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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田灌溉存在的问题与路径选择探析

2021-12-25珂,李

南方农业 2021年9期
关键词:农田节水灌溉

胡 珂,李 玮

(河南科技学院,河南新乡 453000)

河南省素有“中原粮仓”之称,其粮食生产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2020 年粮食总产量高达681.58 亿千克,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0%。省内以种植小麦、玉米、大豆和花生等作物为主,其中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制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占全省总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57%,小麦和玉米两种粮食作物的产量占省内粮食总产量的85%。由于冬小麦、夏玉米都是高耗水粮食作物,年均需水量为800~900 mm,省内年均降水量为500~900 mm,且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粮食作物生长的重要时期降水偏少,故必须在特定时期或干旱情况下进行农田灌溉来满足粮食作物生长的需水量[1]。多年来河南省农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水资源短缺,主要矛盾表现为农业水资源利用率低与粮食增产压力大,因此选择切实可行的农田灌溉路径迫在眉睫。

1 河南灌区现状

截至2018 年底,河南总耕地面积815.83 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40.83 万公顷,省内节水灌溉面积占总灌溉面积的36.9%,旱地面积281.78 万公顷,农田灌溉水源有大型水库26 座,中型水库124 座,小型水库2 504 座。2020 年1 月,河南十大水利工程中的引江济淮(河南段)、小浪底北岸灌区、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小浪底南岸灌区、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卫河共产主义渠治理、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7 项工程相继开工。但伴随着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设,河南农田灌溉对地下水的需求增加导致严重超采,主要表现在以下2 个方面。1)传统农田灌溉旱期集中依赖机井满足粮食作物生长的基本需求,造成部分地下水严重超采,超采区主要在豫北平原和豫东平原。2)省内井灌区大部分农田灌溉方式仍以粗放为主,存在着大水漫灌、喷灌等传统农田灌溉方式,水资源严重浪费,部分干旱地区局部水资源超采极易形成地下水漏斗区。河南节水灌溉普及面积较小,以豫南平原的驻马店地区为例,目前全市发展节水灌溉的面积仅为0.15 万公顷,落后的灌溉方式使地下水农田井灌出现了180 m 左右的深井[2-4]。近年来,正阳县、汝南县、遂平县等地区地下水下降速率明显高于其上升的趋势。河南部分地区的砂姜黑土地,农田浇水后土壤极易板结干裂,会造成粮食产量的下降比干旱减产更多,当地农户就形成了“若无大旱则不抗旱,有小旱但不开灌,只抗救命旱”的灌溉方式。河南省统计年鉴显示河南省18 个地市中耕地、水田、水浇地和旱地面积近年总体变化不大,截至2018 年,南阳市、驻马店市耕地面积分别为105.584 万公顷、95.216 万公顷,旱地面积分别为72.046 万公顷、72.210 万公顷,两市的耕地及旱地面积多年居于省内前列。农田生产过程中适当的水分是满足作物生长的必要条件,因此农田灌溉更是旱地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

2 河南省农田灌溉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户不重视粮食种植

当今农业生产中,鉴于普通农田种植粮食产量低、收益低等特点,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在种植粮食作物的同时会外出打工,对种粮不够重视,即使各种粮食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也不能激发农户粮食作物种植的积极性。农村主要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农田疏于管理,忽视作物生长的关键时期,若遇旱情持续,粮食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就会大幅度下降,严重影响省内粮食安全。

2.2 农田灌溉基础设施不健全

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农田灌溉设施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现象,严重影响水利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如机井质量存在缺陷,机井质量不合格、井灌渗透性差、施工不规范和洗井时间不足等原因导致井壁周围形成渗水层,机井出水量少,在集中抗旱期灌溉供水量得不到保证;公共机井无管理时,农户集中取水,一眼机井多台机器同时取水,造成地下水迅速下降,取水量难以保障。

2.3 农田灌溉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尽管已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水法》等,但是这些法律缺乏关于水资源利用的具体措施和规定,只是在宏观上鼓励和支持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农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是以《环境法》为主,此法大多涉及的是行政部门,相关行政人员在执行中自身约束力不够,再加上农业水资源相关法律存在漏洞,即使农田灌溉执行力不到位也可以避免承担相应的责任。

2.4 农田灌溉技术落后

河南省作为农业用水大省,长期受资金、技术、农民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普通农户大多沿用传统的喷灌、漫灌方式进行农田灌溉。商丘市年均农业用水量占中全市总用水量的63%,现仍存在60%以上的耕地使用传统大水漫灌的方式,农田灌溉存在大量水资源浪费的现象;周口市在人工灌溉方面大部分地区仍采用机器抽水喷灌或者漫灌;驻马店市等地区还维持着漫灌、喷灌的传统农田灌溉方式,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率低且严重浪费。

3 河南省农田灌溉路径选择探析

3.1 鼓励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参与机械化灌溉业务

农村社会化服务是在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土地新型经营主体产生和粮食比较收益不断下降背景下产生的,在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机械化灌溉设备的同时农户和服务组织双方均是受益者,雇佣双方签署农田灌溉合同,参与机械化灌溉业务。若遇小麦冬水和开春、旱期需要灌溉时,雇人灌溉对农户来说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鼓励机械化灌溉可实现农业生产流程机械化,在外农民工可不必在作物的灌溉期专程返乡灌溉,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放农村劳动力[1]。机械化灌溉还可以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由过去服务的某一环节转变为农户托管土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服务。

3.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溉利用率

加大政府农田灌溉支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出台政策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田灌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以项目带动资金整合,重点以落实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为引领,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以奖励代替补贴的方式调动农户参与投入农田灌溉的积极性。加大财政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1)完善桥、涵、闸、堤、站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2)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服务功能,恢复和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完善农田排灌系统,增强粮农抵抗干旱风险的能力;4)加大耕地农田灌溉设施的整治,统筹规划农田;5)对节水灌溉设备、机具等给予补贴,激发农户灌溉积极性。通过加大农田灌溉的财政投入,有利于完善灌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水资源给利用效率。

3.3 以新《水法》为龙头,优化水资源配置

新《水法》特别加强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强调水资源的开发、配置、保护和节约使用,同时新增水资源规划、水事纠纷与执法监管等内容。当前应以新《水法》为龙头,完善节水灌溉技术、用水审批、水资源配置等技术经济政策及规章制度。当前大多数农户缺乏有效利用农业水资源的科学知识,使用传统农田灌溉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浪费严重。因此,在法律层面应当规定农田灌溉相关部门开展节水技术推广和针对性地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农户节水意识,优化水资源配置,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3.4 加大农田节水灌溉力度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我国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喷灌、滴灌、管道输送、渠道防渗等技术,扩大农田节水灌溉、抗旱设备的补贴范围,鼓励发展旱作农业,建设节水有效灌溉农田[5]。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增强农田抗旱能力,加大农田灌溉的节水力度。目前,河南节水灌溉推广面积仅占有效灌溉面积的1/4 左右,河南省应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农田节水灌溉重大关键技术的推广力度,把节水农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4 结语

农田灌溉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在水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河南农田实行节水灌溉已经势在必行,河南应继续加强节水工程投入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向区计量设施全覆盖,发展节水农业、科学高效地利用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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