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走向普遍,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进步
2021-12-28恩格斯
恩格斯
辩证逻辑和旧的纯粹的形式逻辑相反,不像后者那样只满足于把思维运动的各种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列举出来并且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相反,辩证逻辑由此及彼地推导出这些形式,不是把它们并列起来,而是使它们互相从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黑格尔恪守他的整个逻辑学的分类,把判断分为以下几类:
1.实有的判断,判断的最简单的形式,用来肯定地或否定地陈述某一个别事物的某种一般的性质(肯定判断:玫瑰花是红的;否定判断:玫瑰花不是蓝的;无限判断:玫瑰花不是骆驼)。
2.反思的判断,用来陈述主词的某种关系规定,某种关系(单称判断:这个人是会死的;特称判断:有些人或很多人是会死的;全称判断: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或人是会死的)。
3.必然性的判断,用来陈述主词的实质的规定性(直言判断:玫瑰花是植物;假言判断:如果太阳升起,那就是白昼;选言判断:南美肺鱼不是某种鱼就是某种两栖动物)。
4.概念的判断,用来陈述主词对自身的一般本性,或者如黑格尔所说的,对自身的概念符合到什么程度(实然判断:这所房子是次的;或然判断:如果一所房子是如此这般地建造起来的,它就是好的;确然判断:如此这般地建造起来的房子是好的)。
第一类是个别的判断,第二和第三类是特殊的判断,第四类是普遍的判断。
不管这些东西在这里读起来多么枯燥,不管这种判断分类法初看起来有时是多么专断,对于仔细研究过黑格尔《大逻辑》中的天才阐述的人来说,这种分类法的内在真理性和内在必然性是明明白白的。而这种分类法在多大程度上不仅以思维规律为根据,而且还以自然规律为根据,我们在这里愿意举出一个同这里的上下文无关的而又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摩擦生热,这在实践上史前的人早已知道,他们也许在10万年前就发明了摩擦取火,而且在更早以前就通过摩擦来温暖冻冷了的肢体。但是,从那时起直到发现摩擦本身就是热的一个源泉,谁也不知道又经过了几万年。最后,这样的时刻终于到来,此时人脑发展到足以做出这样一个判断:摩擦是热的一个源泉。这是一个实有的判断,并且是一个肯定判断。
又经过了几千年,到1842年迈尔、焦耳和柯尔丁才根据这一特殊过程与当时已发现的其他类似的过程的关系,即根据与它最相近的一般的条件来研究这个过程,并且做出了这样的判断: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助摩擦而转化为热。我们对这个对象的认识竟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和大量的经验性知识,才得以从上述的实有的肯定判断进步到这个反思的全称判断。
不过从那时起事情发展得很快,只过了三年,迈尔就能够(至少在实质上)把反思的判断提高到它至今仍有效的阶段:在每一场合的各自的特定条件下,每一运动形式都能够并且必然直接或间接地转变为其他任何运动形式。这是概念的判断,并且是确然判断,即判断的最高形式。
可见,在黑格尔那里表现为判断这一思维形式本身的发展过程的东西,在我们这里就成了我们的关于运动性质的立足在经验基础之上的理论认识的发展过程。这就说明,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
【题解】
本文摘自恩格斯于1873—1882年期间撰写的《自然辩证法》一书。标题为编者所拟。《自然辩证法》是一部未完成的手稿,由论文、札记和片段等组成,是恩格斯研究自然界和自然科学中的辩证法问题的重要著作。该著作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新领域,为自然辩证法这一学科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该文在比较判断这一思维形式的发展过程与关于运动性质的理论认识过程的基础上,着重强调思维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内在一致性。与形式逻辑不同,黑格尔并不是以主语和谓语的外部联系为标准,将判断形式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而是基于判断的内容的深浅程度,将其从低级到高级排列起来,依次分为:实有判断、反思判断、必然判断和概念判断。恩格斯在分析黑格尔关于判断分类的合理性的基础上,把判断的发展进一步概括为从个别的判断到特殊的判断,再到普遍的判断。与之相对应,人类经过很多万年长期的实践经验,得到摩擦生热或摩擦是热的一个源泉,这是个别的判断。人类又经过几千年,得到一切机械运动都能通过摩擦转化为热,这是特殊的判断。随后只用了几年时间,一些科学家得出任何一种运动形式都能转化为其他运动形式的理论,这是普遍的判断。基于此,恩格斯指出:“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相互一致的。”这就是说,判断这一思维形式的发展规律是以自然规律为依据的,是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过程的总结。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的反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对于当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