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助推产业精准扶贫创新模式探析
2021-12-24潘庸俊吉林省蛟河市黄松甸镇综合服务中心吉林蛟河132505
潘庸俊(吉林省蛟河市黄松甸镇综合服务中心,吉林 蛟河 132505)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资源严重不足,对农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威胁。现阶段,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流失,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老年人和妇女,由于劳动能力不足,致使大面积的农田撂荒。在这种形式下原有的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度已经不能够适应新时期的农业发展需求,需要对土地承包制度做出有效的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通过转租、互换、转包、出租或土地入股等方式,将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保留承包权。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能够更好地解决青少年劳动力不足大量人才流失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能够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帮助农民群众更好地发家致富,增加经济收入,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贴合。
1 吉林省黄松甸镇土地流转的现状
黄松甸镇产业扶贫工作坚持规划先行,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土地流转为抓手,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黄松甸镇以黑木耳、灵芝为主的特色产业乡镇,经过多年产业结构的调整已经形成有主导特色、有龙头带动、有设施配套的区域产业布局。目前所有贫困户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引导龙头企业在全镇建立扶贫产业项目13个,为1000余贫困人口增收200多万元。鼓励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吸纳本地贫困户务工,创造本地就业机会。截至2019年底,地区家庭农场发展到27家,农民合作社8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夯实了产业扶贫组织基础。同时,黄松甸镇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新型工业为支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更大背景、更广视野中推进产业扶贫。特别是对规模经营面积达5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土地平整、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涉农补贴等项目,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产业支撑、融合发展”之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建设特色农业园区,提供用地支持、信贷支持、技术指导等。通过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了农业综合效益,促进了产业扶贫升级,加快了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了农民稳定增收、集体增利、企业增效、农村增美的共赢目标。
2 加快土地流转、推动产业精准扶贫的创新对策分析
2.1 健全奖励机制,加快推进土地流转
首先,健全奖励机制,鼓励土地流转。种植玉米每亩补贴86元,大豆每亩30元,采用轮作技术每亩150元。采用非耕种植每亩39元的补贴政策,种植面积越大补贴越多引导耕地向种植大户流转。其次,做大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把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重要抓手,积极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养专业大户。对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经营主体,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营销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与扶持。
2.2 明确土地流转的方式和年限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入股、抵押、转租倒包的方式流转。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和宣传推介,引导和鼓励有稳定务农意愿和经营能力的农户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农户之间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得村民同意后,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的集中经营或统一流转;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入驻,流转土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开辟全产业链条经营管理路径。农村土地流转期限尊重流转双方的意愿,根据流转土地的使用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则上,对流转后用于普通农作物种植等投入较小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宜过长;对流转后用于发展黑木耳、灵芝等特色产业和设施农业等投入较大的土地,流转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租赁合同期限要遵照《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2.3 强化撂荒地综合治理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法》第四章第3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和打击土地撂荒违法行为,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对长期撂荒的承包地由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重新发包,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结合农业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对规范有序集中流转土地的村,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基础设施配套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变为村集体资产。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将流转土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
2.4 加强经营管理
首先,明确经营目标。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方向,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努力构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交叉整合的现代农村产业体系建设,达到“生产、生态、生活”产居融合理想效果,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华丽脱变;其次,完善经营理念。以“生态产业·休闲旅游·健康生活”为主题,围绕“文旅”为核心,打造特色小镇、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绿色生态度假区、农业观光园、植物园(花海基地)、农家乐、民宿等多种经营产品;再次,确定最佳的经营模式。要进一步加快以黑木耳、灵芝为主推经济类农作物的规模化种植产业发展,不断延伸当地主推经济作物的产业链,形成多样化大的生产经营模式。最后,加强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农民土地管理办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签订完善土地流转手续、项目合作协议和项目投入经营后的监督管理,杜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企业在遵守合作约定的前提下进行自主经营,自行对项目用地规划设计,进行灵活多变经营方式,力争把项目做强做大。鼓励本地有实力农户、乡贤、大学生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本村农民的作用和优先保障本村农民的利益。
3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流转与推进产业政策扶贫有很大联系。通过加快土地流转,能够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开展农业规模化生产,农民群众在获得土地流转费用的同时,也能够深入到各个农业生产组织当中开展农业生产获取额外的经济收入,进一步拓展农民群众的经济来源,帮助农民群众更好地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