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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视角下的清末民初官方邮局与民信局之争

2021-12-26冯国林

关键词:挂号信件邮政

冯国林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9)

目前学界关于官方邮局与民信局的关系研究,主要分为三类:多数研究从邮政史角度切入[1-2],也有一些区域史视角下的细节研究[3],还有一些研究从制度转型的角度立论[4]。不难发现,对经济史视角下官方邮局与民信局之争的研究尚不充分。有鉴于此,本文力图从经济史角度考察清末民初民信局与官方邮政之争,思考官民之争的启示。研究的时间范围,大致从大清邮政设立之初的1896年至民国初年。

一、国家邮局与民信局的竞争

民信局的历史源远流长[5]22。1896年,在赫德的推动下,大清邮政成立。随后,官方邮局与民信局展开了较量。清末民初官方邮局与民信局的竞争,主要体现在规范民信局管理、价格竞争和调整机构业务三个方面。

1.规范民信局管理

要求民信局挂号是规范民信局管理的第一步。大清邮政成立之初,赫德规定允许民信局存在,但是要在大清邮局注册,且通过大清邮政来运送沿海邮件。赫德在大清邮政兴办之初,对民信局较为宽容[6]394。此外,官方邮局还要求民信局必须包封后交给邮局寄递。1917年,上海县公署奉省署所颁检查民局信件之章程,规定各民局如有藏匿不报情形,一经查出即予呈县惩办[7]。可以说,从清末到民国,国家权力对民信局的严厉管制从未停止。

面对官方邮局的打压,民信局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调整业务。镇江关税务司派洋员管理南京民信局,各民信局必须贴费,且所有邮件须包封后交给邮局转递。各民局迫于寄费昂贵,洋银汇兑多有不便,南京缎带等土货难以流通外地,生意大为减色,苦不堪言。“迩来各民局集议别筹良法,拟在陆路多设信局,从省至京口雇脚夫开办。每两日可往返一次,与邮局分道扬镳,各行其是”,论者认为这些民信局“甚有见地”[8]。不过,官方邮局也不甘示弱,采取稽查措施,完善对民信局的管理。江苏扬州等地民信局因邮政挂号贴磅价存在诸多不便,遂将包件私自投递,“经邮政局查出信包,皆令照罚补价”[9]。扣留民信局私寄的包裹,如果逾期仍未取回,则将私货充公[10]1987。此外,官方邮局还严格制订新章,各信局须一律向邮局挂号,否则一经查出,即施予罚银[9]。严厉的缉私措施虽有一定效果,但仍未能根绝走私之风。

2.价格战

一般而言,资费低廉是民信局的优势。为提高竞争力,官方邮局也调整了价格,以维持市场。除了规范民信局管理外,官方邮局还采取了价格战来应对竞争。民信局的信资分酒金与号金两种,酒金亦名酒力,号金亦名保险费,两种收费主要取决于信件的重量与价值[11]125。此外,民信局收费还有其他标准,如件数、距离等[12]8。民信局收费低廉,是其能长期保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民信局收费方式与官方邮局不同,寄信人与收信人可以各出信资的一半[13]89。民信局承寄书信,“取资往往极廉,约按路之远近收费二分至二角不等”,也有“将信资随时议定而按年付费反得折扣者”[14]346。遇到紧急信件,“可将其信烧去一角或附插鸡羽一片以示火急”[13]89,这种情况下需要额外加费。“民局多以便益笼络主顾,即揽取收寄信件先不取赀,均于三节扣算。其在铁路交通之处,民局之信件包裹资费较官局为轻,计每信一件收制钱十四文,货物每值一元收制钱十文,惟在小轮或航船所通之处寄费稍重。”[13]116大清邮政与民信局围绕价格,展开了激烈竞争。“邮政设立之首四年,行省信件邮费乃系四分,惟查与久设之民局相较使之过重,致误抵对民局之策。爰于光绪二十八年间试定减至一分,因之进步情形捷于影响,计此廉费延至光绪三十年,甫由彼时加至二分。惟此两次价格均属甚低,自不敷开支各费。然已推翻民局并为新立之邮政植定久远之根。”[15]142邮政调整资费的措施,进一步挤压了民信局的生存空间。论者认为,邮局业务的推广,既与邮政扩张、民众渐渐熟悉邮章有关,也与邮局收费低廉有关。“固由扩开既广,平民渐识邮章,又工希图资廉,故赴官局交寄。然其极大原因能使入款增加者,则以本年寄费清单酌量增改,信件加费一倍,余如新闻纸及他项邮件亦均改从简易以求适宜。”[16]147

对于民信局的处理方式,邮政局还采取灵活变通之法。官方邮局曾规定,从1902年3月开始,民信局往来通商口岸间信包免费,一度程度上加大了官方邮局的负担,成为邮局亏累的一大要因[17]542。1906年10月20日,海关总税务司下达第1378号通令,规定废除1902年3月以来的民信局往来通商口岸间信包免费的做法。1906年11月16日起,民局送交大清邮局的总包一律按半价收费[18]578。“民局犹不足意,纷纷禀请长江一带大宪,要求无论何处全行免费,但邮政不能允行,以为邮政每年代民局往来通商口岸寄送八九百万信件,毫不收费,实于公私信函均应纳费之原则显不相符。不若特发明文饬定照原例一体纳费,即取之稍廉,亦无不可。旋奉饬准定有一章,凡挂号民局封固总包交邮政局,由轮船火车代寄者,均照连皮之斤重,交纳满费之一半。此章于是年十月初一日颁发施行,虽民局初间稍有抵抗并由(有)暂行歇业之打算,而至终仍复服从认办。”[19]1621911年7月23日,邮政司又规定各省民信局由官方邮局寄送的包封费一律交纳满费[20]。这一措施大大减少了民信局与官方邮局竞争的价格优势。

与民信局的价格竞争,还体现在官方邮局调整报纸等印刷物的邮费上。1911年4月1日,官方邮局降低了报纸及其他印刷物的邮费。结果各报业在邮局挂号者增至400余家,减收办法的措施“实予以直接之鼓励”[21]2。

3.机构与业务的调整

总体而言,民信局业务较广,主要有四大类:收寄信件、运送包裹、汇兑及运送现金、发行报纸[22]389-392。大清邮政除调整资费与民信局竞争外,还积极进行业务革新来控制和排挤民信局。赫德掌管大清邮政后,对大清邮政进行了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23]307-358。大清邮政的业务拓展对打压民信局起到了一定作用。

除了对机构进行调整外,大清邮政还利用铁路推动邮政业务,进一步加速了民信局的衰落。以苏州为例,铁路的发展给民局带来巨大冲击,“自各处铁路告成,小轮数目加增,邮局藉得运寄之专利,是则此项民局之减衰纵属甚缓,实已确定无疑”[24]103。随着官方邮局的大力整顿与推动,邮政事业逐渐步入正轨,各处新增不少邮政机构。“由于开办了许多邮支局和代办所,加上地方上的费率降低,因此邮件显著增多。”[25]17《邮政事务通报》总结1905年的邮政情形,认为“各省邮局渐有联络之势”。1905年邮局增多三百余处,“嗣后每年约可相同。各处联络之方向日后不难接近”[14]161。随着邮政事业的发展,各省邮局联系日益密切,邮政业务日益增多,邮务情形确有兴旺之势。各邮局“较上年增加307处,其往来邮件上年共6 500万件,本年增至7 600件。包裹上年77.2万件,本年增至100万件。汇票上年共计关平银50两,本年增至82万两,而所入款项亦见增多”[14]147。民众对邮局这一新生事物开始有所了解,“至今平人已知邮政之便民,而民局近来不能不渐次让步”[14]158。

虽然形势对民信局不利,但民信局在民间仍有发展的空间。钱庄、票号是民信局的重要客户。其中,寄递现银是民信局的一项重要业务,“若辈之养瞻,非系于寄信之本业,实由于寄递现银及值价票纸,以供劳动社会之便利,而官局则因此项寄件招有危险,向来屏不寄递也”[21]102。民信局对装有银两的包裹有保险业务,而这正是官方邮局缺乏的[26]154。为此,邮局增设了汇寄银洋业务,“即如中国信件大宗向以商号银庄为最,而彼等所极需者,一系来信务速接到,一系发信抢晚付邮”[26]151。大清邮政认为邮局如欲收回民局,必须效仿其法,“一面特派专差于应交各商之往来信立到立投,一面即令该专差等就便分往各商号收取应发之信”[26]151。20世纪初,官方邮局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增设了“揽运报纸杂志、开办快递信函业务、开发昼夜兼程邮班、增加本埠投递班次”等业务[27]36-38。官方邮局还增加了汇票业务,“邮局汇票一项更显其佳,咸称妥便”[28]319。面对官方邮局的竞争,民信局也积极进行业务调整,扩充业务范围。民信局方面鉴于“仅恃信业莫能支持”,为维持生计,“多有兼营商业及他种业务者”[12]91。此外,民信局还利用新式交通工具——轮船运送信件,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5]393。

官方邮局还致力于简化邮寄流程及革除舞弊。1903年1月24日,海关颁发邮政包裹章程,该章程旨在“尽量简化海关处理邮递包裹之寄出与投递手续”,适用于一切寄送的国际国内包裹。章程的要点,在于虽仍须向海关申报,然申报仅需由邮局为之,“应以对公众便利为准”[29]488。于此可见,邮政业务的革新目的在于便利民众。此外,管理官方邮局的总税务司赫德还要求各税务司在业务程序上力保邮件传递安全,在行动上力求邮政款项安全无误,邮政工作中的差错与渎职现象也必须降至最低限度[30]550。到了北洋时期,邮政总局还积极革除内部舞弊以提高社会信誉[31]。

大清邮政还对邮政机构进行了调整。一些民信局采取联号方式经营,官方邮局认为民信局分行甚多,“寄递之伙夫船只均极繁众。其寄信之路逐渐分布遍于中国各境,直如网罟之缠连,承办国民书信之要需既要且繁,不纪年数,此等寄信局所联为一气”,对官方邮局构成严重威胁[5]393。1911年,邮传部也开始大力推广邮路,一些偏僻地区开始设置邮政局。“邮政业渐扩充,惟西北各处暨内地偏僻州县多有未经设局之处,似力求推广,以利交通。”[32]为此,邮传部要求能够办到的省份应一律克期施行。重庆、汉口邮界含括四川、湖北两省,两省虽然富甲天下,但该处民信局根基深厚,官方邮政业务则发展迟缓。“缘其俗尚守旧,不喜图新。必假以时力,整顿民局方可见效。此等情形较他处迥有不同。”为此,邮政总署特于重庆、汉口邮区设立邮政司,使其有权管理各事。“又将重庆邮务从海关分出,另办设一掌管之专员,所有该处多数之民局,务令尽行归入,则邮政始有可耕之良田。”[19]154

鉴于大清邮政良好的发展势头,1905年12月20日,总税务司赫德在海关通令中不无得意地宣布:“邮政局已为公众认可,声誉日隆,业绩昭著,深受官民欢迎,前程似锦,宏图指日可待。”[33]563赫德对邮政局的发展前景充满期待。

二、清末民初民信局的反抗与抵制

从清末到民国初年,民信局对邮政局的抵制从未中断。民信局的抵制方法,主要分为罢业、陈情、成立同业组织、联合客邮、走私等方式。大清邮政创立之初,民信局以罢业相抵制。镇江各地的民信局“相率罢市,闻同业公议据情禀明常镇道税务司候批矣”[34]。1906年11月,镇江民信局又群起罢市,邮政官局加收信件、包裹各费,每磅纳洋3角2分,各民局不服,遂公议“一律罢市,并邀集同业百余人,群赴常镇道署暨镇关税务司处,喊禀历诉苦情”[35]。与海关的交涉并未取得效果。随后,该处民信局以邮政加收磅费难以支持为由,公议禀恳江督转咨邮传部酌定办法以示体恤[36]。民信局还联合邻近地区的民局集体抗税。1907年,扬州各民信局因税务司通饬外江信件每磅加增邮税2角2分,遂拟禀请江督核减。此后又闻内河信件邮局涨至每磅完缴邮税3角2分,如不遵缴照年议罚,“而各局则谓内河均有足班,不须邮局代寄,现在外江邮税尚须求减,若内河再须完税,则生计此绝。因即联合镇、江、淮、徐各属信局公同筹议,拟赴省垣上控”[37]。直到清朝覆灭之前,抗税请愿仍在继续。1911年,邮政司谕令各省民信局由邮政局寄递包封者,均须交纳满费通行,费价包封由每磅纳费3角2分涨至9角6分,上海南北市信局迫不得已,汇集各民信局伙东600余人,至道署跪香呈禀[38]。民信局还干扰官邮的正常运行。邮政局颁布新章,代带包封每磅加至洋银6角4分,民信局闻此,在要路截夺邮政局总包封以泄愤[39]。总体而言,清末民初民信局的抵制活动仍然局限在小范围,未能掀起全国范围的抵制活动。这些抵制活动也无法扭转其最终命运。

民国初期,民信局的抵抗方式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例如成立全国性同业组织并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1912年,鉴于“商业疲惫已达极点,加之政局种种苛待,若不联合同业,力图挽救,恐有辍业之虞”,各省信业联合会宣告成立[40]。该组织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同业利益。各省信业联合会成立后,开展了不少抗议活动。1912年上海工商勇进党向袁世凯、唐绍仪、交通部、参议院发出公电,转达其党员兼信业联合会会员的意愿:“近来邮局多方抑勒,苛求难安生业,相应电乞鼎力维持,饬下邮司不得苛勒,俾民局得安生业,乡僻可便交通。俟将来邮政普及再行规定妥善办法”。1916年,北洋政府交通部为统一邮政,开始动议取缔民信局,各省民信局闻之大为恐慌。上海信业联合会遂公举代表陈、赵二君入都陈情,兹得交通部批示,准予民信局照常遵章营业[41]。1922年,北洋政府交通部为取缔民信局,饬令向邮政局挂号,沪、苏民信局则一再呈请宽免,迁延数月未决。交通部遂勒令信局停业,通令警察执行。沪、苏同业为此在信业公所开会讨论,认为交通部“滥用职权,殊属违法”,当即公决延请律师赴京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42]。在付诸行政诉讼的同时,民信局还试图依靠商会力量,出面呼吁。1922年4月,上海总商会会长庞廷祚电呈交通、农商两部,请求酌宽年限,以维生计[43]。

民信局还动用地方官员为自己转圜,试图给自己寻求生路[44]137-138。甚至也有民信局为谋生路,联合向海关税务司公禀,但为税务司所婉拒[44]137。在汉口,民信局汪洪兴等禀请更改邮递各件过磅章程,为税务司所驳斥[45]。民局对邮局的抵制从未停歇,民国初肇,民信局“以共和国人民应享自由幸福为词,力倡自由寄递,不服邮局干涉”。对此,邮传部致电黎元洪称,“该民信局所误会自由,任意走私信件,实属侵害邮权。查邮政向章,凡走私邮件,系按该件应纳资费,科收三倍,并将走私之民局另科罚金,初犯十两,再犯二十五两,复犯五十两。现该民信局不遵向章,应请出示严行查禁,并照章科罚以重邮权”[12]113。邮传部对民信局的请求严词批驳,表示要严查。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民信局的抗议活动规模仍然较小,是区域性的,尚未形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全国性的请愿规模。

民信局为了巩固自身地位,还积极联合“客邮”等外国邮政机构。据赫德1904年3月15日呈外务部的报告,“有不明大义之民局会合他国之局,以掣官局之肘”。为此,赫德认为一方面应“设法令洋局闭歇,令民局不与会合”。另一方面,“将官局之寄费大减”,“一面将民局交寄之信包应纳之费全行豁免,而民局自无联合洋局之隙缝”[44]121。

走私信件等方式也是民信局的生存策略。走私的方法多种多样,一些不挂号的民信局“往往亦效货物走私之法,与轮船中水手等串通,私将信包藏匿船内偷运。偶被关员查获,因系散处商民交寄应投之家信等件,是以未便充公照章”[10]1989。1909年,“安徽大通一带走私信件颇多”[12]116,类似的走私案件屡禁不止。官局成立后,民局在东南沿海一带仍有相当大的势力。厦门、汕头、广州等地与南洋之暹罗、新加坡、槟榔屿等处,时常有信件往来,“大半系由民局在香港照料私寄。此事不但与定章相背,而民局勒收资费亦属不赀,且如此登寄,其被查失落之虞时所不免,是宜迅行设法代为妥筹”[14]159。民局和海外华侨多有联系。由暹罗寄来的信件,常由民局私行运寄,1906年此类私寄扣留被罚的事例数见不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大清邮政设法与暹罗“订立办法,妥为防范,俾华民免受两倍之罚款”[19]164。走私之风未能根绝。1913年,上海、杭州、镇江、宁波、汕头、汉口等处民信局走私邮件仍然较为普遍,浙江宁波之民局挂号者有11家,查获走私邮件案件64起[12]119-120。1914年,湖北省内民局包封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在于民信局私运减少,同年浙江挂号的民信局仍为18家,缉获信局走私案件36起[13]120。与1913年相比,1914年的走私大幅减少,这与官方的大力缉私有一定关系。1915年,浙江查获走私案82起[12]121。走私案件短暂减少之后,又大幅反弹。1916年,据称上海民信局包封内信件由300万件减至100万件,论者认为此未可凭信,且缉获邮件科罚的案列甚多,浙江民信局大多仍不遵照邮章,同年宁波实行民信局强制挂号,查获民信局走私案件24起[13]121。是年,民信局走私案件大为减少,政府对民信局的限制措施初显成效。

按照官方规定,民信局必须去邮政局挂号,由官局寄送,但不少民信局仍然置若罔闻,私寄如故。“新订一章由地方官出示谕令民局咸赴官局挂号,由官局代为寄送,照半价索取邮资,定章之时本期大有成效,而办至今日并无成效可观。”其中,有“数省虽出示有示谕,而民局视同具文,其他各处即或赴局挂号,仍系私寄如故”[26]150。民信局服从官局者寥寥无几,查其原因,在于“章程以内必有于彼不便之条,是以各处民局不肯就我范围。即如章程内载挂号民局私寄者,被获后罚缴三倍邮资,并按每犯次数迭加,至四次则将挂号执照撤销”[26]150。但是官局发现,“近来照章程办理较前愈难,所有包封外面所书每非真实行号,虽欲究办,无从彻查。如罚应行收信之人,而彼则并非正犯,且于邮政名誉亦大有所关”[26]150。此类走私案件令邮局感到相当棘手。无论官局如何规定和防范,“各处民局无论挂号与否,私行漏寄之事反日见其加多云云。则办理之难可知矣”[26]151。

对一些走私的挂号民局,照章处罚、收赎了事,而对未挂号民局的处理则比较棘手。一些未挂号的民信局私自用轮船寄送信件,一旦查出被扣,又希望免纳罚款,不肯取回所寄物件,邮政只能转交收件人,罚款三倍邮资,“是民局舞弊而幸免,收件人代其受罚,显非合宜办法”。为此,邮政规定,“嗣后无论口岸、内地民局,一律均须挂号,倘有不挂号之民局再犯以上情事,其被扣之信包全行代拆,各于信面书名缘故,交由收件人,令出倍半之费,一面根究原承寄之民局从重示惩。此法可令各人知该局不遵定章,并恃其寄带信件,实非正办,难免贻误拖累。此案已通令各省地方官粘贴晓谕,俾众周知其效验,可使各人晓于邮政系国家所设,实为可靠之寄信处所。即在民局一面,亦可早认应就范之原意,乐与官局相联,其于邮政事业诚非小补”[19]162-163。这些做法,对规范邮递市场取得了一定效果。

三、走向衰落:民信局的最终命运

民信局的衰落与国家权力的打压有着重要关联。据乔殿蛟回忆,“邮政局凭借官势,限制信局子给票号送信,除惩罚信局子外,还要扣押票号的信件,于是票号不得不让邮政局送”[46]27。民信局的衰落,除了国家权力的打压外,也与经营环境日益恶化有关。首先是匪患猖獗,威胁着民信局的安全。“浙省自邮政开幕以来,民信局一业仅留残喘,犹幸平时信用内地风气未开,得以萎靡苟延,不料光复后各属匪盗纵横,遍地荆棘,上下游班船重叠被难,嘉湖宁绍有一月而被劫数十次者,叠次赔偿何堪脧削。”[47]清末关于信差被劫事件已经出现零星报道。到了民国,关于民信局信差被劫的报道日益增多。出于安全考虑,一些民众选择了相对安全的官方邮局。为提高安全性,一些民信局不得不调整运输方式,改用火车等先进交通方式,但官方邮局却以妨害营业为由扣留其邮件[40]。

面对官邮的强大压力, 1908年,民局为适应形势的发展,被迫做出调整,比如开始使用官邮之邮路。同年,由民信局交给官邮寄送的信件总封增至200万件,原因在于“民局弃自用之信夫以便用邮政之邮路。仅办就地之收信投信之事,总封之内每信一封,均须纳费,如此办理则民局于邮政亦有用处,并由补办邮政收信投信之事”[48]153。不过,上海的民信局仍然有很强的竞争力,该处仍有挂号民局65家,未挂号者21家,此外尚有私设之经理处及脚夫等甚繁,“总之若辈实为可惊之劲敌”。除上海外,广州江口一带,也是民局和官局竞争的重要场所[24]103。邮局让民局挂号的做法也逐渐开始收效,“由是观之,前数年令民局挂号之议实系善法,于今业已收效。嗣后仍系照办。观邮政一切数目可知,所有民局挂号者殆属其半,其余仍守无益之业,若强令挂号,不惟难办,且亦不合机宜,是以莫如听其拮据营业”[26]153-154。

民信局一般分布于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主要为商业服务[49]159。但是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邮政业务也逐渐被邮局介入。苏州、杭州等地民信局的许多业务,逐渐由邮局包揽,民信局开始感受到邮局的冲击。苏州地区经办包裹1.5万件,杭州2.2万件,“多系绸缎之类,向虽专由民局揽办,而近则多交邮局寄投”[14]151。不过,在四川和长江下游地区,民信局仍然有相当的势力。“如查民局之最烈,竞争仍然未脱者,则系在数界内,邮局近甫庄重登场与之相角。即如四川或扬子江下游一带,该处民局业已根深蒂固,所营之业得助于地利甚多。其在成都邮界(四川省)民局,几无城不有把持一切要务,续行其带寄包裹,现银之获益生涯。”[24]102在信件一项,由于官局效率高及寄送班次较多,“始克保持所有”[24]102。而在广州商埠,民信局的势力仍然极为强大,其经办的香港寄件已达200万件,此外珠江以南各要地亦由民信局把持,“此等情形允宜早为之所。是以本年立有收揽之策,将珠江一带之本城信件减半取资,并由派差招信,开发快信之法,以期招来渐广。然而官局最可恃者莫如三广铁路,民局如用此路,必赴官局照章纳费,否则只准搭用轮船,以较火车迟速迥异,官局之前途把握端赖此耳”[16]151。

民信局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内民信局,专营国内普通信件;另外一种是侨民批信局,专营东南亚华侨银信及侨批[50]80。福建向为民信局较占优势的地区,因该地区与海外多有联系。随着邮局的发展,该地民信局的衰落亦呈无可挽救之势。福州地区有民信局24家,雇佣70名信差,寄程约8 000里,“其营业利益日益减少”。建宁府与建阳府的民信局年内业已停办大半,70家只存35家,“无论何处,其减少之象可以概见”。“全昌仁系北方最大之民局,1901年有极壮观之铺店,1908年时已改为客栈。又有5家极有势力、生意亦极其兴旺的大民局,于1908年合并为一家小民局,并且已停收发信件之事。1901年,南方的民信局尚有47家,到1908年只存24家 。”[26]155抚今追昔,可见民信局衰落的情形。

官邮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制定各种措施打击民信局,获得邮递业务的垄断地位[51]。随着邮局业务的拓展,民信局的生存空间逐渐被压缩,位于偏远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信局处境日益艰难。山东胶州、烟台、济南的官邮发展迅速。1907年,“其山东省内胶州烟台依旧进步,济南一界办理亦有成效,各民信局几至无可经办”[26]144。济南一带的民信局竟出现无业务可办的窘况。1907年山东省城共有5家民信局歇业,其中4家是经营上海及沿海通商各口岸的业务,1家专营香港澳门业务,省城挂号民信局仅存9家。广州邮政司所辖境内往年共有民信局71家,到1907年仅剩34家,“足见该处民局大有退象,而邮政之发达犹未艾也”[26]147。1911年,天津民信局交寄的邮件减少约20%,天津附近地区民信局向称繁盛,今则“跌落至无足轻重”[52]29。在一些偏远地区,官方邮局也有一定的渗透。1909年,贵州、贵阳两地的民局因成都发来之绸缎绣货交邮局运送,经营极其不振。江西的民局因邮局推广汇票的缘故,九江16家挂号民局与5家未挂号民局“均形凋敝”[13]116。1911年,新疆迪化旧有的3家民信局皆已歇业[52]29。民信局的许多经营区域逐渐被官邮蚕食,走向衰落已是大势所趋。

总体而言,民信局的衰落,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开始出现民信局倒闭现象。自邮局创设以来,南京地区民信局“十有六家生涯已形寥落,然内河及旱道仍由民信局转运,尚属薄有糊口之资。近年邮政日渐扩充,又复减收寄费,寄信者咸投邮局而各民局收信愈少,几至门可张罗,赀本稍裕者尚能勉强支持,其全赖信资赡家者则咸苦,徒耗开支,生计日趋艰窘,正和全秦洽两局日来相继倒闭,闻两局各有亏累,其数均属不赀云”[53]。20世纪20年代,民信局衰落的趋势更为明显。昔日繁盛一时的江北各地民信局,“年来日见减少,生涯亦异常落寞”[54]。其二,商界对于邮局的认同度逐渐提升,一些顾客开始转向邮局。社会大众的转向,与民信局自身的负面新闻也有一定关联。民信局向以信誉见重于客户,报纸中出现的负面新闻,对其信誉造成了一定影响。民信局私吞商款及货物的报道时有所闻[55]。信局从业者的偷窃行为亦见诸报端,“日升昌信局伙某甲前曾偷窃银洋逃回镇海县原籍。刻由该县差役将甲拘获”[56]。1910年在《申报》一则药店广告中,出现如下文字,“凡远处函购须托邮局汇寄最妥,如由民局来办,必须先寄邮售关照,庶免假冒作弊等情,特此再告”[57]。这样的广告在民国初年仍然可以见到。1919年,一则广告称“因民局不妥,邮局挂号寄奉。如汇兑不通处,邮票代洋作九五折”[58]。在这些商家看来,民信局口碑不佳,屡次作弊,难以信任。可见,民信局的社会信用开始受到质疑,邮局的支持度有所上升。不过,民信局仍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延续数百年的民信局,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才最终被取缔。

结 语

官方邮局与民信局为争夺邮政市场,在资费与业务等领域展开激烈竞争。为适应形势变化,民信局开始利用新式交通工具发展业务。此外,民信局通过请愿、走私等形式规避官邮控制。由于官方邮局的打击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民信局开始走下坡路。

清末民初邮局与民信局的官民之争的资鉴与启发,大致有三点。第一,民信局自身的问题很多,如走私邮件。另外,民信局资金相对较少、规模较小、组织形式也比较简单,无法与日渐强势的官局相比,“大清邮政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与管理体制,开展多项邮递业务,邮路遍布全国,集中统一,效率较高,逐渐被民众所信任”,最终打败了组织松散、经营原始的民信局[24]38。此外,民信局的经营属商业行为,追逐利益为其最终目的,因此其拓展的邮政路线皆集中于有利可图之地,遂使各地邮政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民信局还经营鸦片等违禁品,对社会风气也造成了不良影响。第二,如果观察同一时期铁路领域的官私资本竞争,可以看出这些主要部门的国有化趋向。同时,放眼当时西方各国,铁路、邮政基本由国家垄断。在国家垄断的大趋势下,民信局与官方邮局竞争,其失败自然可以理解。第三,官民竞争带来的促进与提高。民信局与官方邮局的竞争,促使官方邮局更趋商业化,“多方配合用户的需要,采用民信局的方法来改进”,因此论者谓“大清邮政的成功,大部分要归功于这个竞争者的存在”[59]111。民信局积极利用轮船等新式交通工具,而大清邮局则积极学习其优点,拓展业务范围。最终,民众享受到更优质、低廉的服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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