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子学视域下元儒许衡的孟子研究
2021-12-29周春健
周春健
许衡(1209—1281),字仲平,怀州河内(今河南焦作一带,一说今河南沁阳)人,学者称“鲁斋先生”。衡自幼勤学,有大志,历任京兆提学、国子祭酒、集贤大学士等,位至中书左丞,创办国子学,被奉为元代理学宗师。清人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卷九十曾立“鲁斋学案”,列为“江汉所传”。今人徐远和称:“许衡所创立的学派称为鲁斋学派,它是元代北方的理学大宗,也是元代赖以立国的精神支柱。”
虽然许衡在元代属于“理学大宗”,但因元代学术之地位并不甚高,学界相关研究因此相对缺乏。即便有相关成果,也多笼统从“理学”角度展开,代表者如侯外庐等主编《宋明理学史》、陈正夫所作《许衡评传》等。然而对于政权性质特殊的元朝而言,道势冲突对思想与政治的影响非常明显,孟子学因此显得尤为重要。许衡一生受到孟子学的很大影响,在孟子学理论上也多所创获,值得作一专门考察。
一、四书学北传与许衡对《孟子》的接受
全祖望在《宋元学案》中概述“鲁斋学派”时曾言:“河北之学,传自江汉先生,曰姚枢,曰窦默,曰郝经,而鲁斋其大宗也,元时实赖之。”所谓“河北”,乃指元代北方地区;所谓“江汉先生”,即指南儒赵复。赵复,字仁甫,湖广德安(今湖北安陆)人,学者称“江汉先生”。从学术渊源上讲,赵复大致属于程朱一脉,故而《宋元学案·伊川学案下》将其列为“伊川续传”,《晦翁学案下》列为“朱学续传”,《鲁斋学案》列为“程朱续传”。生活在北地的许衡,之所以能够接触到《孟子》之学尤其是程朱一脉的孟子学,与赵复被俘北传四书学有直接的关联。
尽管有学者认为程朱之学在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之前已有零星北传,但由于宋、金长期对峙,其时文化界的基本情形确实是“南北道绝,载籍不相通”。北方更为盛行的是汉唐章句训诂之学,理学及四书学的相关典籍与学说于北方相对陌生。包含《孟子》在内相关理学典籍的北传,与赵复有莫大干系,此事又与德安之战有关。
1235年,元师伐宋,屠德安,是为德安之战。姚枢(1203—1280)奉命在军前求儒、道、释、医、卜占一艺者,活之以归,南儒赵复便在其中。赵复本欲自尽,姚枢劝以“传道”“传宗”,赵复便在一种忐忑心境中于次年被送达燕京。来到燕京的赵复,“名益大著,北方经学,实赖鸣之。游其门者将百人,多达材其间”。受其影响者,既包括杨惟中、姚枢两位名臣,也包括后来成为元代大儒的许衡、刘因等人。
许衡似乎未曾直接从赵复问学,他得以接触到程朱孟子学,缘于他与姚枢的交游。当年姚枢奉命劝说赵复北上传道后,赵复曾经“以所记程、朱所著诸经传注,尽录以付枢”,其中应当就有当时流传于南方的《四书集注》《四书或问》等书。据《考岁略》记载:
乱后,先生(按:指许衡)隐居于魏。时窦默子声以针术得名,累被朝廷征访,亦隐于魏。最知敬先生,每相遇,危坐终日,出入经传,泛滥释老,下至医药卜筮、诸子百家、兵刑货殖、水利算数之类,靡不研精。雪斋姚枢公茂方以道学自任,闻先生苦学力行,因过魏相与聚居,剖微穷深,忘寝与食。
壬寅,雪斋隐苏门,传伊洛之学于南士赵仁甫。先生即诣苏门访求之,得伊川《易传》、晦庵《论孟集注》《中庸大学章句》《或问》《小学》等书。读之,深有默契于中,遂一一手写以还。聚学者,谓之曰:“昔者授受,殊孟浪也,今始闻进学之序。若必欲相从,当悉弃前日所学章句之习,从事于《小学》洒扫应对,以为进德之基。不然,当求他师。”众皆曰:“唯。”遂悉取向来简帙焚之,使无大小,皆自《小学》入。先生亦旦夕讲诵不辍,笃志力行,以身先之,虽隆冬盛暑不废也。
“壬寅”为宋理宗淳祐二年(1242),其时许衡34岁。正是从这一年开始,许衡由于去苏门(今属河南辉县)拜访姚枢的机缘,得程朱经典著述数种,其中既有属于“五经学”范围内的《程氏易传》,更多的则是属于“四书学”范围内的朱子之《论孟集注》《中庸大学章句》《四书或问》《小学》等书。这些典籍,是许衡此前未曾接触习学过的。在此之前,“他所学的基本上是北方‘落第老儒’所授的汉儒章句之学,所教的主要是‘正句读’之类,这同注重思辨哲理和伦理践履的程朱理学相比,有很大的差别”。职是之故,在许衡看来,程朱理学对其产生了重大影响,从此完成了重要的学术转向——从汉学到宋学。如其对弟子所言,许衡以为自己过去所学的汉唐章句“殊孟浪也”,程朱理学方符合“进学之序”,并表示“当悉弃前日所学章句之习,从事于《小学》洒扫应对,以为进德之基。不然,当求他师”,态度之决绝,不容丝毫质疑。此后,许衡在国子祭酒任上致力于四书学的研究及传播,并且撰著了包含《孟子标题》(今佚,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有著录)在内的诸多四书学著述。
对待朱子四书学,许衡曾对其子明确表示:“《小学》《四书》,吾敬信如神明。他书虽不治,无憾也。”弟子姚燧亦曾对其师之学作出评价云:“一以朱子之言为师。”许衡对于《孟子》其人其书的态度,应当与对待朱子四书学的态度并无二致。
许衡平日提及《孟子》时,有时是《六经》《语》《孟》并提,强调《孟子》在内的儒家经书对于为学和躬行的重要,如:
凡为学之道,必须一言一句,自求己事。如《六经》《语》《孟》中,我所未能,当勉而行之。或我所行不合于《六经》《语》《孟》中,便须改之。先务躬行,非止诵书作文而已。
又强调《六经》《语》《孟》相对于“子、史”而言“可以正天下之是非”的经书地位,以为子、史当以《六经》《语》《孟》为“折衷”:
阅子、史必须有所折衷,《六经》《语》《孟》乃子、史之折衷也。譬如法家之有律令格式,赏功罚罪。合于律令格式者为当,不合于律令格式者为不当。诸子百家之言,合于《六经》《语》《孟》者为是,不合于《六经》《语》《孟》者为非。以此夷考古之人而去取之,鲜有失矣。
有时则有意突出孟子其人其书的重要性,比如至元二年(1265)元世祖在檀州召见许衡两个月后,衡上疏陈《时务五事》,于第四事“农桑学校”结尾,曾明确表明愿学孟子于王前陈说“尧舜之道”的态度:
是道也,尧舜之道也。尧舜之道,好生而不私。唯能行此,乃可好生而不私也。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陈于王前。”臣愚区区,窃亦愿学。
又曾区分孟子与老子所言“智”之不同,以为孟子所言“仁义”,不可须臾离:
老氏以道德、仁义皆失,然后至于礼,礼为“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又谓:“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孟子曰:“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又谓:“禹之行水,行其所无事。”非老氏所见之智也。孟子开口便说“仁义”,盖不可须臾离也。
文中所引《孟子》二段语录,分别出《离娄上》和《离娄下》,所言“智”与“仁义”,皆为孟子学中之核心观念。“不可须臾离”之态度,足以表明许衡对于孟子学之推崇。
孔孟、《论》《孟》之间,许衡亦有所区分,由此可以见出许衡对于孔孟二位儒家宗师的基本评价。比如曾言:
阳货以不仁不智劫圣人,圣人应得甚闲暇。若他人,或以卑逊取辱,或以刚直取祸,或不能御其勃然之势,必不得停当。圣人则辞逊而不卑,道存而不亢。或曰:“孟子遭此如何?”曰:“必露精神。”
《论语》说操存涵养处多,《孟子》说体验充扩处多。
面对阳货“不仁不智”之举(本事参《论语·阳货》第一章“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许衡以为孔子“应得闲暇”,孟子“必露精神”;又以为《论语》说操存涵养处多,《孟子》说体验充扩处多,皆可印证许衡受了朱子学说之影响。朱子以为《学》《论》《孟》《庸》四书在整个四书学体系中各有特色,作用不同,且习学《四书》当讲先后次序,所谓“某要人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许衡所言孔孟、《论》《孟》之别,其实正是“根本”与“发越”之异。“必露精神”“体验充扩”,正是孟子“发越”精神之体现。
二、许衡人性论与元代“和会朱陆”风潮
性善论是孟子哲学思想的基础,是孟子学中最本质的问题。许衡对于学术史上的人性论诸种立场非常熟悉,他有意识地比较众说,唯独推崇孟子主张:
凡立论,必求事之所在,理果如何。不当驰骋文笔,如程试文字,捏合抑扬。且如论性说孟子,却缴得荀子道性恶,又缴得扬子道善恶混,又缴出性分三品之说。如此等文字,皆文士驰骋笔端,如策士说客,不求真是,只要以利害惑人。若果真见是非之所在,只当主张孟子,不当说许多相缴之语。
许衡以为,在人性论方面,只当遵从孟子之性善论,而其他诸说若荀子之性恶论、东汉扬雄之性善恶混说、唐人韩愈之性三品说,皆属“相缴之语”,不可信从。从这一点上说,许衡与宋代理学家的主张大体是一致的,这应当与他接触到理学典籍发生的学术转向有关。
不过孟子的性善论,义涵又是比较复杂的。一方面,在孟子观念中,善性本于心,性的概念乃从心之“四端”仁、义、礼、智引出,《尽心上》即云:“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且人不同于一般动物的重要特性,便是人具备“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许衡以为此“良知、良能”亦是人性本有,非属强加,并对后世之不良倾向加以批评:
圣人是因人心固有良知良能上扶接将去,他人心本有如此意思,爱亲敬兄,蔼然四端,随感而见。圣人只是与发达推扩,就他元有的本领上进将去,不是将人心上元无的强去安排与他。后世却将良知良能是斫丧了,却将人性上元无的强去安排栽接,如雕虫小技。以此学校废坏,坏却天下人才。及去做官,于世事人情,殊不知远近,不知何者为天理民彝。似此,民何由向方?如何养得成风俗?他于风化人伦本不曾学,他家本性已自坏了,如何化得人?
另一方面,现实中之所以有恶的行为,在孟子看来是因为受了环境或利欲的影响(参《告子上》第七、第八章及《万章上》第二章等),消除恶行的根本办法便是“存心”“养性”,故《尽心上》云:“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离娄下》亦云:“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许衡乃从“气禀”不同的角度解释现实中人之善恶贤愚,在《论明明德》一文中称:
明德虚灵明觉,天下古今无不一般。只为受生之初,所禀之气有清者有浊者,有美者有恶者。得其清者则为智,得其浊者则为愚;得其美者则为贤,得其恶者则为不肖。若得全清全美,则为大智大贤,其明德全不昧也,身虽与常人一般,其心中明德与天地同体,其所为便与天地相合,此大圣人也。若全浊全恶,则为大愚大不肖,其明德全昧,虽有人之形貌,其心中暗塞,与禽兽一般,其所为颠倒错乱,无一是处,此大恶人也。若清而不美,则为人有智而不肖;若美而不清,则为人好善而不明。
在许衡看来,“为恶者是气,为善者是性”,人虽有气禀之不同,但在性善这一点上并无二致。那么,许衡的这一立场到底从何而来?究竟是受了程朱理学的影响大,还是受了其他理学家比如张载的影响大?学术界有不同的说法。
学界多认为许衡的人性论乃是继承了程朱学说,比如曾经写过《许衡评传》的陈正夫先生称:“在人性论上,许衡基本上继承了程朱理学人性论的枝干,宣扬本然之性与气禀之性(按:实指程朱所说的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心统性情、人心与道心、人欲与天理等思想,并以之作为封建纲常名教的理论基础。”日本学者三浦秀一也认为:“关于人善性的认识,许衡基本上沿袭了程朱学的观点。他认为人本性就是天与的善,但是现实中的人由于先天资质或是后天物欲无法将其充分发挥。”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许衡的人性论主要传承的应当是张载。林乐昌先生认为:
许衡对张载性论和人性论有独到的理解,他诠释说:“‘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是本然之性,气是气禀之性。”(《鲁斋遗书》卷二《语录下》)此处“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是张载概括自己哲学体系的“四句纲领”之一,这是张载对性(包括人性)所作的结构层次分析,认为“性”是由“虚”与“气”两个层面构成的。许衡承接了张载的这一观点,并以此为基础对人性进行分析,认为人性可分为“本然之性”和“气禀之性”。……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许衡进一步用“理一分殊”的观念分析性、气关系及其实质,为“本然之性”(简称“性”)和“气禀之性”(简称“气”)进行定位。……许衡的这些论述,应当视为对张载学说的继承,而且,许衡还比张载本人更清晰地揭示了性、气之间的关系,为诠释第一代道学家的人性学说做出了重要贡献。
林先生所言不虚,不过也不可因对横渠“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有所引用阐说便断然称主要继承自张载。一方面,没有充分文献证明许衡直接接触到张载之《正蒙》《西铭》等一手文献。另一方面,张载“合虚与气,有性之名”之说在朱子相关著述中多次引述,并给予充分肯定,比如在《答徐子融》中曾云:“横渠先生又言,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其名义亦甚密,皆不易之至论也。”在《孟子集注》阐说《告子上》第六章时,朱子亦曾引用程子、张子之语,并下按语云:“程子此说‘才’字,与孟子本文小异。盖孟子专指其发于性者言之,故以为才无不善;程子兼指其禀于气者言之,则人之才固有昏明强弱之不同矣,张子所谓气质之性是也。二说虽殊,各有所当。”这说明,朱子对于张载之说已有消化吸纳,程朱之说与张载之说并不矛盾。许衡理学“一以朱子之言为师”,在人性论上恐怕更多受到的是朱子学说的影响,徐远和先生即认为:
宋代理学家,从张载和二程开始,又分别把“气”和“理”的观念引入人性论,提出所谓“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二重人性说。朱熹进一步发挥了这种二重人性说。程朱主张“性即理”,实际还是以仁义礼智信为性。许衡的人性论思想即承此而来。
与许衡人性论相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元代出现的“和会朱陆”的学术思潮,许衡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谈及人本然之性时,许衡曾言:“仁、义、礼、智、信是明德,人皆有之,是本然之性,求之在我者也,理一是也。”“直求本心”,这便表现出折衷朱陆的思想倾向来了。许衡在《大学要略》中亦称:
孔子道修身在正心,心是一身的主宰。心若主得正呵,身里行得不错了。……自古好人都会自己身上寻思,自己心正,便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做得。
孔子道修身在正心,这的是《大学》里一个好法度。能正心便能修身,能修身便能齐家,能齐家便能治国,能治国便能平天下。那诚意、格物、致知,都从这上头做根脚来。大概看来,这个当于正心上一步一步行着去。一心正呵,一身正,一家正,一国正,这的便是平天下的体例。
这种“直求本心”的倾向与朱子并非完全一致,从思想史的角度讲,“许衡根据朱熹思想作进一步发展,把格物致知和尽心知性联系起来,以尽心知性为格物致知之功,进而用尽心知性代替了格物致知,用内心工夫代替了向外求知,一步步地把朱熹理学推向心学”。这一思想倾向在理学史上的意义在于:
许衡这种强调本心自悟,和他在知行问题上强调自识本心一样,也是后来王学的雏形,从而成为王学的先声。以往一般都认为王学是直承陆学。但是,王学与陆学并不完全一样。王学直求本心,固然是陆学的思想,但王学也讲朱学的理欲之辨和理气对待之类。王学这种揉合朱、陆的倾向,其实早在元代许衡,也包括吴澄的理学中已开其端。王阳明的《朱子晚年定论》,以曲附陆学的办法,也早在元代许衡、吴澄的理学中已开其门径。所以,从理学史上看,许衡、吴澄的元代理学,是宋、明之间的环节。不明了元代的理学,明代的王学何以出现,是不能说得清楚的。
由此可见,元代理学并非可以忽略漠视,许衡之理学思想亦并非“毫无建树”,元儒许衡、吴澄等人的“和会朱陆”倾向,应当视为宋明理学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三、许衡政治思想与孟子学
(一)“行汉法”与孟子的“仁政”“王道”思想
据《考岁略》载,元世祖至元三年夏四月,世祖将许衡召至上都,多次访问,衡曾向世祖奏陈著名的《时务五事》。《时务五事》分“立国规摹”“中书大要”“为君难六事”“农桑学校”“慎微”五节,实质是许衡向世祖献上的治国方略及为君宝典。在首节“立国规摹”中,明确提出应当“行汉法”,其言曰:
国朝土宇旷远,诸民相杂,俗既不同,论难遽定。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可以长久。故魏、辽、金能用汉法,历年最多。其他不能实用汉法,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昭可见也。……国朝仍处远漠,无事论此,必若今日形势,非用汉法不可也。陆行资车,水行资舟,反之则必不能行。幽燕以北,服食宜凉;蜀汉以南,服食宜热,反之则必有变异。以是论之,国家当行汉法无疑也。
许衡从过往历史之经验教训中得出结论,元朝非用汉法不可,国家当行汉法无疑。所谓“规摹”,实即“根本”,不容动摇。至于“行汉法”的内容,许衡在文中实亦有指明,即所谓“得天下心”:“古今立国,规模虽各不同,然其大要在得天下心。得天下心无他,爱与公而已矣。爱则民心顺,公则民心服。既顺且服,于为治也何有?”此处所谓“爱与公”,实即孟子之“仁政”思想。许衡曾解释“公”与“仁”的关联曰:
公者,人之所以为仁之道也。元者,天之所以为仁之至也。仁者,人心之所固有,而私或蔽之以陷于不仁。故仁者必克己,克己则公,公则仁,仁则爱。未至于仁,则爱不可以充体。
可见,许衡所说的“爱”与“公”,其实正是“仁”的义涵。“许衡所说的以爱与公得天下心,实质上是主张以推行儒家的‘仁政’作为施政之根本。”
从另一角度讲,“爱与公”以“得天下心”的主张,又符合孟子的“王道”思想。许衡曾言:
尝谓中国之俗,必土著有恒产,使安其居,乐其俗。土田种树,父子兄弟,嬉嬉于田里,不知有利欲之可趋也。民志一定,则治道可行也。孟子说王道,便说明君制民之产,使足以仰事俯育,其旨深矣。
白钢先生认为:“所谓‘君制民之产,使足以仰事俯畜’,只是‘王道’的表现形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使‘民志一定’。如何才能实现‘民志一定’呢?许衡解释说,关键‘在得天下心’。这就要求为人君者必须‘仁’字当头,即所谓‘为人君止于仁,天地之心,仁而矣’。他认为:‘仁者必克己,克己则公,公则仁,仁则爱’;‘爱则民心顺,公则民心服’,既顺且服,则天下为治。不言而喻,许衡所理解的‘王道’,就是儒家传统的‘仁治’。这可以说是他的政治思想的核心,亦即他的‘行汉法’政治主张的真谛。”
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许衡的夷夏观,理由在于:既然许衡仕于元朝,接受元世祖召见并向其奏陈《时务五事》,即表明了对元代政权的认可。而在儒学传统观念中,元廷蒙古政权当属“异族”,属于“夷”的范畴,与华夏文明之“夏”在文明程度上不可等量观之。孔子所谓:“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孟子所谓:“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孟子·滕文公上》)均表明在二位儒家宗师那里,是有着“夷夏之防”观念的。那么。许衡如今为元代蒙古主倡言“行汉法”,是否在夷夏观上与孔孟宗师背道而驰?这要从两方面说,一方面,许衡在奏陈过程中强调“汉法”较之蒙古文明之优越性,言:
然万世国俗,累朝勋贵,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苟非聪悟特达,晓知中原实历代圣王为治之地,则必咨嗟怨愤,喧哗甚不可也。
“中原实历代圣王为治之地”,其意实指中原文明所推行的“仁政”“王道”,方是治国高妙之方。这表明,在许衡头脑中,“中国之法”远胜“北方之俗”,这也是传统夷夏观的基本内涵,许衡与孔孟先师观念并不相悖。不过另一方面,许衡所处时代及政治现实与孔孟时代迥乎不同,因此他的夷夏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从他的一首七律诗作中可以很好体现出来:“直须眼孔大如轮,照得前途远更真。光景百年都是我,华夷千载亦皆人。痴阴冷堕云间雪,和气幽生地底春。此意若教贤会得,也甘颜巷乐吾贫。”这里的“华夷千载亦皆人”,以及他处所言“中国夷狄、君子小人,俱要得所”,均表明在许衡头脑中,华、夷不可对立,而应当“天下一家,一视同仁”,这代表了元代特殊政治形势下的一种新型夷夏观。
(二)“为君难六事”与孟子的君臣观、君民观
许衡所上《时务五事》之第三事为“为君难六事”,乃从人君所当为之角度,为元世祖提出六点标准:一曰践言,二曰防欺,三曰任贤,四曰去邪,五曰得民心,六曰顺天道。而“举其要,则修德、用贤、爱民三者而已。此谓治本,本立则纪纲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从中可以明显看出许衡对待百姓的基本态度,亦是受了孟子君臣、君民观念的深刻影响。
首先,许衡至元三年奏陈《时务五事》时,曾于前序称:
臣某诚惶诚恐,谨奏呈《时务五事》。伏念臣性识愚陋,学术荒疏,不期虚名偶尘圣听。陛下好贤乐善,舍短取长,虽以臣之不才,亦叨宠遇。……孟子以“责难于君”、“陈善闭邪”乃为恭敬,孔子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臣之所守,其大意盖如此也。伏望陛下宽其不佞,察其至怀,则区区之愚,亦或有少补云。
这里,许衡引用孔、孟之语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其中孟子之语出自《离娄上》,原文为:“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许衡据以为自己的谏言找到理论依据,认为对于人君提出严厉要求非但不是冒犯,反而是真正的“尊敬”。并且“责难于君、陈善闭邪”之义亦与“仁政”理想相通。朱子解释此二句时即引用范氏之语云:
人臣以难事责于君,使其君为尧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开陈善道以禁闭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于有过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谓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者,贼害其君之甚也。
又引邹氏之语曰:“此章言为治者,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在许衡看来,君臣之间应当各任其责,臣的一个重要职责便是“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需要严厉地向人君提出要求。只有如此,方可最大限度上保证人君能行仁政。
其次,“爱民”是许衡在“为君难六事”中的一个关键词。“为君难”之第五事为“得民心”,许衡首先指出君民之间应该是一种和谐的“上诚下忠”的关系,所谓“上以诚爱下,下以忠报上,有感必应,理固亦然”。接着指出,民之所以会对某些人君有怨怒,是因为人君不君,使民失望:“窃尝思之:民之戴君,本于天命,初无不顺之心也。特由使之失望,使之不平,然后怨怒生焉。”故而许衡指出,人君要始终将民放在重要位置,要“有恩泽于民”,如此方不至于使“民怨且怒”。
再次,“为君难六事”之第六事为“顺天道”,在许衡看来,天道所存无他,“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这里的“下”与“不足”,即为广大之“民”。许衡极度推崇汉代文景之治,他认为:
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若汉之文、景。……文帝承诸吕变故之余,入继正统,专以养民为务。其忧也,不以己之忧为忧,而以天下之忧为忧;其乐也,不以己之乐为乐,而以天下之乐为乐。
许衡劝说世祖应当看重“民生”“民用”“民心”,并引用孟子“民贵君轻”观点引导世祖向文、景二帝学习:
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咸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谓与其妄意揣度,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耶?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
许衡重申孟子“国以民为本”的思想,高扬其“民为重,君为轻”的君民观,劝导世祖宜法文景之治,要做到“恭俭爱民”,这一政治思想是极为可贵的。
四、简短的结语
如前所述,许衡一生接受元廷多次征召,位至中书左丞,在元朝政治史及学术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德安之战后,许衡自姚枢处获睹程朱著述,得以研习朱子《四书章句集注》诸书,并实现了其平生治学的四书学转向。于孟子学,从态度上讲,许衡曾明确表示“愿学孟子”,以为孟子仁义之学“不可须臾离也”;在孟子学的核心观点如人性论、夷夏观、君臣观等方面,颇有可观之处;许衡一生之出处进退与政治思想,亦受到孟子学的重要影响;从许衡之孟子学,还可以看出元代理学和会朱陆、开启明代心学的时代特色。
考其生平,许衡得以接触孟子学,应当是从接触程朱理学典籍,尤其是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等著述开始的。许衡对待朱子之学,奉若神明,极为推尊。于孟子学,许衡在朱子学说基础上,既有继承(如人性论、君民观),又有适宜的变通(如夷夏观),更有一定的推进(如和会朱陆),这可视为许衡本人在理学史上的贡献,也可视为整个元代学术不可忽略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