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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老年大学办学现状分析与对策

2021-12-29彭克敏

老年教育(老年大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学费全市办学

□方 田 彭克敏

办好老年大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对于老龄事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的“风向标”作用。2019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委决定将老年大学划归市委老干部局管理。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教育工作,加快推进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武汉市近日组织开展了老年大学办学情况专题工作调研。

一、武汉市老年大学基本情况

武汉市、区两级共有老年大学15所,其中市级1所(两个校区),区级14所。从区位分布看,老年大学均位于各区域中心地段,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学习。在体制机构方面,由于历史沿袭等原因,各老年大学主管单位不一,市、区15所老年大学,由组织部门管理2所、老干部部门管理6所、卫健部门管理5所、教育部门管理2所。在资金保障方面,市、区老年大学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和学费收入。当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在办学规模上都有适当控制,按武汉疫情暴发前相关数据峰值统计,2020年市、区级财政共安排老年大学预算经费1990万元,其中武汉老年大学2020年预算资金为519.2万元,各区校总计预算资金为1470.8万元,区校层面部分经费还用于支持街乡老年学校办学。2020年,各老年大学基本无学费收入。2021年,部分区校线下开学,控制学校人员流量,学费收入也受很大影响。在办学条件方面,市、区老年大学总占地面积59788,建筑面积60013,且部分无独立权属。按疫前统计,2019年底,市、区老年大学共开班3603个,聘任专兼职教师1250人,在校学员数8.3万人,13.8万人次。

二、当前老年大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机制不顺,影响整体协调发展。目前,武汉市、区老年大学由组织、老干、卫健、教育等部门多头管理,原先的武汉老年教育指导委员会、武汉地区老年大学(学校)协会等领导、指导、议事协调机制,因受机构裁撤、老领导任职等相关规定影响,实际功能职能面临重大转变。近年,市校和部分区校由老干部门接手主管,受老干部门职能限制,在老年教育整体规划、标准制定、教学管理、理论研究、管理经验等方面力量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现阶段,全市没有统一的机构或部门主抓,导致全市老年教育政出多门、缺乏规划、管理不规范。九龙治水,难以形成发展合力,工作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影响制约了全市老年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场所供给不足,导致供需矛盾大。按疫前统计峰值情况,武汉市老年人群的老年教育(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入学率为15.4%(总学员人数/全市老年人数),不仅低于国家提出的20%标准,而且远低于老年教育发展先进地区30%的入学率。目前,老年大学“一座难求”问题突出,最主要原因是老年大学场所面积不足。市、区14所老年大学人均建筑面积为0.46/人次。其中武汉老年大学为0.47/人次,按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评价标准(大于1/人次),现有规模下缺口14300。

(三)投入保障不够,限制了高质高效办学。一是工作人员不足。市、区只有5所学校明确了人员编制,加上聘用人员共186人,管理8.19万人(13.5万人次),配比达1:440,相较普通高校教职工与学生配比1:5左右、湖北省老年大学的1:250配比,有不小差距。二是学费收入有限。老年大学社会筹资机制没有建立,基本没有社会资助。老年教育属于公益性性质,学员学费标准一般很低,学费收入难以保障学校基本运转。三是经费保障较低。主要靠财政来解决投入资金,但财政投入无统一标准,无明确资金投入比例,无资金定额且资金投入偏低。市校、区校可支配经费按生均(可支配收入/学员总人次)分别为469元、314元,与省内外同类老年大学相比差距较大。在人员保障、经费投入不够的情况下,部分老年大学优先考虑维持运转,推进高质量发展能力有限。

(四)办学规范不力,影响教学水平提升。当前,因区域发展不平衡、归口管理和领导协调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在全市范围内对办学进行规范统一还有一定难度。比如,开设学科较多、较杂,教学无统一的大纲和教案,教材也无法统一。在师资方面,存在教师队伍结构复杂、流动性大、队伍不够稳定的问题。教师课酬和学员学费一直没有一个标准或者指导价格。在教学质量评价上,存在难以设立质量标准体系,无相应标准,无评审力量,无评审结果利用反馈等。全市老年教育发展至今,标准零散或缺失,当前体制机制对实际教学指导偏软偏弱,指导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的作用有限。

三、加快区域内老年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先进城市的实践表明,发展老年教育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要坚持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事业纳入地区发展规划,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老年教育议事决策机制,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主动服务,齐抓共管,及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共同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建立管理顺畅的机制体制,形成上下相统一、校校有归口、层层有主管、面面有协调的管理体制。在涉及老年大学教学管理、师资队伍、规章制度、设施建设、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规划,不断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适应老年大学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发展趋势。

(二)加大办学投入,保障教学需求。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增加财政调整预算基数,解决学费收费许可的问题,对老年大学经费实际收支采取两条线管理,对办学所需经费按生均标准进行保障,对各级老年大学适应新形势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予以特殊支持。适应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趋势,对网上教学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建设发展的财政长效支持保障机制,加大对老年教育基础投入,保障日常运转经费支出,不断改善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

(三)强化规划建设,缓解“一座难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校创建工作,针对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和武汉市老龄化程度,合理规划全市老年大学建设,努力改善市、区老年大学和基层的办学条件。同时考虑长远发展,市级老年大学按能容纳5万人次左右规模建设,中心城区老年大学按1万至1.5万人次、新城区老年大学按4000至6000人次规模建设。街、乡、镇老年学校也要纳入规划,有专门的教学和活动场地;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村、队都要有可供使用的教学和活动场地。

(四)深化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规范老年大学协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推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补充”的办学格局,发挥好协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并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支持,统筹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着力规范化建设,继续发挥市、区两级老年大学对全市老年教育的辐射、引领、指导、示范作用,在教学大纲、学科建设、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课酬、学费标准等方面,提出相应标准或指导性意见。

(五)注重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打造一支素质好的管理队伍。明确市、区校编制和单位性质,实行独立法人登记,依据“参照同类、因需据实”原则支持学校破格调任、尽快补充专业管理人员,配齐配强老年大学工作力量,稳定队伍,并加强岗位培训,关心干部的政治进步,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二是建立一支业务精的教辅队伍。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一批能力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加强教学管理力量。按相关规定选聘一部分身体较好、有一定专业和管理水平、自愿奉献的退休人员参与老年大学教学管理和理论研究工作。三是建立一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探索建立全市老年教育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搭建全市师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下派和培训各科教师的方法和途径。鼓励教育部门和高校积极支持教师到老年大学兼职任教,鼓励师范院校毕业生投身老年教育事业。努力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待遇,市、区设立老年教育教师专项基金,支持开展教师培训、教研、交流以及课程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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