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矿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发布
2021-12-31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12期
日前,河南省煤矿安全监管处发布的《河南省煤矿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要求,煤矿要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改,重点排查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并纳入三年行动“两个清单”。
《要点》一共包括7个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标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六大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要点》提出,积极引导灾害严重且生产技术落后煤矿有序关闭,完善落实配套措施;认真做好30万t/a 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支持剩余资源有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产能30万t/a以下煤矿改造提升至30万t/a及以上规模并实现机械化开采。小煤矿采用综采工艺开采煤炭,要及时调整采煤作业形式和劳动组织,严格控制产能。
智能化建设方面,《要点》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顶层设计,狠抓《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积极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强化智能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投入和科技攻关力度,确保各企业2021 年煤矿智能化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年底前全省建成8~10处智能化示范煤矿,30~35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35~40 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冲击地压、采深超千米突出矿井突出头面全部实现采掘智能化,新建和产能60 万t/a 以上改扩建煤矿全部实现采掘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