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海德格尔哲学中伦理与世界的同一性关系
2021-12-25余怀龙
◎余怀龙
就哲学而言,如果一个人不能实现对世界之统一性的理解,那么他是不可能为伦理提供完备性解释的。而且,只有当一个人实现了对世界之统一性的理解时,他才会知道伦理行为的边界,也就是世界的边界。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无非是世界如何在他这里得以具体化、现实化,而世界也无非是由与一个人行为相关的事实组建的。简言之,伦理与世界具有同一性。当然,一些伟大的哲学家已经理解了伦理与世界的同一性关系,其中就包括海德格尔。我们下面来简要地论述海德格尔是如何理解伦理与世界之同一性关系的。
伦理与栖居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大哲学家都有与伦理学(或者说实践哲学)相关的著作。同样作为大哲学家的海德格尔,却没有专门写一本关于伦理学的著作。当然,这不代表他的存在论思想缺乏伦理维度。在其一些文本中,他也确实提到了存在论中所蕴含的伦理维度。海德格尔明确认为,关于存在的思考就是一种人道主义。如他说道:“它(指存在之思,笔者注)就是人道主义,是从那种通向存在之切近处来思人之人性的人道主义。”也就是说,存在论具有与人道主义相关的伦理意蕴,伦理总是同存在之思相关联的。当然,海德格尔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存在。如他说道:“说到底,当我们把人之人性规定为绽出之生存时,关键的一点就是:本质性的东西并非人,而是存在,即作为绽出之生存的绽出状态之维度的存在。”在他看来,由于存在是人的本质,所以我们应该立足于存在论来探究伦理。而且存在论是在一种更为本原的基础上思考伦理,因而伦理学就是奠定在存在论基础上的。如海德格尔说道:“如果说按照Ethos一词的基本含义来看,伦理学这个名称说的是它深思人的居留,那么,那种把存在之真理思为一个绽出地生存着的人的原初要素的思想,本身就已经是源始的伦理学了。”这表明理解伦理的关键不仅仅在于人,而且在于达到对存在的本真性理解,然后立足于存在的本真性理解来理解伦理。因此,尽管海德格尔没有伦理学专著,但他的存在论思想必然关切到伦理的思考,而且是在一种更为本原的基础上思考伦理。如朱锦良先生所说:“海德格尔虽然没有写作过任何‘伦理学’作品, 但他的思想却可以说是为一种以人的生存为核心的伦理思想做前沿性的探索和辩护的。”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海德格尔是如何具体阐述其伦理思想的。海德格尔是通过“栖居”(Wohnen)这一概念来展开其对伦理思想的理解的。他明确把伦理与栖居联系在一起,它们两者在词源学上有密切联系。伦理的古希腊语是ethos。而ethos有栖居、居住之所的意思,伦理也意味着人在一个敞开的区域中居住。这就表明,当一个人在某一居留之所中栖居时,他就是在进行伦理活动。那么,栖居又有何深意呢?海德格尔指出,栖居有居住(innan)、逗留(habitare)之意。而栖居必然是在一个敞开的区域中栖居。换言之,栖居必然关涉一个区域的敞开。海德格尔也把这个敞开的区域称为居留之所。一个人的居住、逗留必然关涉他所居住、逗留的场所。如果没有这个场所,也就谈不上居住、逗留,也就谈不上栖居。因此,栖居也就必然依寓于它自身所能依寓的居留之所而得以成为可能。当然,栖居与居留之所具有同一性。这表明,栖居如何进行,居留之所也就如何敞开;居留之所如何敞开,栖居也就如何进行。这也就等同于:伦理与居留之所的同一性。伦理如何进行,居留之所也就如何敞开;居留之所如何敞开,伦理也就如何进行。
那么,与伦理具有同一性的居留之所是如何敞开的呢?它是在人的绽出之生存中到达的。人是在其绽出之生存中使其自身置身于存在的同一性中。这就意味
当然,存在之理解使存在在人这里得以澄明。而对于人来说,存在之澄明就是世界。也就是说,当人在其绽出之生存中而使其自身置身于存在的同一性中时,他也就使自身置身于世界中。着,人就是在其绽出之生存中使其自身置身于存在的近处。这也可以理解为人总是栖居于存在的近处。所以,人的绽出之生存就是在存在的近处栖居。如海德格尔所说:“绽出之生存是在存在之切近处的绽出的居住。”当然,存在必然在人这里敞开为一个居留之所。而人就是在存在所敞开的居留之所中栖居。这表明人就是在其栖居中使作为其本质的存在到达。如海德格尔道:“人之居留包含并且保存着人在其本质中所从属的那个东西的到达。”当然,人总是通过存在之理解而使其在绽出之生存中。进而,与伦理具有同一性的居留之所是在存在之理解中敞开的。这也表明,伦理是在存在之理解中进行的。海德格尔对伦理与存在的关联性给出了语言上的分析。他指出,伦理可以理解为栖居,而栖居与筑造有关,并且筑造道出了栖居的本质。筑造的原初意义就是栖居。筑造在古高地德语中是“buan”,指栖居,其动词“buri”“buren”“beuren”“beuron”都有居住的意思。筑造(buan、bhu、beo)与德语中的“是”(bin、bist)有着密切关系。当一个人说“我是”(Ich bin)时,“我是”(Ich bin)也意味着“我居住”。同理,当一个人说“你是”(Du bist)时,“你是”(Du bist)也意味着“你居住”。这就表明“是”(ist)就蕴含着栖居的意思。而“是”(ist)就是“存在”(Sein)的动词形式。由此,“存在”(Sein)与“筑造”(Buan)是紧密相关的,因而也就与“栖居”(Wohnen)是紧密相关的。这种紧密关系体现为人可以以“栖居”的方式而“存在”。也就是说,人可以以“栖居”的方式而成其所“是”。如海德格尔说道:“所谓人存在,也就是作为终有一死者在大地上存在,意思就是‘居住’;‘栖居’乃是终有一死的人在大地上存在的方式。”所以,对于人来说,存在就是栖居。这就表明,人通过存在之理解而栖居。也就是说,栖居依寓于存在之理解而得以成为可能。由于“栖居”依寓于存在之理解而得以成为可能,所以栖居先在地就蕴含着“在存在之中”(In-Sein)。由此,“栖居”就可以看成存在在人这里的具体化。人是在其栖居中而置身于存在之同一性中。这也就是在说,人是在其伦理中而置身于存在的同一性中,人就是通过存在之理解而使伦理实践得以进行。
栖居与世界
当然,存在之理解使存在在人这里得以澄明。而对于人来说,存在之澄明就是世界。也就是说,当人在其绽出之生存中而使其自身置身于存在的同一性中时,他也就使自身置身于世界中。海德格尔也明确说道:“这个此在具有在世界之中的本质性建构。”对于人来说,存在在他的理解中必然展开为世界。存在必然在人这里必然是以理解的方式而成其所是,进而在人的理解中以世界的方式展开与呈现。我们必然是在世界中与存在同一。由此,当我们说存在必然在人这里展开为一个居留之所时,我们也是在表明,人所栖居的那个居留之所就是世界。这就意味着,存在之理解同时关涉伦理与世界。对于人来说,存在之理解既使世界得以展开,也使伦理活动得以展开。其实,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就已经指出栖居与世界之间的关联。他指出,“我是”或“我在”意味着:我居住于世界,我把世界作为如此这般熟悉之所而依寓之、逗留之。这表明,“我在存在之中”必然是“我在世界之中栖居”,我必然把世界展开于我的栖居中。所以,对于人来说,栖居是在世界之中的栖居,世界也是栖居中的具体化。由此,对于人来说,栖居是在世界中得以成为可能,世界也是在栖居中得以成为可能。所以,栖居与世界具有同一性。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还没有明确指出伦理是栖居。因而,《存在与时间》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为伦理与世界之间的关联性提供了一种先导。而在其后期的一些文章中,如《筑·居·思》《物》等,海德格尔已经明确在伦理意义上理解栖居。由于伦理是在居留之所中的栖居,所以伦理就是在世界的具体化中栖居。在存在之理解中,伦理使世界到来,世界使伦理展开。对于人来说,伦理是在世界之中的伦理,世界是在伦理中的世界。对于人来说,如果没有世界,也就没有伦理(即栖居);如果没有伦理,也就没有世界。由此,对于人来说,伦理与世界也具有同一性。这也就是说,世界观与价值观具有同一性。一个人如何使世界在他的理解中展开,他也就如何进行伦理行为;同理,一个人如何使伦理行为在他的存在之理解中展开,他也就如何使世界在他这里展开。
对于人来说,伦理是在世界之中的伦理,世界是在伦理中的世界。对于人来说,如果没有世界,也就没有伦理(即栖居);如果没有伦理,也就没有世界。
在上述阐述中,我们就通过栖居概念知道了世界与伦理或者说世界观与价值观具有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