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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与共同体之辨
——马克思与怀特海的生命观之共通性

2021-12-28张秀华朱雅楠

理论探讨 2021年3期
关键词:怀特海马克思个体

◎张秀华,何 迪,朱雅楠

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8

古往今来,无数先哲在不同文化语境和哲学观下探讨生命问题。马克思与怀特海虽没有精准、系列的有关生命的大篇幅论述,但二者的生命观蕴含于他们的思想体系之中,在有机论、整体论、过程思维和历史逻辑下,他们分别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有机宇宙论,批判传统哲学将生命看作物质或精神、感性或理性的实体,提出以机体取代实体,将“现实的人”和“现实实有”作为各自生命观的理论出发点,展现了生命体在生成自身、超越自身的生命过程之中与他者、自然、宇宙的联系,呈现出各自生命观在本质、过程、意义、价值等方面的共通性。面对当前现代性的困境与危机,对马克思与怀特海生命观的考察,将对处理主体性危机、交往危机、生态危机、虚无主义等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生命本质之确证:机体思维下“现实的人”的实践与“现实实有”的生成

有机体是具有生命的个体的统称,包括植物、动物和人。在这里,“具有生命”是成为有机体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与怀特海分别在唯物史观和过程原则基础上,驳斥传统形而上学及其二元论的实体思维,以机体取代实体,建构出各自特色鲜明的机体思想,进而确定有机体之所以成为有机体的存在方式,即对有机体生命本质的证明。马克思立足社会有机论[1],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从其能动的感性实践出发,把握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原因,进而确证人之为人的生命本质。怀特海则着重于宇宙有机论[1],从“现实实有”的复合本性出发,通过论述其生成过程,展现宇宙生生不息的生命力量,进而阐明生命的共生性与创造性,完成对生命的本质确证。

自然的进化,历经数十亿年,才产生了生命,使得虚无转化为万物,实现了巨大飞跃。而人也在生命进化的历程中慢慢产生。正如诺贝尔所言,生命是自然交付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人的生命从自然中来,本身就携带着浓郁的自然属性。因而人的生命属于它所处的环境,与其存在环境相依相偎,共同为自然所创造,“自然就是通过环境来主宰生命的”[2]。根据当时的进化论、细胞理论等,马克思肯定生命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人的生命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把自然界看成是人的无机身体和母亲,并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519,这些有生命的个人“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3]531。现实的人不断地从自然中汲取养料,通过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来满足自身衣、食、住、行等生存需求。当然,作为人类“无机的身体”的自然也在与现实的人的互动过程中逐渐被其改变。在此意义上讲来,人与自然相互依赖,持续交流、互动,这是人生命自然属性的彰显,但马克思所理解的人并不是孤立的、抽象的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的存在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01。机体之间依靠感性实践活动不断交流、互动,形成生命的社会属性。马克思将对人的解读放置于社会、历史的逻辑下,认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3。一切关系都同时存在其中而又相互依存,这就是“社会机体”[3]604,它并非“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不断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4]。这个活的有机体有自身的结构,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相互交织、彼此联结,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正如普列汉诺夫将社会称为“有完全生命的有机体”,这个活生生的生命体囊括多重层次和要素,更加复杂和多元。因而,当马克思论述其共产主义思想时,便是要构建一个有机的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或真正的社会共同体,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个个体的感性生存得以恢复,每个人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将充分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而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社会的前提,便是诉诸现实的人能动的感性实践活动。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物质生产实践、自由自觉的劳动是马克思确证人之为人的根本尺度。所以,“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具有本质区别。前者是能动创造的类生活,后者是被动的本能活动;前者是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的统一并能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后者则只是按照自身种的尺度去生产。这样,马克思把工业和工业产生的对象性存在看成是人的生命本质力量的显现和确证。同时,他也看到人之本质力量的提升是一个自然和历史过程。起初,人与其他动物一样,受生命的支配,依靠本能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随着人逐渐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了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3]162。因此,人才是类存在物,即现实的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通过生产、劳动等对象性活动不断获取生产资料达成自身目的,实现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进而来到了不同于动物生存状态的、更高层次的、只属于人的生活。在现实世界中,人通过实践确认其生命本质,同时也超越生命的局限,决定自身有个性的生活,实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然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劳动将自为的活动贬低为手段,就等于把人的能动的类生活变为动物般维持肉体生存的种生活。工人要想回归到属人的生活状态——拥有类生命、类生活、类本质,就必须扬弃私有制,通过社会革命,把属于人的本质复归人自身。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能只停留于观念的变革,必须依靠工业、商业状况的改变。因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的正是人,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3]295。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有机体也在矛盾运动中实现形态的跃迁。社会机体的发展动力在其机体自身中,只有当这个机体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社会革命才会发生。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达式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和人之生存关切。可见马克思的生命观是与其机体思想密不可分的,并根植于劳动观、生产观和实践观。

怀特海在《过程与实在》的前言部分就创造性地提出“有机哲学”这一全新哲学范式,指出有机哲学着重强调的是从笛卡尔开始到休谟结束这一阶段的哲学思想中为后来体系化哲学家所抛弃的那些成分[6]1,随即以机体取代笛卡尔意义上的“实体”,论述有关生成、存在和“现实实有”的相关性[6]4问题,进而超越机械宇宙论,来到了有机宇宙论。在怀特海的哲学体系中,作为点滴经验的“现实实有”(又称“现实机缘”)是构成宇宙的终极实在,确定的现实实有的复合本性决定着事物存在的理由,现实实有的生成过程决定最终确定的现实实有的存在本质,每一个现实实有都可以被描述为一个有机的运动过程。因而我们可以通过对其“个体的生命史”[6]158的探索发现由其构成的结合体即“社群”的生命特性。对于一个社群来讲,只有在“完全有生命的”结合体占支配地位时,这个社群才是“有生命的”。可见,怀特海所构建的现实实有是活的机体,是有生命的组织,其结合体就是有生命的活的共同体。

对于“有机体”,怀特海指出,它以双重方式与“过程”(宏观过程和微观过程)相联系,各种现实实有相互包容构成的关联性统一体都是一个有机体,“包容”(也翻译成“摄入”)使实体转化为机体,使隔绝与分离的状态转为相互联结,进而持续处于发展过程之中,所以有机体是“处于产生过程中的未完成状态”[6]331,无数处于过程中的有机体构成了生生不息的宇宙,宇宙本身也是一个不断生成的活的有机体。因而,微小如一粒尘埃,庞大到自然甚至宇宙,都是现实实有复合而成的有生命的有机共同体,它们彼此相互联系,在关系之网的笼罩下实现自身。

处于过程之中的有机体以有生命的活动为特征,而自身的活动也作为过程呈现出来,然而生命不可能是一种确定特征,现实实有在生成自身的过程中有太多因素需要被取舍,因而生成过程就是不断地自我感受、自我选择、自我创造的过程,生命表征的正是这一“原创性”[6]163。伴随着新颖性的生成,成为完成了的统一体,现实实有实现其合生。这个复合统一体的形成过程,是“创造性”这个终极原则使得“‘析取’的世界之‘多’变成‘合取’的世界的‘一’个现实机缘”[6]36的过程,因为在析取的世界之多的内容中引入了新颖性,实现了机体的创造性进展,机体在自我组织、自我构建中,实现着自我超越与成长。“每一个个别现实实有的合生是内在被决定”[6]45,也就是说析取的“多”直接决定最终“一”的性质,这既是机体完全原创的自我生成过程,也是机体真正的生存过程。在不断地创造、历险与进化中寻求自我,实现合生,同时受到周遭环境的制约,机体的生命本质在自我生成过程中得到确证。

二、生命发展之历程:辩证思维下历史逻辑的呈现与过程原则的彰显

马克思与怀特海不约而同接受黑格尔的过程思维和历史逻辑,批判地继承黑格尔总体性辩证法,认为世界就是一个过程,万事万物作为过程而存在,生生不息。其中,马克思通过对作为类存在物的人摆脱异化的生存状态、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复归生命本质的实践过程说明资本主义统治下生命的扭曲,进而历史地呈现社会有机体形态的变迁,在新事物、新时代的生成中展现人之生命的本质力量和社会机体的发展,表现为历史辩证法或实践辩证法。怀特海则通过对现实实有自我感受、自我包容、自我创生直至满足的过程,论述和说明过去、当下、未来的时间勾连,并展现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7]的因果效验关系,其对有机体生命发展的描述表现为过程辩证法。

与黑格尔在思辨的“绝对理念”领域确证生命之发展不同,马克思运用辩证思维方式,将生命进展的场域放置于由人类感性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现实生活之中,以社会历史之维呈现社会有机体中个体生命的辩证运动。当然,作为一项社会历史活动,实践不仅能够反映“现实的人”之生命进展,还将呈现社会有机体的变化发展过程,也就是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三大领域及其他社会要素互相联系、相互制约的矛盾运动。进而,历史成为“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1],而历史辩证法的逻辑也成为呈现人类生命过程之辩证发展的实践逻辑,即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在改变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也改变自身。

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519,这些人不是一成不变的人,而是处在现实之中,“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3]525。他们依靠自身的感性实践活动创造着周遭的生活和历史,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展现,使得历史不再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3]526,而是人的生命发展过程在时间中的真实呈现,即人的感性实践活动确证其生命本质,而现实的、有生命的存在又成就人的历史性存在。人通过劳动实践创造生活世界,改造无机界,这个过程是人确证自身是类存在物的过程,劳动生产就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3]163,但是异化劳动却剥夺了人的生产对象,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对于劳动者本身来说成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并且“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156。工人不断在劳动中消耗力量,将自身的生命给予对象,以至于这个亲手创造的对象越强大,他自己就越弱小,生命逐渐为对象所占有,变成“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对立。马克思对劳动“异化”本质的揭示,指明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笨,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3]158。这时人的生命本质已不再是极具个性的能动的实践活动,因为劳动已经成为外在的东西、对立的东西而不再属于工人,也就是“不属于他的本质”[3]159,人的能动的类生活、生命的本质变成“异化的生命”[3]166,沦落为维持基本生存的手段。马克思看到了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因果关系,私有财产不仅是异化劳动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3]166,还在其产生之后继续推动、加剧异化。而导致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产生,即导致“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3]535的正是分工,分工成为异化劳动的外在表现,要想消灭异化劳动,就必须消灭分工。

分工是自然形成的,而非出于自愿,那么扬弃异化劳动,就得让分工出于自愿,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这个愿景才可以成为现实,才能让生命的本质重新复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详细地考察了分工的发展以及强迫分工对人的奴役,并指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对强迫分工的消除:“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3]537马克思将对个体生命的诠释放置于社会历史之中,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性的扭曲、异化的分析,直至对成为有个性的个体、自由人联合体的路径考察,特别是关于人的“三形态说”,进而完成对生命过程的理解和描述。同时,借助个体生命对异化的扬弃到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说明低级社会形态向高级社会形态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通过个体生命肉体组织需求、内在精神需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揭示出由无数个体构成的社会有机体的社会形态变迁过程。同时,社会有机体对个体生命也具有规定性,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3]571,即自由人联合体才是获得个体生命自由的归宿。可见,马克思不是孤立、抽象地考察现实的人之解放和发展,而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总体中,依循实践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说明有生命的个人——现实的人是如何产生(与动物区别开来)、发展(提升本质力量)并获得解放的。因此,马克思的生命观蕴含在其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人学之中,对人之生命存在样态和意义的理解始终坚持了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避免了抽象的道德批判,并赋予人之生命存在的多维解读,给出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可能性条件和路径。

怀特海的机体哲学又称为过程哲学,他用赫拉克利特的命题“万物皆流”作为其哲学体系的终极性概括,亦可称为“一切事物处于流变之中”,以此实现从实体哲学到过程哲学的革命性变革。过程即现实实有的生成,作为运动中的存在,现实实有“如何生成便构成该现实实有本身”,“它的‘生成’构成它的‘存在’,这就是‘过程原则’”[6]39。由点滴经验复合而成的实有,既是对过去经验的承继,又可展现为对将来的预期,这其中包含感觉的传递。感觉主体依据自身的主体性目的成就自身,“一个现实实有像它实际感到的那样地感觉着,就是为了这个现实实有成其为本身之所是”[6]340。现实实有客体化的过程就是感觉的传递过程,确保时间性世界中感觉主体与客体材料的有机统一。在感觉过程中,过去的经验和对将来的预期不断融入其中,生成主体性目的所指引的有机生命体。怀特海在此既揭示了感觉主体依据感受成就自身的过程,也通过生命有机体呈现出更为透彻的过程原则,即承袭过去、立足当下、关涉未来。

怀特海在论述人的生命时表示,“人的生命是由各种现实机缘构成的一条历史的行程”,而这些现实机缘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承继的。这个行程是对过去、当下、未来之间联结的呈现,因此“一个人才被看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同一个持续的人”[6]140。而对怀特海来说,对生命生长、发展过程的分析直接表现为对终极实在即现实实有生成过程的描述。要揭示现实实有本性中最具体的要素,就要将其分析为“包容”。包容(又译作“摄入”),指关联性的具体事实,现实实有的生成过程其实就是多种包容合生的过程。对现实实有的包容被称为“物理性包容”,也就是过去的现实实有作为客体性材料进入当下现实实有的生成,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构成了一种自下而上的因果效验,在合生过程前后相继的阶段,过去阶段的包容作为一种不可缺少的养料继续在当下生长,形成新的包容,生命在此实现了延续。对“永恒客体”的包容称为“概念性包容”,作为对事实具体规定的纯粹潜能或确定性的形式,永恒客体可能被作为主体的现实实有,因为从上帝本性中承继而来的目的和自身的主体形式通过概念性感受被肯定地包容,进而规约着未来现实实有的生成,上帝先天地打造了一个秩序,为现实实有提供永恒客体,构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因果效验,当然永恒客体也可能为一种否定性包容所排除。

物理性包容和概念性包容为现实实有提供感觉予料,现实实有不断整合过去的包容并生成新的包容,直到最后所有包容成为确定的整体性满足的组成成分。现实实有作为具有生命的有机体,其生成过程的描述必须指向过去和未来,万事万物都在过去、当下、未来的联结之中,并与自身、环境、上帝构成因果效验,然而,怀特海对生命主体的阐述并不像海德格尔的“此在”,只关注正在生成、每时每刻都在超越自己的人,他基于泛经验论、泛主体论[1]的解释原则,认为现实实有囊括一切有机体的经验,无论是低级的有机体,还是高级的有机体,其完成潜在性的实在合生的过程都是对生命的诠释,其生命的活动都可展现为主体不断地自我感受、自我包容、自我创生直至满足的过程。

无疑,怀特海在过程思维下,依托过程—关系辩证法,把马克思对人的理解拓展到非人类社会,不仅考察人,而且考察一切有经验能力的经验主体,并在主体间性下说明任何一个生命个体是如何在现实世界乃至宇宙共同体中完成合生、获得创造性自我实现和自我满足、确立自身意义与生命价值的。他不仅在发生学的意义上历时态地描述了生命体的产生,而且共时态地探究宇宙中不同层次的生命体之间的关系(共时态),让每一个生命体都有自身存在的根据和共同深厚的宇宙背景(正如潘多树有共同的根)。因此,一切生命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生即死,死即生。这就涉及下面问题的讨论。

三、生命意义之体现:关系思维下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宇宙文明的构建

作为辩证法家的马克思与怀特海,他们的哲学不仅是有机论、过程论的,还是关系论的,并且在总体性辩证法下使得一切关系都成为内在关系。只不过马克思主要考察社会历史领域,其理论旨趣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回答人类文明的走向与人类解放何以可能;而怀特海则紧紧围绕过程与实在,试图探究宇宙秩序,建构新的有机宇宙论,以便回答宇宙文明何以可能。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对象性存在物”的人表现自己生命所不可或缺的就是现实的、感性的对象。“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正像植物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的力量的表现,是太阳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表现一样”[3]210。人与自然是互为对象性存在物。一方面,自然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不断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养料;另一方面,被孤立理解的、离开了人的自然界,对人本身来说也是无。一个存在物“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3]210。马克思所强调的生命个体与他物的对象性关系是一种内在的、自然而然的关系,正如人与自然的关系表达。人生来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只有通过人、借助人才能实现“真正复活”[3]187。也正因为对对象性关系的强调,马克思笔下的人与自然通过对象性活动具有了共生共在的内在生命体关系。

不难看出,马克思的自然是人化的自然(历史的自然),人生命的本质力量在人化自然的进程中逐步呈现。而这些“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3]532,通过繁殖不断形成新的关系,如夫妻关系,父子、母女关系等。这时,无论是通过生育产生他人的生命,还是通过劳动生产自己的生命,都表现为双重关系,即“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其中,社会关系所指的“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3]532就构成了人与他者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所维系的共同活动就是“生产力的总和”[3]533,它决定着社会状况,甚至人类的历史。

马克思指认,人的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也是在经验性的对象性关系中得以确立和实现的。如果在自然界中找不到自己的经验性对象就是非存在;在社会中个人的价值则体现为对他人有意义。不过,对于马克思来说,这种关系不是既定不变的、现成和永恒的关系,而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结果,实践是一切社会关系产生的动力源,因此,不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人的本质是实践所决定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只如此,你是什么样的人,要看你生产了什么和用什么方式生产,而不同的生产方式又确立了不同的社会关系,并反过来制约着人的存在和生命的表现。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与他者、自然、社会的对象性关系逐渐转变为“为我关系”,资本家成为绝对主体,以至于工人的生命本质沦为维持其生存的手段,自然被无限攫取、生态遭到破坏,社会有机体也因个体异化失去形成与发展的动力。当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都处在对立状态时,马克思完整呈现出资本主义制度对生命的戕害。《资本论》不只是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剥削关系,更是对该生产关系下工人阶级生存状况的考察,揭示出资本与劳动、资本家与工人的对立关系。要消除对立,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和解的人类文明,就必须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消除资本的霸权和统治,消灭暴力,诉诸合作。正如弗洛姆所言:“马克思认为,人类发展的目标应当是建立一种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新的和谐,一种使人与其同胞的相关性同人的最重要的需要协调一致的发展。”[8]这种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与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相统一,人“向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即社会的存在复归”[3]186,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活动不断地改造自然、改变社会,同时也提升自身,生命在不断追寻整体性和谐、实现文明的进程中彰显意义,实现人与一切关系的和解。

在怀特海哲学中,一切生命体都处在关系之中,强调个体生命之间的内在关系,每个个体因为对象性的内在关系构成自身存在的根据,整个宇宙都是由内在生命体构成的生命共同体,经验主体、他者、环境、宇宙共生共在,因而要尊重自然、敬畏生命。在出现动荡、对立时,他选择诉诸合作与平和,主张超越暴力和竞争,寻求一切关系的和解,以构建和谐有序的宇宙文明。

怀特海基于泛经验论、泛主体论,指出任何实际存在物都是内在关系下作为经验主体的现实实有复合而成的结合体,它们由于互相包容而相互涉及。一个有生命的结合体“可以支持沿着它的成员构成的历史路径上的一条个体秩序的线索。这样的持续实有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6]166-167,它不断与周遭的其他实有、环境发生关系(其他潜在的客体化的实有也是其自身生成过程中的主体)。每一个生成的现实实有或现实机缘,都在不断析取其他现实的和非现实的诸多实有,其中某种确定类型的混合包容从它存在的一个机缘传递到下一个机缘。这种对确定包容的选择带有明确的规定性,它出自主体形式所包含的“既定性”,直接影响现实的决断。直至“潜在的”统一达到合取的一个现实实有的实在的统一,现实实有在一个包含着与世界上每项事物都有完全确定联系的复合感觉中达成满足,结束自己的生成。这里的确定的联系既可以是肯定性的包容,又可能是否定性的包容,这就指向了具有“潜在性”的永恒客体。作为一种确定性的形式或纯粹潜能,永恒客体通过它的潜在“进入”现实实有的生成,通过精神极的概念性包容,确认现实实有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达成包容主体的目的。永恒客体与派生的现实实有相关联的机缘则来自上帝,上帝在每一个派生的现实实有中实现客体化,同时上帝本性的完满性进入丰富的物理性感觉,这是世界在上帝中的客体化,因此上帝与一切创造物同在,又内在于世间万物,他用慈爱和宽容使生命服从于疏导,获得整体的秩序,进而引导世界走向和谐,实现宇宙文明。

基于现实实有生成过程中他者、永恒客体甚至上帝的时刻在场,直接指向了一个被各种联系和关系覆盖、指引的和谐与完满的宇宙文明。由于有机整体下内在关系的呈现,合生过程之中宇宙中的每一生命体都对自身、他者和整体具有价值,当整体之下的内在生命体达到普遍的善时,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对立就会消失,世界之“多”转变为“一”,这一创造性原理也是和谐本质的呈现,而怀特海深谙的和谐之道正需在宇宙文明的发展中不断实现。在《观念的冒险》中,怀特海指出,和谐的达成是个体生命不断努力进而相互作用的结果,个体生命需享有真、美、冒险、艺术、平和等品质,共同促进宇宙文明的构建。怀特海追求真善美相统一的艺术通过“破除宇宙之中的不和谐之源,进而诉诸动态的冒险”来实现和谐状态由低到高的演进。这个冒险的过程既可能产生创造性进展,也可能出现混乱、动荡与冲突,因而需要“和谐之最”[9]的平和。平和正是文明的标志,个体生命携带和谐的目标不断冒险,在这一动态的过程中不断对他者、世界产生价值,直至将破坏性的动荡平息,个体达成其生命意义,平和的宇宙文明得以实现。

四、生命价值之实现:实践—过程思维下具体主体的超越与经验主体的满足

马克思与怀特海都从具体的个体生命出发,基于感性活动的考察和实践思维方式,不管是现实的人,还是现实实有,终其“一生”都要实现自身的生命价值。马克思依循实践的观点也即实践思维方式和历史的逻辑,追问和探讨的是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具体主体如何确立自身并最终获得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问题,从而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怀特海则立足有机的时空中存在的经验主体——现实实有,对其感性活动——感受和摄入的阶段性分析,回答生命个体怎样在宇宙整体和现实世界域中借助合生完成自我选择、自我摄入和自我创造与自我满足并自我实现,从而将个性化的新颖性创造与价值贡献给宇宙共同体的。因而,他认为“生命是对自由的追求”[6]162,最终在达成满足的同时蜕变为“超体”,从经验主体转换为其他经验主体感受活动的客观资料。在马克思那里,现实的人依据有意识的、能动的实践活动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层面的需求,当自身生命本质发生异化时,诉诸解放来打破命运的枷锁,从而呈现出了在主体性目的指引下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成人”过程。在怀特海这里,所论述的现实实有的生命,则同样在主体性目的指引下,通过物理性包容和概念性包容,析取现实世界所提供的客体材料,不断完善自身、生成自身最终获得满足的创造性过程。可以说,二者对主体生命价值的理解都是实践过程论的,也就是实践—过程的思维方式。

马克思把哲学的目光投向现实世界和人类社会中有生命的生存的个人,将其看成历史的唯一前提,因此,马克思的生命观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从直观的客体性原则进展到以实践为中介的主体性原则,从生命主体实践活动——劳动、生产的目的出发,考察人们是如何生活、如何存在的,并让意识和观念的生产和一切意识形态依附于物质生产实践,通过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及其所形成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来找寻人类解放的道路与个体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既不同于中国古代哲学对“天人合一”思维定式的固守,也不同于西方传统哲学思存关系的二元对峙,马克思超越了传统思辨的抽象主体性哲学,在具体主体的新主体性哲学范式下,把主体看成有生命的个人,认为人的生命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是具体与历史的统一,是不同于动物生命的具有自主性的多维、立体、全面、不断发展着的人的生命。

首先,现实的人的生命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人依靠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满足其生存需求,生存就是人类最初的目的。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就是能够“生活”,这是人类与生俱来、自然而然的本性使然,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对基本生存的需求展现了人的自在生命本性。为了创造历史,人们必须生活,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通过劳动来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生产衣食住行等一切生活资料。人也正是通过劳动把整个自然界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和生命活动的对象、工具,在利用自然的同时,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而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成为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根本标志,人的自为生命本性得以彰显。也正因为人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3]211,因而是类存在物,劳动就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

其次,人除了通过劳动满足物质生活,还需要精神生活来促使生命价值的丰盈。在从事法律、政治、宗教、艺术或哲学的过程中,个体生命意识不断被感染甚至冲击,现实的人开始追寻其价值世界。“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为什么而活”,对生命存在的价值追问成为现实的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在此基础上,人为自身设定生命的目标即主体性目的,携带着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通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断发展、创造,持续实现着对当下生命的超越,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生命的价值。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压迫之下,自愿劳动变为强制劳动,并且外在于劳动者,转而属于其他人。工人的主体性目的不再能够引领自身实现生命的价值,因而只能返回自己的种生命,与动物一样,在吃、喝、生殖、居住中感受到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3]160。工人要想回归自身能动的类生活,就要消灭异化劳动,要将社会从私有财产和奴隶制中解放出来,就要诉诸人的解放,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其实,马克思早在博士论文时期就关注到了生命的自我意识与命运的对抗。他曾指出偏斜运动打破了“命运的束缚”,对于原子也可以称“偏斜运动正是它胸中能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10]。这是马克思对自由的最初认识,之后他在社会历史的维度,通过实践方式阐述生命体自身的超越和对自由的追寻,呈现出一个完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基于主体性目的的“成人”过程。“成人”不仅是生命个体摆脱异化的生存状态,重新占有自身的生命本质,实现个性、能力的解放和发展,还是精神素养的提高,是社会地位、话语权的充分掌握。而这一切的实现需要人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完成社会的变革,最终生成“自由人联合体”,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真正的共同体那里,人的个性将得到全面发挥,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怀特海认为,作为经验主体的现实实有,其生成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反应阶段—补充阶段—满足阶段。反应阶段又可以称为纯粹的接受,在这个阶段,现实世界作为外在的材料被现实实有感受到,但并没有被吸收或排除;补充阶段由主体性目的所支配,初始材料在“欲望”或“想象”下转变其存在方式,被经验主体重新整合,由于前定和谐,未完成阶段的多重感觉始终统一于主观经验,逐渐趋向最终的目的;满足阶段就是主体性目的的达成,它是一个复合而充分确定的感觉过程,它确定了自身的发生,确定了它的超验创造性的客体性质,最终依据主体性目的在不断的自我感受、选择过程中对现实世界的所有感觉方式和所有实有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包容[6]43,这一过程涉及情绪、评价、目的等主体形式,而这些主体形式也是依据主体性目的在不断地整合中决定,不管多复杂的要素都会在最终的满足中具有自洽功能。一方面,处于过程完成阶段的满足一旦达成,就意味着经验主体的自我实现,生命体从此获得了新生,超越过去成为超体;另一方面,完成了的复合统一体又作为现实世界中的客体材料继续在新一轮的生成过程中发挥其作用。

不容忽略的是,达成自我满足之后的全新实有与因它统一起来的任何实有都不同,其原因是“创造性”在析取的世界之多中注入了新颖性。怀特海认为,“‘生命’的首要意义就是创生概念的新颖性——新颖性的欲望”[6]159,即全新实有生成的反应阶段不能确定单独机缘是否具有生命,表征原创性而非表征传统的生命,其特征是“在环境的巨大变化之下适合于捕捉强烈刺激的反作用”[6]163,支配这种反作用的正是当下生命的创造性,把创造性在它产生的每个新的情境中加以运用就是“创造性进展”。因此,创造性成为现实实有意义中的终极性范畴之一,在它的基础上,怀特海将经验主体描述为活生生的、永远处于创造和发展中的生命体,而生命是对自由的追求,在不断地自我感受、自我选择、自我创造过程中达成目的,完成生命的自我生成过程,实现个体生命的超越。

总之,马克思与怀特海的生命观内在于他们有机、辩证的思想体系之中,二者以活生生的机体取代孤立的实体,在新主体性原则下构建出个体生命体与他者、环境之间的内在共生关系,进而寻求生命共同体内一切关系的和解。其中,马克思始终关切“现实的人”之解放问题,借助生命个体能动的感性实践活动确证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深入现实生活展现个人与他者、自然、社会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从社会历史之维呈现人在与命运对抗、斗争中超越自身、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追寻过程。怀特海则从“现实实有”出发,通过对其实现合生的过程分析与描述展现生命最本源的生成方式,进而考察宇宙的进化与发展,揭示了宇宙创化之下个体生命的生存之道,即在创造性进展中超越当下,在不断冒险中实现自我,同时服从来自“诗人”的价值疏导,进而获得宇宙整体秩序的和谐。虽然二者的哲学观存在殊异,但他们共同的思维方式——机体思维、辩证思维、关系思维和实践—过程思维等使得对生命的理解具有共通性,并解构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生命诠释。所以,马克思与怀特海的生命观无不有助于摆脱现代性急难,无论对深化“两个共同体”思想的探讨,还是推进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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