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防工程建设必要性及经济性原则
2021-12-27刘国华
刘国华
摘要:人防工程(全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用以保护人员、物资、装备免受空袭兵器杀伤、破坏的工程建筑物,是战时实施人民防空的重要的物质
保证。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又称单建式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称结建或附建式人防工程)。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设;必要性;经济性
1人防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1人防工程的定义
人民防空的任务是在战争来临时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
施,与敌人的空袭作斗争,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在和平时期要围绕战时的防护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相关的防空准备措施和行动,做好人民防空建设,修建人防工程,以此在战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经济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战时空袭危害和战后灾害影响,保存战争潜力,保持社会稳定。
1.2人防工程的作用
一般人防工程是指除指挥工程以外的平时服务社会,战时用于防空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这些工程战时的基本作用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战时保护城市居民免受空袭的伤害;其二是为空袭后的留城居民提供生存条件。
(1)在敌人实施空袭时,人防工程是城市居民可靠的安全避难场所。人防工程可以保障掩蔽在室内的人员、物资、装备等,免受敌人多种空袭兵器及次生灾害的杀伤与破坏。
(2)在敌人空袭过后,人防工程是留城居民的临时居所。大规模空袭会使城市的地面建筑和公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留守城市的居民需要依靠人防工程提供的生存条件,消除空袭后果,重建城市。
1.3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1)军事斗争需要
进入21世纪以来,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安全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但天下并不太平,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进一步抬头,国家安全环境却更加复杂严峻。
(2)国家明确要求
中央指出:“在现代信息化局部战争中,空袭与反空袭已成为主要的作战样式。在未来我们保卫国家、抵御外来侵略的防卫作战中,人民防空的作用十分关键。防空建设搞得好不好,事关国家战略全局”。
全国人民防空第七次会议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人民防空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总之,和平时期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需要,是战时顺利实施人民防空斗争的必要准备和重要基础,对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切实提高人民防空的快速反应能力、整体抗毁能力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是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的重要支撑。因此,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营造一个完善、有效的人防综合防护体系,是和平时期的重要任务。
2人防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原则
2.1保证防护单元划分的合理性
工程项目中地下防空地下室的同层单个防护单元及多个防护单元的划分,应尽可能的缩短及减少临空墙的设置,并应贴邻布置。这样一来一则降低成本减少造价,二则临空墙的减少也能提高战时防空地下室人员的生存率或物资的安全度。
2.2保證覆土的合理性
(1)依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规范3.2.2规定了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其钢筋混凝土顶板最小防护厚度;规范3.2.4级3.2.5规定了战时有人员停留的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与室外地坪的高度关系,乙类防空地下室ts不应小于250mm,甲类防空地下室应满足规范表3.2.2-1。
(2)往往在我们实际防空地下室项目中由于地质的限制或资金的经济性,地下室顶板底面会高出室外地坪,这时在仅有一层的地下室配建防空地下室会存在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不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规范3.2.4、3.2.5,此时做法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规范3.2.15执行。
2.3高、低抗力;多功能防空地下室统筹布置原则
(1)规范《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5.1.2明确指出:人员掩蔽工程宜设置在地面建筑投影范围内,当设有多层防空地下室时,人员掩蔽工程宜设于最下层。同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规范3.2.6第3条:对于多层的乙类防空地下室和多层的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当其上下相邻楼层划分为不同防护单元时,位于下层及以下的各层可不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
(2)当高低抗力多个防护单元组合建设时,结合建设的经济性及结构的合理性高抗力防空地下室最好位于最底层地下室中;同级别同抗力防空地下室组合建设人员掩蔽工程宜配建在地下室最底层,物资库、装备掩蔽部等无人员掩蔽功能的防空地下室配建在上一层地下室中。
2.4多个地块规划建设原则
(1)依据规范《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5.1.1城市居住区人员掩蔽工程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5.2.1医疗救护工程宜结合地面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其中急救医院服务半经不应大于3km,教护站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1km。5.3.1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服务半径不应大于1.5km,消防专业队工程服务半径不应大于2.0km,医疗救护专业队和治安专业队工程服务半径不应大于3.0km。
(2)对于居住区、机场场站、大学校区、综合医院、工业园区等较大建设用地,在项目前期地块详细规划的同时进行人防的规划配比,这样一来可在满足规范规定的服务半径集中建设防空地下室,这样防护单元与单元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可大大的减少临空墙等人防墙体;二来可以统筹规划将不同功能的防空地下室合理配置在相应的地块上,这样会减少总体投资建设。
结语
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已与城市居民生活越来越分不开了,其作用不仅是战时防空袭的需求同时也是正常生活情况下应急、抢险、救灾的需求。综上所述,人防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应综合考虑、统筹设计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实现防空地下室的经济效益的平衡,同时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