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及优化建议
2021-12-23黄佳伟
黄佳伟
摘要:新时代的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更应该保障企业自身的高质量稳健发展。随着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两金”管控日趋增强,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短板也逐渐暴露,部分国有企业仍存在着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不完善、合同签订不严谨、业财沟通不通畅以及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导致国有企业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居高不下、流动资金紧张、融资压力增大。本文对于目前國有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希望通过应收账款管理模式的优化,从源头上提升国有企业应收账款质量,保障国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管理;信用管理;内部控制
应收账款是随着企业的销售业务而产生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与企业的营业收入是密切关联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是成正比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竞争压力的持续加码,赊销已经成为了目前主流的商业销售模式,应收账款也成为了企业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如何强化应收账款管理,是当前很多国企面临且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必要性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新阶段和新挑战的形势下,国有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保证国有经济在当前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也普遍采用了民营企业的赊销模式,来帮助国有企业迅速开拓市场,快速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前文已经提到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变化是成正比的,因此在国有企业产值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应收账款的余额也在不断增长,国有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坏账风险以及其他管理成本也同时增加。当前的经营模式导致国有企业的“两金”,即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普遍较高,引起了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两金”压降管控工作的重视。而应收账款作为“两金”中变现能力更强的流动资产,对企业的资金流动影响更大,也因此获得了更高的管控要求。
近年来,国有企业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不乏大额应收账款。究其原因,多是由于这些企业不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收账款的制度建设缺失,部门间职责不清,日常管理粗放。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能够保障国有企业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利用率,保持企业现金流的健康稳定增长;能够降低国有企业运营成本,包括融资成本、催收成本和管理成本等,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够合理地防范坏账风险和涉诉风险,避免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国有企业应重视应收账款的优化管理,使应收账款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发挥其商业作用的同时,还能保障国有企业自身的高质量有序发展。
二、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及不足
(一)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大多以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为主要指标,其权重占比较大,而应收账款的管理一般只作为年度考核事项清单中的一个加扣分项,占比较小,导致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不高。因此即使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内控制度中均有涉及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内容,但通常只是直接参照上级单位的相关制度执行,而未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制定,并且现有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大部分都比较模糊笼统,并没有形成一个应收账款管理应有的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考核的动态闭环管理模式,导致部分国有企业为了快速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而大量采用赊销的方式后却忽视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造成应收账款增长率大于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率,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同时对已经出现的呆账、坏账问题没有及时查找原因,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造成企业的坏账风险持续不断增长。
(二)合同签订与履约过程管控不严
销售合同的签订大多由业务部门执行,缺少法务部门审核环节。根据《合同法》的要求,一份完整的合同应该对标的物、履约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但由于业务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导致部分条款不清晰或不合理,可能会对合同的履约造成消极影响。另外由于没有设置合理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可能导致业务人员为了完成销售业绩,取得更高的绩效奖励而与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签订合同,造成对应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并且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业务人员容易忽视对各个收款节点的跟踪管理,对即将逾期或已经逾期的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反馈,没有专职部门和人员向客户进行催收跟进并形成书面依据。上述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发生的管理缺失增加了企业相应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坏账风险。
(三)应收账款信息化数据未实现与业务部门共享
国有企业一般整体规模都较大,客户类型及数量多种多样,而传统的人工数据记录具有分析统计效率低且错误率高的缺点,对于应收账款的跟踪监控、账龄分析以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无法进行及时的预测和反馈。在国有企业中,各部门之间各扫门前雪的工作常态造成了数据分享渠道的缺乏,像业务部门往往承担着完成年度业绩考核的重任,他们负责市场开拓、引入客户、增加销售额,但却不了解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而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账面记录如应收账款的金额、形成时间和款项的收回时间。比如客户A的一笔应收账款,业务部门了解客户的具体情况、形成原因以及合同约定的回款期限,而财务部门根据发票、合同等相关原始凭证入账后,后续可以通过查询账簿及银行流水获得该笔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回款情况。但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未能将双方的数据共享,影响了应收账款数据管理的完整性,无法及时有效地向客户发送询证函来开展对账工作,也无法在应收账款逾期时及时开展催收工作。
(四)应收账款管理考核主体不明确
受年度考核指标影响,国有企业通常会将安全生产、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等指标作为考核重点,从而忽视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导致应收账款的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并且由于应收账款的管理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角色不清、责任不明,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考核制度中均无法体现应收账款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对应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导致款项在出现逾期以及呆账、坏账等不利情况时互相推诿、无人认领,最终应有的考核问责也不了了之。
三、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完善应收账款内控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处行业制定操作性强、契合度高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科学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应包括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考核三项主要内容。事前评估是指业务部门在向客户提供赊销方式之前,应对客户的企业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客户信用档案。国有企业应制定适当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业务部门作为与客户直接接触的部门,负责客户的事前评估及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还可以借助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手段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根据不同的评分结果设置对应的赊销额度,相应的赊销额度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确认。对于集团化的国有企业还可将客户信用档案通过集团内的信息平台共享,形成集团内的客户信用档案数据库,并及时根据客户的最新状态进行动态更新。比如对于资产负债率偏高、长期亏损或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客户,严禁与其开展赊销业务。事中跟踪是指赊销业务发生形成应收账款后,相关责任部门应对客户进行定期跟踪和持续的风险监督。企业应制定严谨的应收账款对账及反馈制度,严格落实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对账工作,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如业务部门应定期走访客户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财务部门按日向业务部门反馈客户回款情况、按月反馈应收账款账龄,上述各项信息形成数据联动,对于反馈出来的异常应收账款情况应要及时上报企业管理层以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同时按季度向客户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由客户确认盖章后反馈至财务部门,保证账实相符。事后考核则是对每一笔应收账款的收款时间和质量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与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绩效关联,对于每一笔应收账款应确定经办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回款期限,明确應收账款的催收政策和奖惩标准。
(二)规范合同签订及履约保障流程
国有企业应设置法务部门,为合同的签订环节和履约环节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在合同签订环节,业务部门应尽量使用经法务部门审核规范的合同模板,包括合同双方名称、合同标的与价款、付款方式、履约方式与地点、付款条件与期限、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均应在合同中明确,保证合同条款表述严谨、内容合法完整、权利义务及责任清晰。如确需使用客户提供的合同模板的,也应由本单位法务部门进行全面审核后方可进行后续的签订流程。同时针对赊销金额较大、履约期限较长以及信用等级评分不高的客户,应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担保条款,降低合同的执行风险。在合同履约环节,法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逾期款项或可能逾期款项制定对应的财产保全方案,要及时地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必要时还应当聘请专业律师启动法律程序以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三)搭建应收账款信息化共享平台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为了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信息化、高效化管理已经成为内部管控的必然趋势。鉴于应收账款管理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应收账款数据共享平台能够有效地改善目前应收账款部门间数据传递脱节的问题。每一笔应收账款在信息化共享平台中应囊括以下相关数据:客户档案(客户基本信息、客户信用评分)、合同信息(合同编号、业务内容、签订日期)、履约信息(履约条件、履约方式、履约期限)、回款信息(回款期限、实际到账日期)、账龄余额(每一笔应收账款当前的余额以及账龄情况)、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责任人)。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将各自相关的数据录入应收账款信息化共享平台后,每一笔应收账款将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链,能够快速详细地为管理者提供企业目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同时平台还应设置相应的预警功能:信用预警,对于信用评分较低的客户在合同录入环节进行预警,提醒业务部门谨慎开展赊销业务;逾期预警,对于即将逾期的应收账款进行预警提醒,要求业务部门及时与客户沟通,催促其回款,且对于已逾期的应收账款预警信息还要同步抄送至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指标预警,每月由财务部门在平台中添加当月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现金流等数据,对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等设置警戒线,超出正常范围时进行风险预警。通过信息化手段的使用,能够快速提升应收账款数据管理的效率,减少大额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应收账款、逾期应收账款等情况,降低坏账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
(四)健全应收账款管理考核体系
完善的考核体系能够明确责任主体,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管理效率,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目前国有企业的内控考核体系普遍存在重收入利润指标,轻应收账款指标的情况,因此为了实现应收账款的优化管理,应健全应收账款考核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首先,国有企业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掌握了解企业的应收账款情况,并将应收账款的相关指标纳入年度重点指标,提高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其次,应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考核内容:业务部门应负责客户的沟通协调,合同数据维护,应收账款核对与催收,如涉诉还需负责案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同时业务部门作为客户信用管理的归口部门,还应负责客户档案和客户信用评分管理。业务部门应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每一笔应收账款落实到人,对款项的逾期、涉诉及回款质量进行考核。另外如因工作调动导致应收账款责任人发生变化变动,原则上要求将其负责的应收账款清理完毕后离岗,如确难清理完毕的,应办理应收账款移交手续,完整移交相关资料,并形成书面的交接记录,明确交接双方责任;财务部门应负责应收账款账面数据的记录、分析和反馈,为业务部门与客户对账提供数据支撑,并按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及逾期明细表通报相关部门及管理层。同时对已确认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应及时做好坏账计提,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真实性。管理层依据应收账款上述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对财务部门进行考核;法务部门应负责经济合同的审核、修改以及会签工作,协助和督促做好重要或异常合同的执行履约情况,为涉诉合同提供法律支撑。如因法务部门的疏忽造成合同执行过程产生纠纷应对法务部门进行相关考核;审计部门应负责对应收账款管理的整体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应收账款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整改工作的跟踪。
四、结束语
应收账款能够对国有企业产生促进规模、增长效益的正面影响,但如若管理不当就很有可能成为一把双刃剑,对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管控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化,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统一思想,重视应收账款的内控管理,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搭建应收账款数据共享平台,强化应收账款考核力度,确保应收账款按期回收,保证国有企业现金流的有序增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性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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