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以湘西苗族家谱建构为例的讨论
2021-12-15霍晓丽
霍晓丽
[提要]湘西苗族历史记忆的载体传统上以古歌、史话为主,直至清朝改土归流后才出现汉字撰写的家谱。龙、吴两姓家谱通过追溯共同祖先、移民化家族历史、措置时间的叙事,部分内容虽与地方史志记载不相一致,但反映出在当时的社会框架下,国家、地方、修谱者等不同行为主体出于统治、发展、权力等因素考量的复杂互动。湘西苗族在与以汉族为主体的其他民族长期交流交往交融中,自发或自觉地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自我身份认同从家族、苗族向中华民族的扩展。从历史记忆的视角来看,湘西苗族家谱的建构反映出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历程。历史记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基础,身份认同的多层次性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外在表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也为历史记忆建构提供了更普遍的社会框架。
一、研究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尤其是2017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以来,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方兴未艾。不同学科的学者从民族文化、中国政治、思想教育、行政管理、新闻传媒等角度关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首先,梳理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源流脉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先后经历了传统的王朝国家、近代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现代的社会主义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来源是我国传统民族观念和国外民族主义理论,前者既有传统族群观[1],从华夷之辨发展到华夷一统、华夷一家;也有少数民族文化[2]。后者包括西方“民族—国家”观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外来民族理论的中国化[3],诱发“中华民族”观的诞生,实现从驱除鞑虏到国族建构的转变,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下形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依据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5],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为其提供了学术支撑[6]。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存续的必要条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结构性基础,框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7]。
其次,完善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在体认彼此生存发展的共性条件与历史基础上,秉持共善价值规范与能动维护意愿的复兴凝聚心态”[8]。内涵上,它具有政治属性[9]和国家属性,包括认知体验、价值信念、行为意愿等要素[8];“石榴籽”效应是其表征[10],家国同构、多元一体和礼法并重是其内在的结构特征[11];它充满活性(有机互动、富有生命力)和韧性(顽强持久、富有建构力),活性和韧性的增强又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包含力、凝聚力的增强同步并行[12]。外延上,实体认知、价值认知、路径认知三个维度分别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系建构的基础、关键和核心[13];爱国主义、强国富民、和美共生、民主法治成为其精神源泉、认同支撑、人文铸牢、法政建构[1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前者表现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自觉,形成了多维度的认同意识,彰显了契合时代的价值引领,后者表现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证方面[15]。
再次,开拓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机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两个维度,前者侧重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强调对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情感归属;后者具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强调民族成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超族群意识以及效忠国家的政治规范性目的[16]。强调情感归属的成果代表性的有:田敏、陈文元以南宁市三月三民歌节为例,总结出民歌节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的表现,作为民族关键符号的民歌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的经验[17];王正宇描述了川滇藏交界地区藏族、纳西族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下实现身份认同并进入国家的过程,对文化边界上人群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做了探究[18];李群育阐述了纳西族自古以来从确立到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路历程[19]。
综上所述,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大都着眼宏观的框架构建,微观的个案分析较少;研究区域集中在西北地区,如青海涉藏地区①、内蒙古②、新疆③等边疆地区,以及边境牧区④和多民族地区⑤,对内地少数民族尤其是西南地区的苗族关注较少;研究内容较多涉及政治层面的国家归属,文化层面的情感归属成果不多,对内地少数民族身份认同及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历程的思考不够。“我们”的身份认同与民族历史记忆密切相关,历史记忆通过“将发生在从前某个时间段中的场景和历史拉进持续向前的‘当下’的框架之内,从而生产出希望和回忆”的方式,“将一些应该被铭记于心的经验和回忆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并且使其保持现实意义”[20](P.6)。这种认同是多层次的,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不断扩展,可以为分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提供新的视角。
湘西苗族是我国苗族三大支系之一,分布在湖南省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和贵州省的松桃县等地。学界对湘西苗族的研究成果,大都围绕苗疆边墙修筑、湘西土司治理、湘西屯政推行、地方社会变迁、地方与国家互动、多民族交往融合、苗族传统文化保护等专题展开,对作为历史记忆载体的家谱关注较少。湘西苗族自战国后期迁入武陵山区[21]以来,古歌、史话一直是民族历史记忆的载体,传统文化传承以口耳相传为主;直至清代改土归流,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后,家谱才成为新兴的历史记忆形式。湘西苗族修谱文化较为后进,流传不甚广泛,留存至今的家谱为数不多。田野调查发现,就同一历史事件,贵州省松桃县龙、吴两姓家谱叙事与地方史志记载有所不同,体现出特定社会框架下家谱建构受到国家、地方、修谱者等不同建构主体复杂互动的影响,反映出湘西苗族身份认同意识从家族、到民族、再到国家的扩展过程。因此,从湘西苗族家谱建构来看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湘西苗族历史述论
湘西苗族的发展历史是一部民族迁徙史。苗族发源于黄河下游的黄海之滨,即后世所称东夷的世居之地,发展到九黎部落联盟时,在与炎黄部落联盟涿鹿激战后,南迁至江淮流域。唐虞时代,以三苗为主体,不断向西、向南迁移,并与南蛮集团原始居民融合。后形成雄踞南方的荆楚蛮,历经楚国和秦国的开疆拓土,进入武陵山区与当地原住民交融。[22](P.27)
湘西苗族流传至今的古歌、史话都记叙了天地形成、神母犬父、历次迁徙等内容,到达吕洞山梁后停止大规模迁移,然后椎牛祭祖、分支定宗、开亲联姻。巴代古歌唱到,在占求占帕合鼓后,得奶、吴姓、龙姓、廖姓、石姓、麻姓、施姓、时姓、隆姓、梁姓、田姓、杨姓等十二宗支分散开来,“团结齐心一路来,立家建园在此地。立从保靖到花垣,古丈连到龙鼻村。凤凰连着腊尔山,乾州接上得石营。泸溪坐到苟腊岩,吉首全是苗族人。贵州松桃和四川,苗族一村连一村。云南境内也坐有,世上处处有我们。不同姓氏把亲开,儿女联姻亲上亲。全部发满迁得远,犹如水中鱼虾群。”[23](P.143)创世纪史话也叙述了先民建立鼓社、祭拜祖先后,五宗六姓分开走,一村只住一个姓,“吴姓留在相仁处”“田姓石姓坐务伴,留在留飘与古嘉”“麻姓留在村果县”“坡脚田坝住唐姓”“杨姓迁徙从坝卡,迁从吉卫吉首来”[24](P.260-263)。
湘西苗族活动区域大致与五溪流域重合,范围在“沅江以西,酉江以南,辰江以北,及湘、黔交界以东”⑥。明清时期分布于湖南三厅(凤凰、乾州、永绥直隶厅)六县(永顺、保靖、麻阳、泸溪、沅陵、辰溪),以及贵州铜仁府、松桃厅、四川秀山县等地,史称湘西苗疆,腊尔山周边的凤凰、乾州、永绥、松桃四厅为其腹地。湘西苗疆是湘西苗族的生存空间,划定民众历史记忆生发、相互信任确定的界限,是利用历史记忆构造一个共同的经验、期待和行为的象征意义空间。
受崇山深涧阻隔,湘西苗族地理环境较为封闭,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政治方面,秦朝推行郡县制,西汉初年始置武陵郡,此后历代王朝改置州省,明清时期湘西苗族仍处在边墙之外,为化外之民。文化方面,湘西苗族讲东部苗语,自称“各雄”“果雄”;受盛产赤土和辰砂,以及民间信仰的影响,服饰尚红;承袭太昊部落东夷文化、九黎三苗部落联盟巫术文化和荆楚巫教文化,民间信仰以万物有灵为基础,仍停留在原始宗教阶段。经济方面,湘西苗族在社会分工和物品交换过程中,发生了互相依存的生产、交易等经济关系,形成了地方市场体系,由基层市场、中间市场和中心市场组成;稳固了通婚范围。
湘西苗族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贯之以武陵蛮、五溪蛮、生苗、红苗等称谓,反映出与化内之地迥异的精神气质和文化习俗。罗宗容先生指出“苗族为中国古氏族部落之孑遗,因自然环境之隔绝,遂使其文化停滞于古代农业社会而少进步,其风俗习惯,多墨守祖先成法而不求变。”⑦这种情况凸显出湘西苗族民族和地域的特殊性,为宋元明清时期全面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埋下伏笔,也是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起点。
三、历史记忆:湘西苗族家谱建构
家谱以文本的形式承载家族成员的历史记忆,是后代子孙对祖先事迹和家族演变历程的回忆,往往经过数代人长期的积淀,才将之作为家族的历史记忆保存下来,并代代相传。家谱作为一种长时段的历史文本,不断叠加了不同时代族人的历史记忆,可视为一个家族的历史。它是家族延续历史记忆的载体,更是民族乃至地区传承历史记忆的介质。家谱与地方志在部分内容上有所不同,表明其记述带有历史记忆建构的特点。
(一)追溯共同祖先
《松桃龙氏族谱》⑧厘清了贵州省松桃县龙姓蚩尤和龙纪官两大系统,以及卜豆、太胖和贵甫三大支脉。蚩尤系统根据松桃县内外十多人讲的婚礼词、苗祭司词和村寨老人综合整理而来,其始祖可追溯至原始社会时期的粑卜,迁入武陵山区的祖先是卜豆。卜豆支脉迁徙路线与苗族古歌、史话记述一致,落业在松桃的东部和北部。
龙纪官系统根据松桃县内外十多种龙氏老族谱和龙健提供部分材料综合整理而成,其始祖是伏羲时期的龙纪官,元朝时分出太胖支脉。祖先太胖为官陕西,于元延祐年间率五子奉旨迁入平茶司,敕封平茶永仪军民府;明洪武八年(1375年)因功被封王侯,享朝廷粮食、拥兵丁,其五子散居在松桃西部。明朝时分出贵甫支脉,祖先贵甫于明永乐八年(1410年)居住在九屋场后迁入五司(今凤凰县城)、红花寨,因有功钦赐六品顶戴。他有十二房妻室,共二十个儿子,散居在湘黔边区各地,松桃县内的一支聚居在东部和南部。
《三阳吴氏家谱》⑨将贵州省松桃县吴姓的祖先追溯为吴国开国者吴太伯,发展到吴国灭亡后延陵季札第四子吴子玉时期,其子孙后代留守故土,到唐宋时遍布江浙、江西、两湖,吴姓堂号为延陵堂。吴姓家谱的祖先是历史上有名望的人物,不论是具备仁、孝品质的吴太伯,还是品德高尚、提倡礼乐的吴季札,都体现出三阳吴氏追溯祖先时历史记忆建构的痕迹。
湘西苗族祖先崇拜既蕴含着远古巫文化,也承袭了先秦的宗法制度,更与儒、道本土宗教融合,具有巫、儒、道共生互补的特点。[25]龙姓两大系统的始祖粑卜、龙纪官,以及三大支脉的祖先卜豆、太胖和贵甫,吴姓祖先吴太伯兼容了湘西苗族祖先崇拜的上述特点,已经成为家族的文化符号。龙、吴两姓家族利用共同的祖先,来增强家族内部的认同,凝聚家族成员的归属感,显示出与其他苗族的不同,明确了“我”与“他”划分界限的标准。这些家族文化符号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尤其像吴太伯、延陵堂号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其他地区吴姓共同的追忆,相同的祖先和堂号拉近了不同地区同姓之间的心理距离,加深了相互之间的情感联系。这些文化基因都为湘西苗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龙、吴两姓家谱中共同的祖先,更多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特征——以姓氏来区分家族。龙姓卜豆支脉属于蚩尤源流,龙昌吉认为“芈”是苗族龙姓的本姓,后由官民上下推动变为龙姓。一种情况是朝廷赏赐依附于他们的芈姓领袖为龙姓;或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实施编户口、具切结,强行苗族立汉姓、取汉名;另一种情况为民间苗族与以汉族为主体的周边民众交融,被移风易俗,纂修家谱时造成两姓源流的结合。田野调查发现,湘西苗族目前姓氏并非与传统宗支一一对应。历史上,湘西苗族更看重宗支,个人分属不同宗支,通婚受宗支严格限定。如湘西山江苗族的龙姓,有大龙和小龙(现在用“隆”字为姓)之分,因属于同一宗支严禁通婚;而唐姓和龙姓虽然姓氏不同,但由于当地唐姓祖先与龙姓联宗,属于龙姓宗支,两姓也不能通婚。同为龙姓,如分属不同宗支,仍可婚配。
(二)移民化家族历史
龙、吴作为湘西苗族的两大姓氏,家谱中移民的历史记忆居多,突出其移民身份,印证了“每个家族都有一段关于祖先迁徙移民的历史记忆,但对作为‘蛮民’的历史完全失忆,所建构的社会图景与官方历史叙事建构的图景形成巨大反差”[26](P.264)。龙、吴两姓家谱移民化了家族历史,回忆了影响家族移民重大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和原因,明确了家族的迁徙时间、原因、迁出地、迁入地、迁徙路线与分布空间等信息。
结合上文对湘西苗族迁徙史的概述,从表1和表2显示的龙、吴两姓家族迁徙情况可知,湘西苗族经历了两次影响深远的民族交融。第一次是在定居武陵山之前,与龙姓卜豆支脉的家族移民历史记忆基本一致。湘西苗族先民包括了从黄河流域一路南迁而来的、迁徙途中暂住地的部分原住民和武陵山区的原住民三大部分。这些民众在迁徙途中持续、深度融合才形成了现在的湘西苗族,即使战国末期定居武陵山区后民族交融也从未中断。第二次是在宋元明清时期,与龙姓太胖、贵甫支脉和吴姓家谱显示的移民历史记忆一致。期间,受时局如南宋朝纲混乱、宋元朝代更迭的影响,吴盛迁居天柱,龙太胖迁居平茶司;或土司制度的激励,吴世万征战云南,落业晃县;或改土归流的打击,吴玉成迁入三阳。他们的移民都促进了湘西苗族与周边民族的交融。
表1 贵州松桃龙姓迁徙与分布情况表
表1 贵州松桃龙姓迁徙与分布情况表
卜豆支脉,芈姓太胖支脉贵甫支脉原住地抵豆抵乃(今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广大地区)汉中府麻阳先民首领粑卜、女阿、卜希、卜虾太胖贵甫迁徙原因蚩尤战败奉旨、公务辗转迁徙路线长江中下游→武陵山地区广东→川黔→平茶五寨司(凤凰县)红花寨→松桃及部分地区迁入时间战国时期元延祐元年(1314年)明永乐八年(1410年)-明末清初迁入人同苗族其他姓氏率五子后裔子孙迁入地梵净山周围秀山平茶司→松桃五寨司(凤凰县)红花寨→松桃分布现状松桃东部和北部松桃西部松桃东部与南部
表2 贵州松桃三阳吴姓迁徙情况表
表2 贵州松桃三阳吴姓迁徙情况表
人物时间地点原因吴太伯商周时期中原→吴国太伯奔吴吴子玉(季札第四子)吴国灭亡—唐宋时期延陵留守故土吴盛(太伯八十六世孙)南宋淳祐年间江西吉安安塘三里村→荆湖北路靖州会同远口与贾似道有忤,弃官逃遁吴世万(苗疆千户)明正德年间晃县参加朝廷对云南的征战,被当地豪强排挤吴灿华(黑坡城苗兵统领)明嘉靖后期新晃新龙→铜仁府乌罗司其兄不从当地土著强迫联姻,出逃吴玉成清初隐居于乌罗土司城杨姓后家黑坡城被攻破胜龙、胜虎、胜凤清初三阳乌罗杨姓土司后裔和三阳土著仡佬吴姓族人帮助
(三)措置时间
将龙、吴两姓家谱对家族历史移民化的叙述,与地方史志对苗族的记载相对照,可以看出历史记忆建构中措置时间的现象。以吴姓家谱为例。
《三阳吴氏族谱》记载:
明嘉靖后期,吴灿华只身一人由原籍新晃新龙,几经周折,几经跋涉,选中了黑坡城这块风水宝地,营造城池,定居于此。……明隆庆戊辰年(1568),乌罗长官司移驻于黑坡城,委吴灿华率铁骑三千,练兵习武。万历年间,乌罗长官司“逆民意,忤上司”,朝廷派遣300强将,以“群羊阵”破黑坡城,城毁人亡,吴灿华被俘,押至铜仁府以“五马分尸”酷刑处死。
而地方史志的记载却有所不同。一是吴灿华处以极刑的时间。家谱记述为万历年间,而《松桃厅志》记载万历年间朝廷有两次大规模征苗军事行动,都发生在松桃东部的罗金寨和水银山的位置,靠近湖南,均未提及位于松桃西部的乌罗土司。此外,从《铜仁府志》《松桃厅志》的记载可知,乌罗长官司始设于唐朝,延续至清朝道光年间,杨姓土司依次为:
杨通孙-杨金万-杨正先-杨世雄-杨真-杨鉴-杨敏-杨洪-杨韭-杨瑛-杨一方-杨国祚(中举人未袭)-杨明楷(以功授福广镇竿参将,未袭)-杨桂杏-杨洪基-杨振嵩-杨再玺(乏嗣)-杨振昆-杨琭-杨文弼(乏嗣)-杨文升-杨文明(缘事未袭)—杨文林-杨士宦
从乌罗土司传承谱系来看,明朝万历年间的土司应为杨一方,属于正常承袭,没有经历争战。
二是黑坡城城毁的时间。家谱记述为万历年间,而《松桃厅志》载于明末:
黑坡城:距城六十里,地名两河口,城周四里七分。明隆庆戊子年,乌罗长官司移驻于此。明末吴逆乱,城毁于兵,城址存,城址外尚存明时土司所辖红兵三百名营基。
三是吴家字辈出现的时间。家谱记述吴灿华妻儿在黑坡城城破后隐居于乌罗司杨姓后家(即舅家),依据杨姓“再、正、通、光、昌、胜、秀”的字辈,调整为“胜、秀、再、正、通、光、昌”。而从乌罗土司的承袭谱系来看,至道光年间,杨姓还没有形成“再、正、通、光、昌、胜、秀”字辈的情况。
四、共同体意识生成: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
社会框架也称之为社会历史框架或社会参照框架,源自戈夫曼的框架分析理论,是指处在每个当下的社会框架内,记忆被赋予当下的含义,叙事成为重构过去的建构过程。社会框架“使得我们的全部感知和回忆具有了某种形式;过去的许多方面,一直到今天都还在影响着我们的情感和决定。”[27](P.3)湘西苗族家谱的历史记忆建构也受到当时社会框架的影响,将其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社会框架中,对于理解湘西苗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更有价值。
(一)推动主体的动态互动
“人们的历史记忆,受到其对‘当代’理解的影响,而其对‘当代’的理解,又受制于其历史的记忆。这是一种具有内在和谐性却又难以用逻辑语言贴切描述的复杂动态。”[28]湘西苗族家谱历史记忆的建构是国家、地方、修谱者等不同主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他们也是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推动力量。只有将国史、方志、家谱相互印证,才能够更加全面地呈现出国家、地方、修谱者在推动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时复杂的动态互动。
首先是国家,为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决定性主体,在湘西苗族家谱历史记忆建构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正史典籍记载了国家对湘西苗疆的经略,史学家力争通过描述事件和情境,还原事件的本真面貌。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即使是被视为信史的正史典籍,在书写过程中,仍经过了史学家适当的编撰,只能无限接近史实,却不能完全还原历史。而记事者比后人更接近事件发生的时代,更了解事件真相,这就提高了正史的可信程度。明清以来湘西苗族开始出现在正史典籍当中,关于湘西苗族的官方记载逐渐增多,表明了国家在湘西苗族地区影响力的增强。
尤其在改土归流之后,清廷实现了对湘西苗族的直接统治。国家推动湘西苗族完全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上纳入国家大一统格局,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经济上进入国家经济体系,发生更广泛的经济关系;文化上认可国家主流文化,接受儒家教化。国家在湘西苗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龙氏家谱中龙纪官系统中龙太胖和龙贵甫都有祖先因功被朝廷封王侯、钦赐顶戴的历史记忆,写入家谱表明族人对国家的认同。
其次是地方,作为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在湘西苗族家谱历史记忆建构中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改土归流之后,地方官员励精图治,更加重视湘西苗族的文治教化,培养出大批地方知识分子,成为地方社会精英人物。他们在地方官员的组织下,编撰了地方史志。地方史志从国家统治需求出发,遵循儒家伦理纲常,书写地方历史,地方社会具有史料价值的历史记忆保存其中。留存至今的关于湘西苗族的地方史志,都是在地方主导下成书的。
地方是国家与湘西苗族发生联系的桥梁,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推行国家政令,使得国家力量在湘西苗族纵横深入。如果说国家是湘西苗族家谱历史记忆建构的幕后决策者,那么地方绝对是前台主导者,与湘西苗族历史记忆的实际距离更近。地方直接主导着湘西苗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
再次是修谱者,为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反思性监控主体,在湘西苗族家谱历史记忆建构中体现出行动的反思性监控,即修谱者在修谱行为中的目的性或意图性。接受过儒家教化的地方精英,除了积极参与地方事务外,也纷纷新修家谱,记叙家族演变历程。事关家族荣辱兴衰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时,修谱者更注重历史叙述策略的应用,体现出其个体能动性,用外在环境消解过去而将事件当下化。
吴姓家谱强调其异于其他苗族的特殊身份,出身名门望族、祖先移民的历史记忆提升了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地位,为家族向上、向外流动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当家族经历吴灿华事件后,其子吴玉成藏石板下、跳苕坑才得以生还,隐居在乌罗土司城杨姓后家,娶龙氏,生胜龙、胜虎、胜凤三子。胜字辈时,在杨姓土司后裔和三阳土著仡佬吴姓族人帮助下,从乌罗司迁居三阳。后人在乾隆、嘉庆两朝兴办私塾,至咸丰年间始成大流,培养出秀才八人,一人获得贡生功名。吴灿华第九世孙吴缉熙,于光绪二年(1876年)中秀才,五年(1876年)擢贡生;三十二年(1904年)重建三阳吴氏宗祠,写下《三阳溪吴氏宗祠落成序》。家族经历了由盛而衰再到昌盛,修谱者更加明白家谱修撰的意义,于是将吴氏家族将(去掉)祖先追溯至吴太伯,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发生直接关联;任南宋大理寺丞官职的吴盛和苗疆千户的吴世万,都是受贾似道或豪强这类奸佞宵小排挤,迁入苗疆,为化外之民身份的获得创造合理的解释;被朝廷处以极刑的吴灿华,塑造成为代土司受过的英雄人物,其仁义、勇武的形象弱化了家族当时的艰难处境。
(二)长时段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
历史记忆注重不同时间的表达。时间具有即时环节、注定通向死亡带有反思性的存在、长时段等三个维度[29](P.32-33)。湘西苗族家谱中的文本表述是即时性的,家族历史记忆带有反思性,长时段视角通过时间和空间、地理与历史的统一,让现时和过去相互说明,成为社会科学在整个时间长河中共同从事观察和思考的最有用的河道[30](P.75)。湘西苗族与周边以汉族为主体的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未间断,只是从宋朝末年开始深度融合,显示出湘西苗族全面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实现了湘西苗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政治层面到文化层次的认同。
第一,宋元朝代更迭促使交往增多。宋代以来生产力水平得到提升,政治制度趋于完善,文化更加繁荣,传统社会逐渐成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更加普遍。宋朝末年动荡的时局导致大量民众从中原迁往西南。吴盛就是在这段时间因在官场受到排挤,举家迁往贵州天柱的。蒙古族入主中原后,中央王朝对边疆的统治尝试从间接向直接转变,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成为朝廷践行边疆策略的重要区域,龙太胖于元延祐年间被敕封平茶永仪军民府。
大量外来人口迁入武陵山区,与湘西苗族发生交往,潜移默化地增强了湘西苗族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为湘西苗族认同意识扩展至中华民族提供了契机,带动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
第二,明朝土司制度、卫所屯垦政策促使交流频繁。明廷在元朝基础上完善了土司制度,从以土司为主发展到土司卫所并存。龙太胖于明洪武年间因功被封王侯,授土世爵;吴世万参加朝廷对云南的征战,被封为苗疆千户,开辟沅江之西。这些事件的社会框架正是明朝中期土司制度已趋完备,表现为土司服从征调、平定叛乱的职责,并可因军功获封官职。
地方史志显示,嘉靖以来湘西苗疆军事冲突增多,持续时间延长,明廷只得征调宣慰土兵前来征讨,同时修筑营哨、边墙防苗。自此修建起从铜仁到保靖汛地三百余里的沿边土墙,以及镇溪所至喜鹊营添设六十余里的边墙,划立民苗地域界限。军事冲突和修筑防御工事在湘西苗族历史记忆中留下的深刻痕迹于家谱中得以呈现,如乌罗长官司逆民意,忤上司。同时,土司制度的弊端逐渐呈现,中央朝廷与土司之间的关系开始紧张。有明一朝,土司在数次苗患中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嘉靖中期“苗乃大叛”,平茶土司杨再显受命招降,但出于以苗患为筹码替己谋私利的考量,煽动苗众起事,导致扩展至湖广竿子坪。
明朝在湘西地区的经略,解释了吴氏家谱将吴灿华行刑时间措置到万历年间的原因。本为地方融入国家过程中朝廷和土司发生的冲突,但作为土司重要助手的吴灿华们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一过程推进了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开启了湘西苗族从土司认同到国家认同的转变。
麻阳境内溪河众多,是辰水河畔的重要码头,自唐代以来一直是朝廷征伐武陵山各族的军事据点,于是成为武陵山区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也是武陵山区各少数民族与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交往的主要集散地。麻阳苗族有稻作农业的历史传统,开发利用沟渠谷地的经验丰富,与武陵山各地各族都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与九溪十八峒各族人民一样遭受朝廷的压迫。明朝在西南地区屯堡招垦,大量汉民涌入,造成当地土地资源紧张,麻阳苗族苦于无地在各卫所中都有积极响应。龙贵甫于明永乐八年(1410年)从麻阳迁入凤凰,后代又迁于松桃各地,也与明朝移民屯边政策有一定关联。
第三,清代平定三藩、改土归流促使交融深入。明朝晚期,朝廷疲于应对清兵入关,无暇南顾,更何况作为内陆边疆的苗地;清朝初期连接辰水、酉水与乌江,打通蜀、黔盐道,肃清沿线劫匪势力(包括土司势力),除了维护河运治安的政治因素外,更多是出于平定三藩的军事考量。吴三桂势力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影响深远,朝代更迭之际乌罗土司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选择支持吴三桂,抵挡清军,才招致了灭城之灾。由此推测,黑坡城应毁在康熙年间平定三藩之乱期间,而非万历年间。此时清廷在西南地区尚未稳固,当平定吴三桂叛乱后,杨洪基便向清廷投诚,清廷准许其沿袭职位,并颁布诏书、印信为凭证。土司转危为安,吴灿华的后人也得以保全。这一过程促使湘西苗族继续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实现了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层面的认同。
改土归流后,清朝才实现了对湘西苗族的直接统治,方式也从剿以武功转变为抚以文德。清廷通过设厅县、派流官、置百户、筑边墙、轻赋税、均屯田等政治、军事措施,稳定苗疆;同时重视自上而下的文治教化,设立书院和义学,采用强制手段移风易俗。国家势力从苗疆边缘推进到腹地,主流文化得到广泛传播;苗族接受过儒家教化的知识分子,社会地位的流动增加了从地方到国家向上的渠道,也接受了修治家谱的文化传统,开始撰修家谱,编订字辈。清朝中后期,随着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吴姓家族的字辈才出现。家谱中强调其与土司的姻亲关系,只是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策略,毕竟当时杨姓土司是地方权势的重要代表。这一过程反映出湘西苗族接受和认可了中华民族主流文化,已经完全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层面也具备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多层次的融入途径
龙、吴两姓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过程中程度的不同,龙姓卜豆支脉较之于太胖、贵甫支脉和吴姓融入程度较浅,本文暂用学界惯用的生苗和熟苗来做区分。两个家族落业松桃后按照不同的路径发展,反映出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两种途径。
一为自发融入。龙姓家族卜豆支脉是生苗的代表,以自发为主,平稳、自由地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族谱中《龙氏总源·蚩尤芈姓源流》内容侧重定居武陵山之前的迁徙过程和民族发展史,而《卜豆支脉·世系表》中更多记载的是定居武陵山之后老亥拉蓬、阿着长衣、代界代忙、代绿代辽、地窝鲁喜、代面代摆、代芈壤垄等世系的发展情形和迁徙轨迹,《卜豆支脉分布表》反映出他们在松桃的分布状况。世系表和源流并不能完全对接起来,部分内容还较为混杂,这与苗族没有文字、历史记忆只凭口头传述相关,符合苗族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卜豆支脉迁徙的历程正是他们自发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表现。
二为自觉融入。龙姓的太胖支脉和贵甫支脉,以及吴姓家族是熟苗的代表,更多的是自觉融入,以大姓联姻、依附土司、求取功名方式为主。例如,龙贵甫通过与当地大姓的联姻的形式,入赘沅州一里蒋家,为后代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吴盛迁入贵州天柱县后,后人吴万世任职苗疆千户,吴灿华为乌罗土司的苗兵统领,吴辑熙考取功名,家族发展受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社会框架影响明显,随时势而起伏,整体上都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他们的家谱中都有祖先为来自内地的汉族且接受过朝廷敕封的历史记忆,究竟是由汉变苗还是苗族向汉,抑或二者兼具仍有待考证,但这些历史记忆说明至少在编修家谱之际,家族已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族人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结论与讨论
从历史记忆的视角来看,湘西苗族家谱建构反映出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过程。家谱作为湘西苗族历史记忆的新兴载体,对家族发展历程的疏理,是家族融入更普遍的社会框架后的结果。湘西苗疆从化外之地变为化内之地,湘西苗族完成了从生苗到熟苗,再到编户齐民的身份转变。湘西苗族内部交往时,通过追溯共同的祖先,强化了本家族的观念;在与以汉族为主体的其他民族交流时,通过移民化家族和民族的历史,意识到本民族的特性,以古歌、史话、家谱等历史记忆表达了作为一个独立族群的自我意识;随着交往、交流的深入,内陆边疆在国家版图上得以消解,湘西苗族历史记忆的建构被吸纳进了一个新的、共同的身份认同所提供的更具普遍性的框架中,逐步具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谱历史记忆的建构是国家、地方和修谱者在当时社会框架下复杂互动的结果,表现出湘西苗族与周边民族长时段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通过自发和自觉的途径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最终生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通过长时段视角看待湘西苗族家谱历史记忆的建构现象,更能发现历史记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内在关联。龙、吴两姓家谱的建构从微观层面展示了湘西苗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认同意识也由家族、苗族扩展至中华民族,表明历史记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之间关系密切。这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典型性,因为苗族是西南地区人数众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与其他少数民族发展历程相仿,他们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略有差别,但趋势一致。
历史记忆以长时段为经联通起过去、现在和将来,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生发的,前提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实现了由华夷之辨到大一统格局中的华夷之防,再到中华一体的转变,中华民族也从自在发展到自觉联合。互嵌式的民族空间分布态势,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可能,也有助于共同体的形成。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可以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必然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使民族历史记忆的形成,为延伸至更广阔层次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空间。
历史记忆涉及“我们”的身份认同,这种认同是多层次的,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外在表现。身份认同是民族的自我意识,即认知“我”属于哪个“我们”的认同感和一体感,是“我”在认同意识上的反映,具体表现在对“我们”的自称和对“他们”的他称上。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自我身份意识从家族到民族再到中华民族不断扩展,并且这种多层次的认同意识同时存在,“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行不悖”[31](P.11)。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也给历史记忆的建构提供了更普遍的社会框架。历史记忆指涉过去,指向未来,脱离不了客观给定的社会框架,社会框架制约着历史记忆的建构方式,并引起持续的历史记忆建构。只有置身于社会框架内,才能理解历史叙事为何、如何建构这样的记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流传至今的历史记忆都带有历代王朝致力于构建大一统封建国家的痕迹。从征讨蛮夷到以夷治夷,由土司制度到流官治理,不断变迁的边疆策略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建构历史记忆的更广阔的社会框架,引导着他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
注释:
①详见赵英《新时代青海藏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刍议》,载《民族教育研究》,2018年第4期。
②详见乌小花、郝囡《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的理论与实践》,载《民族研究》,2019年第5期。
③详见王易、陈玲《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问题及路径选择》,载《民族教育研究》,2019年第4期。
④详见高永久《铸牢边境牧区各族民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意涵、外部影响与整体布局》,载《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⑤详见陈纪《多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基于W县居民国家认同现状的调查研究》,载《西北民族研究》,2020年第4期。
⑥(清)严如熤《苗防备览》卷一《舆图说》,道光二十三年刻本。
⑦罗荣宗《苗族的婚姻》,引自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民国年间苗族论文集》,1983年刊印,第319页。
⑧本文引用龙氏家谱的内容全部来自松桃龙氏修谱委员会编《松桃龙氏族谱》,1999年刊印。
⑨本文引用吴氏家谱的内容全部来自吴恩泽《溯水逃亡,顺水回乡——从松桃三阳吴氏家谱看梵净山苗族的生存轨迹或一个“蛮夷”家族的兴衰》,引自贵州省铜仁地区苗学会编《梵净山苗族纪事(第一卷)》,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第1-21页。