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路径探析
2021-12-31聂应德刘召燕
聂应德,刘召燕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1]建设并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可以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的落实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保障。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乡村传统文化价值因受到现代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冲击而亟需更新和转型。加之受城乡文化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期滞后于城市。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文化建设做出部署,进一步提出“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建设,”[2]这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有利于缩小城乡、地区文化发展差距,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农村文化惠民工程项目,致力于改善农村文化发展现状,提高农村文化消费水平,提升农民的生活幸福感,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实现了覆盖城乡的增量发展。然而公共文化产品供需匹配性低、农民主体意识薄弱等问题仍阻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因此,迫切需要对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进行探究分析,以提升农村文化服务体系质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入新阶段。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价值意涵
(一)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
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成果是人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成就斐然,但快节奏的经济发展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其中,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和城乡区域文化发展差距阻碍了农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在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通过以城带乡,协调地区和城乡之间文化资源配置等措施,农民基本文化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农民的生理、安全、归属等低层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信息网络化的普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农民接触到更多新知识,更加重视生活的质量,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发强烈。政府在提供文化服务过程中,通过搭建平台,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促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读书会等文化活动的开展,极大满足了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农民自身的全面发展。
(二)促进乡风文明兴盛,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以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促进乡风文明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创造农村新文化,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培育健康的乡村精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由于受市场经济、消费主义等现代因素的影响,农村形成了不良社会风气,思想道德出现滑坡现象。婚丧嫁娶讲排场、休闲娱乐兴赌博。农民急需健康、高质量的文化丰富生产生活,提升人生追求。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有利于破除农民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抵制农村低俗文化,帮助农民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许,促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的形成。而村规民约对农民日常行为也起到了约束作用,有利于调节并缓和社会矛盾,填补法律空白,进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规章制度保障。
(三)增强农民文化自信,提高国家文化治理能力和政府服务水平
在建设农村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通过“文化下乡”等活动平台的建设以及数字服务的普及,促进了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的继承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活动,能够引导农民破除封建迷信、抵制腐朽文化,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农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在文化治理情境中由政府推动的服务于群众文化生活的制度实践”,[3]因此,政府是推动者,而农民是受益者,同时又是建设主体。政府通过购买文化产品,引导企业提供赞助,激发农民参与文化、创作文化的信心和热情,唤醒他们的文化自觉。这一系列的公共文化服务有助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文化自治,增强文化自信,进而推进国家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充足而持续的资金投入是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保障。由于公共文化产品具有消费非排他性和生产非竞争性的特点,导致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主体单一,只能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投入。自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乡、村两级财政收入下降,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而对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总量不足、投入方式单一。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本身底子薄弱,欠账较多,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仅能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基本资金保障,很难持续维系农村庞大的文化服务需求。投资渠道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经费不足导致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设施落后短缺,设备陈旧老化,得到不及时维修,直至被废弃或被挪作他用。如农家书屋常年大门紧闭,图书阅览室里书藏不足、资料陈旧,图书内容脱离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完全形同虚设,难以达到向农民传输文化知识,进而提升其精神境界的目的。
(二)服务供需失衡,农村居民意愿难以体现
当前城乡区域文化发展水平还不平衡,与城市相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存在供给与需求脱节的问题,文化消费水平相对低下。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供给主体,为了追求政绩,“更重视可视化的文化设施‘硬供给’,对文化活动等的‘软供给’不给予重视”。[4]而对农村文化服务采取相对统一化和标准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也不利于农村地区灵活的、高质量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一大批以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阅报栏、文化广场等为典型的文化惠民服务项目在农民生活中实际利用率很低。以文化广场为例,由于农村村庄分布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政府花巨资建设的文化广场,不仅达不到文化惠民的良好服务效果,还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在现代信息网络化普及的条件下,许多农民选择通过线上方式,如快手、今日头条等进行碎片化地阅读,对于线下方式参与较少。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时代农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呈现日益丰富化、多样化、差异化和层次化的新特征。娱乐健身、文化培训等现代文娱方式以及“送戏下乡”和“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深受农民喜爱。总之,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供需失衡,脱离农民实际生活需要,农民对精神文化需求的意愿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精神文化活动相对贫乏。
(三)服务人才匮乏,服务管理机制创新不够
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匮乏,主要体现在管理人才和文艺创作人才的短缺上。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农村,走进城市,扎根城市,导致“农村成为老弱病残群体的留守地,农业变成以老年人为主的老人农业”,[5]农村日益“空心化”、“老龄化”。一方面,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青黄不接、质量较低、队伍不稳等问题,人员配备难以满足农村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年轻人作为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农村文化的拥护者和传承者。由于大量年轻人从农村外流,导致农村文艺创作缺乏活力和创造力,许多传统技艺面临后继无人、失传的困境。此外,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服务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创新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第一,相关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建设、协作效率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涉及文化、农业、财政、广电、扶贫、发改等多个政府部门,部门繁多交错增加了协调难度,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力。第二,政府在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后续管理监督服务不到位,致使许多文化活动场地基础设施损坏严重,使用率低。
(四)资源开发不足,市场发育不充分
当前,中国农村文化市场发展还不够充分。中国自古以来的小农经济造就了十分发达的农耕文化,许多农村都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存在发展文化市场的潜力。但是,由于政府对开发本地文化资源的规划不到位、文化政策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难以激发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进行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政府对本民族、本土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足,以及社会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的活力缺失,使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未能凸显本地特色和优势,缺乏可持续性的资源支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文化市场繁荣的潜力。此外,政府对农村特色文化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性、宣传内容缺乏新颖性,也不利于吸引企业入驻投资,影响农村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服务建设主体单一,农民主体意识较弱
农民主体意识强弱、思想观念先进与否、整体素质高低都是影响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农村文化服务的建设主体仍主要是政府,表现为政府主导、政府出资、政府包办的“外送文化”。而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力量则较少参与其中。从古至今,中国农民“小富即安”的思想,造成了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淡漠态度,农民普遍认为文化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和职责,与自己无关,亦无利可图,因而缺乏参与感,对文化活动与文艺创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基于财政和政绩考虑,政府的文化产品供给更偏向于大众化、标准化,难以满足农民群众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加之,政府在进行农村文化服务建设过程中,存在资源闲置、走形式、应付上级检查的不良作为,农民对政府失去信任。从而,造成了“农村公共文化治理陷入内生权威缺乏与外生权威弱化的双重困境”。[6]因此,如何打破政府唱独角戏的局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进而激发农民群众文化参与和文化创造的活力,成为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构建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文化基础硬件设施建设
要开拓全方位、多元化的投入渠道,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力,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家、社会组织、个人等积极参与到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文化产品的供给中来,保证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政府要改革财政体系,适当增加财政投入文化建设比例,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基层政府应该从各村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有效性原则,即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理规划公共产品供给项目工程,完善农村网络设备,用较低的成本提供多样的、接地气的公共文化服务,以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参与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方协作,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健全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所需周期长,需要庞大的资金形成持续动力,仅依靠地方政府财政之力难以深入推进。因此,需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制定财政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放宽公共文化服务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生产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努力解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对捐赠、赞助等公益性行为进行宣传和表扬,以激励更多公益爱好者为农村文化建设做贡献。
第三,推进高质量、功能完善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要大力建设农家书屋、图书馆、博物馆、广播室等文化基础设施,丰富文化资源,包括贴近农民群众生活实际的图书、博物馆内的陈列物等。通过搭建活动平台,开展戏曲表演、书画会展、歌唱朗诵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全面满足农民文化需求。
(二)完善服务供需反馈和偏纠机制,促进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
政府需要加强与农民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和对话,建立完善的供需反馈和偏纠机制,提高政府优质文化产品供给的效率,满足农民的所思所盼。
第一,要注意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差异,准确把握新时代乡村村民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与城市文化相比,乡土文化更加内敛、淳朴,这体现在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影视口味和服饰文化等方面差异化的追求上。要根据每个地区、每个村落,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农民群众特殊的、变化的文化需求,突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特色,避免文化产品供给的同质性和不实用性。
第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构建精准的需求识别与表达机制。首先,通过村内广播、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在村内公布和宣传国家相关文化政策,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其次,政府要加强与当地科研院校的合作交流,组织专家队伍和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7]通过实地调研,以问卷调查、座谈会、访谈等方式,对不同农民群体的需求进行收集、整理和提炼,形成概括全面、客观实际的调研报告,成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权威依据。
第三,完善供给反馈与偏纠机制。对已实施的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指标反馈,及时调整供给决策,制定科学客观的供给偏纠机制。在信息网络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公共数字化的发展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便捷化、高效化的基础条件。政府要与时俱进,有效利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手段,完善供给反馈与偏纠机制。通过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和政府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专门网站了解农民实际需求,反馈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网络数据分析和实际工作经验,整合需求信息、梳理供给问题,形成一条上下对接的需求表达与供给反馈渠道。
(三)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加强文化服务精英队伍建设
为了解决因农村劳动力外流导致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动力危机,提高农村文化自我建设能力,应建立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引进激励机制,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文化服务建设配备专业管理骨干队伍和文艺创作人才。
第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和考评激励机制。基层党组织可以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基层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健全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使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的作用,进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通过招募、选拔,广纳英才,将专业素质较强,德艺双磬的人才正式纳入编制,为管理人才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较好的工资待遇和公平的发展机会。通过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按照项目分级指标对管理队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通过管理和评价机制,选出真正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好干部、新乡贤,为农村文化繁荣发展输送新鲜血液。
第二,加大对民间艺人的专业培训力度,大力培养文化创造力。民间艺人扎根于农民群众队伍中,深知群众的口吻、偏好,创作出的文艺作品更能够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的文化需求。通过技能培训、文艺演出,充分挖掘农村优秀文化人才,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当前,民间艺人创作的作品主要用于自娱自乐。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文化服务,大力培育和扶持大批“小、弱、散”的业余文艺团队,引导民间文艺社团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农民自办文化,将农村文化建设做大做强。
第三,加强培育农村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特殊群体提供文化服务。由于工作人员有限,政府在履行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过程中,难免忽视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而文化志愿者队伍则有助于解决政府这方面的服务难题。通过引进优秀大学生、热心公益文化事业各界人士,组成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地为特殊群体提供文化上门服务。
(四)健全农村文化市场体系,打造农村特色文化产业
政府只能为农民群众提供基础文化设施以及基本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服务,而不同年龄农民群众的差异化需求则需要通过市场才能得到满足。因此,政府必须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推动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一,政府要完善农村市场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理想模式”。[8]政府要完善农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灵活运用市场准入、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合作、优势互补。政府可以通过委托生产、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的方式,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发农村文化资源,促进乡村旅游业、民宿业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最后,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积极培育民间公益组织,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二,强化文旅融合,通过乡村旅游与乡村文化的相互促进来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农村保留了许多原生态风貌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可以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盘活农村优质文化资源,挖掘民族节庆文化内涵价值,打磨能够反映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精神面貌的文化精品。通过将文化建设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的方式,不仅可以保护文化遗产,还能活跃当地经济。例如,江苏镇江市依托《文心雕龙》文学作品这一文化遗产,创造了“文心”系列公益文化品牌;河南宝丰县以“魔术”为特色,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文化底蕴深厚的“魔术之乡”;浙江德清县推进“一村一品”“一村多品”文化工程,打造文化特色村。
(五)创新文化服务机制,增强农民文化自治主体意识
农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人翁意识欠缺,很大程度上是囿于僵化落后的服务机制。政府只知“输血”,而忽视了“造血”。“外送文化”无法满足农民群众个性化的文化需求,也造成了农民群众参不参与文化建设都不重要的错觉。因此,政府要积极创新文化服务机制,培养农民主体意识,增强农村自我“造血”的功能。
第一,创新农村文化服务手段,利用互联网,建立数字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宽带、WIFI“村村通”工程,促进服务与科技的融合。对于广大农民群众而言,上网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娱乐方式。通过网络监管,筛选积极的、健康的文化技术知识进行网上推送,以视频、语音播报的便捷方式帮助农民获取与日常生产劳动、情感生活有关的知识。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化,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自我才艺展示的平台,如抖音、火山小视频,有利于“草根文化”的发展。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利用“互联网+”形式,搭建“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改变格式化、机械化的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及时了解文化需求,及时反馈纠错,畅通上下沟通渠道,提高政府治理服务效能。
第二,创新传播语言、传播方式和活动载体。用贴近老百姓生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先进文明思想进行宣传教育,使其内化于心,从而激发农民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培育农村群众的公共文化意识和精神。开展农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农民群众身边评选先进典范,表彰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出“五好家庭户”、“文明标兵”,充分发挥榜样传播正能量的独特激励作用。
第三,积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自创文化。把文化舞台交给农民自己,鼓励农民群众自编自演,帮助农民实现从配角到主角的转变,让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享受文化成果。从参与文化活动的过程中,让农民群众肯定自身价值,增进文化参与感与幸福感,最终达到增强农民文化自治主体意识的目的。
总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在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在要求。目前,学界对这一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还相对较少,主要侧重于探讨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而对如何提高农民文化自治意识和文化自觉的理论研究不足。本文以乡村振兴为背景,旨在发挥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相互作用,通过振兴乡村文化,提高农民文化自治的主人翁意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长期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推进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健全、文化产品种类供给增多。但由于农村环境的复杂性、时代的变化性,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处在动态发展过程中,不存在万能公式,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治理理论,以解决农村文化发展难题。补齐农村文化发展短板,建立一个完备成熟的、灵活高效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开拓创新。总之,在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农民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利益为工作出发点,以农民满意度为评价标准的原则,促进农村公共文化健康有序发展,展现新时代农村新的精神面貌,最终基本消除城乡文化发展的鸿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文化强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