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趣野趣,涉“野”成趣
2021-12-21撰文冯安兴
厦门航空 2021年10期
撰文_冯安兴
云南野生象群北上,获得了网民的极大关注,大家时刻留意着大象的行动轨迹,并且一遍遍地在弹幕里刷着“可爱、呆萌、傻乎乎”;著名田园博主停更五十余日,便有人不断呼唤着“你快回来”,想继续借助她的视频在脑海里构建自己的乡野乌托邦;即使是刷刷短视频软件打发时间,很多人也是更喜欢看一些“赶海”和在山林间“找山货”的视频。似乎,只要与“野”有关,事物便总是那么有趣,那么神秘,那么闪闪惹人爱。
如果讲究工整对仗,“野外”对应的应该是“家内”。“家内”没有什么,“野外”就有什么。家内只有灯光,野外却有日月;家内只有盆栽,野外却有山林;家内只有毛绒玩具,野外却有花鸟虫鱼。从这个角度看,人们产生“涉野成趣”的心理是理所应当的。尤其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整日拘于一室之内,在一桌一椅之间活动,野外很多时候象征了一种无形状的自由——此身不得野,此心向往之。
人们对于野外产生美化的滤镜,也由于童年的记忆,这里的童年不仅是个人的童年时期,也指整个人类的童年时期。人类的童年时期,自然是生存物资提供者,人类以荒野为巢,当然对野外有一种依恋。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孩童的记忆里,捉蝉、抓泥鳅、扑蝴蝶的画面也只能与野外联系在一起才能变得真实而鲜活。所以,我们热爱“野”,便觉得涉野即成趣。
但是,说到涉野成趣,这里必须下一条“铁的律令”:希望大家统一将“涉”理解为“涉及”而非“涉足”。涉及野外的消息和节目,只要我们感兴趣便加以关注并且“嘴炮”几句,也就有了一些野外参与感。恰逢周末好时光,携三五好友去规范景区爬爬山、看看动物,也就拥有了野外体验感。但若真要只身涉足荒野,穿越无人区,想必还是三个大字——要不得。毕竟,野外的马蜂窝纵使神秘,但一经冒犯还是会馈赠“探险者”满头的“大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