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科技劳动中劳动主体问题研究
2021-12-28刘芬程宏燕
刘芬 程宏燕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0)
一、引言
随着现代智能科技的日益发展和完善,特别是各种科技软件的研发和普及,人类已经不仅仅是简单体力劳动形式上的物化,更多倾向于脑力劳动,即依靠脑力劳动独立创造出来具有价值性的劳动产品。而由于当下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这种大环境背景的发展需要,高科技的劳动产品被科技劳动者以独特的生产方式所创造出来,劳动主体就逐步演绎为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化为以脑力劳动为主。当代社会的高级科研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整个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占的比例也日益凸显,脑力劳动已成为整个制造商品价值过程中的主力军,人类对于科学技术的依赖感越来越强,智能科技劳动产品在生产劳动中的应用,部分脑力劳动力被代替,“人-机”模式也将变为“人-智能机器-机器”的社会结构模式,那么,人类就需要处理好这种人-机关系,实现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化发展。
当人们通过技术手段逐渐改造自然、掌控自然开始,就像莱斯所说的技术为人类“从形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状态的生存逆境中解脱出来提供了可能”[1]。就是在当代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下,劳动主体从自然选择和生存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摆脱了受自然力支配的被动地位,在与自然的相处过程中劳动主体成为了改造自然的主体。[2]当下是智能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更是科学技术发展至今的又一次跨越式革新,科技劳动主体在这个社会实践中证明了自己的主体地位,而主体内在本质的客观化过程也是实践的一个过程。我们要将智能科技劳动中的劳动主体所具有的独特性来进行分析,即站在人性和本质的角度下进行。而劳动主体是具有主体特征的各个领域的科技劳动者,应该以人性作为基本前提,且具有主体意识和能力的人才能以活动为客体。人工智能劳动中劳动主体是人工智能劳动的主导者,劳动主体的发展是人工智能劳动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而智能科学技术作为客体其对劳动主体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科技劳动主体的实践结果都为每一次智能科学技术的进步开辟了新的途径,同时也为人工智能中劳动主体的存在价值扩展了空间。
基于当下人工智能发展迅速的时代背景下,智能科学技术上的研发速度是相当快的。在科学社会主义领域,马克思寻找到扬弃私有制、消弭异化劳动的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人作为劳动主体,其社会地位将得到最高丰富和完善的展现。虽然劳动者在社会劳动中的主体地位可能会受到高技术应用的威胁。但事实上,科技劳动主体作为智能科学技术的创造者乃至使用者,其主体地位也将会是不断得到彰显的。所以,无论是在哲学领域,还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关于智能科技劳动中劳动主体问题的讨论都是十分关键且非常有必要的。
二、智能科技劳动中劳动主体问题的具体表现
工业界与学术界对于智能科技劳动秉承着不同的态度,大致可以分为积极派与消极派两大类。积极派认为,当代智能科技劳动可以推动产业与社会资本的快速发展,而对于劳动主体的变化发展熟视无睹;消极派认为,尽管智能科技劳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社会资本与产业的更好更快的发展,但是还是有必要引起警惕与反思。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每个人对待智能科技劳动的态度取决于自身的立场与知识背景,社会中各个年龄阶段对于智能科技在劳动中的接受程度的限制以及大量劳动力的失业率的上升。无论是计算机还是当代人工智能日益成熟型发展,都是本世纪发起的一种技术革命,包括先前人类历史上的三次技术革命在内,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本质性的影响,比如对经济领域以及上层建筑领域的伦理层面、政治层面等等。智能科技劳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已经在实践中被印证,同时也给许多产业造成了颠覆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也催生出了一系列新兴产业。不过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对于智能科技劳动中关于科技劳动主体问题的讨论应该更加引起关注,这样将有助于未来科技发展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劳动主体地位的提升
从认知理论的角度出发,智能科技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超越劳动者的优势,最典型的如人工智能可以重复、计算性工作,对于这种计算量庞大的工作,人工智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准确完成。尽管如此,智能科技的发展对科技劳动的主体发展以及其未来的发展还是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更高的要求,按照第一种观点,智能科技劳动未来发展超越劳动者的能力仅仅是时间问题,如果这种现象真的发生,那么对于智能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是否会成为一种灾难性的发明呢?
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强化了劳动主体在认识活动的主体性,还强化了劳动主体在实践过程中的主体性。所以说,劳动主体是一个对象性范畴,只有通过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具体表现出来,而不能孤立地只是从人自身来讲人的主体地位。如果离开了客体和指向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劳动者作为主体使自己的活动指向客体,并同客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时,劳动者才能凸显出自己的主体地位。[3]随着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比如电脑和网络的迅速发展,劳动主体可以通过运用手机、电脑等信息技术在网络空间中能动地改造和探索一切虚拟的客观活动。劳动者的主体性地位并不是天然形成的,其形成存在一个阶段性过程。智能科技劳动对劳动者主体性地位的影响包括了产业、伦理等多个方面在内,在传统的主体性原则中认为,劳动者才应该处于整个社会中的中心位置,对于当代智能科技劳动对于劳动者主体本身的冲击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而在此过程中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是否还可以继续保持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值得人们去探讨和深究。
(二)劳动主体创造性方面的提升
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劳动主体带来了机遇,首先表现于劳动主体创造性方面的提升。劳动主体的创造性主要是通过思维方式的创新或者实践探索过程中来体现,以此体现出劳动主体在价值创造中的最高层次和价值表现,其中就包含着对外在事物的超越和对自身的超越。劳动主体通过对社会中旧事物的变革和改造,通过自己的脑力劳动进而在实践过程中创造出一些新颖的、独特的新事物,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劳动主体通过在智能科技的价值创造过程中也提升自己、突破自我,这样就实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衡量劳动主体的尺度可以从创造性方面来看,而创造性也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新时代背景之下,创造性已经成为这个社会中作为劳动主体的最高需要,劳动主体在复杂、活跃、多变的智能科技化劳动过程中时刻保持一种创新精神才能以此巩固和发展自己的主体地位。劳动主体在传统的劳动过程中,最先考虑的是人们最低级的生存需要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存在和创造出劳动产品,而当人们的生存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之后,人们为了更好地发展和享受生活,劳动主体考虑的是“如何做”,智能科技劳动主体已经不再是实现简单重复他人或自己做过的一切,而是要创造出新颖、独特的劳动产品,从而确证自己作为活动主体的本质力量。劳动主体具有潜在的创新能力,在这个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时代,劳动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更高效去实现大规模、批量化的生产,最终达到高度的自动化,这样既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又从重复性的脑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这样有助于更多地进行创造性的智力活动。
(三)劳动主体独立性和自主性的提升
在新时代背景下,知识型劳动者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劳动者的理性反思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人类的文化基因当中进化出来的。而这种文化基因会由于人类群体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就劳动者群体而言具有劳动者群体所独有的文化基因,进而拥有劳动者群体所具有的独特理性反思能力。从这种思路出发,即便是有一天劳动者的主体真的被当代智能科技产品所取代,劳动者的主体性也未必就会消失,即便如此仍然要警惕智能科技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对劳动者主体造成的威胁。而智能科技劳动中的劳动主体并不是与机器进行一样的工作,或者说是进行比机器更加简单的操作,而是通过脑力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劳动,体现了当代科技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独特性,其本身具有更少异化的性质。
尼葛洛庞蒂指出:“在数字化生存的情况下,我就是‘我’,不是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子集’……”[4]而现在社会当中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采用“在家上班”和灵活工时制,所以借助互联网络直接参与社会生产和交往的个体劳动者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而网络的普及使用也为劳动主体实现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了技术手段的支持和信息来源的参考。劳动主体在个人或者群体方面都需要结合起来,既是团队竞技也是个人运动,而团队实现利益最大化,也离不开劳动主体的个人主动性的发挥,否则就会失败,因为单靠个人或单靠群体,在当代智能科技劳动发展日益成熟的社会条件下是难以立足的。
(四)劳动主体实践能力的提升
马克思认为,劳动者的本质并不是个体所固有的抽象物,对于劳动者的现实性,体现为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当中,马克思对交往的基本要素进行总结,同时建立了交往理论的框架。交往理论框架展示出在生产过程中,交往是劳动者的本质体现,更是劳动者一种重要的存在方式,所以说劳动者作为劳动主体生产与交往均是一种实践活动。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所以物质生产决定着劳动者在社会关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交往行为,这种交往关系大致上由物质生产与社会关系组成,而这两大要素均是由作为主体的劳动者所决定的[5]。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不仅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人类创造世界的基本方式。最初人们发明机器运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主体与机器的状态是从冲突逐步发展到缓和阶段,而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下人机关系逐步进入和谐状态。那么,劳动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对机器从最初的适应状态转向到合理运用机器的程度,再到最终减少机器对劳动主体的负面影响。从中可以推测到,人机关系已经逐渐演变为人机合作的状态,随着劳动主体实践能力的提升,最终一定会实现人机关系的和谐共生状态。
作为整个社会发展阶段中的劳动主体,人类会通过各种方式来缓和与调和人机之间的矛盾,比如可以通过社会制度、社会运行方式以及社会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通过改变来适应智能科技在劳动过程中的应用并对其进行完善升级,从而可以将智能科学技术更加合理地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这样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各个方面的高效发展。当代智能科学技术在劳动生产的过程中的应用已经越来越智能化,更加“体贴”人类,我们不难发现当今社会的智能机器已经完全改变了传统的大机器对劳动主体的奴役和控制,劳动者的主体性地位,特别是当今科技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他们通过一些复杂数据定律进行数据整理,不断扩大和筛选数值,从而实现大数据库在各个生活领域的应用功能,从而实现智能技术带给人类更加透明化的便利。而对于现在的技术的发展与人类利益的实现并不冲突,智能科技劳动者通过研究,促成人机合作,让人机关系更趋向于友好、和谐状态,从而更加鲜明地体现和凸显劳动主体的地位,很显然,当代社会的劳动主体的存在状态不再是过去社会中一直被机器所控制和奴役的发展状态。因此,人机合作的状态将成为现在乃至未来社会的发展常态。在现代社会中实现的人机合作模式中,其中科技劳动者创造出来的人工智能机器是为了更好服务于劳动主体,因为无论何时人作为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主体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所以说,在当代智能科技劳动中,科学技术提供给劳动主体更多的机遇,劳动主体通过脑力劳动让自己的价值最大化,实现了自由劳动,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因此,实现人机合作的和谐共生状态,有利于劳动主体在从事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等活动的范围扩大,从而达成资源共享,劳动主体也实现了自我提升。劳动主体获得更多的时间自由支配权,把自由时间用来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通过各种不同的活动来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在劳动技能方面得到一定的提升,最终实现自我的提升和自我的发展。
三、现实困境及相关举措
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持续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根据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智能科技劳动中劳动主体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因此,在智能科技劳动日益成熟化发展的新时代下,要重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注重劳动的公平与正义,以此来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现实困境
随着当代智能科技发展日益成熟化,劳动主体一定会面临失业、裁员等问题,这些问题一旦产生就说明劳动主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或者某种范围内已经被智能科技劳动所取代。除此之外,智能科技不断的成熟性发展还会对社会大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政治上存在不对等问题、人际伦理方面等问题的频频发生。还有人工智能本是劳动主体创造出用来辅助实现高效生产的工具,而现阶段却出现了反向压制个别劳动者的趋势,这对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构成了一定的威胁,说明未来乃至当今人工智能发展对劳动主体存在一定的异化现象。
分析劳动者的主体性需要以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作为前提条件,劳动者的主体性展现出的是劳动者的本质部分[6]。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正是由劳动者所属的群体所赋予的,而在劳动者意识的形成过程中需要依靠其他群体与大环境,所以说劳动者的主体性与交互主体性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而这正体现出的是一种主体间性。主体间性表示主体之间存在的一种互动关系,在这种互动过程中除了主体间性与交互主体性以外,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现实存在的意义。在新时代下,智能科技劳动中劳动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呈现出弱化的趋向,无法满足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及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淡薄,缺乏劳动精神,出现了消极被动的想法。同时,由于劳动关系的不和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在经济方面出现偏差,使得劳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出现失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劳动关系的主体权益受到损害,进而造成劳动主体参与社会积极性不高,最终导致劳动者在企业中缺乏应有的归属感、成就感、满足感,这样既不利于劳动主体的发展进步,也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由于资源分配不均、机会不均等等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不合理,比如,阶层的固化、流动性不够、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的存在,劳动者的主体地位被削弱,劳动者主体的切实利益不能得到尊重与保障,劳动者无法完全分享自己劳动的成果,劳动积极性便无法被充分调动起来,那么,劳动成果的分配将呈现不公现象。劳动主体参与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遭到遏制,进而不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
(二)相关举措
每个劳动者在社会角色扮演中兼顾着主体与客体两种角色。在主体间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对共同生活的环境与存在的意义进行一定程度的理解,更是有大多数交往理论都以主体间性作为基础。[7]劳动作为主体的生命活动,首要目的在于满足人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因而是社会现实的发展需要和价值性表达。一个国家在实现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要着眼于对劳动者主体性地位的回归和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从而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和条件。
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而劳动主体地位不可忽视,因为技术的规律、机器体系的实体构造都是由劳动主体完成和创造的,而脑力劳动在全部活劳动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同时在生产劳动中所创造的价值也相对比较高。对于科技劳动者来说,他们的工作性质一般具备复杂性、富有创新性的特征,同时他们的教育培训费用高、耗时长且消耗脑力久,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要提高他们的补偿费用,因为智能科技劳动主体在同样的时间里会创造出多倍的价值。[8]那么,首先要合理改善科技劳动者参与分配的方式,保证劳动主体的付出与创造价值成正比;其次,其次也要增加科技工作岗位的有效供给,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再者,加强完善科技劳动者法律保障建设和道德伦理的约束,在法律和道德上对科技工作者增加约束;最后,要提高科技劳动者的科学共同体意识以及人文关怀,让科技劳动者工作更有积极性和创造性。一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科技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所发挥的主体作用,这也充分体现了人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宏伟目标都是马克思劳动主体思想的生动体现。因而要想智能科技劳动中劳动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观,重视劳动者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关注个体生存价值和尊严,满足其利益的合理表达诉求,为广大劳动者创造公平正义、广阔自由的社会环境,最终推进科技劳动主体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社会劳动关系的更加和谐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