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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三重逻辑与当代价值

2021-12-31王庆超

关键词:恩格斯生产力马克思

王庆超

(淮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工业文明消解了传统农耕社会的生成元素之后,现代性便随之产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在人的无限欲望的解构下变得支离破碎,生态危机成为当代人挥之不去的存在性焦虑。当诸多自诩完美无缺的理论在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面前束手无策的时候,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马克思主义。客观而论,马克思恩格斯生活于19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那个特定瞬间”,生态问题尚未凸显,但他们却以敏锐的意识洞察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反生态本质,并前瞻性地提出了关于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是自然观逻辑、经济观逻辑、价值观逻辑的有机统一,不仅揭示了自然—人—社会的复合生态系统,而且着重剖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态环境问题,科学预见了未来社会的理想生态蓝图,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义。

一、自然观逻辑: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永恒主题,映射着人类文明和自然演化的双重变奏过程。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西方哲学内部存在着两种尖锐对立的思维模式:一是“自然中心主义”。它是前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1](715)的遗物,在现代文明社会表现为一种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复古主义;二是“人类中心主义”。近代以来,人从宗教依附中解脱出来,人的理性得到了充分彰显,从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到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人类开辟了用理性征服、驾驭自然的时代,却拐向了另一条极端通道。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历史的高度来通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凭借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和巨大的理论勇气,审视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轨迹,揭示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部奥秘在于和谐共生,从而形成了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自然观。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自然对于人的优先地位,将自然的先在性作为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客观前提。从纵向的历时维度来看,自然界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这是无可争辩的客观事实。人类实践和科学材料早已充分证明:先有自然,尔后有人,人是自然界运动过程的产物,人本身需要由自然运动来说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反复申明:“人直接地是自然的存在物”[2],与自然物同质、同源。从横向的共时维度来看,自然界是维系和延伸人类存在的物质基石,这是不可移易的逻辑条件。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需要不断地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交换,以维系自身生命的过程,因而自然界作为人类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最终来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当之无愧的物质基础。从未来时态维度来看,无论人类文明发展到何等程度,必然以尊重自然规律为限度,这是不容置疑的绝对真理。历史证明,任何一种社会文明形态的发展都必须建立在自然地理环境这样一个物质背景之上,必须以认识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为前提,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导致文明崩溃。正如马克思所言:“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3]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将人化自然作为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出发点。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自然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但自然有两个规定:一是没有经过人的实践活动改造的自然,即自在自然;二是进入人类实践领域,烙印上人类深刻痕迹的自然,即人化自然。当马克思恩格斯谈及自然界的先在性时,这种自然界决不是与人无涉的自在自然,而是为人类实践所影响的人化自然。因此,他们反对以费尔巴哈式的直观形式去理解自然,主张从人类实践出发去把握自然。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不仅使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而且还可以“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1](122)使之直接成为社会存在中生产力的量的部分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实体部分。很显然,实践使人类从自然界中脱胎出来,成为创造人类本身和人类社会的能动主体,与此同时,打上人类实践烙印的自然和经由人类实践所创造的物质生活条件定格为受动客体。主客体一经分离,人类历史便拉开了帷幕。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强调了人和自然的统一性。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实践为逻辑起点的哲学新视界中始终存在着两个视角,体现为实践的主体和客体这两个向度。在更广的范围内来说,这两者的关系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既非绝对同一,也非截然对立,它们的同一与对立都取决于人类生产物质生活资料和物质生产资料的实践活动。因此,只有通过审视实践的具体的历史性变化,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化史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正是从这个前提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得出结论:实践,既使人与自然相分离,也使它们在新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然而,以实践为基础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绝不意味着必须以否定自然界的辩证本性为代价,相反,从归根到底的意义来说,自然的存在是先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因而人的实践是受制约的实践。在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是实践的发展性与自然的制约性的统一,承认自然先在性,尊重自然辩证法,是人通过实践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规律性前提。

二、经济观逻辑:揭示了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关系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体系中,自然界不仅具有对于人类的先在性和本原地位,而且也作为一种内在要素被纳入人类生产过程中。这是因为人类的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169)“物质变换”最初是一个生物学术语,指生物体同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以维持生物体的生长、繁殖、运动等生命活动中化学变化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将“物质变换”这一概念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引申为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概括地说, 社会科学领域的“物质变换”具有双层意蕴:一是以人的新陈代谢为主要内容的的质变换;二是以人的经济活动为核心要义的物质变换。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视野中,物质变换首先是一个生理学、生态学概念,这也是最一般意义上对物质变换的定义,但他们却将的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物质变换的社会规定性,即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交互过程构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内容。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双向互馈式的物质交换和利用过程,即“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交互过程。一方面,人类一切生产活动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维持人类的生产与发展,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与自然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均服务于这一目的指向的,因此,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首先是“自然的人化”过程,即人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4]的过程,这实质上是自然对人类的哺育。另一方面,尽管人在物质变换过程中可以通过劳动改变自然物的形态和结构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但这种改变不仅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而且不得不借助于各种自然之力,因此,这一过程同样也是“人的自然化”过程。此外,人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终究要回归自然界,为自然界所吸收,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反哺。总之,以实践为中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既是“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交互过程,也是自然哺育人类和人类反哺自然的双向统一过程。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有机统一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现实能力的综合表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视野中,生产力决非人类征服、改造自然能力的单向彰显,而是人与自然双向互馈能力的综合体现,是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自然生产力作为社会生产力的物质源泉,是保证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赓续前行的初始动力源。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自然生产力包括“生活资料的资源富源”和“劳动资料的资源富源”,这两方面共同构成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两大类实体性要素中,物的要素,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无疑是自然界,人的要素,即劳动者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所需的一切资源归根到底也均取之于自然界,甚至劳动者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正因如此,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力都归结为自然界。”[5]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作为自然生产力的替代主导因素,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最强劲的推动力。谋求生存和发展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的人类必然动机和行为,因而社会生产力在自然因素的基础上形成以后,就逐渐取代自然生产力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不仅包括维系生存的物质需要、不断发展的精神需要,还包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求和期盼。这一切需求的满足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增长的和充分发展为前提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强劲动力。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从根本上优化人与自然物质变换关系的必然出路。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使用可持续发展这一术语,但我们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反生态本质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生态憧憬中,勾画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轮廓。首先,从维系人与自然正常物质变换关系的角度论及了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人类一切生产活动的真实意义之所在。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之后,资本的逐利本性驱使资本家不断地进行资本积累,在“越多越好”价值原则支配下,毫无节制地向自然界索取资源和排放废弃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物质变换的失衡,引发大量触目惊心的生态问题。正是出于弥合物质变换断裂,恢复人与自然正常物质变换关系的考虑,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蕴含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源头。其次,从科学技术合理开发与应用的角度论及了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科学技术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非实体性要素,不仅可以提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技术手段,为防治环境破坏、保护生态平衡提供了有力支撑,而且正全方位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重塑着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观,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最后,从人类社会存亡绝续的角度论及了可持续发展的应然性。在现代经济学语义中,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站在维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立场上,马克思恩格斯一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反生态性和不可持续性,一面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纳入到对未来理想社会的历史考察之中:在未来理想社会,“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化”,[6]以期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也就是说,未来社会应是一个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三、价值观逻辑:揭示了人与自然价值共存的关系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蕴含着三种基本形式——实践、认识与价值,三者环环相扣、并肩同行:实践是认识的泉源,也是价值生成的基本途径;认识是实践的向导,对价值发挥着校正作用;价值是实践的动力,同时管束着认识的前进方向。生态价值观揭示了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价值关系,即自然的客体属性与人的主体需要之间的效应判断关系,其核心问题可以归纳为“自然是否有价值”“自然价值实质为何”“自然价值地位如何”等。

第一,在“自然有无价值”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直截了当地肯定了自然价值的存在。自然有无价值是生态价值观克服“自然主义谬误”,解决人类因何保护自然的关键。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作出了肯定性的回答,并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自然价值的存在。其一,自然条件是人类劳动的物质性基础和剩余劳动的可能性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然要素是人类劳动的物质载体,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而且与劳动生产率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不同的自然条件使同一劳动量在不同的国家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量,因而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使得必要劳动时间各不相同。”[1](240)基于自然条件与人类劳动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论述了自然条件与剩余劳动的关系,即“良好的自然条件会提供剩余劳动的可能性,会提供纯产品或剩余价值的可能性”。[7]其二,自然富源是社会财富的天然来源和使用价值创造要件之一。关于财富的实质,马克思明确地告诉我们:自然富源是一切财富存在的先决条件,“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1](97)在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中,自然富源和人类劳动这两大要件缺一不可,对此马克思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1](103)其三,自然物质具有满足人的需要的有用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中,价值概念具有双层意蕴:一是作为一般人类劳动凝结的商品价值,二是作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有用性的哲学价值。具体到自然价值,同样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将自然作为使用价值和社会财富的天然源泉来理解,另一种是从自然以其属性满足人的需要的效用关系来理解,二者共同之处在于均强调自然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不仅体现在自然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而且为人类提供了全面发展所必需的要素之一——“自然的恩惠直接给予他的,是许多闲暇时间。”[8]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闲暇时间是人类拓展和享受生存意义的先决条件,它以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前提,摆脱了人类自身动物性生存的束缚,是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起点。

第二,在“自然具有何种价值”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承认自然具有工具与内在双重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自然有无价值这一问题给予肯定回答后,进一步讨论了自然到底具有何种价值,这一问题是决定人类以何种姿态对待自然的关键。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还是从哲学意义上阐释,马克思恩格斯论及的自然价值都离不开人这一主体,离不开实践这一环节。就这一维度而言,自然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实现的需要,实践是衡量自然价值以及价值大小的“外在尺度”,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自然价值首先是一种工具价值。作为工具价值,自然价值具有截然相反的两种表现:当自然物质符合人类的利益需求时,它表现为正价值;当自然物质不符合人类的利益需求时,它表现为负价值。因此,自然的工具价值主要是指利人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态价值等。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肯定自然的工具价值时,并未排除自然拥有自身权利的资格,即自然的内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承认自然内在价值的客观性,指出维持生态系统的存在与均衡是自然内在价值的最高目的。自然的内在价值存在于自然事实之中:一方面,自然的内在价值体现在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一切自然存在物都遵循着永恒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规律,在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多样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自然的内在价值的最高层次。另一方面,自然的内在价值还体现在一切自然能存在物都是彼此关联、休戚与共的。在自然界中,一个存在物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其他存在物,这是因为自然存在物的本质不是自我规定而是互相规定,是在和他物的相互关系中获得的,因而一切自然存在物都是相互依赖的,而且这种依赖性是不可超越的。综合看来,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肯定自然具有工具价值,而且承认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肯定自然的工具价值,意味着确立了人作为自然价值主体的地位,人与自然的关系被视为需要与被需要、满足与被满足的价值关系;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意味着承认自然固有权利和独立资格,自然处于与人类同等的价值方位。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价值观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扬弃和超越,为马克思主义自然价值观奠定了深厚的哲学底蕴。

第三,在“自然价值地位如何”问题上,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坦承人的价值高于自然价值,但始终将自然视为人类的无机身体。马克思恩格斯承认自然有其内在价值,但接下来的问题必然是:自然价值与人的价值是怎样的关系?关于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无论从何种角度去解读,核心的问题就是二者之间的地位关系: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是并列的,还是人的价值高于自然价值?显然,这一问题又会引申出另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更注重自然的工具价值还是内在价值?这一问题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然的界定中获得答案。不可否认,马克思恩格斯重视自然界的先在性,坦言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在多数语境中,马克思恩格斯所论及的自然界主要指“人化自然”,即经过人类实践活动中介,打上主体意志烙印的自然界。从这一角度看,当马克思恩格斯探讨自然价值时,主要是围绕自然的工具价值来展开的,因此,自然价值不再是与人无涉、独立原始的价值,而是满足人的主体需要的客体价值。依据“主体高于客体”原则,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人的价值高于自然价值。这既是自然进化使然,也是实践的结果,只要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正当性、合理性不被推翻,就必定承认这一判断。尽管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价值高于自然价值,但并不认为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主体地位,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肆意妄为、随心所欲。对此,恩格斯警告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9](998)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人们都应该始终将自然界视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人的“精神无机界”,将自己视为大自然的守护者,而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

四、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是生态自然观、生态经济观与生态价值观的有机融合,它的理论精髓与真知灼见具有深远的前瞻性,超越了时代的局限,为人类走出生存与发展的困境指明了正确的道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开启了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国大地的实践历程,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始终以全局性战略眼光考量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片面认识到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形成了以“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新的生态实际,形成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取向,以破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任务的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国大地的生动展现和最新诠释,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依照和行动航标。

第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基本立场,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凝练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方向,并反复强调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永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体的途径就是要做到“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然的内在法则。关注自然生态及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的要求生存、生产和生活的习性,是人的自然性的最高体现,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然的生存权利。自然的生存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善待自然的生存权利就是善待人类及子孙后代的生存权利。“保护自然”就是保护自然的平衡稳定。历史事实一再警示我们,凌驾于自然之上,恣意掠夺自然,必然导致自然对人类的惩罚,酿成了文明的悲剧。

第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最生动表述,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经济观在当代中国的最鲜活实践。“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9]“两山论”是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关于生态生产力,即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精彩概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摒弃传统的“唯物质财富论”“唯GDP论”,经济增长不再是生产力发展的唯一指标,要摆脱牺牲“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的发展模式,建立更加全面、更加合理的发展理念。基于此,他重新诠释了生产力理论,将生态作为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清晰地表述了二者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1](107)也就是说,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以“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有机统一为基本前提和根本标志的,“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11](110)达到“百姓富”和“生态美”共同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论”将生态环境从经济发展的对立面解放出来,并置于生产力范畴的核心,极大地提升了生态环境在生产力系统的地位,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经济观。

第三,“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新理念,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价值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2](50)“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价值取向,表明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尊重人与自然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这一客观规律为前提,就是要从根本上消解人类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与严重分离的难题,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命运与共。具体说来:一是要牢牢把握山水林草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更大尺度、更广视角体现了自然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有机统一;二要牢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社会发展和生态和谐之间的关系,既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物质生活、文化生活需要,也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和谐生态需要,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现代化指明生态方向,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体现了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有机统一。

第四,“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作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核心要义,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在当代中国的重大发展。人类文明史,归根结底是一部人与自然、生态与文明的关系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13]这一论断既蕴含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智慧,更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发展,成为我们处理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关系的根本准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2](23)“千年大计”与“生态文明兴衰论”一道表明:建设生态文明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我们必须本着对中华民族福祉和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壮士断腕的历史性勇气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又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同时,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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