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过程中省市县(区)的责任
2021-12-29河北大学教育学院范明丽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范明丽
2020年,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单列条目“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出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河北省虽然地处我国东部,但省域内却以农村地区为主,经济发展不平衡,兼具了东中西三部特征:从地域范围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河北省位于北京以南的地区,具有典型的中部特征;北京以北的张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西部接近;而秦皇岛、唐山、廊坊等地的东部特征则更为明显。201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成为指导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设立河北雄安新区,京津冀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然而,当前京津冀三地的基础教育质量水平差距较大,硬件设施、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差明显,专业人才流动存在“虹吸效应”,区域内教育发展的统筹机制尚未完善。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大思路、大战略。基础教育作为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区域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都相对较弱的一方,河北省在新的历史时期更需要主动对接京津,奋发有为,落实省市统筹职能,夯实区县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河北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明确并加强省市政府对辖区内基础教育的统筹领导责任
省级政府是我国最高级别的地方行政区域单元,在我国政府层级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中坚地位:在政治结构中需要分担中央政府的部分功能,在辖域内担负公共服务“中观”政策制定和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地市级政府在政治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县、乡财力的严重削弱,省市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统筹领导责任,保障省域内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基本均衡和健康发展。需要说明的是,基础教育并非仅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例如,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治理,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更需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落实治理责任分工,才能取得相应成效。治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问题,最根本的不仅在于倡导游戏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更需要切实保证小学的“零起点”教学;同理,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最根本的也不仅在本学段学校,还在于下一学段是否能够提供相对充足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在于家庭、学校和社会关系的整体考量与重构。关于我省普通高中教育集群式发展,产生对全省乃至全国优质生源“虹吸效应”、不少地区老牌优质普通高中凋敝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由于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可能还关涉到地方政府的经济、税收,乃至产业布局,因此也需要从省委、省政府的层面统筹考虑、综合治理,明确我省11个地级市,以及雄安新区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实现进程中协调配合,打好教育的组合拳,使我省基础教育获得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明确并进一步加大县级政府对辖区内基础教育的管理指导责任
我国目前实行五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从上到下依次是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乡镇(街道)。所谓“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县级政府是我国基本行政区域单元,处于行政管理和政策落实的前沿,在行政体制中处于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重要枢纽地位。当前,各地基础教育改革扎实推进,但依然面临不少矛盾,县级政府作为基层行政枢纽,与省市政府相比,更了解基层民众对基础教育发展的需求。截至2020年,我国已经连续实施了2011~2013年、2014~2016年、2017~2020年三期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这些行动计划均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编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基础上,还要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主要管理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可见,“区县为主”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共识。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区县为主”指的是管理上的区县为主,而不是经费保障上的区县为主。县级发展基础教育的经费保障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来保障县级基本财力,尤其是省级政府要通过科学规划和执行省域内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省级财政做二次分配,提升财力不足、难以完成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县、乡(镇)级政府的财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建立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和县级主体税收增长激励机制,提升县级基本财政保障能力,扩大县级政府的基本财力。
县级政府主要是在省、市、县共同努力、保障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基本投入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其直接管理的主体责任。例如,制定区县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管理本辖区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严格依据“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来规范教师人事聘任和考核制度,尤其针对学前教育阶段无编制教师数量众多的突出问题,依据县级财力优先保证编制内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津贴与福利待遇,督促并支持各类性质的幼儿园切实落实非在编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福利等。此外,还可通过不同层级的名校(园)长、名师工作室以及功勋教师奖励等方式,激发教师的荣誉感,提高职业幸福度。
京津冀地区作为“首都经济圈”,在我国区域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河北省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一环,更需要解放思想、励精图治,切实落实省市统筹职能、夯实区县主体责任,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政策过程中,不断推进河北省基础教育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