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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的本质规定及其内在逻辑

2021-12-28左亚文高晓英

理论探讨 2021年5期
关键词:时代精神本质民族

◎左亚文,高晓英

武汉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院;b.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武汉430072

对于什么是中国精神?如何对中国精神进行界定?自近代以来,就众说纷纭,见仁见智。近年来,中国精神的讨论又被推到理论的前台,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在吸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本文仅就中国精神的本质规定及其内在逻辑结构再作一点反思,与学界同人交流。

一、界定中国精神的几个前提性问题

在对中国精神下定义之前,必须澄清这样几个前提性问题:究竟有无中国精神;如果有的话,中国精神是否包含消极的方面;中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是否是一个东西。只有把这几个关涉中国精神是否成立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搞清楚了,我们才有可能对中国精神作出本质规定。

1.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无中国精神?或者准确地说,究竟有无积极的中国精神?无疑,精神与民族共存,没有哪个民族没有自己的精神,问题在于有无积极的民族精神。梁启超把中华民族的精神称为“中国魂”。在他看来,“中国魂”尚未形成,甚至“杳不可见”,因而提出要“制造中国魂是也”,而其所倡导的中国魂是具有“爱国心和自爱心”的兵魂。1899年,他在《清议报》第33期发表的文章《中国魂安在乎》中,首次提出了“中国魂”的概念,并指出“吾因之以求我所谓中国魂者,皇皇然大索之于四百余州,而杳不可得。吁嗟乎伤哉!天下岂有无魂之国哉……今日所最要者,则制造中国魂是也。中国魂者何?兵魂是也……夫所谓爱国心与自爱心者,则兵之魂也”。梁启超所谓的“兵魂”,即指尚武的精神。在该文中,他大赞古斯巴达、德意志、俄国和我国近邻日本的尚武精神,而对于中国“文弱”则极尽批判和斥责的态度。他说:“我们中国却以文弱在世界上考第一名,逆来顺受,窝囊透顶,东亚病夫,病入膏肓。”

黑格尔也认为传统的中国没有自己自觉的民族精神。在其《历史哲学》中,他从精神本体的高度运用思辨的语言来阐述中国的民族精神,指出其还未曾分化,尚处于“实体性原则”之中。他说,在中国人的精神中,“客观性和主观性自由的那种统一已经全然消弭了两者间的对峙,因此,物质便无从取得自己的反省,无从取得主观性。所以,‘实体的东西’以道德的身份出现,因此,它的统治并不是个人的识见,而是君主的专制政体”[1]161。这就是说,在中国人这里,自由的自我意识还未产生,一种未曾区分的单纯自然物质性泯灭了一切,整个民族乃是以君主之意志为意志,个体的意志则无从取得自己的主体性和自觉性。

应该说,黑格尔和梁启超的这些批判性观点有其深刻之处,但他们却把这种观点推向了极端。实际上,即使在君主专制下,被压抑的民族精神的“实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人作为“能思维的动物”[2]216,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一般的知识分子,都会在当时历史条件所许可的时空限度内对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及其本质规律进行反思,在寂静的思想夜空中,总会时常爆发出精神的闪光。因此,完全否定中国人有自己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有反省或反思的意识,有其自身的历史及其进步性,这是十分片面和偏颇的。

2.中国精神是否包含消极的方面?对这个问题,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有之,但持否定观点的人居多。后者的理由主要是因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些都是积极的正向的元素[3]。也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精神作为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源于几千年中国历史发展的文化积淀,也是当前中国的精神生活和精神状态的一种整体性概括,其内涵既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也包括当前社会转型背景下消极性的精神体验和心理倾向,是中国精神状态的整体性呈现[4]。

如果从整体性和综合性的角度来观照和考察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的话,那么,对其所包含的某些消极性或糟粕性的东西进行反思是可以而且必要的;但是,当我们对其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自我扬弃之后,其所呈现出来的就是积极的正向的精神理念,这在理论上也是可能而且必要的。我们党所提出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等就是这样的精神,而这些精神正是构成中国精神的重要本质内涵。

3.中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是不是一个东西?有些学者认为,中国精神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二者是一个东西;时代精神就是一个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其时代特征的精神,而中国精神就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有些学者则认为,中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是三个有差别的东西。问题是如何理解这种差别。有人认为,民族精神是蕴含于一个民族中的精神基因,它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而时代精神则呈现历史性和变动性的特点。中国精神不仅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还是实然和应然的结合,因而它不但加入了当今世界中那些我们应该吸取和借鉴的先进的思想精神,而且应倡导那些尚未确立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精神理念。

笔者认为,三者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以认识。

第一,就其客观存在形态来看,中国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一个东西。无论是中国精神还是民族精神并非一个独立的实存,而是蕴含于每一个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之中,并通过时代精神而实现出来。正如黑格尔所说,精神“并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道洪流,离开它的源头愈远,它就膨胀得愈大”[5]8。因此,一个民族的精神处在不断流变的过程中,并通过不同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而得以彰显。这也正如一个人,他历经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直到老年,其生命包括精神就存在于人生各个阶段之中,而没有一个独立于这些阶段之外的抽象的人。中国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关系就是如此。

第二,在其理论抽象的形态上,中国精神、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又是有差别的。时代精神是一个民族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精神的抽象,它带有其时代的特质,因而是“一种特别的‘民族精神’”[1]104。而民族精神实际是从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中进一步凝练出来的带有普遍性或共性的东西,它如同一个民族精神发展中相对稳定的基因。从“变”与“常”的关系看,民族精神就是“变”中之“常”,即历史流变中那常住不变的东西,然而,这种作为常住不变的文化基因虽然是客观的,但却是一种理论抽象的产物。正如“水果”是各种具体水果,如苹果、李子、桃子、香蕉等的抽象一样,虽然它也是客观的,但却不是一种独立的存在。中国精神则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是“变”与“常”的结合,它以扬弃的形式包含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对一个民族的精神的最高抽象。

第三,中国精神是传统与现代、实然与应然、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首先,中国精神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也不是从人的头脑里主观自生的,它是历史的产物,是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明发展过程中逐渐生成和积淀的结晶,离开传统和传统文化,它就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此,中国精神的根就存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其次,中国精神是实然与应然、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一个民族的精神“并不仅仅是一个管家婆,只是把她所接受过来的忠实地保存着,然后毫不改变地保持着并传给后代”[5]8。历史地变动着的中国精神是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因而必然要在自我扬弃的基础上,对一切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东西进行积极的吸纳和借鉴、创造和建构。最后,中国精神的立足点、着眼点、归宿点在当代而不是古代。它站在当代,回望、追溯历史,反省、反思传统,最终又归结于、落脚于现实。因此,当我们去探讨中国精神时,决不能将其视为考古学、考据学,毋宁说,它是从历史的源头一路走向时代深处的发展学、创造学和建构学。

二、中国精神的本质规定

自近代以降,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于什么是中国精神提出了不少定义。例如,辜鸿铭在其《中国人的精神》一书中,将中国人的精神归结为一种性情和心态。他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精神的状态,一种灵魂的性情……简而言之,它是一种心态,或者用诗人的语言说,是一种平静而受到庇佑的心态。”[6]有的学者从价值观的角度,将中国精神界定为贯穿民族历史始终的主体立场和价值观念[7]。有的学者从文化观的角度,将中国精神定义为在中华民族与西方列强的对立冲突过程中萌生的国家和民族集体意识,也正是在与西方文化参照的基础上,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文化表征,才显得更为清晰完整[4];或者说,中国精神就是中国作为国家所体现的精神,是中国社会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中国历史发展的现实状况的文化凝结[8]。有的学者从认知观的角度,将中国精神规定为源于人们解决社会矛盾和生存困境的价值追求和生命实践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心理特质、意志品格和意识活动的凝练和升华[9]。除此之外,还有学者从气质、心理、意识、风貌、知识、信仰等不同视角给中国精神下定义。

给事物下定义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黑格尔指出,认识事物的本质关键在于把握事物的内在矛盾性,而认识事物的内在矛盾需要经过同一和差别、比较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再到深入事物内部分析其内在联系等三个阶段,只有到达了第三个阶段,即认识到了事物的内在矛盾联系,才能把握住事物的质的规定性。下定义也是如此,只有人们的认识通过前两个阶段,抵达事物的本质内部,将事物内在的质的规定性用概念和判断的形式反映出来,才能对其作出科学的规定。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精神作出这样一个定义:中国精神是指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文明发展中逐渐奠定并在当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以发展创新而形成的与其他民族的精神有别的本体致思、思维方法、认知理论、人本学说、价值取向、道德规范、行为方式、意志品格等独特的心理意识、精神风貌和文化理念的总和,它构成一个民族全部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的内在精髓和灵魂,并成为制约和支配这个民族生成和发展的精神力量。这个定义包含如下六层含义:

1.中国精神扎根于数千年积淀而成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中华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其文明发展未曾中断的文化,它不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且一以贯之、不坠于地,这在世界文明史上实属罕见。正是在这一延绵不绝的演进中,逐渐生成和奠定了相对稳定的中华民族精神。这是中国精神之根。

2.中国精神在经历了自鸦片战争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精神淬炼和反省之后,得到了创造性的发展和提升。例如,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重新认识,既澄清了过去“全盘否定”的错误,也对其作出时代的改造、创新和超越;我们从百年中国共产党人的顽强拼搏、不懈奋斗中提炼出了“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等伟大精神,这些精神构筑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我们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精神、“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精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精神,从而为中华民族精神增添了崭新的时代内容。这是中国精神之果。

3.中国精神是在与其他民族的精神相比较中所凸显出来的一种精神特质。“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2]253,更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民族精神。由于地理环境、生产和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文化传承等的不同,不同民族必然在其文明的演化过程中逐渐生成一种具有其自身特色的文化精神,正如一个人在不同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实践中最终会涵养成一种独特的个性一样。中国精神既不是西方精神,也不是东方的印度精神和日本精神,而是在与这些民族精神相比较中所彰显出来的一种“同中之异”和“异中之同”。

4.中国精神是贯穿于整个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之中并起支配作用的基本理念。一个社会的意识有高低层次的不同。低级层面的意识称为社会心理,它处在自发的、零散的和无序的状态。高级层面的意识称为社会意识形态,它处于自觉的、系统的和有序的状态。一个民族的精神既不是社会心理,也不是社会意识形态,而是贯穿其中对其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它是社会意识的精髓和内核。一个民族和国家由于有了这种精神,才使得错综杂乱的心理和意识得以整合,从而形成一种统一的文化精神或文化模式。这是中国精神之魂。

5.中国精神是无数个体精神的“类意识”和“类本质”。就单个的个体来说,他是肉体与灵魂、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其物质性的肉体是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和载体,而精神性的灵魂则是人异于和优于动物的本质所在,但是精神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才得以生成和发展。社会是精神之母,每一个个体只有融入社会中才能获得自己精神性的存在亦即人的存在。这是因为人的“类意识”本身是属于“类”的,离开“类”而离群索居,就只能成为生物学的人,而无法成为具有“类意识”从而生成“类本质”的真正的人。因此,个体的精神是通过与“类意识”和民族精神的交融和结合而孕育和成长起来的。单个的人的本质生命存在于其所生活的民族的精神之中,对于个体来说,“此在”之在有赖于“类生活”“类意识”之精神之“在”,“此在”只有沐浴在“在”的精神之光里,才能获得自己的生命本质。这是中国精神之本。

6.中国精神的独特性主要通过本体致思、思维方法、认知理论、人本学说、价值取向、道德规范、行为方式、意志品格等得以展示和实现。“精神”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但它并非一种不可捉摸的虚无。精神作为一种本质的存在,它必然要将自己对象化为客观现实。精神的对象化是通过两种方式展开的:一是通过客观化的思想活动而实现,从而形成诸多不同的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二是通过物质性的生产活动而显现,从而创造出种类繁多的物质产品。无论是思想意识形式还是物质产品,都是人的精神的对象化。

中国精神作为精神性的存在,它主要通过作为时代精神之精华的哲学思维及其基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而彰显出来,因而我们可以据此将中国精神的丰富内涵按其内在逻辑结构进行剖析并划归为本体致思、思维方法、认知理论、人本学说、价值取向、道德规范、行为方式、意志品格等,中国精神的概括和凝练应以此为线索从这些方面加以具体展开。

在中国精神的反思和提炼上,目前学界存在过窄和过宽两种偏向。有些学者只是从其内在逻辑结构的某一方面如价值观、文化观、认知观或气质、心理、意识、风貌、知识、信仰等给中国精神下定义,这样的定义尽管深入到了本质的内部,并抓住了其中的一个要素,但遗漏了更多的方面,故失之偏颇。而有些学者则将中国精神加以无限的扩张和泛化,举凡在历史发展和社会实践中所反映出来的正向的积极的精神元素,都统统纳入中国精神的范畴之中。无疑,这些具体的众多的精神元素特别是那些被实践证明是推动了历史进步的先进元素应该而且必须纳入中国精神的视野中,但是中国精神作为一个民族的精神之精华和灵魂,是从众多的精神元素中抽象和提炼出来的最为根本和普遍并对人们的精神生活起到制导作用的那些元素,如果将所有的元素都囊括其中的话,那么中国精神就会因累积式的泛化而失去其本质的意义。

因此,对于中国精神的凝练既不能采用列举式的方式将其泛化为日常生活的话语,也不能知性地仅从本质关系中片面地提取某一个要素而替代其全面的反思和概括。合理的方法是进入精神的深处,按照其内在的本质逻辑联系,将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采用理性的概念和判断的形式展现出来。只有如此,才能较为全面和完整地凝练出中国精神的本质内涵。

三、中国精神的内在逻辑

中国精神作为隐含于一个民族和时代之中的内在灵魂和精髓,是一种历史的本质性的存在。本质是一种内在联系或内在关系,因而必然具有内在逻辑结构。一般来说,一个民族的精神与个体的精神是不一样的,它会以比较自觉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形式建构人类的“类意识”,以全面的方式来反映人类的“类本质”。

我们要进一步探讨的是:作为“类本质”之反映的中国精神,其内在逻辑结构是怎样的;这种内在逻辑结构形成的根源又是什么。

人类的精神世界是一个由无限众多的观念所构成的有机系统。在这个观念系统中,有本质性的观念,有非本质性的观念;有具体的观念,有一般的观念;有基本的观念,有非基本的观念;有起到支配作用的观念,有被支配的观念,如此等等。作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之统一的中国精神,所要把握的是贯穿于形形色色观念之中的那种起到支配和制导作用的基本的、一般的、本质的观念。

对于这些起到根本作用的本质观念,我们又可以按照其不同的视域和高低层次性,将其划分为本体致思、思维方法、认知理论、人本学说、价值取向、道德规范、行为方式、意志品格等方面。一个民族的精神本质就是由这些方面构建起来的有机的、整体的精神体系。

1.本体论即世界观。一个民族的精神必定要通过本体论或世界观表现出来,这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世界的最高层次。所谓本体论,就是追究这个世界的终极根源和终极本质,所要解答的是对世界的根本看法。本体论或世界观对于一个民族的精神具有统领意义,如果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的话,那么,本体论就是哲学皇冠上的明珠,是哲学殿堂里的“至圣神”。在一个民族的基本精神体系中,方法论、人本论、认知观、价值观、道德观、行为方式等都隶属于本体论并受其统摄和指导。

中华民族是一个爱好哲学思辨的民族,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就构建了“道本体论”和“气本体论”的世界观。这与古希腊哲学元素本体论和柏拉图的理念论可谓相互辉映、相得益彰,各具有其智慧的特色。

中国哲学相对于西方哲学还有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其所建构的阴阳和谐的“道本体论”和“气本体论”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从知识分子到普通民众几乎都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这种基本理念,并将其应用到日常生活之中。可以说,阴阳之道已成为中华民族潜移默化的“集体无意识”和血脉相传的“精神基因”。

2.方法论和认识论。实际上,本体论和方法论虽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有差别。因为方法论是在本体论的基础上派生的,其原生和派生之间并不完全对等。例如,唯物主义的本体论既可以与形而上学相结合,也可以与辩证法相结合;唯心主义亦复如是。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和合思想(又称和谐思想)既具有本体的意义,又突出方法论意蕴。其方法论具体表现为中和之道或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指做事情追求中正、中和、不偏不倚,反对“过”和“不及”,即把握适度,做到恰如其分,恰到好处。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二程遗书》)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认识到了任何事物都存在“两端”,超越了右端,就“过”了,达不到左端,就“不及”,“过”与“不及”都偏离了正道。所以,孔子提倡做什么事物都要持中、守中、用中,所谓“执其两端而用中”,就是要把握住“两端”,以防止越界而从两个方面滑向极端。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恭敬、谨慎、勇敢、直率等本来是美德,但若过头了以致违背礼的规范,就会偏离中道而向反面转化:恭敬成为劳倦,谨慎成为胆怯,勇敢成为鲁莽,直率成为尖刻。一般来说,在中道问题上,人们对于“不及”度量界限,是容易识别的;但对于“超过”度量界限则不甚了了,甚至以为是好事。因此,孔子特别强调“过犹不及”,“过”与“不及”的错误是一样的。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中庸之道(或中和之道)与阴阳和谐之道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庸之道在本质上是一种如何使自己的言行达到“道”的标准的方法,而这里的标准本身就是“中和”。因为只有“执两用中”,防止滑向左右两个极端,才能使阴阳相和,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作为方法论的中庸之道与作为本体论的阴阳和谐之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互为表里、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的精神的本质内涵。过去强加在中庸之道头上的所谓调和主义、折中主义的帽子,应统统予以推倒。

与中庸之道相关联的是知行合一的认知论。知行关系是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在知行的先后上,有“知先行后”“行先知后”“知行合一”几种观点的论争;在知行的难易上,有“知易行难”“知难行易”的不同意见的对立,但在这种探讨中,有一个基本的共识,这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即知行的统一。朱熹虽然主张“知先行后”,但却强调“行重于知”。他说:“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然论其轻重,则当以力行为重。”(《朱文公文集·答程正思》)他还认为,“夫学问岂以他求,不过欲明此理而力行之耳”(《答郭希吕》)。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王夫之提出“行先知后”,他们的致思重点虽有所不同,但知行相须、知行相资而不能人为分成两段的主张却是一致的。中国传统哲学中这种“知行合一”“知行相须”“知行相资”的思想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精神意识,这就是为什么中华阴阳和谐之道能够普及民众、嵌入人心的原因。

3.人本学说、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第十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人的本质和人性论的思想十分丰富,有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无恶论、性有善有恶论、善恶相混论,但其占统治地位思想是儒家的性善论。尽管性善论只是反映了人性的一个方面因而有其偏颇之处,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性善论就等于肯定了人之为人的价值,从而确立起了人独一无二的主体地位。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儒家才进而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政治观、“仁者爱人”的伦理观以及重义轻利、先义后利的价值观。这些构成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的主要表现形式。

4.行为方式、意志品格和终极信仰。一个民族的精神最终要落脚到社会实践和行为方式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的精神、以自强创新为特征的刚健有为的精神、以心性为根本的修身克己的精神、以终极信仰为归宿的立德立功立言和追求大同的精神等,构成中国人的实践品格。在行为方式上,中国人秉承实用理性,注重现世价值,即便在终极信仰上,其所注重的也是现世生活,而不是彼岸世界。

正是基于以上的逻辑分析,在借鉴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把作为中华民族之本质存在的中国精神概括为道行天下的精神、和而不同的精神、知行合一的精神、仁者爱人的精神、先义后利的精神、以民为本的精神、爱国统一的精神、自强创新的精神、修身克己的精神、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和追求大同的精神等十种。

对于上述十种精神,在逻辑结构上可以将其划分为这样一个三段式:一是本体方法。其内容包括道行天下的精神、和而不同的精神、知行合一的精神。二是人本价值。其内容包括仁者爱人的精神、先义后利的精神、以民为本的精神。三是社会实践。其内容包括爱国统一的精神、自强创新的精神、修身克己的精神、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和追求大同的精神。在这个三段式的逻辑结构中,本体方法是基础,人本价值是主干,社会实践是导向。由于人本价值观念是主干,又处于中间的位置,在一定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主要就是价值观的问题。

任何一个民族的精神都有一个根本的理念贯穿其中,成为把诸种精神结合和凝聚起来的内核和支柱。在中国精神中,将其紧密地联结和聚合起来的精神支柱是“道”的理念。

何为道?《易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系辞上》)《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老子·第一章》)由此可见,第一,道是一种常住不变的普遍规律、法则;第二,道是一种根本的理念、观念、精神;第三,道是指阴阳矛盾的关系,而不是一个静止不动的实体。

中国的这种阴阳之道源远流长、根深蒂固。中国哲学就是道的哲学。中国是一个信奉“道”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道”的民族。如果用一个核心词来概括中国文化的话,这个词就是“道”。对中国人来说,“道无处不在”,上至治国,中则修身,下至日常生活,都离不开阴阳之道。“道”是破解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以及中国人的一把钥匙、一个密码。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中国精神是从上下五千的中华文化中凝练出来的,但其立足点在当代现实而不是古代历史。因此,其中每一种精神既是传统的又是现实的,既是古代的又是当代的,是传统与现实、古代与当代的统一。同时,上述十种精神的概括是相对的,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些重要精神未能囊括其中,如民主科学的精神、自由平等的精神、公正法治的精神等;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必定还有一些反映时代精神之精华的精神通过扬弃的形式被补充和吸纳到中国精神中来,从而使其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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