以乔拉什加为代表。在其编《黄南藏族自治州概况》中说:“黄南还有一部分保安族。同仁保安是这个民族最初的居地。在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由于民族矛盾,有一千余户被迫迁徙到今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地区的大河家一带定居,现在同仁地区遗留下来的人数不多。”[10]

通过对保安族先民东迁以后研究成果的梳理,首先应该明确三个问题:第一,关于东迁的主体,可称之为部分信仰伊斯兰教保安人的东迁,或简称为保安族先民东迁,决不可以后来形成的保安族而指代其迁移主体。对此,武沐正确地指出:“‘保安人’与‘保安族’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保安人’是围绕着明初保安站、保安堡的设立而逐渐形成的一个复合群体”“穆斯林仅仅是‘保安人’中的一部分”“‘保安人’中的穆斯林由于种种原因迁居到今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的大河家居住。最终形成了‘保安族’”[11];第二,关于保安族先民的东迁及其原因的研究,目前还主要停留在口述史或口碑资料的基础上,缺乏应有的史料支撑,均应存疑而辨析;第三,其东迁问题,并非没有史料,实在是史料“藏在深闺无人识”,对其进行相应的梳理,有益于厘清其基本的史实。

二、档案中所见保安族先民东迁时间

光绪二年,河湟地区基本平定,善后问题亦基本进入尾声阶段。不过彼时,由保安迁移至河州西乡大东坪的保安四房马家——保安族先民因迁徙所遗留的问题仍未解决。其一为人口问题,其二为在保安堡的遗留财产问题。为了尽快处理遗留问题,循化厅同知谕令四房马家头人等赶造户口清册呈报。时过3个月,循化厅接到马家头人等禀报被逼出走时的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形,但并未呈报户口清册。为此,循化厅同知谕马家头人等:

谕四房马家头人、前保安城内回目祁得禄、多木三个、马打勿、马五十、布拉乙等知悉,前据尔等具禀各情,本分府当即面谕该头人查造户口清册,去后迄今三月有余,尚未造送前来,实属玩延。合行谕催,谕到,该头人等刻将现住关外各该庄户口若干,每家男女大小口若干,以前在保安有无水旱田地房磨,现被何人占去,逐细确查,造具清册,不准遗漏,限五日被禀送来厅,以凭查核。毋得迟延,速速,特谕。同治十二年七月廿六日。[12]

由此可知,至迟在同治十二年,四房马家已经安住在循化厅积石关内,并得到政府的认可。循化厅此谕,旨在掌握迁徙四房马家的人口清册,并清理其所财产事项,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房马家东迁后,其所遗留地基、田地、房产,有被各族民人所占者,亦有被保安营兵士所占,情况极为复杂。加之,地处偏远,清理艰难。直到光绪二十年五月,循化厅同知长赟仍在委员清理:“谕保安城生员王化定、营书张九成、赵辅、辛凤翙、乡约王成、本城拔贡生赵璧知悉,照得本府查厅属保安四房马家回民数百家,于同治初年,与番民械斗滋事后,同保城内外回民携眷逃散。同治十二年收抚,业经照章安插河州西乡大东坪密坡一带。”[13]

明确指出保安四房马家于同治初年与周围藏族部落械斗后,城内外“回民”携眷逃散,并经同治十二年“照章”安插在河州西乡大东坪密坡一带。

其间,隆务新旧昂锁与隆务寺寺主活佛等也曾多次禀请循化厅准许四房马家返回保安堡原籍居住。隆务新旧昂锁禀恳:

在大老爷上具的禀,赏个光,四方马家回回是我的属下百姓,安一个的要紧。各处的回回安了。惟我隆务地方的四方马家没有安。四方马家回回在我隆务地方上安住,是地方上好,来往各处人亦来哩。我,你的公事小心者办了,今年将四方马家回回安的关系,你大老爷我们地方上来者,亦多年了,四方马家回回是好百姓是哩。不安,是我隆务地方上不好,作买卖的人没有。今年安的要紧。复禀的字儿,求大老爷作主施恩。这禀。[14]

其大意就是四房马家回回同时又归属隆务昂锁管辖;他们在保安堡居住之时,对地方社会极为有利,各处人来人往;现在离开了保安堡,对地方影响极大,没有了做生意的人,极不便利;请循化厅同知大老爷看在昂锁们多年来诚心承办公事的份上,赏个光,准令四房马家返回保安堡本籍居住。

由于事关陕甘回变之后的善后大局,循化厅自然不敢作主,乃上报陕甘总督与西宁办事大臣请示。方接到陕甘总督的批示,循化厅又接到夏日仓活佛的禀恳:“先辈的时节,保安的四方马家回回是我属下的人,将我隆务众寺喇嘛滚茶者哩。从变乱,各处逃散了。各地方亦乱了,将我寺院没滚茶的年间多了。将者回回今年安住的要紧,我隆务一带亦是好的,并地方上亦好。”循化厅乃将总督的批示转批夏日仓活佛:“查甘肃善后章程,凡地方滋事回匪,经前总督中堂奏请皇上,另行择地安插。奉皇上圣旨,不准安插故地,所有陕西回民,大半安插在秦州张家川、平凉府一带;甘肃肃州回民,安插在金县;灵州等处回民,安插在东南路一带,并无安插旧住地面者。该丞在甘多年,岂无所闻?今据禀请,四方马家仍安插保安原籍,殊属有违定章,难以准行。”[15]

循化厅同知多次提及“照章”“定章”“甘肃善后章程”,其意即指按照“甘肃善后章程”,以及以“甘肃善后章程”为准则。其实所谓“甘肃善后章程”,乃就善后总体而言,在具体实施的过程,则根据各地的情形亦有各自详细的规定,如《河州善后章程》《循化善后章程》《西宁善后章程》等。而循化厅所谓的章程,多指《循化善后章程》而言。其中曾规定:

一、清查逃回。查保安营城内回民及城外马家四房回民,共有四百余户。自同治二年间与恩占木七庄番民械斗滋事后,城内外各回民悉挈眷逃出。上年已就河州收抚,现住河州西乡大东坪密坡、刘家集、朱家集一带,有占汉民之田业者,亦有自置田业者。此起回民未便再令回籍,应请照陕西回民闹事定章,不准再回原籍,即就河州定地安插,不必再返保安,以免与番民寻旧隙生事。[16]

按此《善后章程十条》即《循化善后章程》,由委署循化厅同知汪声元、委署循化营参将陈缔高会拟,并于同治十二年正月十二日上报。据此可得,保安四房马家乃为同治二年间与恩占木七庄(即麻巴部落)械斗后携眷逃离保安城,并至少在同治十一年已经定居在河州西乡大东坪密坡、刘家集、朱家集一带;依照“陕西回民闹事定章”另地安插以免回籍,与其他民族互相寻仇的原则,就地安插在河州西乡大东坪等地。

至于保安四房马家与麻巴部落械斗及其逃离保安堡的具体日期,由于历受兵燹的原因,现存档案中缺乏明确的官方说法。不过依据光绪二十年三月保安营营书赵辅禀请赏给官地修盖房屋之说,可得窥一斑:

具禀恳恩人保安营书办沐恩赵辅,年甲注册,为被害逃难,恳恩收抚事。缘书办之祖父恩贡,设居南城外,耕读为业。孰意同治二年十月初八日,卑邑番回滋事,有狼家三庄番众,因伊护庇回民马家桑,将书办一家三十余人全行诛趁在出,霸占书办之房屋地界,向城鸣枪敌对。至初十日晚,回民溃散,该狼番临回之时,将书办先祖神主恩贡匾额以及家财、房屋、米面、粮石、器具、牲畜各项,均抢掠已空,烧毁已尽。[17]

这段话表明,保安马家四房与麻巴部落的冲突起于同治二年十月初八日,浪加部落赶至保安堡相助。至初十日晚,四房马家回民溃败,应该就此随浪加部落离去。不过让人费解的是,赵辅所言浪加部落占据城南之地,“向城鸣枪敌对”,乃为自城外向城内进攻。这一点与“至初十日晚,回民溃散”也是一致的。那么,究竟是堡外以麻巴为首的藏族部落围攻城内的四房马家,还是四房马家攻堡呢?这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不过,至少讨论到现在,已经可以确定的是,保安族先民东迁的时间,既非咸丰年间,也非同治元年,更远不是同治十三年。对于同治十三年的说法,《保安族简史》编写组与《保安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曾解释说:“关于保安人迁徙的时间,民间老人们的传说不一,而且他们往往把离开青海保安地方和已经到达甘肃大河家定居的时间混淆在一起,都说成是‘来大河家的时间’。”[18]现在看来这个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至少在同治十一年,保安族的先民已经在河州西乡大东坪等地定居下来。清政府也认可了这一事实,并就势将其安插在了该地。

三、保安族先民东迁的相关问题

保安族先民东迁的时间当在同治二年十月间,与麻巴部落械斗失败后,应确无疑问。但起衅的根源与械斗的过程,仍然是一个难解的谜题。其中,关于械斗的过程,多数文本采信的是一场夜间的突袭,如《保安族简史》记载:

某夜,在少数头人的唆使下,玛巴部落、尕寨东部落联络五坊头土族和其他十一族部落的藏兵,乘着夜色包围了保安城,当时城内的保安人因城外民族械斗的影响,每夜不点灯火以避风险,而一些封建上层相互串通,却事先通知城内的非保安族居民彻夜点灯;藏兵入城后,见无灯火者即破户而入。保安人毫无防备,来不及组织自卫,或被俘,或罹难,大部分仓皇出逃。[19]

按照这个传说,则是麻巴部落等先与城外的保安族先民械斗,随后再围城夜袭保安堡内的保安族先民,从而迫使其伤亡惨重,最后出逃。至于其中称“玛巴部落、尕寨东部落联络五坊头土族和其他十一族部落的藏兵”,也值得玩味。如“五坊头土族”,应该指保安四屯(又称四寨子)而言,只不过当时尚未有土族的称号,是一个包含多种来源、多种成分与多重信仰的人口混合体。至少,当时的四房马家也包含该群体之内。故光绪二年,四寨子土把总禀恳循化厅准令四房马家返回保安本籍居住时称:“保安四房马家,人原是我保安属下的人,在别处不可坐,在保安地方安一个。求大老爷施恩。”[20]这里本身就存在矛盾:既然四寨子的其他民众也立意驱逐四房马家,又何必在已有定章的情况下,请求政府让其回本籍呢?故可推测,当时四寨子并未参与其事。

关于同治二年保安堡械斗的具体情形,尚未见作为第三方的官方的调查资料。光绪三十一年,在保安堡汉民与城外九房台、尕济墩、下拉巴图三庄起衅械斗,保安绅耆乡老王化定等曾联名禀称:“此乃仍效尤于同治二年,该三庄首先围城,将城内回庄彼时杀放相半。其城外四房马家回庄,次夜惊溃而散。”[21]按此说法,则是首先围城,与城内四房马家械斗,导致“杀放相半”,城外四房马家则于次日夜间逃离。肇事的另一方主要为保安堡为附近的九房台、尕济墩、下拉巴图三庄。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同治十二年循化厅同知谕令四房马家头人查造户口清册时,批示:“查起衅系城外马家四房,而尔城内回民常有勾引助恶。所禀本城设誓,不暗中庇护,其谁信之?番民前固犷悍,尔等必有召祸之由。”[22]由此可见,麻巴部落九房台等三庄确系首先与城外四房马家互相械斗,起初城内四房马家曾发誓不暗中相助城外四房马家。对于城内四房马家的誓言,循化厅同知并不相信,但又未言明肇事之因。

至此,同治二年保安堡械斗可谓疑点重重:首先,既然首先发生纠纷的是九房台等三庄与城外四房马家,且城内四房马家又立誓不暗中相助,为何九房台等首先围城而不是继续攻击城外呢?其次,围城杀放相半,似乎又与前文所揭浪加部落“向城鸣枪敌对”互相矛盾,两者又是何种关系呢?再次,循化厅同知称城内四房马家立誓不助城外四房马家,似乎该冲突与城内四房马家并无关系,为何又称“其谁信之?番民前固犷悍,尔等必有召祸之由”呢?

所谓的“召祸之由”,不能不让人联想到《黄南州志》与《同仁县志》所提供的那则“信仰伊斯兰教的保安人响应西北回民起义”的传说。光绪六年,循化厅委派绅耆、老民、乡约、书役等挨户清查保安堡房产地基,其中查出保安营“兵丁郝逊礼等占住回民遗产十二院”[23],乃移文保安营予以协查。保安营高都司在声明营兵郝逊礼、王怀珍、李进得、郝盛礼所占四房马家回民所遗院房为营房外,并称:“查敝营城内营房系乾隆五十年修造,共计三百三十八间,于同治二年被回逆焚毁一百零九间,现存营房二百二十九间。”[24]这里有两点是非常明确的了:首先,兵丁郝逊礼等占住回民遗产十二院既然为营房,那么保安堡内马家四房应有不少人为保安堡营兵,九房台等庄在正常情况下难以成功夜袭由军队驻防的军事要塞;其次,保安堡内确实发生过武装械斗,营房是由四房马家的行伍人员烧毁的。但问题又出现了:既然是四房马家有军人,至少保安营都司要保护这部分的安全,或从此考虑亦应弹压九房台等庄的攻击,为何保安营都司坐视——至少是没有利用军队采取积极行动,反而称被围杀至四散流亡的受害者为“回逆”呢?其原因应不止营房被焚烧那么简单。

“回逆”或“逆回”等词,用“逆”必然与公然对抗政权或现行统治秩序有关。因而,仅仅因保安马家四房与城外九房台等部落的冲突、械斗,决不可能被轻易地冠上“回逆”。而且,因争水灌溉发生的冲突,不仅在其他地区所常见,在保安堡及其邻近地区也时有发生,虽然当地藏族部落“固犷悍”,以驱逐为目的的群体性冲突在所罕见。其背后必然有更深次的原因,不能不让人与彼时发生在河湟地区的穆斯林教争事件联系起来。

河湟地区的穆斯林教争事件,缘起于咸丰年间,并逐渐蔓延至整个河湟地区。同治二年三月丹噶尔大会(穆夫提门宦)与花寺门宦“辩论道教”起衅,花寺门宦“因其寡不敌众,求请马尕三、马归源带领下山撒回,并南川、西宁、磨伯胜、下西河、喇课、康缠回匪七千余人,于四月初一日三路扑至丹城,攻城八日七夜之久”[25]。随着争斗规模的扩大,渐次超越教派之争,牵连愈广。此即暂行护理陕甘总督事布政使臣恩麟奏称:“西宁两教回民争斗之初,经地方官传谕弹压,据总约等恭称,伊等因挟私嫌,自相报复,不敢扰害汉民。迨后两造人数既多,华寺纠邀撒拉助势,临洮则约汉民相帮,遂不免牵累无辜。”[26]其波及范围逐渐从丹噶尔、西宁等地波及碾伯县、巴燕戎格厅、循化厅等地,“华寺、临洮两教回众聚处之区,亦各闻风效尤,互相焚杀。华寺之人旋复纠约戎属撒拉帮助,肆行攻击,各有杀伤”,以致人心惶惶,率为自保之策,“湟属汉番人等,因屡被撒匪掳掠,乘间报复,地方骚然”。[27]随着循化撒拉人民卷入其中,不免牵动了保安堡的四房马家。

恩麟所谓“总约”,即是指撒拉八工总约、花寺门宦第六代教主马桂源(官方档案中常作马归源)。马桂源参与到丹噶尔、西宁等地的“辩论道教”之中,并随之占据西宁东关厢,从而将保安四房马家引入到旋涡之中。盖彼时,花寺门宦在四房马家中具有重大影响,此正如菅志翔所言: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在河湟地区声望日隆、“阿林”(学问)高深的马来迟阿訇在青海循化、化隆、贵德等地传教……保安地区的部分人口在“花寺太爷”马来迟的劝教下,皈依了伊斯兰教。……可以想象,他的影响在雍正以后调发保安的穆斯林中也是同样巨大的。……人们传说:“早年回民在此,人多势众,每年土地灌水时,定要先让‘德让马吉’灌溉,然后才准土族灌溉。”这里反映了一种权力关系,大河家的人们说:“那时候我们是‘营伍人’,在保安地方说了算。”[28]

这样一来,在河湟地区此起彼伏的动乱中,四房马家在保安地区的存在就不能不引人侧目。居住在保安下庄的四房马家,虽其可能常因在灌溉方面的优势地位与周围藏族村庄发生纠纷,但不可能危及根本。作为营伍人的四房马家更令人忌惮,不仅保安营都司担心变起肘腋,周围的藏族部落亦怕受到波及,决定先下手为强——当然,也不排除如恩麟所言乘机报复的嫌疑。这就使更具“权力”,在“在保安地方说了算”的城内四房马家,成为了首当其冲的目标。

然而关键问题是,四房马家是否会参与此次教派之争,并走上反抗地方官方势力的道路呢?回答显然是不得而知。不过,在其迁移到循化地区,因其与当地撒拉人的亲密关系,确实参与到了同治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攻陷循化厅城的行动。据报,该日撒拉三千余人攻城,护循化营参将陕成英“正在督率兵民悉力捍御,不期现在城内寄居之保安回民勾结内应,乘机开放西门”[29]。就此而言,保安官民担心四房马家与撒拉声气相通,也并非没有任何根由。

此后,四房马家在循化地区居住了多久,又几经辗转,定居河州西乡大东坪等地,尚阙史料得以明证。不过,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容或有灌溉争执,四房马家居住下庄者首先与周围藏族部落发生冲突,居城而住者明面上并未参与。也许是部落力量与保安营都司共议之下,但至少是在默许下,同治十二年初八日九房台等村武装围城,并冲入城中,逐杀四房马家。四房马家不敌,伤亡过半,乃火烧所居营房夺城而出。浪加部落前来支援,与尚在城中的九房台等对敌。至初十日,包括下庄在内的四房马家在浪加部落的掩护下,大部分撤离,进入循化地区,分居上四工及循化厅城内。此后,四房马家大部分迁居积石山关内,少部分仍留居循化地区。[30]

四、结语

同治二年保安堡械斗导致四房马家的主体被迫东迁,看似是一个地处边远地区的小事件。但这不仅关涉到保安族的所有来源,更关乎到对保安族民族过程的正确认知,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深层社会内涵。这就需要从扎实的史料与广阔的社会背景进行综合的考察。否则,就会得出简单化、平面化的结论,甚至误读历史。因而,在研究中必须小心谨慎对待口述或口碑档案资料(口述或口碑档案资料仅作为旁证使用,不能直接作为凭证引用),加以小心的求证,剔除历史记忆中的舛误与失真,从而确保尽可能地还原历史的真相,为进一步的学术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感谢:兰州大学历史学院杨红伟博导、青海民族大学张科教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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