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把关:初中学生读物管理工作经验
2021-12-28丹东市第十七中学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要求,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部署下,全面加强和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通过科学、有序地开展课外读物专项排查行动等,营造浓厚阅读氛围,净化良好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内涵发展质量。
一、建立组织架构,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通过召开校务委员会、全校教师大会、家长会,统一思想、精心部署。我校成立了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读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作为成员,教务处及图书馆负责具体工作。学校还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原则、标准、要求和程序进行读物的遴选、审核和推荐,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依据审核标准,全面自查清理
学校根据标准逐本审核,以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和《全国中小学图书馆推荐书目》为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过期的、价值观导向错误的书籍以及非法出版物进行彻查。教务处和图书管理员具体负责,一方面,坚持清理标准,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另一方面,开展图书剔旧更新,下架过期图书,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三、把握正确方向,规范进书渠道
学校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每个环节,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为培养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习惯,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每学期自下而上推荐课外读物,促进家校协同育人。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的12条负面清单,为学生量身定做优质的成长书单,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通过,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规范管理
学校将读物管理与加强行风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相结合,对于推荐的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向学生家长公开目录。校园内严格管控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行为。严禁教师指定购买书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每学期都要与任课教师签订责任状,通过校内定期检查以及家长问卷调查等形式,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学校还公布了校长举报电话,方便家长和学生随时反映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学校通过加强课外读物管理,切实改善了课外读物的质量,坚决杜绝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此外,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同时避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学校还购买了学科网服务提供给教师,按周统计并公布使用情况,鼓励教师将经典引入课堂,使学生在阅读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陶冶高尚情操,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引领教师深度教研,保证精讲多练,提高教学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